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宵面色沉静地将她扫视一番,最终把目光放在颜绮薇青红一片的眼眶,带着几分探究和同情意味问:“颜小姐,你还好吗?”
“这是眼影,我在试妆。”
颜绮薇强装出一张温温柔柔的笑脸,实则内心滴血、疯狂咆哮:绝对不是眼睛被打肿了,信我!
梁宵了然点头,语气依旧不咸不淡:“我来接你吃饭。”
“我们约的时间不是明天……”话说到一半,颜绮薇才终于意识到了什么,试探性问他,“今天……是六号啊?”
他没说话,点点头。
所以她连续睡了一整天,难怪身为夜猫子的自己能破天荒在早上醒来,并且肚子饿得发疼。
她眼前又是一黑,正思索着该如何解释,就瞥见梁宵身后闪过一道人影,居然是迟到许久的韩星野。
他显然对局势的危急程度一无所知,一边走一边朝她打招呼:“我来了我来了!”
梁宵很有礼貌地侧过身子让他上前,后者在见到颜绮薇模样后瞪大了眼睛:“你怎么被打成这样了?谁干的?”
雪,上,加,霜。
颜绮薇欲哭无泪地咽下一口老血,心底五味杂陈,最大的愿望就是立马消失在梁宵眼前,顺便抹消掉他的这段记忆。
可她毕竟没有超能力,只能强笑着解释:“这叫眼妆。”
说完又把目光移向梁宵,用虚得厉害的声音对他说:“不好意思,我记错了时间,还需要准备一会儿。你先跟我上楼休息一下吧。”
韩星野这才看了一眼身旁男人的脸,只需要这么一瞟,就被吓得什么吐槽都说不出来,隔了半晌才憋出一句夸奖的话:“我知道,你这是最近很火的那什么……柔晰暮色妆!用浓烈的色彩展现出女性娇柔妩媚的一面,即使在黄昏下也依然能光彩照人,好妆,好妆!”
求求你别说了!
颜绮薇实在没耳听他的尬夸,顶着一张被烧得通红的脸颊走在最前面带路。
二楼的夏夕晃眼瞥见她身影,抑制不住激动地喊:“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言情小说里有个屡试不爽的傻白甜套路,你只要在吃饭时假装不小心地把酒水洒在他身上……”
说到激情澎湃之处,正巧望见跟在颜绮薇身后的梁宵,立马机智改口:“你下本小说就这么写,准没错。”
颜绮薇总算明白了什么叫“鸡飞狗跳”,再看自己死宅标配的客厅……
满沙发布偶娃娃,各种小物件乱成一团,桌子上摆着乱糟糟的纸团和没吃完的葱油拌面,在最显眼的位置则放了一本书,标题赫然是《如何征服英俊少男》。
颜绮薇:笑着活下去。
夏夕和韩星野彼此交换眼神,前者为了尝试着替朋友挽回几分颜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屋子里的纸团丢进垃圾桶,再迅速拿起《如何征服英俊少男》:“既然你们有约,那我俩就先走啦。后会有期!”
两个不靠谱的狐朋狗友说完就溜,留下颜绮薇与梁宵无言相对。她勉强扯出一个笑脸,轻声道:“你先在沙发上休息一下,我很快就好。”
梁宵没什么表情,安静点头。
走进卧室的一瞬间,颜绮薇如遇大赦,终于不用再绷着脸做出一副礼貌性的微笑。她懊恼得忍不住拿脑袋哐哐撞墙,不死心地再看一眼手机上的日期。
嗯,果然没错,她睡了整整一天。
天要亡她。
昏睡这么久,很可能是因为在睡梦中穿越到七年前的缘故。颜绮薇有苦不能言,为了不让梁宵等太久,只能匆匆卸掉妆容,随手选了套比较中意的服装后便前往客厅找他。
被看见如此放飞自我的一面,她也终于放弃了自己温婉大家闺秀的人设,笑得比之前放松许多:“那个……不好意思久等了,我们走吧。”
*
经过两人一致商议,最终决定在市中心一家西餐厅就餐。
颜绮薇紧张得大脑一片混沌,没想到居然是梁宵先开口打破沉默:“颜小姐,这次邀约是家母的意思,你不用太过拘束。”
言下之意是,我对你没意思,都是被陈嘉仪硬逼的。
不愧是她看中的男人,对不喜欢的女孩子拒绝得毫不留情。
颜绮薇心里空落落,但还是不得不做出云淡风轻的模样,淡笑一声道:“家长们总爱给小辈牵红线,我理解梁先生的心情。不过真是有缘,我在大学时就听过你的名字,那会儿许多同学都把你当做偶像来崇拜。”
心里默默加了一句:“我也不例外,超级超级喜欢你哦。”
梁宵出于礼貌笑了一下:“颜小姐的文笔也非常好,我和家母都非常喜欢你的《十三月》。”
梁宵居然看过她的作品,还说“非常喜欢”。
虽然很可能只是句客套话,但颜绮薇的心脏还是不由自主为之一颤,自心底开出一朵小花。
与梁宵的谈话比之前想象中要顺畅许多,大部分时候是颜绮薇在找话题。
她说起大学时与他一起同台主持的晚会、身边崇拜他的同学们,还有自己与陈嘉仪认识的经过;梁宵默默地听,不时附和上一两句,掩饰不住语气里的疏离。
就在二人吃完准备离开时,梁宵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他说了声“抱歉”,按下接听键。
