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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孤儿寡嫂夫何呼

女将军和长公主 请君莫笑 3387 2023-12-31 14:09:58

殿下台鉴, 元鼎二十九年·七月七日匈奴夜袭北境军营,先锋郎将林宇战死。

元鼎二十九年·七月十日林飞星伤痛交加昏厥于属下家中, 属下发现其脉搏怪异非常, 后处理林飞星背后伤口时, 惊天发现林飞星实乃女儿身……

“啪嗒”一声, 余纨手中的毛笔掉在了案子上!

余纨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抚在了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腹上。

就在刚刚,她肚子中的那个小家伙第一次动了动。

“啪嗒”

“啪嗒”

“啪嗒”

……

大颗大颗的眼泪, 一滴一滴重重的砸在余纨身前的木案上。

泪滴四散飞溅,一不小心就氤氲了绢布。

寂静的房间里, 终于传出了低低的呜咽声,那是一种强自压抑而漏出的声音, 蕴含着浓浓的悲伤, 让人闻之心碎……

余纨的自白:

很久很久之前, 我叫小兰。

自幼父母双亡,是作为赤脚郎中的二叔一家将我养大。

二叔很喜欢我, 常教我一些医理,但二婶却很少给我好脸色, 所以我一直努力的学习医术,干杂活,为了讨她的欢心。

直到几年后我才明白, 二叔家并不富裕,家中还有一位兄长,两位弟弟,加上我这个吃干饭的“包袱”之后, 日子愈发艰难。

九岁那年,二婶带我去逛庙会。

却是背着二叔将我卖给了人牙子,大哥已经到了婚配的年纪,二叔家中无多余的银钱……

而这也改变了我的命运,我被人蒙着眼睛,几经辗转送到了一个地方。

当眼罩拿开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美的简直不似凡人的女子,只是这女子的脸色异常苍白,我心知这是亏了内里。

我仗着年少,大胆与她对视,她的眸子让我这一生都无法忘记,那双闪烁着柔光又深邃的让人沉溺的眸子。

她却并未责怪我的失礼,只是淡淡的笑了笑,问我:“孩子,你会些什么?”

“劈柴,挑水,缝补,还懂些医理。”惊觉失仪的我忙低下头,支支吾吾的答了。

她安静的听完,对我说:“以后你便叫余纨,既然懂些医理,本宫便安排你做明桩,记住了。”

我懵懂的点头,从那以后我便成了余纨,而小兰,早已经在我被二婶卖掉的那一刻,在这个世上消失了。

我被安排到了宫外的医馆,有了新的名字身份,后来我成为了医女,又顺利的进了宫。

进宫很久,我才知道:那位美的就像神仙一样的女子,居然是皇后李倾城……

我也知道了,那日她之所以如此苍白,是刚刚诞下太子不久。

“你是明桩”,我一直牢牢的记得这句话,却从来不与任何人提起,这就像是我与皇后娘娘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一般。

当我被内廷司调任到未明宫的时候,我慢慢懂得了明桩的含义。

有明桩,便有暗桩,至于有多少桩?我是不知道的,也许除了皇后娘娘和长公主殿下之外,没人知道,包括皇上也包括太子。

有一天,公主带我出了宫,目的地是北境。

一日,公主对我说:余纨,本宫有个任务要交与你。

终于到了启用我的时候了,终于到了报答的时候了,可惜那个倾国倾城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公主说,让我务必勾上林宇,准我以食色侍之。

林宇,比我要小上几岁,看上去呆呆傻傻的,却带着几分宫中没有的憨厚淳朴。

我知道公主是在下一盘大棋,置身局中,我心甘情愿。

任务似乎比我想象中的要简单多了,这个林宇,单纯到我说什么他都相信。

于是我成功的留在了北境,不久后又传来了公主的密函:要我留在林宇身边,首要任务是潜移默化林宇,培养他追逐功名利禄的心;第二个任务便是尽可能多的打探关于林飞星的消息,定期将林飞星的消息汇报给公主。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长公主殿下看中的棋子并不是林宇,而是林飞星。

只是我不懂,既然看中了林飞星,为何要绕了这么大的圈子让我侍奉林宇而不是林飞星?

而且为什么要让我潜移默化的改变林宇?林宇自觉的追逐名利,又和林飞星有什么关系呢?

我是愚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棋子,没有资格统筹全局。

和林宇在一起的日子,谈不上爱,甚至谈不上喜欢。

只是任务,没有其他。

我并不钟情于床笫之事,他便依我。

偶尔被他缠的烦了,也会从他。

日子不咸不淡的继续着,我动用了一切方式去打探有关于林飞星的消息。

林宇口中的林飞星,是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的林飞星,我利用林宇的嘴巴打探出林飞星的所有消息,都悉数上报给了长公主殿下。

某一天,我的葵水没有如约而至,起初我并未放在心上。

直到第二个月它依旧没来,我便悬了心,捏了捏自己的脉搏,我居然怀了林宇的孩子!

那天,我摸着平坦的小腹,沉默良久,脑袋里乱糟糟的想了很多,我没想到这个孩子居然来的这样的快。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林宇的时候,他高兴的像个孩子,他那欣喜又明媚的笑容,烫到了我的心。

我决定开始好好的和他过日子,毕竟我们有了孩子,这个神奇的小生命,我要做娘了……

我开始去了解林宇,开始对他敞开心扉,我发现其实他很好。

有一天,我从林宇的嘴巴里得知林飞星居然不能人道!林宇还想以后过继一个孩子给林飞星,我自是不愿的,哪有孩子的爹在孩子尚未出生就商讨着要把孩子送人的道理?

