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鸥一听有熊,心里是又喜又惊。
他从没见过熊,现在总算能见到这种传说中的哺乳动物食物链顶端的家伙,怎么能不喜?
但更多的是吃惊,奶奶的,现在可是一片野树林,在这里碰上狗熊可不是好事。
秦时鸥反应倒快,他知道面对北美棕熊这种怪物的时候,如果你手里没有雷明顿M870霰弹枪这种大杀器,基本上是肯定要被操的,要想活命,那就只要躲避了。
所以,他一把拉住奥尔巴赫,低声快速道:“爬树!我们爬到树上去!”
奥尔巴赫谨慎的往后退,道:“不可能,棕熊也会爬树,而且如果是成年雄性棕熊,它们能把这里的树撞断!”
春天的棕熊最不好惹,因为它们刚刚冬眠醒来,脾气最是暴躁,此外一个冬天没进食,春天食物也少,此时的它们自然饥饿难耐,绝不介意拿人类来打牙祭。
在两人忧心忡忡的目光中,一个毛茸茸的黑棕色脑袋出现在了小瀑布的上端。
黑棕色的脑袋大概得有足球大小,两只眼睛黝黑发亮,脑袋的毛发湿漉漉的,它探出岩石往下看了看,看到秦时鸥和奥尔巴赫,立马缩了回去。
见此,奥尔巴赫笑了,道:“原来是一只小熊。”
“小熊叫声那么响亮?”秦时鸥问道。
“只能说这只熊天生嗓门大,再说,刚才它估计是使劲了力气在尖叫,所以才那么大声。”奥尔巴赫解释道。
不是成年棕熊,奥尔巴赫就不觉得可怕了,不过他还是带着秦时鸥赶紧离开,因为小熊身边一般是有母棕熊守护的。
秦时鸥还想近距离看看熊崽子,但看奥尔巴赫的样子,这个主意显然不现实了。
遗憾的叹着气,秦时鸥不断回头,几次之后看到熊崽子的小脑袋再次从瀑布上方露了出来,眨巴着黝黑的小眼睛看着他和奥尔巴赫。
熊崽子似乎知道秦时鸥和奥尔巴赫是害怕自己避开的,它等两人走的稍微远了一些,用前爪撑着身体就从瀑布上浮的岩层上站了起来,冲着两人一个劲的尖叫:“嗷嗷!呜呜!!嗷嗷!呜呜!!”
小熊崽子应该没多大,身躯颇为肥硕,脑袋和身子都是圆滚滚的,好像一个小球摞在大球上。
秦时鸥很喜欢这些小家伙,就忍不住往回走想近距离去看看。
结果看到秦时鸥跑回来,那小熊赶紧闭上嘴,傻乎乎的眨眨眼,转身就从瀑布上方消失不见,边跑边惨叫,竟然被秦时鸥吓到了……
秦时鸥忍不住笑了起来,奥尔巴赫也一个劲摇头,道:“我第一次碰到这么胆小的熊。”
一天的时间,在众人努力之下,渔场打扫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庆祝晚宴。
就在别墅前面、两棵枫树之间,秦时鸥准备了大量的酒肉来犒劳这些朋友。
希克森老爹被他请了过来,专门做大厨来掌勺,此外沙克找人抬来了一个烧烤炉子,对秦时鸥自豪地说道:“BOSS,我请你尝尝萨克森家族的拿手烤肉!”
秦时鸥很喜欢吃烤肉,所以很是期待,可是等炉架子抬来之后,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烤肉的架子很大,光是串肉的主钎子,就有一米多长!
沙克烤肉用的不是烤炉,而是烤架,架子离地一米半,好像巨型的机枪支架,大量的火炭和木柴堆在下面,一个鼓风机拉了过来,通电之后,火焰‘轰隆’一下子就升腾而起。
这时候半扇之前准备好的猪肉被抬了过来,沙克一只手一道铁钎,好像短枪一样,直接穿过了猪肉,然后抬到了烤架上开始翻腾烧烤。
秦时鸥挠了挠头,真是纯爷们,做个烧烤都这么彪悍,不过这么厚的半扇肉,什么时候能烤熟?等到内里烤熟,外面岂不是都化为焦炭了吗?
