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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我有媳妇!

狼少年 巫山有段云 3333 2024-01-19 09:46:25

赫连韬近日心中总有些不安稳, 太过和顺的局势,反而更加让他警醒。

与草原和谈的事宜,他只开了个头, 便得到了众多官员与势力的响应, 甚至是那些他意想不到的人,也极力帮忙奔走。可他自认, 自己在朝中, 还没有这样的威望。

事出反常即为妖,思虑摸查了将近半个月,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主和官员,他们的履历却都是清清白白,并从来不涉党争的人。他们掀起这样猛烈的势头,竟然就连贵妃母族的势力都压制住了。

赫连韬默默的想, 难不成这些平日勾心斗角的各路人马, 就在这忽然之间, 都心系苍生了不成?只是这么想着,赫连韬都要嗤笑起来。

所以, 究其根本, 这件事从头到尾, 其中的变数就只有一个人。

赫连宗朔。

那个人经年的根基,此时,在他眼前, 浮现出了冰山一角。

只是,赫连韬有些不解, 操之过急, 往往欲速不达, 这道理宗朔不会不明白, 那他到底在想什么?自己左思右想,却不得而知。

可如今,自己既然已经借了这个势,那,必然就要将这股“势”用到极致。已经继位无望的赫连诘,他背后的势力眼下渐渐投向育有幼子的李妃,他不能白白浪费了眼下的好时机!常言说,要想治国平天下,就要先齐家。而对他而言,家既国。

朝中风起云涌,而远在边关之地的昭城,倒是显得自在不少。

阿曈正忙着往返于草原与昭城之间,来回的“押镖”。

一来,少年实在在帐中闲来无事,因为宗朔并没有在军营公开露面,所以两人也不便在城中太过招摇,于是,阿曈便整日除了吃,就是睡。

只是宗朔睡也不叫他睡消停,往往一通折腾下来,弯腿折腰的,浑身是汗,脚都是软的,倒是比跑几个山头还累!他自己累的够呛,那男人倒是精神抖擞的,忙什么都不耽误,叫他咬牙。

二来,互市刚刚开始,总得有个人镇场子。宗朔忙着其他事情,整日的信件不断,别人既不会克烈语,又不能叫草原来巡防的克烈人信服。就连刑武,站在一群极魁梧又高大的克烈汉子面前,都气势矮了一截,更不要说旁人了,清一色的舌头打结,脑袋发木。

所以,阿曈一拍桌子,干脆的很,索性自己上了!

宗朔有些舍不得,但他也知道阿曈无聊,况且,以阿曈的身手,又有克烈人护在左右,安全无虞,最终也只能依依不舍的放手了。

不过,阿曈这一去,倒是解了很多急。

克烈是绝对听从阿曈的,克烈的族长与长老等人,恨不能做个神龛将阿曈供起来,绝对指哪打哪。

而一路被护送的中原商队与跟随的少数中原兵将,虽然害怕克烈人,但阿曈长得可爱又温和,叫人喜爱。

阿曈两相做桥,渐渐叫众人相熟,不再彼此戒备。

今天昭城跟来的这一班护送军,恰巧是阿曈辎重营的旧友。卒长甚至已经叫阿曈教会了几句常用的克烈语,什么好兄弟、喝酒之类的。

但卒长说的最好的一句,则是:“朋友,烤兔子烤兔子!”