那天,林宇给我讲了许多他和林飞星让我不得不动容的过去,我到底还是依了他。

次日,林飞星不举的情报,我便报了上去。

我是林宇的妻子。

我是皇后娘娘留下来的明桩,长公主殿下的棋子。

元鼎二十九年·七月七日。

我的肚子一天天的隆起,孩子的衣服也要着手准备了。

突然,针尖扎破了我的手指,看着冒出来的血珠,我的心头狂跳。

置身在空旷的屋子里,我第一次开始思念林宇,若是他在家就好了。

第二天一早,林宇的亲兵来了。

他说:林宇战死。

亲兵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不知道。

我没有哭,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这只是一场戏,一个任务。

林宇为守护大帐而死,尸体没能回家,被大帅厚葬了。

据说是匈奴组成的百人死士夜袭,整个军营阵亡一百多人,还有一百多人受伤,因为下葬人数众多再加上我有孕在身,我便留在了家中。

七月十日,刚过晌午,林飞星来了。

他的脸色苍白,神情憔悴,步履蹒跚,一身素缟,手中捧着林宇的牌位。

看着牌位上林宇的名字,我的心,才后知后觉的泛起了撕裂般的痛。

为什么?我明明不爱他的,明明只是一出戏而已,为什么会心痛?

林飞星将牌位交给我,还未等我深想缘由,他便昏厥。

我吓了一跳,刚刚积起的泪花也散了。

我撑着已经硬了的腰身,将林飞星拖到了床上,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林飞星的个头也不低,怎么并不重?

搭上林飞星的脉搏,我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

我深怕自己判断错误,特意仔细的诊过。

林飞星居然是女人!?

我惊愕的说不出话,这颠覆了我的认知,我找不到任何语言来形容我那天的心情。

很快,我又从脉象上发现了好多问题:林飞星的脉象非常糟糕,一方面是因为长期忧思压抑所致的郁结,另一方面,林飞星的体内怎会有一股冰冷的奇毒?

我放下林飞星的手,观她脸色苍白,眉头紧锁,再结合适才那无力的脉象,她的身上应该有外伤,可能是怕自己的身份暴露,没有就医。

我脱下了她的衣服,看到了她的身子,哑然失笑:难怪这人可以在军营中隐藏身份,这样的身材……

不过从衣裳包裹之下的这些不见天日的皮肤来看,却并不难看出这林飞星是一个女人。

我翻过她的身体,看到背上一道长长的伤口,从右肩开始一直斜着蔓延到左侧腰际。

或许是知道了这人是女子的缘故,看着这样狰狞的伤口,我的心情复杂。

虽然不知林飞星到底为何混入军营,但是这些年,她一定受了很多苦吧。

好在林飞星的伤口虽然很长,却并不深,想来应该是及时闪躲的缘故。

不过,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再加上天气炎热,伤口微微发炎。

我处理完她身上的伤口,还没来得及包扎,她便醒了。

我们四目相对,除了最开始眼中一闪而过的惊慌之外,我从她的眼中读到的尽是浓浓的悲伤。

她就用那样悲伤的眼神看着我说:“对不起阿纨,我没有保护好阿宇,让你失了相公,孩子没了爹,对不起。”

然后,她便落泪了。

我回忆起曾经阿隐抓着我兴奋的夸赞,林飞星是何其的坚强隐忍,阿隐在她胳膊上缝了那么多针,别说流泪,就连呼痛都不曾……

此时,看着她的眼泪,想着林宇,心痛再次蔓延。

林飞星泰然的让我给她处理了伤口,也将她的故事娓娓道来。

林宇不曾和我说起的,更久远,更详尽的故事……

听完了林飞星,不,是林挽月的故事,看着她依旧打着赤膊几乎缠满了绷带的上半身;露出来的两个胳膊上有不少暗疤,右臂上更是有两条蜈蚣形状狰狞的疤痕,这哪还是女人的身体呢?

……

余纨从回忆中回神,脸上眼泪已经干了。

氤氲的绢布依旧静静的躺在满是泪滴的案子上。

余纨一手捂着隆起的肚子,呆呆的看着案上的绢布,心情复杂。

这封绢布若是送出去,林挽月是死是活她不能保证。

林宇尸骨未寒,林挽月数次救过林宇,自己真的要如此吗?

还有孩子……

就在刚刚,余纨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了这个新生命的成长。

若是自己将这封绢报送出去,公主自会厚待自己,就算是最坏的结局:林挽月被斩首。公主依旧会很好的安置自己,可是这个孩子呢?

这个孩子,会不会沦为新一代的“桩子”呢?

余纨轻轻的抚摸自己隆起的小腹,她从来不后悔自己成为了李倾城的明桩,李娴的棋子;可是她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尚未出世,命运就被决定!

想通这里,余纨按着腰从椅子上缓缓起身,一手抓过绢布,擦干了桌面上的泪滴,慢慢的走到了厨房。

拿起坐在炉子上的水壶,将绢布丢在了炉灶里。

摇曳的火舌,快速的吞噬了绢布,余纨低头看着绢布彻底成灰,才重新将水壶放回原处。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余纨的自白,我想了好久写了好多,删删减减修修改改,最后发现用余纨的自白,字数是最少的。

可以让大家用最少的字数,看到最多的剧情,不拖沓,快速交代。

这段剧情,用公主用将军任何一人都要写2-3章,只有用余纨的第一人称可以干净利落的交代清楚,让剧情快速进行。当然有个好处,那就是通过余纨的嘴巴,如果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到李娴的心思,可以看到更多的东西。算是个小小的惊喜吧~

林宇死了。这是我最开始,在设立这个角色的时候就想好的。

当初我也在10几章左右还是多少,忘了,说过林宇这个人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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