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境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温暖,第二感觉是潮湿。
明明深秋的天气,却和初夏差不多,又暖又湿,甚至都有些闷热了。
越往南去,越是闷热。
而大冒险家罗宾逊的家,就在南境最南边的碧雨城,也叫鲜花之城。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这地方雨水特别多。
罗森赶到的时候,雨水正淅淅沥沥地下着。
说大不大,说小却能湿人头发,城中长满绿树,每一张叶片都被雨水洗的碧绿碧绿的,映照地仿佛空气都透着碧绿微光。
碧雨之名,名副其实。
天气实在温暖,跟闷炉似的,街上行人衣裳都十分单薄,就少少一层,也不怕被淋湿,大部分人就直接走在雨中。
男人还好,女人衣服紧贴身体后,就显出若隐若现的轮廓来。
偶尔遇上几个青春少女,就能看到美丽风景。
“真是个美丽的城市啊。”
感叹间,他也觉得有些闷热,就幻化出和当地人一样的单薄短袖短裤,再剔一头板寸短发,干净清爽地走在街道上。
拿一枚银克雷从路边摊买了一份祛虫药粉,又顺便问路。
“老先生,大冒险家罗宾逊住哪呢?”
老头坐在一张小马扎上,打着二郎腿,简陋草鞋吊在大拇指上欲落不落,而嘴上竟还叼着一根烟斗,为防被雨浇灭了,巴滋巴滋地抽地欢。
做成一笔生意他很高兴,就道:“看见那颗大榕树没有?他家就在榕树旁边,门口写着罗宾逊冒险乐园。”
顿了顿又补道:“但那是以前的事啦,现在应该改叫罗宾逊咆哮园了。”
话音未落,罗森耳朵微微一动,果然就听见榕树方向传来一个隐隐约约的咆哮声:“滚开~滚开~~别碰我~”
愤怒的声音中充满了失落。
“多谢老先生,我去看看。”
快步走向冒险乐园。
不一会儿就到了一座大庄园的院子门口,透过围栏缝隙,能看见院子里长满郁郁葱葱,种类繁多的绿植,其中叫不出名字的鲜花就至少有三十多种。
在一丛鲜花旁,有一座避雨小亭。
一个没有手脚的男人被安置在一张木椅子上,旁边一个仆从都没有,而椅子前面的木板上扔着一个木罐,旁边撒着碧绿的茶水。
罗森便隐身走了进去,一路走到避雨亭内,双臂环胸,靠着廊柱站着,显出了身形。
“罗宾逊?”
木椅上男人模样真的很惨,没有手脚不说,肚脐以下也全都没有了,也就因为他是超凡者,要换普通人早死了。
他转头看罗森,对他的突然出现毫不奇怪,不耐烦道:“干嘛找我?”
“我想去一趟云梦沼泽,缺个经验丰富的向导。”
“你眼睛瞎吗?没看见我手脚没了吗?”
“当然看见了,只是我恰好会一门断肢重生的本事。”
男人那双烟灰色的眼睛微微一亮,语气缓和许多。
“你在消遣我吗?”
“我在认真和你谈交易。”
“除非你帮我长一只手出来,否则我不信。”
罗森哈哈笑:“我会帮你全长出来。”
男人眼睛大亮:“你真要办到了,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让我去吃屎,我绝不喝尿。”
话很粗俗,但感情很真挚,是个爽快人。
罗森微微一笑:“倒也不必吃屎喝尿,带我去一趟云梦沼泽就是了。”
说完,看了眼附近,发现里面养两头肥猪。
又在院子里看到一只大半人高的大鱼缸,便问:“猪和鱼缸借用一下。”
“你随便用。”
罗森就开始操作。
不一会儿,两头猪就成了棕褐色的生命元素浓汤,被装在大鱼缸里,而罗宾逊身体已经愈合的伤口却被切开,然后整个人都浸泡在浓汤里,只留一个脑袋在外面。
罗森这站在鱼缸边上,将一些身体合成出的活化细胞放在了血水中。
等细胞进入罗宾逊伤口后,再利用《永恒不死》程序,帮他调配好新四肢。
最后,又给罗宾逊灌了一大份纯粹生命精华。
感觉大量纯粹生命精华入体,又抬头看罗森,却见他面不改色,跟没事人一样,罗宾逊顿时大为叹服。
“伙计,你是个厉害人物啊!”
顿时就对罗森的本事相信了九成。
罗森笑了笑,找来两根木棍,平行架在罗宾逊脑袋下面,让其脑袋始终飘在浓汤上面,然后将大鱼缸搬进房间。
“你就好好呆着吧,明天一早,就能自己从缸里爬出来。”
说完就要走。
“哎~~别走啊~聊聊天呗,我这一个人多没趣啊?”