出走戈壁,干粮噎得慌,就显出克烈人精湛的猎术与烤肉技艺了,其中佼佼者,便是阿曈。

阿曈远远的叼回一匹老公羊,甚至身边还围了几只草原狼,他们跟随着阿曈的脚步,也吃些心肝脾肺,但却不会伤害商队的人。

草原中,在如今的休战时刻,人祸不再,而最危险的,便是狼群的袭击了。若是碰上了狼群,莫说运货,人马与骆驼能否囫囵个走出去,都要看造化。

但阿曈带着众人走过的路线,狼群从不会来袭扰。

多年后,当如今这几条路线,逐渐被开拓成繁茂的商路,通商赶路的人们已经形成了传统,往来之间,总要拿出动物的内脏或是其他食物,来祭一祭狼,并称之为“行脚脍”。直到最后,此间人们便留下了祭狼的习俗。

而眼下,随着通商的货物越来越多,阿曈这一行人也招来了不少匪患,昭城军不善于草原作战,大多时候原地守护商队,克烈人便策马追击而去,而后绝不留手。

但耐不住这些草原劫匪总是袭扰,一旦被追击,便分散四处,灵活多变,又滑不留手的,叫人杀之不尽。

如今正是夜晚,除开追击散匪而去的克烈,一众人马也跟随着交易的车队,慢慢到了草原中各个小部落中来。

整个小部落的人,除了外出放牧的,都出来迎接商队,他们很高兴,中原人带来了粮食、盐巴、布匹、等草原中紧缺的东西。

商队中的货物也分两种,一种是早就已经预定好了,只等送货到此,再拉走交换之物便可。另一种则像是摆集的小贩,他们随着押运的队伍一同,途经商路与各个小部落,每每停驻,便支起小摊子,叫众人自己挑选,是一个在茫茫草原中流动的小市集。

所以阿曈等人一在小部落停下后,那些小商便铺开了商品,身处在草原的人怎能见过这样琳琅满目的东西呢?只觉得样样都稀奇,什么针头线脑,首饰香囊,烟斗瓷罐的。

甚至还有精致的挖耳勺,叫这小部落的首领举着挖耳勺好一阵稀奇,对着身边抱着草药来交换针线的女儿感慨。

“瞧瞧!这样精细的手工,竟是用来挖耳朵的。”

“诶呦,别说挖耳朵的,你看,我这还有痒痒挠呢!”首领的女儿直点头,心道好东西,免得他爹整日的往毡帐的柱子上蹭痒痒,最近房子都有些晃了。

于是,商队一来,这样难得的热闹,就连放牧的也被叫了回来,一同来瞧新鲜。

阿曈看着远处归来的牧群,看着新生的幼崽有很多,就点点头,只要没有战争,安稳下来,这片草原便会再次焕发生命力。

小部落中大多金银很少,商贩们也不非要金银,而是以物易物,将草原的物产,拿到中原去再次售卖,也能赚不少,对得起一路的勤苦与危险。

草原人们也好客,会拿好些马奶酒来招待商队,但大多被商人们装到车上,留下些实用的物件换走了,部落也想给守军也喝些酒,奈何昭城那一班人马军纪严明,滴酒不沾,而克烈们则没空喝酒,他们要不断的巡防。

草原人只得作罢,便将热情全都投到了商队身上。

为了感谢护卫队一路上的看顾,商队也会送些漂亮的小玩意给众人。只是即便常在一同赶路,中原的这些仅仅到克烈人胸口的小贩们,着实不敢上前搭讪,就把东西都给阿曈,叫这笑眯眯的少年去给分一分。

克烈人收到了这些在草原中不曾见过的小礼物,或是雕花的小香炉,或是精美的珍珠耳坠,就会多烤些野物,回馈给人家。

商贩们常在市井中讨生活,惯会察言观色,他们送小礼物也是有心思在里边的。

一日他们凑在一同研究,到底该给些什么,能叫这些吓人的大汉也用得上,不至于无用搁置。

没几天他们就发现,在那群跟随而来的高壮大汉中,有一些虽然体格高挑,但是极俊俏,身上的衣服颜色也艳丽,耳垂上还带着骨质的装饰。这样的人往往在队伍中说的话更算数,众人都既让着他们,又纵容。

