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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中计

死人经 冰临神下 2817 2024-01-18 15:58:33

一行人将木老头甩在后面,要不了多久,野马就会带着他追上来。

“他说的话都是真的吗?”生死关头,上官鸿最关心的竟然是木老头讲的故事,也难怪,他的内功最弱,受七转魔音影响比较大。

“或许吧。”荷女恢复本来的语调,又变得淡漠无趣,然后她看着顾慎为,专门向他解释,“七转大还功以自身筋骨当作练功基础,跟混神大转有点类似,据说有起死回生的功效,不过……”

“不过”的结果几个人都亲眼看到了,一名身材正常的老者,活生生缩成了侏儒,大家几乎同时想,打死也不练这种邪门的功法。

晓月堂擅长邪术,这原来只是传说,顾慎为现在算是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

“专掏人心也是你们晓月堂的武功?”上官鸿问道,他和双胞胎刚刚知道荷女竟然是晓月堂弟子,既感惊讶,又敬畏有加,尤其是上官鸿,心里将荷女抬到与龙王差不多一个高度了。

“不是,我在堂主的一本手记中看到过记载,说世上有一种五洞拳,以五行为境界,练到洞火这一层时,专攻心脏,或许就是木老头用的武功。”

上官鸿捂着心口,“荷女,你们晓月堂跟木老头那么熟……”

话没说完,他自己先失望了,木老头与晓月堂有仇,已经发出威胁,第一个要杀的就是荷女,根本不可能因为她而手下留情。

上官飞双手一拍,“事情越来越明显了,木老头的目标就只有龙王与荷女,所以……”

“所以你们三个还是离我俩远一点为好。”顾慎为声音冰冷,以命令的口吻说出这句话。

顾慎为打算背水一战。

野马催着坐骑不紧不慢地追赶前面的目标,左手的戈壁与右手的沙漠,都是一马平川,欢奴几人无处可逃,都是他与木老头手心里的玩物。

野马厌恶躲在身后背囊里的侏儒老儿,却不得不依仗对方的武功为自己撑腰。

当年他被上官如逐出金鹏堡,内功差点被欢奴一剑破掉,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向北方游荡,心中充满仇恨。

他永远都会记得,欢奴出卖了他,他们原本商定,一起动手暗算没有杀心的十公子,最后关头,欢奴却反戈一击。

他与欢奴从一开始就是对手,却不是仇人,直到他被逐出金鹏堡那一天。

无舌少年杀手从来不想他曾经数次暗害欢奴,只想着自己的梦想破灭了,复仇之火从此熊熊燃起。

野马遇见木老头纯属偶然。

木老头以自己一身的武功为代价,从晓月堂换来保命的丹药与秘术,此后十几年,一直闭关练功,等他出关时,已经缩成丑陋的侏儒,而且怕见阳光,只能在夜晚出来行动。

木老头也要复仇,杀光那些围攻过他的人,还要杀光晓月堂弟子,就是这帮疯女人,将他变成人不人鬼不鬼不的样子。

在此之前,木老头需要一个能带着他在白天行走的侍者。

他看中了野马,一个不会说话的被逐杀手。

为让侍者配得上自己,木老头传给野马许多武功,待到发现这名少年竟然是学武奇才时,教得更加起劲。

两人没有师徒之名,却有传授之实。

野马庆幸自己遇到了这样一位奇人,小心翼翼地讨其欢心,并将自己的仇恨慢慢灌输给木老头。

一年以后,野马武功初成,木老头也觉得自己有实力报仇了,两人重出江湖。

欢奴当时还在逃亡过程中,名气越来越大,野马的仇恨也随之越来越深,但他的野心不止于报仇这么简单,于是投奔到北庭,以一身狠辣无敌的武功,马上取得一位王爷的信任,受命前往璧玉城,暗中建立势力。

野马感受到背靠大树的优势,他是金鹏堡弃徒,却得到金鹏堡的欢迎与允许,可以璧玉城内自由行动。

正是因为欢奴的原因,野马知道望城巷得意楼里有不少高手,于是前去拜访,迅速得到白面彭仙人的信任,依托这群怪人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力量。

在整个过程中,木老头深藏不露,除了野马,只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存在。

独步王躲在石堡里韬光养晦,眼睛与耳朵却没有闲着,对璧玉城的大事小情了若指掌,野马以北庭高手的身份重返璧玉城,自然有手下人将消息直接报给他。

独步王一开始将这看作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直到有关野马武功极高、手段神奇的消息断断续续传来,他终于产生了警觉,他从野马的某些手法中看到了晓月堂的影子。

