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家,从车里走到单元楼洞之间的这段距离,天上开始坠落雨滴。
雨淅淅沥沥下了一夜,到第二天也未转晴,反而转为了滂沱大雨。
整个城市笼罩在蒙蒙茫茫的雨幕中,窗外充斥着哗哗啦啦的动静,此情此景,简直太适合在床上睡觉,徐心诺卷着毛毯磨蹭到半晌午才起,打着哈欠睁开眼。
室内的天光昏暗暗的,声音也静悄悄的。
徐心诺像巡视领地一样,从客厅到厨房转了一圈,发现都没有人。庄逢君的卧室门半掩着,似乎没有随手关门的意识,徐心诺犹豫片刻,趴在门缝上往里瞧了一圈,确认他不在家。
但周日上午依然是个美好的时间。徐心诺把他的瓶中船拆出来,所有零件分门别类地堆在餐厅的桌子上,然后从船体开始,一块积木一块积木地开始组装。
外面的雨声十分应景,仿佛是打在船舷的玻璃窗上。
庄逢君大兜小兜地回来的时候,就见到桌子被他霸占,以至于自己手里东西都没地方放,只好先去厨房,把买菜网兜扔在灶台上,然后举着一个快递箱出来:“这是你的吗?”
“是我的!”徐心诺连忙伸手,“我怎么都没收到短信?”
庄逢君看了看侧面的标签,印着:“鲁比克魔方×40个”。他认得这是三阶魔方。
因为徐心诺自己原本有10个,这下就可以凑够50个了,拆出来堆在一起,很壮观。
这就是跟庄逢君做室友的另一个好处,如果这个快递寄到徐心诺自己家里,并且被徐春华拿回来的,徐春华肯定会说:“你怎么又这么败家,买这么多一样的玩意儿干什么?能吃?”
庄逢君就什么都不问,任他自己爱玩什么玩什么,转身去了厨房做饭。
徐心诺想了想,放下快递跟过去:“你需要我帮忙吗?”
庄逢君塞给他一头蒜:“剥一小半,待会儿炝锅用。”
徐心诺剥了蒜就又无所事事,因为碍事被庄逢君赶出厨房。
其实庄逢君本身也不是厨艺多么优秀,毕竟以前也没什么机会干这些,但这段时间,他确实下了班就回家努力炸厨房,并且已炸出了一些经验。对着手机食谱,以科学实验的态度,一样样把食材和调料往锅里下,算不上好吃,但也算不上难吃,就是偶尔咸了或者淡了。
幸而徐心诺是个态度很好的食客,只要有得吃,他就绝不挑剔,也从不抱怨。
今天庄逢君的大作是辣
子鸡丁和西红柿炒鸡蛋,还有紫菜蛋花汤,厨房里残留着烟熏火燎的呛气,盘子上桌后,徐心诺乖乖盛好了饭,庄逢君尝了一口鸡丁,主动检讨:“太麻了。”
徐心诺是真没发现有问题:“我觉得挺好的,你不要对自己有那么高的期待。”
庄逢君说:“……那我真是谢谢你了。”
徐心诺嘻嘻地冲他笑,露出一口白牙。
这种好养活的态度还是让庄逢君感到欣慰,也偶尔会让他想起小时候那碗十分糟糕的鸡蛋羹——看起来就很硬,拿勺子挖开,下面全是蜂巢似的气泡,实话实说,庄逢君自己都很嫌弃,结果在他还在犹豫的时候,徐心诺就已经都吃光了。
直到后来才从保姆阿姨那儿知道原因,原来鸡蛋液不能直接上锅蒸的,里面要兑温水才会顺滑。所以庄逢君那时还怀疑过,到底是这个小孩真的很乖,还是他其实味觉有毛病。
徐心诺至今并不知道,庄逢君后来没把他在山上扔掉,应该说有一半是良心发现的原因。
因为又聊起这个,徐心诺翘着脚,有自己的一套理论:“那因为你没见过,我们全家都没有厨艺好这个基因,那就没办法了,只能让自己适应食物,才能在自然界生存下去。”
庄逢君一只手端着碗,夸奖他:“看来你适应得很好,可以存活很久。”
徐心诺叫他不许笑,又说他们家得亏是请了保姆刘阿姨做饭,要不然,可能至今还得吃糠咽菜,或者茹毛饮血,这虽然形容得有点夸张,但许云富和许萍萍确实也都不是做饭的好手。不过,徐心诺说给他留下阴影最深的,还得数他的亲奶奶,也就是徐春华的前婆婆。
庄逢君回忆了一下,依稀想起,徐心诺的奶奶是一个节俭到有点病态的小老太太。
那边,徐心诺滔滔不绝地给庄逢君讲她的奇葩事迹,说小时候自己的奶奶做饭,坚决要把肉和菜分开烹饪。比方说,家里有一根茄子和一块猪肉,老太太一定不会把两样东西炒到一起,而要把猪肉先加油盐下锅烹熟,单独留给儿子和孙子吃,再用剩下的油把茄子稍微炒一炒,盛出来,这才是全家人一起吃的一盘菜。
然而庄逢君并没有表现得特别震惊。
徐心诺问:“这难道还不够奇葩吗?”
