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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造畜

有姝 风流书呆 5311 2024-08-03 11:03:50

有姝腿短,靠自个儿当然跑不远,但有老鬼半拖半抱地帮忙,不过片刻就穿越了京城,来到郊区的某个废弃宅邸内暂居。老鬼帮他找来朱砂、壁虎、水银、符纸、罗盘、文房四宝等物,又按照他的吩咐将朱砂、壁虎、水银混合碾磨,制成特殊的墨水。

万事俱备,有姝这才叼起毛笔,想画一个简易的寻人阵法,却发现笔杆太长,他得偏着脑袋才能绘制,眼睛自然而然就看向天花板,压根不知道自己在画些什么。

“这样不行,得把毛笔砍断些。”他丢掉毛笔,无奈叹气。

老鬼忍了许久,直到此时才发问,“你究竟想干什么?你不找人,在这里写写画画作甚?”

“自然是绘制一个寻人阵法,才好知道那人的确切方位啊!”有姝用小爪子把毛笔滚到老鬼跟前,点了点脑袋,“帮我把笔杆砍掉,只留一个笔头,这样我好含在嘴里。”

老鬼捡起毛笔,不可思议地道,“你竟懂得奇门遁甲?你不是大夫吗?”

“我曾经得了一门道家传承,多少懂一些皮毛,否则你以为我用一根头发如何找人?”有姝偏着脑袋看他。

老鬼一面用阴风砍断笔杆,一面哂笑,“你不是鼻子很灵嘛,我还以为你要循着这根头发上的气味去找人呢。哪里想到你弄得如此玄乎。”

有姝嘴角抽了抽,“循着气味找人?也不知你是高看我了还是低看我了。若是那人离了京城,得找到何年何月?”说话间,老鬼已把只剩三寸笔杆的毛笔递过来,他连忙叼住,沾了适量朱砂,在纸上画了一个寻人阵法,然后又画了一道烈火符。因嘴里的口水总会顺着笔头流淌,他画一阵停一阵,忙活了一个多时辰才算大功告成。

“好了,帮我把头发卷进烈火符里,然后扔进阵法中心即可。”吐出笔头,他仰着脸去看老鬼。

老鬼掩嘴,背转身,肩膀不停耸动,也不知在干些什么。有姝绕到他面前,重说一遍,他又背转身,继续耸肩膀,惹得有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咋了?”他用爪子刨地,表情略显不安。

噗嗤!老鬼终于喷笑出声,指着他被朱砂染了一圈红胡子的嘴巴,说道,“你赶紧出去洗洗吧,我看见你这副熊样就想笑。”

有姝脸颊涨红,所幸被毛发挡住才没露出窘态,连忙扭着小屁股跑出去,找到一处积水,用爪子反复抓挠。等他洗干净再回来时,老鬼已把卷了头发的烈火符扔进阵法中,一团火焰腾空而起,慢慢化成白色烟灰在空中飘荡,然后如游龙一般蜿蜒扭曲,形成一行大字——淮州绛县李家村云来客栈。

“嘿,你这阵法好生奇异!我原以为会显出那祖孙俩的影像,哪知竟是一个地址。这大约就是她们的藏身之处吧?”老鬼围着阵法转圈。

“你猜得没错,原本显现的的确是发丝主人的影像,要找出她在哪里,只能靠背景推断。我把阵法中的铭文反复修改完善,这才变成了地址。”有姝挺了挺小胸脯,表情很是骄傲。

老鬼又有些想笑,但在小狗清澈双眸的瞪视下只得憋回去。事不宜迟,一鬼一狗立刻去了码头,几番探听,终于悄悄登上一艘前往淮州的货船,几经辗转到得绛县的李家村。此时已过了半月有余。

有姝饿了吃野果,渴了喝雨水,被主子养得圆滚滚的身体已消瘦的不成样子,皮毛更是沾满泥泞,一缕一缕黏在体表,看着狼狈极了。老鬼很是心疼,给他施了个障眼法,准备带他去云来客栈的厨房偷吃。他们刚钻进去,就见一名头发花白,面容和蔼的老妇正往锅里投掷各种粉末,那些粉末色彩斑斓,气味古怪,看着不似调料,倒像是毒药。

“小花,你记住了,这些药粉的顺序一定不能出错,乱了一种就丁点效用也没了。”她甫一开口,有姝与老鬼才发现一名小姑娘也站在灶台边,不过被她肥硕的身躯挡住了。

“我知道。等我长大了,我也要造好多好多的畜生,卖到财主家里就能赚很多钱,有了钱就能穿漂亮衣裳,住豪华宅院,还能有下人伺候。”小花点头,脸上一派想往。

“我家小花真有出息!”老妇笑呵呵地拍打孙女脑袋。

有姝与老鬼连忙躲进柴火堆,面面相觑。他们原以为妖妇是寄住在云来客栈,哪料此处竟是她开的。如此,这些年来她究竟暗害了多少旅客?一人一鬼心中凛然,蜷缩在墙角连大气都不敢喘,好不容易等祖孙两出去了,才蹑手蹑脚地探头。