调查的结果出乎意料,独步王找到的是不成人样的木老头。

木老头当年名震西域,对独步王却敬仰有加,以至于从来没在金鹏堡地界上犯过案,如今双方有了共同的敌人,于是一拍即合,独步王为他保密,他为独步王效力。

孟夫人与孟玉尊一心想夺取欢奴的大觉剑经,其间找过野马帮忙,消息传到木老头耳中,他没有特别在意,等到他受命截杀龙王,见识到神出鬼没的一剑,他心动了。

两个小娃娃没学好,那样的剑法要是落在我手中……木老头心痒难耐,他相信自己的武功天下无敌,可能只比独步王差一点点,但是对与众不同的剑法,他还是艳羡不已,就像是收集字画的痴人,一见到特别的作品,就忍不住想据为己有。

这趟任务本来只是杀人,现在又多了一个目的。

木老头喜欢杀人,并且深深享受其中的过程,别人的恐惧对他来说如同盛宴,永远也吃不饱。

所以,站在野马肩头,远远看到龙王一行人在夜色中分为两拨,他非常高兴,“独步王的崽子可真不像样,怪不得不受喜欢。”

野马是名得力的侍者,唯一的缺点是不会说话,木老头是个爱唠叨的人,只能自言自语,“先杀哪一个?龙王与那个晓月堂女人,还是上官家的三个小娃?我说过要将她大卸八块,她肯定要与龙王设下陷阱,嘿嘿,想要我上当没那么容易。我先杀独步王的儿女,看龙王来不来救,然后再杀她,没错没错。”

野马做出几个手势。

“龙王诡计多端?我看他是无计可施,两次都没杀死我,却把自己的老底儿露了出来,要么是大觉剑经有问题,要么是他使得不对,龙王的绝招只能用一次,必须调运内息才能刺出第二剑,这点工夫,足够我杀死他十次。”

木老头跳到地面,像一只敏捷的小兽,三蹿两跳,不见踪影,速度比奔马还要快一些。

野马露出厌恶的表情,木老头虽然于他有恩,他却怎么也没办法喜欢这个后天缩成的侏儒,每一次接触都让他想呕吐。

野马与木老头,两个人对恩与怨的定义,出奇的相似。

五人小队分裂了,龙王与荷女贴近沙漠,上官家的三个人行驶在戈壁上,中间隔着半里远,就算想互相援助也来不及。

木老头很快就追上目标,他不能像奔马一样跑上一整夜,所以跳到一匹无人乘骑的马侧身,拽着马肚带固定身体,暗中监视。

他的轻功一直就很好,缩成侏儒之后反而更好了一点。

三个人显然吓坏了,默默赶路,一语不发,上官鸿与上官飞的脸色尤其惨白。

先杀哪一个?木老头心里盘算着,他很谨慎,即使武功超群,也要先选择最易杀的对象下手。

上官如与上官鸿,一个没杀心,一个身手差,都是最好的猎物。

只要杀死一个,剩下的两个人肯定会跑去哀求龙王的保护,木老头决定就跟在他们身后,趁机杀死晓月堂女弟子,正好实现上半夜说出口的诺言。

这是他的计划。

上官鸿,木老头选定了目标。

他不着急动手,他喜欢在凌晨前一刻动手,除了那时人们容易松懈,他主要是想创造令人印象深刻的杀人风格。

时候到了,他还得留点时间让幸存的两个人跑去向龙王求助。

上官鸿看上去比婴儿还要无助,木老头却一点也不嫌弃,他杀过不少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乐趣都是一样的,只比杀高手少一点兴奋。

五洞拳,其实手成爪状,这么强大的武功,比刀剑还要有用,竟然没几个人想学,木老头觉得匪夷所思。

木老头轻轻跳下马,四肢着地,像一只成精的狐狸,快速蹿到前一匹马的肚子下马,乘者是上官如,他忍住掏出小姑娘心脏的冲动,加快速度,连超两匹马,与上官鸿的马匹并驾齐驱。

翻飞的马蹄成为最好掩护,不要说三个经验不多的小娃,就是在江湖上行走多年的高手,也没法在暗夜中发现那个小小的人影。

右手翻身上马,出招,左手下马隐身。

这是木老头最习惯的手法,从未失误,如果对方是高手,他会从身后掏心,至于上官鸿,完全可以正面杀之。

上马时一切顺利,上官鸿一无所知,出招时却遇到了意外,目标的心口竟然比钢铁还要坚硬,利爪插不进去。

木老头心中一惊,不管怎样,接下来的动作都是下马,可他动不了,一只强有力的臂膀搂在他的肚子上,与此同时,一柄匕首插进他的小腹,力量之大,手法之快,绝非寻常学武之人。

这明明是上官鸿,身手却像是修行数十年的高手,木老头越发惊骇,知道自己中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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