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峥在学校算是教学-科研岗, 他不是单纯带研究生做课题,还有本科生的专业课要上,必须达到的课时指标是评职称的必要条件。
当然, 对他这样的老师来说, 科研成果更重要, 但谁叫路峥的实验室一年里有至少三个月都空闲。
别人家的研究生放假前挨个签了自愿留校,不是延迟离校就是提前返校, 尽职尽责跟着导师做课题, 他的研究生一放假就得到了小半月的假期, 然后美美跟着导师借野调之名出去旅游。
好在这趟丽龙之行,两个研究生最终交上来的文章和学术还是沾那么点边,分别是雨林绞杀榕的侵略性以及蕨类植物气体交换的节律响应。
没有写成游记丢路峥的脸。
但路教授毕竟是有资历的年轻老师,身强体壮办事靠谱, 在院长眼里那当然是要物尽其用, 于是今年生科院新生宣讲的担子,华丽丽地落到了路峥的身上。
“路教授啊, 你是咱们学院最年轻的老师了, 你也知道, 现在都在提倡教学年轻化趣味化嘛, 我相信你肯定能给那些新生截然不同的体验。”
“这件事不是李老师在做吗?”
“李老师从第一年到现在已经把那堆老东西翻来覆去讲十来遍了,他讲的早就没意思, 过时了。你是年轻人,和新生们也就差十岁, 你们之间没有代沟, 可以推心置腹讲一讲咱们专业的好处。”
农林大学生院一共六个专业方向, 包括生物化学、生物科学技术、生态学、环境生物学和微生物学以及最新开设的药理学,其中生物科学技术和微生物学录取人数最多, 一个专业近四百人,因而生院是农林大学除畜牧工程系之外人数最多的学院。
宣讲设在军训的两周内,路峥要给四十个班六个专业做专业讲解,光发言稿就是个问题。
不过看在今年一开学,院长没有催着他下学期尽快开科研的面子上,路峥忍了。
院长见他没有推辞,继续道:“路教授,你也听说了吧,一直带大二无机生化的杜老师暑假里做手术了,现在她手上三门课,这学期应该是都教不了——”
“我不会帮别人代课。”
“那我看你课表排的不是很紧凑,这学期的科研是不是该带着你的两个学生拿出点震惊咱们生院的东西?”
“……”
院长早看出路峥一门心思来教书养老的,他亲和笑笑,“你放心,不用你带很多,就一门,分子生物学,这不是你的强项吗?剩下的遗传和生理化学都叫小林老师来带。”
“就是这个课纲,比较赶,你的教学安排记得开学前一周交到教务那里。”
来学校一趟,身上莫名其妙就多了不少担子的路教授想到了一劳永逸的方式,比如辞职。
奈何他还有两个拖油瓶不能耽误,在林双和赵徐之顺利毕业之前,路峥仅剩作为老师的良心叫他做不出来抛下学生走人的事儿。
而如果林双和赵徐之知道路峥想到过‘罪恶的’金钱补偿,估计绝对不会愿意错过那一两百万补助,肯定会选择欢送路峥辞职,把他八抬大轿从农林大学生院科研楼抬到校门口。
从学校开车回到别墅的路教授心上始终惦记着苏和,动不动就要摸出手机看看有没有被他忽视的消息。
改用智能机的路峥应该是少有不开静音关闭震动的年轻人,这样如果有电话或者短信提示音,他可以第一时间听到。
奈何一切都是静悄悄。
路峥没有回本家,而是回了他独居的椒山别墅,这间别墅,有他离开京市时唯一惦记的兰花们。
别人家的别墅前几乎都是假山假水喷泉花池,路峥的院子里一角单独开辟的玻璃温室就占据了大半空地,温室里不仅模拟了自然生长环境中的土壤与湿度,将兰花全部土培而非单独拘束在小小的盆栽里。
且温室的玻璃都是可以控制透明度、单独开启的,兰花难养,加上路峥养的数量多,其中不同品种晒太阳通风的时间不一致,于是每块玻璃都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从前没事的时候,路峥可以在温室里像个老头子一样坐一整个下午,看着成百上千的兰花,他会觉得沉心静气,因为能从每一支舒展的叶和张开的花中窥见生命与生机。
这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其他爱好,也没什么狐朋狗友的人来说,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但现在,路峥简直彻彻底底成了个低头族,姿态纤细而轻巧的兰花也无法挽留他的视线和身影。