庄逢君点头:“奇葩,但我已经见过了,你忘了吗。”
徐心诺面露迷茫:“你怎么会见过她?这八竿子打不着的。”
庄逢君回忆:“穿着黑布鞋,头发全白了,有点稀疏,在脑后
梳了个圆发髻。”
还真是。徐心诺非常惊讶,但几乎想不起什么时候有过这一茬。
庄逢君便又提醒他:“那次你的生父,还有他一家人都在。”
这听起来就令人尬到头皮发麻的场景,在徐心诺模糊的记忆里,只剩一些影子。
庄逢君大概因为比他大一点,倒记得颇为清楚。他发现这两天自己追溯过往的频率有点高,但记忆就是如此,就像那种乐高积木,一块拼接一块的,一旦拿起第一块,本能地就会去找跟它能对接的部分。所以他记得,这件事应该是发生在徐心诺进一年级不久的那段时间。
在读高年级的庄逢君某天放学,看到小学门口有个男人跟一个小男孩拉拉扯扯,当时还让他以为是人贩子。他转头叫来了学校看门的保安,一问,那个男人却自称是徐心诺他爸爸。
庄逢君低头问(他大概担心徐心诺又当场躺在地上):“这真是你爸爸吗?”
徐心诺看到他反而更像亲人,一边说是,一边嗷嗷地抱住庄逢君的腰。
搞得保安狐疑不已,偏偏徐心诺承认那确实是他爸爸。
真是奇也怪哉。
徐心诺的生父搓着手跟保安和随后赶来的老师解释,虽然跟前妻离婚了,探视权总是有的吧,何况他只想接儿子出去吃个饭,因为一家人好久没聚了,孩子奶奶也想孙子。
连老师都劝说徐心诺,既然这样,还是要孝顺老人家,那就跟爸爸一起走吧。
然而他撕扯着庄逢君不撒手,最后徐父没办法,把庄逢君也一起捎上了。
庄逢君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或许因为父母从小给他灌输“乐于助人”的教育,就这样被拖到别人的家庭聚会上,来到一家装修略显陈旧的酒楼,被安排坐在徐心诺旁边。
坐下的时候,他已经暗暗开始后悔了。
对小孩子来说,那种氛围堪称压抑。除了徐心诺的生父,饭桌上还有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带着一个爬在她身上的小女孩,一个白发稀疏的老太太,庄逢君听徐心诺管她叫奶奶。
中年女人的眼神使劲往两个小的身上瞟:“怎么来了两个?”
“左边这个是诺诺,你见过的嘛。”徐父说,“另一个是他的同学而已。”
老太太用不太和蔼的声音说:“是同学啊。那他怎么不回自己家吃饭啊?”