罗森走到其书房,同时用心灵之声回复。
“待会儿你就没兴致聊天了,长手脚过程可不怎么舒服。”
他在书房里找到了一本《云梦沼泽冒险笔记》的书,就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看起来。
看了大约半小时,就听见另一个房间传来罗宾逊的呻吟声。
“啊~~嘶~~哑~~伤口又麻又痒~~骨头好涨!”
“唔~~~这太难受了。”
“啊~~~啊~~~~还有些疼。”
罗森嫌他吵,就在鱼缸边设了个寂静结界。
正看得入神间,脑海里忽然响起一道信息流。
‘海柔然成功获得彩虹石样品,正被拉孔德爪牙追杀。’
罗森心中一动,立即打开程序《第二人生》查看。
就发现海柔然已经逃出了龙王拉孔德的领域,而为了逃脱追杀,她一路反其道而行,没有回交界平原,反而一路朝云梦沼泽方向潜逃。
再看其目前的位置,正在云梦沼泽边界,距离碧雨城不到2000拉米。
罗森心中一喜:“我得去截个胡!”
立即出门,冲上天空,一路狂飙而去。
大约半小时后,他就看到了变形成白狐兽身,浑身裹满烂泥伪装的海柔然,正鬼鬼祟祟地奔走在热带雨林里。
她瞒得过其他人,可瞒不过罗森。
罗森隐身冲上去,在她后脑上轻轻来了一下。
‘噗通~’
海柔然顿时晕倒在地。
罗森立即开始取彩虹石样品。
取样时,罗森心中暗暗吐槽:“当屁股是储物袋呢,什么都往里塞!”
最终,得到一个拳头大小的彩色石头,类似于水晶,在阳光照耀下能发出炫目的多彩光辉,比最璀璨的彩虹都要绚丽数倍。
仔细感知,发现上面还加持了一丝不灭法力,强度在19级以上。
显然是拉孔德留下的印记。
因为法力远离主人,所以没什么意识,只被动防御。
不灭境以下超凡者自然没办法,但难不倒罗森。
一番操作后,就将这丝法力给驱散了。
又仔细检查海柔然,发现她身上也存在追踪印记,便顺手也驱散掉,然后带着她一路远飞一千拉米后,随手扔在一个山洞里。
随后,罗森就带上彩虹石,悄无声息地回到了罗宾逊的书房里。
所有举动都悄无声息,神不知鬼不觉间,就获得了彩虹石样品。
坐在书房里,开始研究手中的彩虹石。
硬度和刚玉差不多,但却一点都不脆,反而极具坚韧,就像是一块强度极高的橡皮泥。
罗森用力揉搓,竟能将其捏扁揉圆,很奇妙。
然后,又开始按照标准步骤进行仔细分析。
弄了一天一夜后,罗森大致弄明白了,发现这玩意果真是大宝贝。
它有两个特性。
第一叫‘传染’。
构成彩虹石的基础元素是7种,都是日常可见的元素。
只要将这七种元素的单质和彩虹石放一起,然后使劲揉搓,将它们尽可能均匀捏在一起,同时不断输入超凡法力。
然后,7种基础元素就会变成彩虹石。
那利用这个特性,只要有一块原石在,就能制造无穷无尽的彩虹石了。
第二,就是‘完美单向导法’。
将彩虹石捏成规则形状后,就会存在一个特殊角度,正向完美导法,反向完美抗法。
奇异的是,在正向导法的过程中,其物理强度也会随之大幅增加,且其中传导法力越强,强度越高。
若是不灭极致的法力,那这玩意的强度约等于就是‘物理免疫’。
所以,只要拉孔德将自己龙鳞顺着导法方向长,那么他自己的法力能顺利透出龙鳞施法,而对手的法力却完全进不到他身体。
而施法时,龙鳞强度无解,便实现了物免和法免两大完美免疫属性。
“真是神器啊!”
罗森轻叹口气:“有这好东西在,又能干很多很多事了。”
超凡浮空城、法力计算机等等等等,全都可以弄出来。
想了下,罗森将彩虹石分开几块,然后悄悄回了一趟东境。
一块保存在雷鸣堡宝库里,一块带说明书扔菲比特书房里,一块捏成手镯,戴手腕上备用。
为了防止被认出来惹麻烦,表面再裹一层奥金当装饰。
然后又匆匆返回罗宾逊的书房,继续看书。
没一会儿,书房门被推开,一个满身血糊的男人走进来,是已经长好手脚的罗宾逊。
他看到罗森后,‘噗通’一下就跪在地上,大喊一声:“先生,我这条命就是您的了!”
罗森对其用了个清洁术,笑道:“衣服穿上吧,然后带我去一趟云梦沼泽深处,见一见耶梦嘉德。”
“遵命,先生!”
答应的非常干脆。
罗森就感觉这家伙胆子真大,不愧是大冒险家,手脚刚被融了,竟还敢带他去找尘世巨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