在郑修的记忆中,位于大漠极西之地的日蝉谷,在遭遇“那件事”之前,乃是一片大漠黄沙的荒凉之景。
血红的夕阳,干涸的土地,枯萎的植被,黄澄澄的沙丘,构成了郑修对这片土地所有的印象。
只是当郑修携眷踏出庆十三的外滩时,远处传来热闹的吆喝与扑面而来的人间烟火气,令郑修走出外滩刹那,有种宛若隔世的错觉。
日蝉谷没有毁于“那场事故”。
日蝉谷两旁绿树成荫,本应是风化岩土的峡谷两旁,竟长满了碧绿的青苔。一道道潺潺流水从山顶上淌下,沿沿着石缝清澈地流着,最后在日蝉谷前,涓涓细流汇聚成一面清澈见底的湖泊。
蓝色的青空映在湖面上,从远处看,就像是一面镜子,镶嵌在大地上。
“啾啾啾——”
不知名的鸟儿成群在山上筑巢、歌唱,各色花卉在山间争相斗艳,散发着淡雅的幽香。
郑修惊愕地站在这鸟语花香的山谷前,他回头一看,昔日的“绿河”竟真成了“绿河”,一片连绵的绿洲,犹如河流一般,青草夹着河流弯曲延伸向沙漠的深处。
若非亲眼所见,郑修很难相信,昔日的黄沙大漠,在两百年后的今天,竟被“改造”成一片气温宜人的大片绿洲。
庆十三讶然道:“庆某曾听说,跨越大漠之后,另有洞天,万万没想到,这里竟繁荣如此。”
看见美景,月玲珑心情本该极佳,可当她看见郑修那失魂落魄的神情时,秀眉微蹙,那满脸的雀跃欣喜转眼变得消沉低落。
郑修茫然沿着峡谷走了进去。
日蝉谷毗邻西域与大乾,两国交接,旅人匆匆,没有人注意到三位“外来客”。
刚出峡谷,眼前豁然开朗,远处曾经名为“落日山”的山峰,如今绿意盎然,一道瀑布从山顶飞流直下,阳光映去,瀑布边上升起了两轮七色的虹桥。
“好美。”
绿洲、彩虹、瀑布,山荫,游客,骆驼。
这里也许就是月玲珑想象中,“世外桃源”应有的模样。
许多人骑着骆驼行走于笔直的街道上,不远处有一处宽敞的空地,里面有不同毛色的骆驼或趴着,或吐泡沫,或耳鬓厮磨。
郑修走了过去。
他的记忆中浮现出两头骆驼的身姿。
……
“喏,我挑了两匹最好的骆驼。”
“我要这头。”
“为何?”
“呃……因为这头是母的。”
“你这理由……巧了,我也喜欢骑公骆驼。”一张唯美的脸庞上两眼月牙弯弯,笑得很开心:“那,本当家愉快地决定了。”
“嗯?O_o?”
“你的叫小河,我的叫小陌。”
“我可以骑小河,你不能骑小陌!”
“要你管?我偏要叫小陌,小陌小陌跑快些!架!”
……
“这位爷,看着面生啊,从东边来的么?要买骆驼么?”
一位皮肤黝黑的养驼人上前招呼。
郑修摇摇头,沉默着向里走。
他越走越快。
边走边喃喃自语:
“从前,这条路全是沙子。”
“这边有一栋房子,房子里有一口井。”
“旁边这栋,住着一位老大哥,他的名字叫日地。”
“这里……有一间画廊。”
郑修起初是睁着眼睛走的。
走着走着,郑修闭上了眼睛。
他仿佛回到了画中,回到了两百年前。
在画里,他是公孙陌,与一位叫做“谢洛河”的女子发生了一段故事。
可谢洛河曾说过……说过什么来着?
她将成为自己的一个谜?
为什么?
明明所有的记忆都很清晰,记得很清楚,惟独有一些因果,郑修想不明白,总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郑修闭着眼走在街巷中,他发现,这里的布置与他所经历的那段“故事”,如出一辙,连街道的位置也不曾有过变化。
转角。
郑修说出“画廊”二字时,睁开眼睛,抬头一看。
匾额上的字漆早已剥落,可见风霜,上面的字仍清晰可辨。这里哪里是什么画廊,匾额上分明写着:龙门客栈。
龙门客栈的院墙仍是黄土所砌,上面黄土的色泽却如补丁般有着一块块不同,显然的区别。似乎是后人故意为了维持当年的风格,这些年间用黄土修修补补。
只是随着日蝉谷成为绿洲,黄土上爬满了绿油油的藤蔓,上面结了一串串无名的红色小果,沉甸甸地向下垂着。
周围人来人往。
郑修抱着一头毛发橘色的小猫,站在客栈门前,安静得像是一副画。
“这位客官,您可是要住店?”