庄逢君一开始没听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总归应该是他不受欢迎。
直到很久之后,庄逢君了解了徐心
诺的家庭情况,徐父离婚后跟小三再婚,那个时候,小三同志实际上已经跟他有了一个只比徐心诺小两岁的私生女。徐父倒是如愿追求了真爱,徐心诺的奶奶却挑剔不已,毕竟她喜欢的只有大孙子,孙女算个怎么回事。
像这样的场合,就属于徐父不得不把徐心诺偶尔带回来,给她稀罕一把。
服务员把他们点的菜送上桌,庄逢君还记得,那是张普通的实木圆桌,没有后来流行的旋转台面,徐心诺那位奶奶一抬手,理所应当地把京酱肉丝换了个位置,端到徐父面前,并挥舞着筷子,把大半肉丝夹到了儿子碗里,剩下一小半分给孙子。
很快,盘子里只剩下铺满的葱丝,沾着稀疏的酱色。
后来服务员又上了几个菜,要么是凉拌的,要么是素炒的,最荤的是一盘猪油渣炒青菜。
老太太吊着眼梢,对徐心诺说:“男娃娃正长身体,你这么瘦,你妈也不给你多吃点。”
徐父对此仿佛与己无关,低头就着肉丝,自顾自地扒了一大口饭。
那个女孩子小声说:“妈妈,我也想吃京酱肉丝。”
中年女人的脸色很不好看,把筷子“啪”地拍在桌上,在女儿的目光里,又重新拿起来,给她挟了一筷子猪油渣,又给自己挟了一筷子,仍是赌气,没吃下去,扔回到面前的小碗里。
庄逢君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从头到尾都没拿起筷子,当然,也没人管他吃不吃。
他觉得自己今天犯了个很不聪明的错误,放着晚上的功课不做,放着家里保姆准备的饭不吃,居然莫名跑来这里讨嫌。于是出去用学生手机给司机打了个电话,要求他到指定的地点来接自己。再回到包厢的时候,徐心诺的眼珠子却粘在庄逢君身上,滴溜溜围着他打转。
等庄逢君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徐心诺忽然丢下一口未动的碗碟,跳下座位,拱到他怀里。
“徐心诺,你干什么?”徐父板起脸来训斥,“坐下好好吃饭。”
老太太则说:“乖宝,你怎么不吃?奶奶把饭和菜给你拌一拌。”
庄逢君觉得她好像试图表现出慈祥的样子,奈何全是褶子的老脸看起来实在尖酸刻薄。她端起徐心诺的小碗,用自己的筷子白饭和肉丝搅合到一起,庄逢君有点嫌弃地看着沾了她口水的筷子,和骨节变形的老手,指甲缝里藏着黑泥,连他都觉得有些反胃了。
徐心诺的胳膊收得更紧,一言不发,把头像鸵鸟一样埋在庄逢君胸口。
庄逢君有点不知怎
么办地回抱住他,心想这小孩都上小学一年级了,还做出这样的举动可真是幼稚,但又莫名觉得徐心诺有点可怜。
于是司机来时,庄逢君用了一起写作业的理由,把长在自己身上的徐心诺也带回去了。
后来因为徐春华没下班,庄逢君只好又把徐心诺带到自己家里,幸而这天,秦玲和保姆都在,秦玲热忱地接待了徐心诺这个邻居,让他去庄逢君屋里写作业,又让保姆多做一个菜。
晚上徐春华听说了这件事,在庄家当场大骂徐父一通,方把孩子接了回去。
但从那以后,庄家慢慢就成了徐心诺写作业的常去之处。后来徐心诺跟庄逢君混熟了,还趴在他耳朵边上吹过彩虹屁:“我觉得你比我爸爸和奶奶还好。”以及如果有长辈问徐心诺最喜欢谁,也是第一个是徐春华,第二个是庄逢君,第三个是幼儿园时的某个阿姨,偶尔在挨了徐春华打的时候,庄逢君的顺位还能往前再提一名。
呵,等闲变却故人心,想不到如今全都忘得精光。
庄逢君喝了一口汤,问他:“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虽然记不清楚,深谙自己小时候什么德行的徐心诺还是有点心虚,视线到处游移。
庄逢君淡淡地评价:“小白眼狼。”
徐心诺左顾右盼:“我不是,我没有,你干活是不是很辛苦了,今天我来刷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