于是,小贩们一合计,就凑了一盒子小珍珠,穿成了耳坠子,送给克烈人。

这一下,便送到了这些人的心坎上,草原很少见到珍珠,虽然很小一颗在中原也不值什么钱,但克烈人却很喜欢,隔天那些长的好的克烈男人便都带在耳朵上了,颇为喜爱。

莹润的小珠垂在他们麦色或微棕皮肤的脸色,更映衬出他们肌肤细腻,轮廓英俊。

于是,不等他们再送上来,许多粗手粗脚的克烈大汉便找上门,用蹩脚的中原话,比比划划的也说不明,倒叫小贩们不敢喘大气。

阿曈赶紧过来凑热闹翻译,“大叔,他们要再买一些带小珠子的耳坠,好回家送给媳妇!”

克烈的大汉赶紧点头,小贩们这才缓了口气,心里还想着,也不知道这些大汉家里媳妇什么样,连那些男子都这样俊了,那女子该如何好看!

只是小贩们不知道,那些俊俏的,且看起来一把就能拧掉自己脑袋的男人,就是人家媳妇了……

最后,珍珠或者晶石的耳坠子或者颈链都被买光了,但其中一个年长的首饰商人有心,还给阿曈留了一枚耳坠。

这耳坠上的珍珠形状奇异,颜色又蓝汪汪的,很好看。

“小公子,多日来劳烦您了,特以此相赠,这颗珍珠形状似狼首,独此一份啊,带上才好看呢。”

阿曈赶紧摇头,他可没有耳洞,扎一个怪疼的。

“那,回去给媳妇带呗。”

商人这样一说,阿曈眼睛一亮,明显动心!

商人随行而来的年轻儿子却朝阿曈打趣,“嘿!他小孩子一个,能有什么媳妇。”

阿曈可听不得这话,嗨呀一声,叉着腰大声反驳,“我当然有媳妇了,长的那才好看呢!”

商人父子看着阿曈直笑,倒是阿曈转念一想,宗朔好像也没有耳洞啊,不过,可以穿在狼牙坠上,这枚珍珠形状像狼头,实在好看。

阿曈也不白要人家的东西,顺手往身后一掏,就从里侧缝着的大裤兜里,掏出一块金子。

商人见着金子实在是有些大,都够付所有送出去的小物件的钱了,甚至还有剩余,所以如何也不敢要,但阿曈却一摆手,“拿着吧,这东西在我这就值这个价!”

阿曈还有话没说完,这些金子是在他前些日子逛昭城市集的时候,宗朔非要揣在自己身上。深怕他没钱花。

可是金子太沉啦!他越攒越多,都有些掉裤子了,此刻正好给出去。

由此,阿曈美滋滋的拿着这颗狼头一样的珍珠,等着回昭城的时候,给自己“媳妇”也带上!

但还没等回昭城,阿曈便见到了宗朔。

宗朔本来忙于朝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不断的权衡与试探,但却听忽儿扎合禀告,近来草原中荒马成灾,竟直接劫掠了好些沿着商路的部族。

草原中各大势力都在休养生息,甚至连乃蛮都开始放牧,倒叫那群嗜杀成性的荒马钻了空子,反而无法无天的劫掠商路上与中原交易过粮食的部族。

这些人不除不快,是时候斩除这些祸根了。

本想着叫克烈直接点人杀过去便罢,但阿曈与商队还在途中,以免或有万一,宗朔直接连夜带军,策马出城。

此次深入草原来剿匪的,不仅有克烈,还有刑武手底下的斥候营,斥候依旧白着脸跟在刑武身边, 准备与神出鬼没的荒马们比一比隐匿与追踪。

阿曈看着疾驰而来的队伍,却兴奋的跳起来挥手,喊了几句宗朔,但转而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来,回头在人群中找一个商户的儿子。

继而,少年便指着军中首位那个身穿护甲,胯骑神俊,又威仪堂堂,英俊逼人的大将军,朝那已然恭敬又神往的年轻人,呲着小白牙,一脸灿烂的说道。

“看!那就是我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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