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吞山河、傲睨天下的仙尊脚踏七彩祥云,仙剑耀威,震慑群宵,意欲荡魔驱凶,还天地一个朗朗乾坤。 威武霸气、穷凶极恶的魔帝卷起滔天恶潮,统率三界群魔,九宫海沸,撼动昆仑,即将横扫山河,称霸天上天下。 眼看着,这场震动古今的仙魔大战一触即发。 远处的某个男子忙里忙外,焦头烂额,终于忍无可忍,仰首呐喊:“你们两个,不要再打了,快回来给孩子喂奶!”
开始阅读人人都说白芜是个怪胎。 身为亚兽人,不玩耍不交友不恋爱,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各种种子种下去,还长得稀稀落落。可惜了,整个鸟兽人部落都找不到长得那么好看的亚兽人,就是脑子不正常。 后来,白芜种出的粮食让整个部落的人度过了艰难的冬天,那是族里第一次度过没饿死人的严冬。 再后来,白芜在部落的第一间石头房子里开了个杂货店,里面美食之多,物资之齐全,令人眼花缭乱。 看店的人是鸟部落的第一高手,一名冷峻高大的祭司,出了名的高岭之花。先前连澡都要飞到天池之中才肯洗的祭司大人,坐在低矮的石头房里淡定给物资估值并交换,就为了成为白芜的意中人。 直到这时,部落众人才回味过来,白芜不是怪,他很神。 阅读提示: 一、偏传统的兽|人种田文,节奏较慢 二、年上祭司兽人攻VS不走寻常路亚兽人受 三、本文主角不生子~
开始阅读重生与地球相似的异界,脑中平白无故多了一个搜索引擎。 他写的《陆小凤传奇》、《楚留香传奇》让武侠小说重新焕发新的活力。 他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东方快车谋杀案》被众多侦探迷奉为经典。 他写的《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连续蝉联月票榜。 他写的《人性的弱点》全球卖出九千万册,被纽约时报评为“除了圣经最精彩的书”。 他写的《机器人系列》,创造了著名的‘机器人学三大法则’,被称为科幻圣经。 他写的《变色龙》、《一碗清汤荞麦面》、《最后一课》等等多次被选作语文课本教材。 他写的《达芬奇密码》、《傲慢与偏见》等名著,被多次改编为电影。 他写出了无数经典歌曲,无数经典的剧本,还画出了无数热血漫画。 “他的出生,是自上帝创造人类之后,世界史上最伟大的事情,将他那颗大脑等价兑换,所得到的金币足可以买下整个米国,他是当之无愧的世界之王!”——《时代周刊》
开始阅读这是元霄的最后一次穿越,只要完成这次的任务,他就可以成为唯一神。 为此他全力以赴,全时空英灵系统也解锁了所有的限制,增加无数的福利。 所有人类历史上真实或者虚拟的人物,以及他们的技能物品等等,都可以具现出来使用。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把整个世界变成自己的韭菜园。 文化界:“不可否认的是,元霄推动了整个世界文化传承的发展,文圣之类的称呼,已经不适合他,他是整个文化大厦的奠基人。” 教育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元霄拿出的是对教育绝对的热诚,莘莘学子们,都可以从他身上看到正能量的传递。” 高武联盟:“很久以前我以为他是个杀神,后来才知道,他是一名真正开创和平事业的先驱者,他明明有一百次杀掉我们的机会,但是他没有。” 科技界:“通向人类未来阶梯的浇筑,一定有元霄的力量,他是我们所有人的指向标,是我们所有人延续存在的希望。” ………… 元霄:“我只是想好好地种韭菜,完成我成神的任务。” 只不过……
开始阅读苏谦,人不如其名(?)。 苏家爸妈给他取这名字的时候,原本想的是谦谦君子。 结果小小年纪就学人在网上论坛当嘴炮。 开口闭口就是:我jio得这个选手不行。 至于苏谦自己,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朴素的田径爱好者。 他只不过是日常兴趣是在一个叫田径王国的论坛上发帖讨论做一个技术帝而已,嘴炮键盘侠什么的?不存在的! 至于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田径论坛上的键盘侠…… 这话还要从另外一件事情上了说起。 虽然他表面上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但是没有人知道,从小开始,他每天梦里,都要被一个叫苏白的教练疯狂教育指导。 从100米到200米再到400…… 梦里: 苏谦:【教练,我jio得我训练的项目这么多有点过分QAQ】 苏白:?这个工具人还挺有性格? 现实里: 苏谦一直以为梦里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单纯的梦而已。 直到有一天,苏谦发现,现实世界中多了一个天才田径选手。 那个天才田径选手好像是他梦里的好基友? 