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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灵魂骚动 drsolo 4194 2024-01-16 09:34:47

像我们这样独自来大城市打拼,想要一展宏图的人,最后能实现梦想的凤毛麟角,就算是那些成功了的人,也肯定有过一段住在地下室,裹着潮湿的被子,吃着泡面,每天有一顿没下顿的日子,我也一样。

姑爹姑妈都反对我学音乐,尤其是姑爹,理由是我们家就没出过一个有音乐才华的人,我不可能有这方面的天赋,何况学这个又花钱又没前途。他们大概觉得我也就是想想,到头还是会听话,去姑爹朋友的家具厂工作的。可这话偏偏刺中了我的肋骨,我觉得胸口都鼓涨了一下,像肋骨在做膝跳反应,一点不夸张。

小时候外婆和我说,不该争的别争,该争的别让,我问哪种是不该争的,哪种是该争的?外婆说你能妥协能忍让的就是不该争的,该争的就那么几样,长大你就明白了。

不该争的,总是很快就能明白,该争的,却真的要长大了才明白。我承认我们家没出过有音乐才华的人,但我不承认我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如果是塞林格站我面前跟我说别搞这个了,你没天赋,我就认,别人说的我不认。高等的音乐学院我也没有奢望过,确实念不起,也确实不该往那方面去想,那就选一间好点的艺术学校,就是去给人抬棺材板,我也要学。

本来能上《超级音场》,怎么看都是开了个好头,可惜最后无疾而终。没有奖金没有合约,什么都没有,如果没有塞林格的那番话,说不准我就对现实屈服了。可他说我是有才华的,我能怎么办,偶像对你说了这样的话,你都没胆走下去,你瞧得起自己吗?

后来我又回到了地下室,吃着泡面写音乐,我认真琢磨那份改过的谱子,按塞林格指出的方向尝试重新编曲录音,当重录好的歌在耳麦里放出来时,我惊讶地发现,原来我的声音是很有质感的,竟然到今天我才发现我还有把好嗓子。

我将改好的demo投给了LOTUS的音乐公司艺天,一连三个月过去,石沉大海。这天我拆开录音设备,想清理清理发霉的机箱,好笑地发现里面居然长出一根指甲盖大小的白色小蘑菇,正要拍照留恋一下,手机在这时弹出一条邮件消息。

在我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艺天的音乐部给我回信了。

艺天想买走我投稿的两首歌,却不是打算签下我,他们想把歌放进新推偶像团体的出道专辑里。我还是很失望的,但总算有点起色了。我把那颗幸运蘑菇摘下来,移到了外面的花园里,希望它能在那儿茁壮成长。

给他人做嫁衣并不是我的目标,尤其是塞林格给我改过的那首歌,特别不想拿给别人唱,但我想起他临走前和我说的话。

“如果有机会把歌曲卖出去,那也是一条路,别太钻牛角尖。”

两天后见到了音乐部门的负责人,也是一位我听闻已久的音乐制作人,他开出了不低的价格,但歌曲是买断的,我想争取一下版费,制作人很坦白地说:“现在确实有一些音乐人能拿版费,但你毕竟是新人,我老实和你讲,不会有音乐公司给你版费,愿意给你版费的,他们公司也不会有我们这样的影响力。年轻人,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的名字卖出去,懂吗。”

我说想考虑考虑,制作人表示新专^制作也有死线,希望我尽快给他答复。那天我心事重重地走出办公室,却没想到竟在一楼偶遇了LOTUS全员!

还真不是某一个某两个成员,而是连带经纪人和五名助理在内,浩浩荡荡一群人。我既激动又期待,激动是因为头一次看见季诗他们的真人,期待是因为我能再次见到塞林格。

乐队成员进公司后就没有保镖大哥跟着了,只是还跟着助理,我站在走廊这头,他们走过来时距离开始拉近,我发现季诗比我高不少,并没有外界传闻的谎报身高的嫌疑,他旁边是石头,后面是李想和阿岚,再后面是单肩挎着贝斯箱的塞林格。

他还是戴着黑色的棒球帽,和一副黑超,队友们都在叽叽哇哇地说话,好像是在聊上节目时的事,塞林格只心无旁骛地走路,他旁边那个个子还不到他肩膀的女生应该是助理了,正抱着他的大衣。

不晓得他有没有看见我,假使看见了,也肯定没认出来。我很想上去要个全员签名,但是天团的气场太强,根本不敢贸然上前。就这样我目送他们走进电梯,塞林格的女助理最后一个上,电梯门合过来,一直好像神游天外的塞林格在这一刻伸手越过低头玩手机的阿岚的肩膀,挡住了电梯门,女助理低着头跟了进去。

