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程家要办亲事,招了一位上门女婿。消息一出来,城里传得沸沸扬扬。
一说,程小姐是个天生的病秧子,还不好看,额头上有块烫疤,瞧着怪瘆人。这位新姑爷十之八九是为了攀程家这棵大树。
二说,大名鼎鼎的程四爷为人狠辣,抗战那会儿管教下属是出了名的严苛。所以有哪个混小子想做程家女婿,先跟阎王爷续上十条命。
众说纷纭。
小老百姓们最喜听到这种事,乐地停不下嘴儿,无非俩字——热闹!
半个月后,农历六月初七,宜嫁娶的好日子。程公馆上下一片喜庆。
程翰良今年三十六,人生得风流样貌,英气非凡,早年随乔司令参军抗日,升到中将,膝下并无子女,程家大小姐程兰是他收留的养女,一直以来视如己出,颇为重视。
前来的宾客都是程家旧识,大部分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除了旧日战友,还有生意上的往来故交。程中将择婿向来苛求,如今这婚事一办,引得人们对这新姑爷纷纷猜想。
婚礼走的是中式,绣花锦服与长袍马褂相得益彰,新郎官李琅玉在人群中长身玉立,很是夺目。他模样本来便俊,被灯光和礼服这么一装衬,更是令人惊艳。
张管家笑容可掬:“这李少爷家境虽然不好,却天生带有贵气,难怪小姐喜欢。”程翰良远远端详了一会儿,似笑非笑,只做了简简单单的四字评价——皮相不错。
按规矩,新人敬酒得走三圈,程小姐身体不好,便先回房去了,李琅玉一人陪酒,表现得倒是落落大方。几位来客夫人故意提起入赘一事,他谈吐得体,毫不避讳,却也巧妙转移话题。
“看来程家这女婿有两把刷子,能言善道,长得还俊。”
“那有什么用,还不是入赘吃白饭的!听说他比程小姐还小两岁呢!”
“这你就不懂了,女大二,金满罐。再说,程小姐若是再等几年,也没人敢娶……”
……
程翰良那一桌都是出生入死的亲信,不用明说,也能看懂程四爷对这新女婿的态度。李琅玉举杯时,没人回应,反而让他先自饮三杯,这借的是程四爷的下马威。
李琅玉心知肚明,只把目光投向程翰良。
“晚辈今日招待不足,先罚三杯,给各位长辈赔个不是。”浓度极高的白酒一饮而尽,没有半分扭捏。其余人见状,才开始行酒。
这些人都是实实在在的北方人,杀过鬼子,吃过枪弹,喝酒如同喝水,李琅玉只得一一奉陪。程翰良在一旁打量他,不阻止,也不劝酒。
大半桌下来,酒意爬上脸庞,李琅玉揉了揉太阳穴,仍然持着得体的笑容,他皮肤偏白,被这酒后微红一渲染,加上黑马褂,在灯下有说不出的风韵。众人看着程翰良,等他的意思。
程翰良叫人斟了一杯酒,送到李琅玉面前,言简意赅——喝完这杯,你就是程家的人。
这杯酒后劲极猛,叫人晕晕沉沉,差点不辨东西。周围人拉住李琅玉不放,赶着热闹来劝酒。程翰良给张管家支了个眼神,对方心领神会地前去解围,扶着看上去有□□分醉的李琅玉离开了大厅。
出了门,几个下人想将新姑爷扶到程兰房里,却被张管家一手阻止。“你们今晚好好照顾小姐,记得煎药,李少爷这边不打紧。”
众人一听,也没怀疑什么。张管家瞟了一眼丧失大半意识的李琅玉,径直带他上了二楼。
二楼,左手第三间。
那既不是客寝,也不是书房,更不是程兰的卧室。
那是程翰良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