“走,去前面看看。”有姝顾不上饿了几天的肚子,立刻跑到前堂。

老妇并非所有人都会动手,那些住的比较近的、拖家带口的、财大势大的,首先就被剔除,剩下那些穷困潦倒、孑然一身、居无定所的游子才是目标。她主动把饭菜挨个儿送到客人房间,饭菜里既掺了毒粉也掺了迷药,保管吃一口就晕死过去,等到半夜药效退了,再把变成畜生的人牵到牛棚里栓起来。

“今儿收成蛮好,竟造出五头牛,一匹马。”小姑娘笑嘻嘻地点数。

“这造畜之术也是有迹可循的。一般情况下,青壮年男子都会变成牛,妇女变成马,小孩则变成羊。一头牛可卖两贯,一匹马可卖一贯,羊顶多卖两百个铜板。”

“两贯钱就是两千个铜板,好多啊!”小女孩掰着指头,“那我日后只要青壮年男子,不要小孩了,妇女尚可,有皮相好的就造两个。”

“哎,我的小花真会划算。”老妇笑得合不拢嘴。

两人的对话惹得有姝火冒三丈,却不得不按捺。那些牛马显然也保有神智,一面撂蹄子一面嘶吼,目中流露出悲愤的情绪。祖孙俩早已没了人性,取下挂在墙上的鞭子挨个儿抽打,打累了才不紧不慢地锁好牛棚,回去睡觉。

有姝顺着牛棚栅栏的缝隙钻出去,等二人梳洗之后躺倒,便让老鬼施展迷魂术令她们沉睡,然后爬上床,咬破老妇手腕。血液刚入喉,他身上的毛发就渐渐退去,骨骼也寸寸拉长,变成初来的模样。

老鬼绕着他左看右看,惊异道,“怪不得你会变成臧袖犬,原来你本人竟长得与袖犬一模一样,瞧你这圆眼睛,圆脸蛋,粉鼻子,粉嘴巴,哎呀,真是越看越像!”

有姝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才拿起桌上的茶壶,用来接老妇手腕流出的鲜血。伤口并不深,只流了半壶血就慢慢止住了,有姝快速跑到后院,翻过栅栏,把鲜血倒进水槽里,说道,“这是解药,你们赶紧喝下吧,我之前也被那妖妇变成了畜生,好不容易找到李家村来,这才恢复人身。”

众人见他满脸脏污,衣服也破烂不堪,仿佛走了许多路,受了许多苦,心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再没有比变成畜生更可怕的事,不如喝喝看。这样一来,原本还犹豫不决的牛马纷纷围在水槽边喝血水,然后陆续恢复人身。他们自是对有姝感恩戴德,随即跑到老妇的房间,将祖孙二人揪出来毒打一顿。

有姝担心人死了,那些被卖掉的受害者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连忙上前阻止,又让人赶紧去报官。听说世上竟有这等阴毒的妖术,县太爷吓了一跳,连夜审问祖孙俩,又尽力寻找受害者。有姝与老鬼因救人有功,得了十两赏钱,连忙买了前往京城的船票。

这一去一回已过了一月有余,有姝交了两个铜板的入城费,打算直接去端王府与主子相认。

“哎,有姝你等等,过来看这张皇榜。”老鬼朝贴满皇榜的城墙飘去,其中一张画了端王府的盘龙图腾,显得极为醒目,还有许多百姓围在四周指指点点,脸上带着向往的表情。

有姝好不容易挤进去,就见皇榜上不但写了许多字,还贴了一张图片。他一眼就认出那是主子的手笔,他用白描技法画了一只臧袖犬,从神态到毫发,简直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是那双乌溜溜的黑眼珠,无论站在哪个方位观赏,都像是在凝视你,颇为惹人怜爱。

“有姝,你见没见过自己变成狗的样子,就是这样的,一丝不差!”老鬼啧啧称奇。

有姝尚且来不及细看榜文,就听旁边的几个路人议论起来,“这狗都丢了一个多月了,若是还活着,早该找到了。”

“是啊,端亲王派遣禁卫军连日搜索皇城,可说是刮地三尺,竟连一根狗毛也没找着。要我说,怕是早就进了哪个乞丐的肚子了。”

“从之前的万两黄金加至现在的十万两黄金,这狗若是被我找到,莫说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你有那个运气吗?现如今,好多人啥事不干,每天就往胡同深巷里钻,只为了找这条狗,还有人弄一只品相仿佛的送去端王府,被王爷识破,打个半死。街上但凡有乞丐游荡,都会被抓去天牢审问,短短十几天就抓了几百人,连那些破衣烂衫的贫民也会被误抓,当真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但那又如何呢?还不是没找到。”

“为了一条狗,值当吗?”