他会这么做,更合适地说,会第一个注意到别人的求助,我一点都不奇怪。

——

本来还在犹豫,看见塞林格以后我便不再犹豫,我对制作人说想见见那个要唱我歌的偶像团体,他表情有些纳闷,但还是答应了。

于是我见到了这只叫做JUST的偶像团体,他们比我想象中更努力,充满热情,那是一种终于等来黎明的斗志昂扬,最重要的是,团队里有一个和我经历相仿的年轻人,也是背井离乡来打拼,也是唱作人,而且唱功着实不错,我问制作人,他是不是主唱。

“偶像团体不存在主唱,不过KK确实是这个团队的唱功担当。”

最终我决定卖出这两只曲子,我需要成绩,哪怕一点点,我更需要生活费过活。合同摆在我面前,我旋开笔,翻到最后一页,落笔前,忍不住问:“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未来能自己唱这两首歌吗?”

制作人将合同翻到前面一个条款,说只要你不用我们的编曲和歌词,在独家版权到期后你可以唱。

——

JUST的出道很顺利,我那两首歌虽然不是主打,但在网络上的试听率仅次于主打歌。只可惜编曲改过,歌词也是重新填的,连歌名也变成了迎合少女口味的《心晴》,我还是更喜欢塞林格改的那个版本,更喜欢我自己写的《后天见》。

我依然在地下室里创作,有了这两首歌的成绩,再投稿的时候,终于不会石沉大海了,歌曲的入选率提高了不少,虽然真正卖出去的仍旧屈指可数,卖的也都不是特别有名的歌手,多是一些二线三线的偶像,但现在我在吃泡面之余,差不多能偶尔去吃个海底捞改善一下生活了,店员会在我的座位对面放上公仔,多去几次,发现都是同一只库洛洛军曹,就好像是和老朋友见面,店员的小用心,对于我这样说话还带口音的外地人,已经是格外温暖的体验了。

店里正巧在放《心晴》,店员说店长喜欢这首,我说是我写的,店员说是吗?也不知道他信不信,但我没在意,在参加《超级音场》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成就感了,然而今天的成就感,我已经不需要别人来肯定。

这首播完,又放了天团的歌,曲子是石头写的,传唱率很高的一首,虽然不是塞林格的歌,我也听得很愉快。吃着海底捞,我用耳朵捕捉着低音贝斯的声音,拨开喧哗的人声,拨开季诗的歌声,拨开吉他,拨开鼓,色彩斑斓云遮雾罩的外衣后,是如心脏般震动不息的贝斯。

贝斯之于乐队,就像塞林格之于LOTUS,普通人可能很难察觉他的存在,但没他就真的不行,他像地基一样牢牢托起了这座名为LOTUS的建筑。

不需要任何人肯定。

——

网络的发达帮了我大忙,我将那些没卖出去的曲子发表在了一家原创音乐网站上,刚开始关注寥寥,直到被同行的一些创作人发现、推荐。一些朋友建议我在自我介绍里写上自己的代表作,详细地写写灵感来源什么的,粉丝们也鼓励我多发照片。从前的我一定是不好意思做这些的,但如今也明白,连这种幼稚的羞耻心都抛却不了,谈何梦想。做了一些功课以后,点击率果然开始增长,甚至以前那些关注过《超级音场》比赛的观众都找来了。

虽然这些关注还没能直接转化成金钱,但它们成了喂养梦想的食粮。

11月,我去看了LOTUS的演唱会,囊中羞涩只能买看台票。上一次去看他们演唱会还是高二那年,我靠在网上帮人家写作业,帮校外的馆子送外卖,赚到了他们演唱会的第一张门票。那时是和学姐一道去看的,想想自己挺逊的,和女生一起去看演唱会,门票还要各自买,还好那个人是学姐。

还是左侧看台的老位置,一切仿如昨日重现。演唱会依旧完美,连季诗的破音都堪称完美,因为它们总是爆发在情绪的亢奋点。说起来,很多人觉得季诗不算合格的歌手,因为一激动就破音,但怪的是乐迷们反而一点不介意,因为他太投入,那些破掉的音,好像是岩浆热到极致时崩开的火花,别有一种吸引力。

然而我全程都在听塞林格的贝斯,目光也在他那里,感觉自己好像一个披荆斩棘的寻宝人,对森林里华丽的珍宝视而不见,只为找到那只并不华丽的圣杯。

全场和乐迷互动最少的人就是塞林格,中场休息时,季诗把麦克风凑到塞林格嘴边,后者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贝斯,季诗问歌迷:

“他要solo,让他solo还是mc?”