这时,里面一位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汉子,手里摇着一把蒲扇扇风,从里面走出,若有所思地看了郑修一眼,热情地问。
郑修点点头,走了进去。
客栈一楼摆着三两方桌,茶客寥寥。
墙上,挂着一张兽皮包裹的长弓。
郑修呼吸一滞,走到那柄长弓下,安静地看着。
过了一会,郑修如入无人之境般,走到柜台后,闭着眼睛坐了下来,目光直直地盯着客栈入口。
汉子眼睁睁看着这位客人坐了自己的位置,嘴巴张了张,却没说什么,耸耸肩,坐在了茶客的位置上。
现场气氛略显怪异。
本是客人的郑修坐在了掌柜的位置上,本是掌柜的掌柜却坐在了客人的位置。
随后入内的月玲珑与庆十三没敢打扰郑修,他们二人眼神各异,各起心思。
“住了。”
郑修忽然决定了。
可接下来令郑修觉得无比尴尬的是。
他们没带银子。
“你没带?”郑修瞪着庆十三。
“我没钱。”
庆十三回答得理直气壮。
隔着柜台,郑修与庆十三二人大眼瞪小眼。
“妾身……”月玲珑从袖子里可怜巴巴地摘下一个镯子:“这是玲珑的嫁妆,能用么?”
“哈哈——”
汉子看着这奇怪的三位旅人,忍不住大笑着摆摆手:“算了,如今是商路的淡季,空房间多得很,这顿算咱的,你们住几天就住几天,不碍事。”
庆十三连声道谢。
入住当夜,趁着黄昏,郑修带着小猫与庆十三,打算前往落日山。
月玲珑本想同行,郑修以“上山路途险阻”为由,好说歹说将夫人按在店里。
客栈老板叫“道哥”,郑修如果没推测错误,他们仍是沿用了“日”姓的话,他应该叫做“日道”,好名字。
注意到二人要出行,道哥随口问起郑修与庆十三的行程。
“落日山?”不料听见郑修的目的地后,道哥纳闷地挠挠头:“你也许找错地儿了,那里不叫落日山。”
郑修不动声色问:“叫什么?”
“那座山,叫陌山。”
“陌山。”
“公孙陌的陌?”
“咦?二位爷,原来东边也有人晓得公孙大师?”
郑修点点头:“听说过。”
“公孙大师可是这里的大恩人,活神仙,老大师啊!两百年前那座山没有名字,从他们夫妇住下来后,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被叫成了‘陌山’。”
道哥摇头晃脑,眼睛虚着,带着几分得意笑道:“说起我爷爷啊……咦?人呢?”
郑修与庆十三两人,一眨眼消失不见。
郑修有点着急,他来这里,他告诉自己,他来的目的是寻找烛的痕迹。
一听见那座山不叫“落日山”了,郑修隐约明白了什么。
“‘之前’,因为烛跨越山河,走过大漠,抵达这里,他向这里的愚民布道,留下传说,于是那座山,成了落日山。”
“如果那里不叫落日山了,说明……”
郑修与庆十三身怀奇术,轻松攀上山峰。
绿树茵茵,蚊虫滋生,郑修有种行走在热带雨林的错觉。
走到记忆中留有“壁画”的地方,那里有一副壁画。
只是壁画上记载的内容,并非“烛”追逐“烈日”的传说。而是画了一对郎才女貌的夫妇,山峦间有一座山寨,山寨上方有一栋小平房。平房前种了一片花丛。花丛前,月光下,男人铺卷作画,女子赤足斜躺在大石上,笑吟吟地望着作画的男人。
庆十三愣了愣,吐槽道:“好一幅恩恩爱爱郎情妾意图。”
他感觉到冷冰冰的陈年狗粮往他脸上冷冷地拍着。
特别是庆十三刚痛失纪红藕,这种滋味更不好受。
郑修没有搭话,而是目光呆滞地望着壁画中的女子。
女子的面容清秀,眉间英气逼人,嘴角弯弯,壁画上定格着她坏坏的笑容。这给了郑修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不是她。”
郑修脑中忽然浮现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这女人郑修认得,他曾以公孙陌的身份在画中经历了与她的相遇,她叫谢洛河。
看着那张脸,郑修死死地盯着。不是她。他耳边又响起了一句奇怪的话,如同耳语般,又像是带着话语的脚步声,从郑修的身后,悄无声息地走近,在他耳边低声说着。
“谁?”
“你猜?”
“猜你麻痹。”
庆十三懵逼脸:“你骂谁?”
