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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水丹青

[重生]柴米油盐诗酒花 青青绿萝裙 2658 2024-07-24 10:39:33

七夕本来不是情人节,但耐不住时代发展太快,大家已经不流行乞巧了,七夕就是虐单身狗的日子。

孟樱以前从来不过这个节日,今年作为脱团的第一年,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霍云松的提议是去附近的一个温泉山庄,她同意了。

山庄在半山腰,因为情人节的关系,带小温泉的房间十分紧俏,孟樱和霍云松一路走上山,已经看到了三四对来过七夕的情侣。

整个温泉山庄都非常有过节的气氛,烛光晚餐,粉红玫瑰,还有一整盒的小雨伞静静躺在床中央。

包装太过精美可爱,孟樱还以为是巧克力,拆开来一看,纳闷:“这是什么?”

霍云松已经习惯孟樱在这方面的知识空白,非常冷静地回答:“避孕套。”

啪。孟樱手里的小雨伞掉到了地上,霍云松捡起来一看:“居然还是荧光的。”

孟樱:“……”呆若木鸡。

“这种马卡龙的颜色是避孕套吗?”她不敢相信。

霍云松说:“七夕啊。”

孟樱默默把它丢进了垃圾桶。

霍云松忍笑:“你可以拿来吹气球。”

“你为什么会认得出来?”孟樱狐疑地看着他,“你用过?”

霍云松:“……”他清了清嗓子,“我给你示范一下?”

“走开。”孟樱在他肩膀上捶了一下,“你又耍流氓。”

“知道还跟我来。”霍云松握住她的手腕,把她圈在墙壁与怀抱的小小空隙里,“阿樱是认定我了,是不是?”

孟樱扭过头不吭声,霍云松捧起她的脸和她亲吻,她温顺地任由他索取,渐渐放任自己沉迷在这唇齿相依。

到了这一步,霍云松反而从容不迫起来,他松开了孟樱:“先吃晚饭,再泡温泉,好不好?”

孟樱点头同意,能多拖一刻最好再拖一刻。

晚饭是日式料理,孟樱尤其喜欢吃他们家的寿司,觉得味道有别于其他日料店,霍云松就笑着说:“这让我想起了另一道菜,回家做给你吃。”

“寿司?”

“不是。”霍云松还不肯告诉她,“回家你就知道了。”

孟樱低头笑:“刚来你就和我说回家,明明是你要来的。”

“今天毕竟是七夕。”霍云松说,“虽然我们以后还会一起过很多次,但第一次毕竟是值得纪念的。”

孟樱托着腮笑起来:“这倒是,这是我第一次过七夕。”小时候过七夕之风不盛,等到大学时才和二月十四一起风靡起来,同宿舍的女生早早就开始打扮,她那时还不解,就算因为牛郎织女把七夕算成了情人节,那也是个悲剧呀。

现在才明白,过什么节不重要,情人节圣诞节都是一样的,和有情人一起过才最重要。

吃过晚饭,在山上散步,浓郁苍翠的树木将暑气遮挡在外,温度明显比城市低了好几度。

山上栽着紫薇,粉粉嫩嫩绽放在枝头,热闹又可爱。

霍云松与他并肩走了一会儿,却笑:“我闻见的都是你手腕上珠子的香气。”

孟樱平日在家不爱佩戴任何饰物,浑身清清爽爽,但出门的时候会戴一串香珠,她今天带的就是红麝香珠,举手投足间,香气隐隐约约,忽远忽近,十分撩人。

“有暗香盈袖。”霍云松这么说。

孟樱一听,特地换了一个位置,用戴香珠的那只手牵住他,侧头微笑:“这样你也香了。”

霍云松觉得心头落满了花瓣:“还不够,再紧一点。”

孟樱与他十指紧扣:“这样?”

“再近一点好不好?”霍云松靠近她,在她唇边落下一个吻。

花前,月下,两人紧密相拥,心跳相闻。

一直到天渐渐黑透,他们才返回温泉山庄,华灯初上,回房间的一路上,已经看到过无数对擦肩而过的男男女女,空气中仿佛也弥漫起棉花糖的香甜味。

孟樱回到房间才发现自己的脸已经红透了。

房间里的小温泉比公共的大温泉小得多,只能容许两到三个人,不过,因为穿着泳衣泡温泉,所以并没有“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的香艳。

霍云松安排的重头戏在后面。

泡完温泉,他端了一个托盘进来,竟然是一套茶具。

孟樱正在擦拭头发,一看难免讶异:“大晚上的,你要喝茶呀?”

“不,七夕礼物。”

孟樱挂好干毛巾坐到他对面:“你要泡茶给我喝?”