结果,沙克并没有两面翻烤,他用火炙烤猪肉的背面肥油,这样油脂融化,一股香味就传了出来。
沙克好像摇婴儿车一样摇动着手中的半扇猪肉,尽量让它受热均匀,随后他找人来替他举着猪肉,自己则要往下片烤肉。
可是这半扇猪肉有点太大,这里的人竟然都掌控不了,有一个身板不逊于沙克的小伙子上来抬了一会,很快就累的受不了手臂直抖了。
秦时鸥捏了捏拳头,道:“我来。”
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但秦时鸥信心还是足够的,海神之心对他身体素质的改造很大,尤其是力量,别看他体型与以前差不多,可爆发力和耐力已经天差地别。
不用解释,他直接上前接过了两道铁钎,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稳稳当当的架在了火焰上。
随后,响亮的喝彩声响了起来,震动火焰都飘荡不已。
这样秦时鸥架着铁钎,沙克则开始调理佐料往上涂抹,随着橄榄油和调味料侵入猪肉,香味越来越重,当外层猪肉烤成金黄色的时候,沙克就用牛耳尖刀往下片肉,一盘盘的烤肉就这么出炉。
之后有人换下了秦时鸥,他举起酒杯,道:“感谢大家今天来帮我清理渔场,来吧,伙计们,共饮此杯,让我们一起迎接大秦渔场的春天的到来!”
众人举起了酒杯,沙克突然说道:“不,秦,这不是我们的规矩,你不能简单的喝这杯酒,尖叫!尖叫!!尖叫!!!”
在他的带领下,一行小伙子跟着起哄,叫道:“尖叫!尖叫!”
纽芬兰地区和加拿大其他省份不太一样,虽然这里官方语言也是英语,但语法和音调都有所变化,结合了一定的法语,所以大学时候以英语出色著称的秦时鸥,在这里只能进行普通交流。
沙克的话,秦时鸥并没有完全听懂,一时有些茫然,傻乎乎看着有人提了一条估计是今天刚刚捕捉上来的鲜鳕鱼走过来。
将鳕鱼放好,沙克给秦时鸥倒了一本色泽淡黄的酒水,告诉他道:“你先亲吻鱼嘴五秒钟,然后将这酒一饮而尽,BOSS,然后Party才可以开始。”
秦时鸥虽然很喜欢吃鳕鱼,而且他的渔场日后注定要以鳕鱼为主,可这不代表他想亲吻这尖嘴的怪物。
干笑着,秦时鸥转移话题,道:“这是什么酒?沙克,你知道的,我只喜欢喝冰葡萄酒。”
沙克嘿嘿笑道:“这是告别镇的另一骄傲特产,朗姆酒——尖叫!”
秦时鸥才不想将初吻送给一条死鱼然后去喝这种高度酒,他想跑,但被人围住了,而且奥尔巴赫都上来调教他:“秦,这确实是告别镇的规矩,来吧!”
话都这么说了,秦时鸥还能怎么着?
他只能苦笑着蹲下身,眼睛与鳕鱼的眼睛对视,嘟着嘴与鳕鱼的嘴巴亲吻在一起,这时候众人就开始倒计时:“5、4、3、5、4……”
“哦,该死!”秦时鸥知道这些人戏弄他,五秒之后立马撤开。
接着,沙克将一杯朗姆酒递到了他的唇边,他端起酒向众人示意,仰头就灌了下去!
“哇哦!!!”烈酒下肚,秦时鸥忍不住尖叫了起来,他总算知道这酒为什么叫‘尖叫’了,喝下之后,人确实会尖叫。
之前他的嘴上全是鳕鱼的腥味,已经很刺激了,可是等烈酒进入他的嘴巴,他感觉自己的舌头直接燃烧了起来,此后烈火顺着咽喉一路烧到肚子里,已经分辨不出是鱼腥味更浓还是烈酒更辣了。
“吼吼!欢迎来到西方世界的边界之岛!”一行人跟着尖叫,晚宴终于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