“贵人的心思谁摸得透?在你眼里那是一条狗,在人家心中那就是一个宝贝疙瘩。端亲王起初还满大街游荡,一会儿喊那狗的名字,一会儿吹哨子,闹得风风雨雨,后来忧思过重病倒了,这才消停下来。把狗弄丢那人原是他未婚妻,承恩公府的嫡小姐,现在已经被他逼得削发为尼去了,连承恩公也被他连番弹劾,查出许多贪赃枉法之事,现在锁在天牢,一旦查实就得砍头,岂是一个惨字了得。”

“我的亲娘哎!一条狗竟把偌大一个承恩公府都整垮了,这也忒小题大做了!”

“何止!听说硕亲王与皇后也受了牵连,一个捋了差事,一个禁足宫中……”

不等这人把话说完,旁边就有人打岔,“你连宫里的事都知道,吹牛的吧?”

“别不信啊,我大侄子就在宫里当差呢!”

有姝早已看完皇榜,为了打探消息故意在人群里站了许久。听到此处,他慢慢挤出去,快步前往端王府。然而他却忘了,自己早已不是主子的宝贝疙瘩,哪能说进就进,刚走上台阶就被两名侍卫用剑戟顶出去,凶神恶煞地警告,“王府重地,闲人不得靠近!”

有姝无法,只得找了个就近的客栈落脚。他想了半天,眼睛忽然一亮,让老鬼帮忙在坊间找了一只巴掌大的哈巴狗,用颜料染成纯白色,又把毛发修剪成自己原本的模样,问道,“像不像?”

“像了八九分。”老鬼颔首。

“走,去端王府领赏。”有姝把小狗往袖子里一揣,兴匆匆跑了出去。

侍卫听说他是来送狗的,又见他怀里的小狗与画像极其相似,立刻让人前去通禀。

七皇子已经一个月未曾上朝,景帝日日派人来催亦无动于衷。传旨的太监见他脸色苍白,眸光涣散,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倒也不敢勉强,只得回去复命。他前脚刚走,七皇子后脚就下了榻,沉声道,“把本王的拐杖拿来,本王要继续锻炼。”

小顺子取来拐杖,低声规劝,“王爷,您整天无休止地锻炼,身体怎么受得住。邓先生已经说了,您身体尚在康复期,过犹不及。”

七皇子不答,先是撑着拐杖在殿内绕行,后又扔了拐杖,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出去。下台阶的时候有些迟缓,但到得草坪之后,他竟健步如飞起来,任谁也想不到,一个月之前,他还是个双腿瘫痪的病人。

王府里里外外全是暗卫,谁若是想把消息透露出去,唯有死路一条。忽然,一名暗卫从树梢飞身而下,拱手道,“王爷,前院有人禀报,说是小狗找到了。”

“快把人带进来!快去!”七皇子嗓音发抖,脸上更是露出狂喜之色。

暗卫不敢耽误,立刻赶到前门带人。他嫌弃有姝走得慢,竟直接把他扛在肩头,翻过重重院墙直入后院。有姝被颠得七荤八素,抱着小狗蹲在地上,好半天缓不过气来。

七皇子满心满眼只有他双手捧着的那条小狗。白白的,小小的,圆滚滚的一只,乍一看,竟真是他的有姝。他快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接过小狗,本想举到面前好好亲吻安抚,却对上一双褐色的,虽然懵懂清澈,却少了许多灵气的眼眸。

“这不是本王的有姝!”从极致的喜悦到失望的深渊,他现在的心情只能用“暴跳如雷”来形容。毫不怜惜地丢掉小狗,又见自己掌心沾满白色的颜料,他眸色越发狠戾,一把揪住来人衣襟,用力拎起。

他身高几近九尺,十分高大昂藏,而有姝才七尺三寸,立刻被悬空吊起,勒住脖子,弄得面颊涨红,呼吸不能。

“咳咳咳,是我啊,主子。”他一面蹬腿儿一面拍打主子强壮的胳膊。

少年方才蹲着喘气,只能看见乌黑的发顶,现在仰起小脸,露出五官,令暴怒中的七皇子如遭雷击。这浓淡适中的柳叶眉;这乌溜溜、水润润的眼睛;这挺翘的鼻头粉红的小嘴;因为难受抿唇而显出的两个小酒窝,竟与书房里的画像丝毫不差。