“嗯,很久没试过了,可能手生了。”霍云松说着拈起一块茶饼,掰碎了用个小巧是石磨碾成碎粉。

孟樱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那么复古的泡茶手法了,这是在唐宋时期流行的品茶方法,她耐心地继续看下去。

茶饼碾成细粉后倒入杯盏中,注入沸水,再用茶筅搅拌,茶汤搅拌后浮上来一层汤花,只见他手腕轻动,茶汤上漂浮的花纹也发生了变化。

孟樱慢慢瞪大了眼睛,只见在他的运作下,杯盏中浮现了一枝花,花间掩映一轮明月,而在下方,两只鸳鸯正交颈。

花前月下,一对鸳鸯。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我从没有真正见过。”孟樱还沉浸在这样神乎其技的表演里,眼睛一眨不眨,若非亲眼所见,谁能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神乎其技的技艺。

霍云松放下了茶筅,茶上的花纹徐徐消散,那惊艳的丹青犹如海市蜃楼,消散后不留一丝一毫的痕迹,让人以为刚才的那一切不过只是幻觉而已。

霍云松声音低缓,但字字有力:“我这一生,既不求荣华富贵,也不求名利权势,唯一的心愿,就是和阿樱在一起,一生一世不相负。”

他向她伸出手,手心朝上,“如果樱樱信我……”

他看向她,深邃的眼神令人沉溺,孟樱就把手放在了他手心里,昏黄的灯光下,她微微一笑:“我信你的呀。”

霍云松握着她的手往回一收,将她整个人带进怀里:“那么,以后是不是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会离开我?”

孟樱想想:“如果我还爱你的话,我不会。”

“那你要一直爱我。”他搂着她的腰,手从浴衣的领口滑落进去,孟樱微微一颤,险些站立不稳。

霍云松含住她的耳垂,轻柔舔舐,紧接着步步后退,倒向柔软的圆床。

宽大的浴衣里有着无限风情,粉颈、酥胸、柳腰、雪股、花心……身上的汗干了又湿,汗液渗进香珠里,麝香的香气融入了爱欲,愈发浓郁。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孟樱醒来时天已大亮,霍云松坐在窗边读书,一室阳光。

她翻了个身,虽然只是细微的声响,但霍云松很快就注意到了,他走到她身边,俯身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醒了吗?”

孟樱点点头,但没有起身。

霍云松用指尖描绘着她的眉眼:“七夕快乐。”

“七夕已经过了。”孟樱开口,声音沙哑而慵懒。

霍云松微笑:“不,我的意思是,我还想再过一次。”

孟樱抱紧了被子,昨夜的一切想起来就让她脸红:“我好累。”

“疼吗?”霍云松把手伸到被子里去,孟樱躲开了,拍开他的手:“走开呀。”

霍云松抽回手,解开浴衣的系带:“我起得太早,有点困了。”

昨天后面是拉了灯的,孟樱没有那么害羞,这样青天白日乍一见,她吓得赶紧把头扭过去不看,霍云松看准机会,掀起被子睡了进去,把孟樱一把抱进怀里。

孟樱对他幼稚的行为哭笑不得:“都天亮了,该起床了,你不要闹。”

“不。”他咬着她的锁骨,“我要你。”

孟樱抱住了他,抚摸着他的后颈:“就算不这样,我也不会离开你的。”她说,“就好像如果那一次,”说到这里,她好像难以启齿一样顿了片刻,才继续说,“我也不会和晨旭在一起的。”

“阿樱,你这样我真的,”霍云松把她用力搂进怀中,“真的会想把你带进深山里,就你、我、狸奴,永远不见外人。”

“啊,那你不仅要会做饭,还必须会种田,会电工,会打猎……”孟樱数着数着自己先笑了,“我才不要与世隔绝,何况,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你这样不行的呀。”

霍云松亲吻她的手指:“我以为你很喜欢家乡。”

“家里这边呢,安静,节奏也慢,但你也看到了,大家都太熟悉了,随便谁都可以叫出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名字,人人都知道我是谁,我其实不喜欢这样。”

孟樱说,“我本来不想回来的,省城也挺好的,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家不会随便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我本来都找好租的房子了,虽然离市中心有点远,但有个小院子,可以种花。”

霍云松心中一动:“那如果有个院子可以养养花,没有人会插手你的生活,去北京也可以吗?”

“那北京太干了,空气也不好,”孟樱就当是闲话家常,“不过有故宫,有机会的话我想去那边看看。”

“所以,在哪里生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对吗?”

“不。”孟樱摇摇头,很认真地说,“还要和你在一起。”

霍云松顿时失去了言语,她这样的话,不是告白胜似告白,他除了深深亲吻她,竟然没有任何语言能够描述自己的心情。

他何其有幸,才能得到神女如此青睐。

平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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