路峥很不安,也很想念,他从前不觉得断联是多可怕的事情,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隐私和独处时间,是不该被外界打扰的,但现在轮到他迟迟联系不上挂念的人,才知道等待被联系的过程简直磨人又煎熬。
可突如其来的繁杂工作又叫路峥暂时没办法飞回丽龙,至少他得先把堆积在手上的事情逐一解决。
而且林双和赵徐之进入研二,路峥还准备开生物质谱方向的项目带一带他们,省的这两位研究生彻彻底底把工科上成人文社科。
拎起花洒给兰花浅浅浇水的路峥收起手机,果然,他还是想辞职。
*
身在雨林的丽龙主也不是故意不搭理路峥的,希泽莎突然病倒,整个部落都陷入了一片混沌中。
母系社会的丽龙没有了阿祖这个主心骨,家家户户部落民都不知所措起来,而其中最堂皇的,自然是丽龙主。
他和希泽莎的儿女一起侍候在母屋里,亲眼瞧见了希泽莎灰败的脸色,分明一个月前,阿祖还是面色红润生龙活虎的老太太,和如今病歪歪躺在床上,连睁眼喝水都费劲的老朽模样判若两人。
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这么突然?多数来探望的人都要问一遍。
而那夜发现母亲病危的事情小女儿娓娓道来后,希泽莎从镇子上赶回来的小儿子面色不善,“那阿姆不就是被他气的?发生过一次,就够叫她难熬了,没想到还是养了只白眼狼——”
“涂厝,你不要胡说!那是误会!丽龙主从没想过走!”小女儿袒护起苏和。
“误会?什么误会?要我说,他指不定就是想跟着人家下山,只是人家没有要带他一起走罢了!”涂厝是方芸的父亲,也是希泽莎最小的儿子,作为儿子的他,从小没得到多少希泽莎的疼爱,过的压根不如几个姐姐。
他本以为家里的男孩都是这样的,毕竟希泽莎对孙子辈们也并不多亲近疼爱。
可苏和的出现,全然推翻了他从前那些看法,希泽莎是知道如何照顾一个小孩子的,她疼惜苏和时的模样充斥慈爱与亲和,简直不像是他那个冰冷又威严的阿姆。
小肚鸡肠的涂厝承认,他看不惯苏和,甚至因为对阿娅的事情知情,他有些厌恶苏和这个孩子。
就凭阿娅做错的事情,苏和就不配成为丽龙主,他身上始终留着叛徒的血,也不配被部落里的乡亲们友好对待,更不配被希泽莎捧为掌上明珠。
“这跟丽龙主没关系,涂厝,你不要再胡说了,把你叫回来,是商量要不要带阿姆下山看病的,别的轮不到你多嘴。”希泽莎的二女儿是最像她的,说话时眉头紧锁,有威严的很。
阿姆们都是明事理的人,她们清楚,这一切和丽龙主没有关系,希泽莎的身体或许早就不好了,只是她们这些做儿女的,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现。
如果早点说动执拗的希泽莎下山做个全身体检,兴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可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是马后炮,没用了。
“这还有下山去看病的必要吗?”涂厝冷哼,“我瞧着,最多两三天了!”
希泽莎那晚被发现后,是小女儿翻出压箱底的百宝丹,和成水给她强灌下去,才勉强吊回一口气强撑着,眼下日子过去了两三天,希泽莎状态明摆着愈来愈差,今早已经连水都要吞不下去,孩子们都赶到了床前,她也认不得人。
也不怪涂厝说话难听,但凡见过生老病死的阿姆们,都清楚,她离开的时候不会太远了。
以希泽莎的年纪来看,这也算是寿终正寝,哪怕不是在丽龙,这样的老人去世,也不算是难过的事情,而是喜丧。
更何况丽龙人对于死亡并没有世俗中普遍的恐惧和难过,死亡是生命中注定的一环,有死亡才会有新生,因而死亡对丽龙人而言,也是尤为重要的一天。
甚至在土葬还盛行的时候,丽龙人会把去世的亲人埋进一早就挑好的大树旁,传说中死去的亲人就会住进树里,从此以后每一株新生的枝丫,都是她存在的证明。
现在一律只允许火葬,但丽龙人的骨灰依旧会被撒在树下,就如同叶落归根。
大人们围坐着讨论时,丽龙主孤零零坐在角落,他插不上嘴,也帮不上什么忙,更甚至阿祖是被他气到的,只要一想到这些,丽龙主已经哭成桃子的眼睛总能再滴出泪来。
这些天,他每天都是浑浑噩噩为阿图卢做完晨礼,就着急忙慌赶到阿祖的院子,插不上手、插不上话也一动不动守着。
