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奕意外穿成了一本古早渣贱文中的贱受。 原身疯狂迷恋影帝陆珅,为了他要死要活,不惜利用家世和陆珅做了表面恋人,卑微讨好,死乞白赖到满城皆知。 周奕:“???” 对不起,我是直的。 周奕每天只想离原文的渣攻远一点,可是,说好特别讨厌他的陆影帝,怎么反而总往他身边凑? -- 陆珅最烦的就是周奕。 这纨绔仗着自己的背景,强行要和他谈恋爱,每天上赶着倒贴,简直是个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陆珅本来迫不及待的想摆脱他。可谁知,突然有一天,周奕像是换了一个人,随意看了他一眼,就让他心跳加速。坐到了他身边,就让他双腿发软。 陆珅刚想接受他的追求。 结果周奕开口就是,“那个,我不喜欢你了。” 陆珅:“……” 原攻受没有做过。 十万短篇。轻松狗血。HE 主攻,年下直男攻v为爱做0影帝受
开始阅读大铁树悄咪咪开花A×假装小流氓实际纯情O 林尔加本是替父亲去和债主邵江屿求情—— 好巧不巧撞上了债主易感期; 债主是他高中追了两年未果的高岭之花—— 借酒消除尴尬喝大了被睡了; 酒醒以后一念之差和债主扯证把婚结了—— 因为他被人家给完全标记了。 婚后的林尔加: ——债主当年拒不从我,如今浪子回头了? ——扑克脸绝情大铁树也能为我开出花来? ——想必这其中必有隐情,此事必有蹊跷。 多年好友:他馋你身子。 林尔加:嗯~所言极是。 ABO大框架之下,私设都是我编的。
开始阅读《绝对不在场证明》是本格推理大奖得主大山诚一郎的短篇小说集,包含七个短篇,几乎涵盖了所有不在场证明诡计类型。 有一间古怪的钟表店,不仅售卖钟表,还兼营着一项“代客推翻不在场证明”的业务,一次收费五千日元。 死而复生的被害人、睡梦中的凶杀案、雪地上的三行脚印……凶手利用时间的漏洞,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几乎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束手无策的警察找到了钟表店店主美谷时乃,她的登场能否给扑朔迷离的案情带来一线专机? - “主张自己有不在场证明的人都会说‘我几点几分在哪个地方’。也就是说,钟表成了主张的依据……既然如此,那么钟表匠不就应该是最擅长解决不在场证明问题的人吗?” ——本书侦探美谷时乃的信条
开始阅读牧佑的研究生毕业设计是在全球最大的化工公司BF集团的总部做的 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可惜他和带他的师姐都是混子 某天R&D部门的老大亲自过来盯一组数据,结果发现他们连实验步骤都弄错了 老大勒令他们加班整改,并写邮件给他们的Prof.说了这件事情 Prof.严厉的批评了他们,警告说再不改正无法毕业 牧佑:“……”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嫌贫爱富的男朋友劈腿隔壁实验室的男小三 抑郁之下,他下载社交软件想找个1来靠靠 N天后,他顺利约到一位刚分手处于空窗期的1,两个人定在酒吧见面 酒吧中,牧佑看到某个眼熟的,风度翩翩又斯文冷峻的男人,下意识的腿软 天哪,他怎么看到了BF集团总部R&D部门的老大? 更让他腿软的是,他发现对方居然是他约的那个1 他想起自己跟对方聊过的骚,吐过的槽,吹过的牛,装过的X…… 觉得火葬场大概都拯救不了他 #不能毕业警告# 排雷 故事发生在国外,年上,差十岁左右,搞笑甜文 攻受都有过前男友,都跟别人发生过关系,但认识彼此后就是彼此的唯一 明冷暗撩成熟攻×只想混毕业的咸鱼受 攻是混血,文中观点不代表作者观点,不合适请点叉,勿杠
开始阅读【食用须知:第一人称主攻+互宠 】 我穿成了一篇换攻大纲文里的软饭男前夫攻。 作为主角受他用来O装A的工具人前夫,我不爱他只爱他的钱,在他众叛亲离事业受挫时抛弃了他,然后他带崽嫁给了正攻,我追妻火葬场爱而不得。 而我,只有走完剧情才能回到原世界。 看完只有颜色剧情简陋的大纲,我陷入了沉默。 走剧情半年后,我产生了新的疑惑,为什么主角受还没揣崽,后面带崽嫁给正攻的剧情该怎么继续? 匿名热心群众:有没有可能你睡的是主角攻? * 顾闻峥单身多年,一朝老房子着火,被比他小七岁的Alpha撩动心,恋爱三个月就和在上大学的恋人迅速闪婚。 结婚两个月后的某一天易感期的恋人一边标记他一边控诉:“顾闻峥,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揣上崽?” 顾闻峥这才发现原来方沂安一直以为他是O装A。 外甜内?-纯情男大-A攻&对外高岭之花-人.妻总裁-A受 受直球式长嘴,攻该长嘴的时候会说话,所以完全不会虐。 攻身穿,前期类似于B,闻不到信息素也不会受到影响,所以会认错人。 年下/ABO/先婚后爱/恋爱日常/刘备文学/纯甜无虐/无火葬场 食用指南: 1.第一人称主攻,受先爱上攻,攻回粗箭头较缓慢,互宠(加粗版)。 2.私设多如山,内含大量意识流,慎入。 3.文笔很差且白谨慎食用,文荒读物,接受合理建议。 4.【麻烦请不要在文下提及和议论他人作品,以及去打扰他人,感谢大家理解和尊重,希望大家开心看文~】 5.修文一般是捉虫或者为了符合绿江清水规定,请大家耐心等待,修好后食用口感相同~ 6.对此文有任何不适都可以右上角不感兴趣,没必要浪费自己心情。
开始阅读厉景渊×沈雪臣 半灵异甜文,年上攻宠贴贴狂魔受,日更 沈雪臣是一道走丢的生魂,被狗撵还遭鬼欺负,为了生存他骑在一个气场强大的男人身上。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偶尔还使坏捉弄一下人家,日子过得嘎嘎快乐! 历景渊是一位性格严肃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大龄不婚主义者,家人觉得他的生活太单调,建议他养一只宠物来作伴。 狗太吵,猫掉毛,兔子臭,鸟嘴碎,羊驼吐口水……厉景渊选了一遍都不满意。 家人:你这么个挑法,永远也找不到满意的宠物。 厉景渊觉得也是,但不久后他身边来了一只小阿飘,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可爱粘人且调皮。 一开始只是被狗追跳到他背上躲躲,后来坐他的车,进他的办公室,更过分的是钻他被窝。 爱钻被窝的小阿飘:他看不见我,我爱咋咋地! 直到不久后,厉景渊出门应酬,一位高人提醒他:厉先生,您背上……貌似趴着一只小可爱。 厉景渊很淡定地点头:我知道。 高人:需要我出手帮您赶走它吗? 厉景渊立刻摇头表示:不用,这是我的宠物。 赶是不可能赶走的,好不容易找到了心仪的宠物,不吵闹不掉毛,出门也不用栓绳,他很喜欢。 小阿飘:??? 宠宠宠……宠物! PS:受的生魂会回到身体里,还没死:) PPS:灵异方面的知识都是鬼扯瞎掰,切勿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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