而在梦里的世界,苏谦的好基友和他的实力其实不相上下。 苏谦:【莫非……其实我也是个田径天才?!】 于是,当论坛里有人觉得苏谦嘴炮挑剔太过分的时候。 路人说:md你这个键盘侠,你行你上啊! 苏谦:=皿=+我上就我上! 路人:等等……我眼球呢?我眼球怎么都爆了? —————— (悄悄补个小剧场,让攻在文案出场一下) 苏谦发现自己的基友克拉克居然就是现实里的那个超级天才新人后—— 苏小谦:哇,克拉克??? (立刻开心地杀上INS给基友发了一长串的私信0v0!!) 一个月过去,么得任何回复。 …… 苏小谦(眯眼):o( ̄ヘ ̄o#)不回我消息,克拉克,你完了。 与此同时,异国他乡,从来不看陌生人消息的克拉克—— 路人:克拉克,怎么了? 克拉克:(头疼)……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的人,最近在梦里都不肯理我了。 路人:……梦里??? ↑ 别问为什么苏小谦不在梦里直接要联系方式 咳,总之绝对不是因为孩子太傻^^||| —————— #攻是多国混血黑皮少年,有亚洲血统~~ #架空世界,笔芯~ #快乐爽文,一起哈皮~
开始阅读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 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 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 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 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 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 “叫什么名儿?” “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 “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 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 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 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 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 “你叫迪斯科呀?” “嗯。”狄思科忐忑点头。 “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 本文又名—— 《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 《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 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开始阅读凌湙在富贵乡里打了个滚,还没享出滋味来呢,就被父兄兜头一裹,成了举族流放的太子师之孙。 太子谋反,其师被诛,后百官午门长跪,终只留了一门老幼妇孺,成丁男子皆被斩,凌湙被人从锦绣堆里扒拉出来,裹了一身孝布成了太师家未成丁的庶孙。 三岁小娃按理是不记事的,奈何凌湙偏就是个穿越来的成年人,边境卧底十来年,配合我方合围收网之时被流弹击中,一睁眼就成了大徵柱国侯家长房嫡幼子。 设想中的闲鱼人生是闲不成了,流放之地天天死人,为了活着,他不得不重拾前世技能,收编流民搞基建,收编土匪打外敌,民生国防一把抓,他成了边城之主。 日子好过了,作妖的就来了,大徵皇宫一道旨,那个顶替他在富贵窝里享福的家伙,领着浩浩天恩来摘桃。 凌湙呵呵一摊手摘桃是吧? 成,有本事你就摘。 边城民风彪悍,服的可不是你的这个曰那个曰,管谁家的旨,都没有吃好、睡好,活好的宗旨强,边城之主可不是名义上的主。 皇子自相残杀,大徵朝八方起火,乱世将起,凌湙坐镇边城,竟被要求带兵平乱。 凌湙……送上门来的兵权,他要是不要? 阅读小提示1、前期养崽+后期基建2、男主人小辈分大,成人堆里装小孩,后期放飞自我3、性格略残暴,不善良,这里没有圣父4、文风古早,除了没有爱情,其他都有
开始阅读沈容得了个“原配系统”,里面的渣男千千万万 老公情人不断,儿子为了娶小三女儿要死要活,叉烧父子谁要谁捡去 洗盘子九年供老公上学,博士老公有出息了要离婚,先把学费还来 今年老公给我买了个巨额意外险哦,老公你也买一个,看看谁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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