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整个人都在颤抖。
不仅仅是因为害怕,对方那一瞬间散发出来的气息。
真的如同神魔一般的恐怖——虽然林枫没有真正见过魔神,但该有的想象力还是有的。
不愧是贵过拉尔斯几百倍的人!
林枫庆幸自己没有把刚才的想法付之行动。
对方是真的强!
权财之杖的判断,果然不会出错。
另外一个颤抖的原因,自然是林枫无比兴奋。
赚大发了!
这次真的要赚大发了!
“就这个,就教我魔刀吧!”林枫强压下激动的情绪说道。
“不行。”
白夜摇头,“魔刀副作用太大了,你学不了。”
“怎么会,我可以学的。”林枫说道。
副作用再大,有碎梦刀大吗?
“那就试试?”白夜说道。
“好。”
林枫昂首挺胸。
下一秒,他跪在地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癫狂、痛苦、绝望等等负面情绪。
如同潮水一般冲击着他的心神。
几乎让林枫崩溃。
不对,应该说,他在那么一瞬间,已经崩溃了。
现在刚才感受到的,是一系列的后遗症。
“我就说,你学不了。”白夜摇摇头,走到林枫面前,“这只是一缕魔气的稍微接触,还不算真正修炼魔刀的代价。少年人,你学不了魔刀,换碎梦刀吧。”
恍惚之间,林枫看到眼前的白夜不是一个年轻人。
而是一个满脸头发,眼神之中充满了沧桑。
日月变迁,沧海桑田。
林枫嘴唇颤抖了两下,说不出话来,身子一歪,栽倒在地上,彻底昏迷了过去。
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
林枫才清醒过来,脑袋还是撕裂一般的疼痛。
半晌,他迷茫的双眼才重新聚焦,看向沙发上的白夜问道:“这就是魔刀,你练的魔刀?”
他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眼前之人为什么会是一个疯子的原因了。
“对。”白夜点点头,“练碎梦刀吧。”
“可是,碎梦刀也有后遗症啊。”林枫说道。
武功他当然眼馋。
但绿油油的武功,除非是有特殊的兴趣爱好,谁会去练啊?
“碎梦刀有什么后遗症?”白夜奇怪地问道。
“碎梦刀没有后遗症吗?”林枫有些惊喜地反问道。
白夜摇头:“从来没有听说过,又不是魔刀这种武功,哪来的后遗症?若非我练魔刀,无法兼修其它武功,说不定也会练一练碎梦刀。”
“好,好,那我练了!”
林枫大喜过望。
双方是在交易呢,白夜可不会欺骗他。
没有后遗症的武功,谁会拒绝?
“很好,那你是要慢慢来的,还是进度比较快的那种。”白夜继续问道。
“进度快的?”林枫有些疑惑,“难不成你还能给我传功?”
“不能。”白夜说道,“但我可以凝聚一枚内力种子,可以打入你体内,激发力量,帮助你练功。不过那是我的内力,一旦激发,就会源源不断,直到你将其彻底转化成为自己的内力,也就是说,一旦开始练武,就不能停止。”
“否则,重则身亡,轻则重伤,终身无法再习武。”
林枫问道:“如果慢慢来,是怎么样?”
“就是正常练武,以你的资质,每日勤学苦修,五年应该可以勉强入门。十年有所小成。”白夜说道。
花费时间之长,令林枫咂舌。
“内力种子呢?”林枫问道。
“快则一个月,慢则三个月可入门。”白夜说道,“小成看情况,最迟不过两年。”
“这样啊。”
林枫陷入沉思。
他并不盲目乐观自信,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恒心有毅力的人。
日日勤学苦练,丝毫不会懈怠。
在没有强大的压力催动下,林枫可办不到。
而且,慢慢来时间花费太久。
他也不敢保证下一次“召唤”时间到来的时候,白夜是留在这里还是离开。
因此,使用内力种子,速成是比较好的办法。
有压力逼迫自己努力练功。
同时就算白夜离开,也不用担心“后续”问题。
“我选第二种,进度快的。”
林枫打定主意。
反正有交易权能做“担保”,不必担心白夜坑他的问题。
“好。”
白夜站起来,走到林枫面前,伸出手指。
指尖似乎有气旋凝聚,点在了林枫眉心。
林枫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进入到体内,盘踞小腹。
一股麻、痒、痛的感觉慢慢传递到四肢百骸上。
“静下心神,跟我念口诀。”白夜开口说道。
林枫不敢怠慢,立刻照做。
足足一个小时后。
林枫才停止了他的第一次修炼。
衣服被汗水侵染,几乎湿透。
手脚瘫软,并没有传说中的什么神清气爽的感觉。
“我怎么没有变强的感觉?”林枫疑惑地问道,反而感觉身体被掏空。
“要炼化我的内力种子,自然要消耗你的力量。”白夜说道,“觉得累是正常的,去休息吧,明天就会恢复了,到时候你自己练口诀,碎梦刀口诀已经尽数教你。”
“招式呢?”林枫问道。
“碎梦刀招由心生,没有固定和特殊的招式。”白夜说道,“全看你自己领悟,实力精进,自然领悟。”
“哦。”
林枫点点头。
深感这门武功的神奇。
难怪艾吉奥说,白夜告诉他练的武功要比降龙十八掌厉害多了。
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林枫回房间的时候,余光看到拉尔斯皱着眉头,脸上有些凝重。
这让林枫内心得意地笑。
以前对我爱搭不理,马上就让你高攀不起。
一连三天。
林枫每天都在努力地练功。
而白夜,不知道是不是展现魔刀释放出了一些魔气的关系。
他显得正常多了,让林枫给他弄了个合法身份后,竟然开始出去找工作。
比艾吉奥和拉尔斯这两个混吃等死的家伙不知道努力几百倍。
等级地位立刻上升,成为了林枫的心头好——特别是在林枫感觉到自身的实力的确开始增强后。
这一天,吃完早饭。
白夜对林枫说道:“阿枫,我找到工作了,今天第一天上班,你送我一下。”
“什么?”
林枫很惊讶。
这些天,除了练功之外,他也计划着赚钱。
没办法,再不赚钱,连饭都吃不起了。
四个人的开销,可不是一星半点。
特别是,每个人都是大胃王的情况下。
必须赚钱。
没想到白夜居然比他还快,直接就找到工作了?
牛逼啊!
不愧是比拉尔斯贵几百倍的人。
林枫再度感叹。
如果不是一个有隐患不稳定的疯子,他都想收白夜做兄弟了。
“既然出院了,找个工作不是正常的事情吗?”白夜说道,“难道你以为我还会指望你这废柴实现我一百个愿望?”
“咳咳咳!”
林枫大声咳嗽起来。
他不废柴,他只是“莫欺少年穷”啊。
而且已经走在崛起道路上了。
只可惜,囊中羞涩,林枫实在没有办法拍着胸脯表示:“我养你啊。”
只能唯唯诺诺地点头。
唉,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果然有钱才能够大声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