七皇子似被火烫一般松开手,一面去搂这人纤细的腰,一面轻拍他剧烈起伏的胸膛,颤声道,“你,你是谁?”他不敢叫破,唯恐又弄错一回,再次品尝从云端跌落地狱的滋味儿。

“主子,我是有姝啊!”有姝好不容易喘匀了气,连忙死死拽住主子衣袖,呛着泪珠的眼里满是欢喜。

七皇子差一点就把他抱住了,但也只是差一点。他艰难地把人推开,略一摆手就有侍卫送上一把椅子,坐定后诘问,“你怎么证明自己是有姝?”惊喜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他想相信,却又不敢相信。

怎么证明?有姝绞尽脑汁地想了想,开始述说与主子相处的点滴细节。

“这些事,你完全可以从别人口中知道,不算。”七皇子捏碎了椅子扶手。

“那怎么才算?我真的是有姝啊,主子你还画了我的画像,就挂在书房里。”有姝急了,跑到他身边左蹭右蹭。

七皇子被他蹭得身体发麻,硬下心道,“那副画不知被多少人看了去,谁知道你是不是某些人送进府里的探子。”

主子刚整治了承恩公府,又连带的拖垮了大皇子与皇后,正处于风口浪尖上,小心谨慎些总没错。有姝刚皱紧的眉头又缓缓松开了,觍着脸凑到主子跟前,吐出半截舌头哈气,含糊询问,“你看这样像不像?”

像,像极了!他变成人和变成狗的模样其实差不了多少。哪怕没有那张画像,七皇子也能第一眼把他认出来。但只要一想到这小混蛋躲了整整一个月,他就气不打一处来,非得让他吃些教训不可。

“不像。”七皇子摇头冷笑。

有姝希冀的表情垮了下去,看见主子双腿,眼睛忽然暴亮,立刻蹲下身,沿着他小腿一寸一寸往上按揉,并同时把体内的能量输入穴道。这种按摩手法唯有小狗知道,这下主子应该相信了吧。

狗爪子怎能跟眼前的纤纤十指相比?无论是触感还是视觉享受,都提升了好几个层次。七皇子盯着被黑色布料衬托得莹白如玉又嫩如水葱的指尖,竟慢慢升了绮念,当它们缓缓按揉到大腿根时,下腹已燃起一团烈火。

“够了,我相信你是有姝。”为防出丑,也为防给有姝留下孟浪的印象,七皇子一把将他拉起来,嗓音沙哑。

有姝欢呼一声,毫不迟疑地扑入主子怀中,在他脸上又亲又舔,不过片刻就涂了一层晶亮的口水。老鬼说得没错,当狗当太久了,有些习惯已经扭不过来了。可怜七皇子本想掩饰身体的窘迫,这下却更为难受,连额头的青筋都暴了出来。但要让他把人推开又舍不得,只得交叠起长腿,将之抱坐在膝头,一面享受久违的亲吻,一面爽朗大笑。

小顺子等人站得远,并不知道刚才发生何事,原以为府里又会死人,却没料主子与对方眨眼就抱到一块儿,现在还亲上了。他迟疑一瞬就转过身去,不敢多看。

七皇子把失而复得的宝贝搂进怀里亲了个遍,这才开始追问他前一阵的动向。

有姝早已想好,若是主子没有记忆,便不会把前几世的经历说出来。主子每一世都是全新的个体,他应该有选择的权利,而非被过往束缚。自己会努力去争取,然后顺应天命,得之幸甚,失之淡然,只不远不近地守着也就心满意足了。于是他隐去某些片段,把能说的挑挑拣拣说了。

七皇子唏嘘半晌才道,“原来你本就是人,不过中了妖术而已。那你的家人呢?”

“我没有家人,一直在世间流浪,连个户籍都没有。”这也不算谎话,有姝本就是个流落异世的游魂。

七皇子不知何故,竟暗松口气,低笑道,“那么日后我就是你的家人,你的户籍落在端王府,明日我着人去衙门办理。”

有姝点头,嘴巴一咧便显出两个小酒窝。七皇子立刻伸出指尖轻戳一下,触感温软柔嫩,于是又戳一下,然后开怀大笑。这一天他等了许久,几乎与梦中的场景一般无二,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有姝并未在他怀里化人,而且也不是赤条条。不过罢了,日后总有机会。

他握住有姝左手,翻来覆去地看,末了像往常那般置于唇边亲吻,调侃道,“难怪你那狗爪子粉红粉红的,原来本身就是如此。”手指柔若无骨,掌心娇嫩细滑,全无半点老茧,有姝的身世绝不像他述说的那般凄惨。但无所谓,只要他肯回来,只要他永远留在身边,即使他是别人派来的探子,七皇子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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