几乎所有的女声都在大喊“要MC”,而几乎所有的男声都在喊“要solo”!

“那还是solo吧,”季诗说,“他MC最多十秒,solo可以solo两分钟~”又问全场,“要听酷酷的solo还是骚骚的solo?”

这次意见很统一,几万人大喊“骚~~骚~~的~~”,然后又几万人一起笑起来。我也喊了,也跟着笑了。

季诗拍了拍塞林格的肩:“帅哥,要骚的哦。”

这难不倒塞林格。那天他送给了歌迷一段无可挑剔的slap solo。

当晚就有人把这段solo上传到了网络,光塞林格这个名字就引来无数吉他手贝斯手争相围观。

——这出神入化的slap……

——又骚又酷,屌得不行!还好吉他手是石头,换第二个人来谁罩得住这么厉害的贝斯手?

——他贝斯都能玩成这样,我不敢相信他吉他能弹成怎样。

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玩摇滚的都知道,贝斯要弹成这样比吉他弹成这样难太多太多了。

——塞林格最早好像就是学吉他的,我记得一个节目里石头说因为塞林格贝斯太JB6了,逼得他一点都不能懈怠,所以吉他才能弹这么好,要不然分分钟被塞林格的贝斯羞辱死的节奏。

——石头亲口说“太JB6”了吗?

——没,这句是我加上的,但我感觉他想这么说。

——哈哈哈哈哈哈,那节目塞林格也在吗,他怎么说?

——“主音吉他太逊了确实配不上我。”原话。

——在座的主音吉他们,就问你们怕不怕!!!

那次演唱会回来,我脑子里满满都是灵感,一夜就完成了一首歌。

一周后我将录好的新歌发布在了平台上,名字叫做《麦田守望者》,这首歌的前奏由贝斯带领乐队引入,进入副歌的间奏中我加入了一小段贝斯的slap和架子鼓的二重奏,很多人很喜欢这段,虽然还是有不少乐迷以为那是电吉他在弹低音……

这应该是我的第一首大热歌曲,它爬到了网站的排行榜第一,我开始收到越来越多的联系,来自制作人,来自经纪公司,来自电视节目,他们想买下这首歌的使用权,表演权,我忙于应付他们,然后某一天早上,一通来自艺天的电话吵醒了我。

这次打来电话的不是那位音乐部门的负责人,而是一位自称Wendy的女经纪人。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以一名唱作歌手的身份结束这一生,老了能写本回忆录,我会写塞林格是我的第一个伯乐,而Wendy姐是第二个。虽然我现在已经不是她手下的艺人,我现在都不是艺人,但我依然感谢她,没有她,就没有后来的一切。

很多人知道她是因为她捧热的那些男团女团,但少有人知道她曾经也有过成为歌手的梦想。

“但没有那个才华,”约出来喝咖啡那天,她笑着坦言,“最后兜兜转转成了经纪人,也还好,还算一个大脚趾踩在梦想里吧。”

她想签我只有一个理由,她想带出一名成功的歌手,不是偶像,而是真正的歌手。

“要有好的才华,好的嗓子,好的唱功,脸也不能差。我觉得就是你,迟南。”

我头一回面对这么直白的夸奖,竟然觉得不真实,心说她是否高看了我,我不愿承认自己不好,可我一定有哪里非常不足,才直到今天仍成绩平平。

Wendy姐说:“你要自信点。就算不相信自己,也要相信我的眼光。”

就这样机会从天而降,我签约了艺天,成为了一名唱作歌手,美梦成真让我兴奋,但除了美梦成真,心中还有另一种蠢蠢欲动的期待——我终于靠近我的偶像了。

作者有话要说:

觉得有必要提一下,贝斯这个乐器和吉他的不同在于吉他的声音毕竟够明亮,所以哪怕技术有缺陷,弹起来也不会难听到哪里去,而贝斯就不行,贝斯的声音低而且闷,技术不够好也就弹个根音给乐队垫个节奏,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弹棉花那种声音,技术不好真的只能弹棉花,可以说一点美感都没有。但如果乐手拥有能slap solo的功底,就可以神奇地将这种低音乐器弹得像吉他一样好听,唯一的不同就音比较沉而已。贝斯通常只有四根弦(吉他能有七八根),而且乐队不够精良的话,只需要它来装饰一下低音做个节奏什么的,所以贝斯入门比吉他容易多了,弹棉花谁都会,但是想精通却比吉他更难,首先因为贝斯弦少音沉,为了把它弹得好听,就需要比吉他更炫更可怕的指法,而且贝斯的弦还非常的粗,你可以想象手指需要锻炼出多强大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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