郑修木然:“我骂这幅画。”
一边说着,郑修上了山顶,那里并没有“养鸦人”的遗骸,一切都与从前不一样了。
“这世界上,确实没有烛的痕迹。”
“烛,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他并非在中途‘消失’,或进了‘常闇’,而是,从一开始,这世界上就没有烛这个人。”
“又或者,有他,但他不是异人,也就没了他追逐‘烈日’的旅途。”
回到客栈。
郑修这里摸摸,那里坐坐。
坐得最多的,仍是掌柜的位置。
他坐在那里,坐看人来人往,日出日落。
“喝一口?”
住下第三天,道哥提了一壶小酒,坐在郑修身边。
郑修摇头,表示不要。道哥却笑嘻嘻地从身后掏出两个小碗,给郑修满上。
“咱感觉你想喝两口。”
“我酒量不行。”
郑修干了。
晕乎乎的。
“这位客人,咱看你,是来找人的吧?”
郑修闻言一愣。
“你该不会是来找公孙陌的吧?”
道哥一看郑修那表情,乐了,指着墙壁上那张弓:“那你算来对地方了,你可知道这里从前是什么地方不?”
郑修没有回答,道哥主动将这里的故事说出:
“两百年前,这里一片荒芜,这片土地上的人啊,每日为哪里找水犯愁,吃的是晒得发干发臭的腐肉。”
“两百年前某一天,一对夫妇来到了这里。”
“他们就是公孙陌,与谢洛河。”
道哥压低声音:“你别以为咱在吹牛,那公孙陌,不是普通人。”
郑修又给自己斟了一碗,小口品着,不动声色:“怎么说?”
“他画的画,神了!”道哥笑道:“你进来时看见那片绿洲了不?”
郑修点头。
“看见那瀑布了不?”
点头。
“那红花。”
点头。
“那绿树。”
点头。
“那湖泊。”
点头。
道哥面色潮红,兴奋地在郑修面前比划着:“都是他画出来的!”
“这一画啊!成真叻!”
“有人说,他画的画太过逼真,将老天爷给骗过去了!以为这里真的是绿洲,就开始下雨!日日下,天天下,下着下着,把这片土地给下活了。”
郑修纳闷:“道哥,你为何如此清楚?”
“嘿!”道哥站了起来:“你知道咱是谁不?”
郑修摇头。
“公孙道!”
“啊?你是他们的后人?”
“不全是。”公孙道坐回原位,脸上有几分郁闷:“事实上,咱爷爷那辈,是公孙陌与谢洛河二位收养的孩童。”
“我小时候听我爷爷说,公孙陌与谢洛河夫妇二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子嗣。”
异人不能生孩子?
郑修想到了一种可能。
毕竟异人的体质异于常人。
“公孙陌生前,画了许多画。大多数都是一些从前武林上杀气腾腾的侠客。”
“他死后,那些画咱都卖西域那边去了。你知道为何公孙陌在大乾没名声不?因为他生前叮嘱我爷爷,说他的画,不能流入大乾,只能往大乾之外卖。”
“所以,咱一听说你在找公孙陌,就想通了一件事。”
公孙道越说越激动,说着说着,他跑回屋内,咣当咣当,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后,过了一会,他再出来时,手里捧着一块包的严严实实的木框。
郑修心中噗通一下,他一眼认出,防水油布中包着的是一副画。
公孙道在油布包上鼓气一吹,呼啦,吹起了一屋子的尘。
“从前我爷爷告诉咱,公孙陌有多神的时候,咱还不相信。直到今天,我不得不信了,公孙陌真的是神仙下凡。”
“你的意思是……”
“公孙陌当年的画全卖光了,养活了咱们一家。但惟独有一副画,公孙陌没画完,他跟我爷爷说,在很多很多年后,有人会来取。”
郑修面露惊愕,一股荒谬感涌上心头。他不知该回些什么,两眼瞪着,看着公孙道小心翼翼地拆开油布。
油布不知包了多少年,稍微一用力,折痕处风化掉了,簌簌掉着粉粉。
“我爷爷说公孙陌说,来取画的人会带着一头橘色的猫。”
“他在找一个人。”
公孙道拆画的动作一顿,面露疑惑,似是想起了什么,喃喃自语:“对了,我爷爷说,公孙陌临死前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什么?”
“‘我穷极一生,迂回百转,抵达尽处,却是你我!’。我爷爷说公孙陌临死前是这么说的,不过他还是笑着走了。”
说着,公孙道将画拆开。
里面纸张泛黄,墨色褪去。
郑修浑身一震,一股眩晕感袭上心头。
即便墨色褪去了大半,郑修仍是从那副画上,分辨出公孙陌想画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一袭黑衣,束起马尾,面朝画外。
诡异的是,本应是眼耳口鼻的部分,空空如也,像是没画完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