电话那头的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颜绮薇眼看着他脸色越来越沉,全程一言不发,直到最后才低声应了句:“好,我马上来。”
她默默等他挂掉电话,又听见梁宵说:“不好意思,出了点事。我先送你回去吧。”
“不用不用!”颜绮薇看出事态紧急,不好意思因为自己耽误他的时间,于是笑着摆摆手,“我正好想在商务区逛一逛,你先走吧。”
“好。”梁宵轻轻点头,迟疑片刻后缓声说,“那,颜小姐,再见。”
“……再见。”
他自然不会知道颜绮薇说出这两个字时有多么不甘心,他们两人之间没有太多交集,这回很可能是唯一一次相聚。
想象中的故事还没拉开序幕就匆匆宣告终结,实在是糟糕。
她无比泄气地看着梁宵离去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
首战以彻彻底底的失败告终,颜绮薇自然没有兴致去逛街。
她蔫蔫地打车回家,刚一下车,就发现自家门前的大树下靠了个人。
那是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少年,因低垂着脑袋而看不清样貌。正午剧烈的阳光映出他白衬衣上黑红的血迹,看起来着实令人心惊。
察觉到她的视线,少年飞快抬头。
他样貌清俊,一双紧拧的剑眉下双目血红,脸上带了些青紫一片的伤,额头更是溢出血渍。
这应该是个她未曾谋面的陌生人,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五官隐隐透出几分怪异的熟悉感。
“看什么看!信不信老子把你眼睛挖出来!”
少年恶狠狠开口,沙哑声线搭配上狠戾的神情,妥妥就是个刚打完架的不良少年。
颜绮薇没被他凶巴巴的语气吓唬到,反而更认真地将其打量一番,用不确定的迟疑语气小声说出一个名字:“你……梁博仲?”
他愣了愣,周身气焰弱了不少:“你谁?”
真是梁博仲。
颜绮薇不可思议地深吸一口气。她怎么也没想到,七年前那个胖嘟嘟的二次元肥宅小弟弟会变成这副模样,如今的他高高瘦瘦、满脸戾气,一点也没了曾经憨厚傲娇的模样,也不知道该说是逆袭还是堕落。
虽然这小孩不是自己亲弟弟,但毕竟她也与梁博仲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挺长一段时间,心底里难免生出几分作为长辈的责任感。
于是她皱着眉走近他,试探性问道:“你受伤了,要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吗?”
梁博仲瞪她一眼:“多管闲事,你有病吧。”
要不是当过你一段时间的姐姐,我才不会管你这种自以为是的小破孩。
颜绮薇暗自腹诽,逼近一步:“你额头在流血,据可靠研究显示,头部血液流失会直接影响大脑神经供血,从而导致精神错乱、智力减退。”
他听得愣了:“真的?”
这小孩儿还是一样傻。
她憋了笑:“假的。”
梁博仲很久没被这样幼稚的谎话耍过,当即气不打一处来,伸手将她往旁边一推。
他本来只是觉得这女人挡了自己去路,想把她推到一边,没想到颜绮薇为约会穿了双高跟鞋,一时脚下不稳,摔在地上。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梁博仲从来不对女人出手,也没想到她居然会摔倒,正在愣神的当儿,忽然见到那个看起来娇滴滴的陌生女人气势汹汹站起身,一把抓住他的领口。
她的声音严肃且低沉:“道歉。”
“我为什么要道歉?明明是你自己站不稳!”
“是你先推我!”
“这是你自己的问题!”
眼看局势逐渐朝幼儿园水平的斗嘴发展,梁博仲放弃了争论,试图用力掰开对方手指以挣脱束缚;颜绮薇则同样发力,牢牢攥住他衣领。
幼儿园水平的斗嘴变成了幼儿园水平的打闹。
“这几年你就学到了这些,打架、骂人、强词夺理?”她冷声说道,“我真是失望。你要是不道歉,我就……”
话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
——不远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着两个人。一个身着警察制服,神情严肃;另一个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股生人勿近的冷意。
那正是梁宵。
颜绮薇把未出口的狠话吞回肚子里,放柔了声线说:“我,我就哭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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