希泽莎昏迷着不吃东西,他也吃不下去,喝点米汤都觉得胸口梗住一团,沉重到叫他呼吸不畅,甚至作呕。
顿沙时不时就来找丽龙主,陪他一起待着,见苏和可怜巴巴的模样,也愧疚地红了眼睛,“这不能怪你,要怪只怪我传错了消息,叫阿祖紧张伤心了。”
丽龙主听不进去顿沙的话,他心底只剩下难过尚且可以被感知,绝望和痛苦就像是一场雷雨后的天火,从第一棵带有他和希泽莎回忆的棕榈树开始烧起。
而燃起的森林大火,只有林子被烧光那一刻才能终结。
傍晚,希泽莎的小女儿取出了希泽莎的寿衣以备不时之需,人在刚去世时,身体还是柔软的,将将好穿衣,倘若耽搁了时候,这衣服就不是那么容易能套上去的了。
而希泽莎的小儿子则捧着电话簿,正挨个通知已经离开部落住到镇子上的亲戚,或许他们回来是见最后一面,或许就是奔丧,这就看命了。
丽龙主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不知所措,他还是年轻,做不到像大人那样擦干眼泪,眨眼间变得坚强,像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半点不可怕,半点不值得难过般,割去情绪处理这一切。
只有他,仿佛活在一场噩梦里,还没清醒过来,只要醒过来,希泽莎还是健健康康的,会牵着他的手,亲和地和他讲话。
无数次在心底里向阿图卢祈求的丽龙主前所未有的虔诚,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换希泽莎的健康和长寿,他不能失去这唯一的亲人。
而人走投无路时的心诚自然不必考验。
如果阿图卢能显灵,哪怕他叫丽龙主去一命换一命,苏和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可在生死面前,绿林的神也无计可施,他也曾亲眼看着自己的女儿离开。
因而离别,是丽龙人重要的一课。
*
塔木族的普尔萨比他阿爸还早得知丽龙这桩大事,因为是顿沙少有地主动联系他,并提出:“你来看看丽龙主吧,你都好久没来了。”
自打上次赛马输了始终郁郁不乐,好一阵没脸再骑马去找苏和的普尔萨觉得事情不妙,毕竟这有点像是黄鼠狼给鸡拜年,“顿沙,你不会不怀好意吧?你想坑我什么?”
“我会有那么闲得慌吗?”顿沙无语,如果不是手上没有路峥的联系方式,他绝对不会主动来找普尔萨当救星,“阿祖,快要不行了,丽龙主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了,你来看看他陪陪他,算我求你了。”
撂下电话的傍晚,普尔萨就慌忙出发了,他到丽龙时,天都已经黑了,而苏和刚从阿祖的院子被‘撵出来’,小女儿实在是看不下去苏和落魄的模样了。
再这样下去,苏和也得跟希泽莎一样倒下,这不会是希泽莎想看到的,“你当阿祖见到你这样子会高兴吗?这只会使她更加心疼,孩子,你听阿姆的,回去好好吃顿饭,睡个觉,明天一早再来,好不好?”
普尔萨见状跳下马扑过来,一把攥住了苏和的手腕,他想说什么,却被苏和那张憔悴到要脱相的脸蛋吓住。
“你怎么来了?”苏和的问话中没什么情绪,他并不为普尔萨的到来惊喜和开心。
“我来看你,你得赶快吃点东西再睡个觉,和我走。”普尔萨跟阿姆问过好,又说以后再来看希泽莎,然后强硬地将苏和从阿祖的院子拖回了木楼。
普尔萨电话里听顿沙说了很多,要他说安慰的话,他也只有一句:“这不是你的错,不要自责,你也要好好生活才对得起阿祖——”
“不,是我的错。”有些事情似乎的确没法理清最终的凶手是谁,可偏偏苏和好像就是有错,他的出生和留在丽龙就是个错误,他叫希泽莎痛苦了半生,连最后一程都不得安宁。
“我对不起她。”苏和垂着脑袋,红肿的眼睛刺痛非常,他哭的太累了,视线都有些模糊,“我做了太多对不起她的事情。”
如果他再懂事一些就好了。
如果他没有选中路峥做他的假搭襟,没有选一个外地人,没有发生他追着路峥离开这件事,希泽莎就不会被急病打倒。
这件事在已经进入死胡同的苏和看来,就像是他撒谎与不够虔诚的惩罚与报应,毕竟他曾真为和路峥离开而动心。
终于,希泽莎曾为谎言与不够虔诚而痛苦的瞬间,苏和也体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