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又过了一天,持续多日的大雨突然停了一小阵子。
但是却还没有完全停下, 而像是断断续续地下着。墨菲一看就知道是部落那边猎杀商羊的行动不成功了。
最近的气候变得这么潮湿阴冷, 墨菲也不乐意继续下雨了, 他对以诺说:“这些人效率也是低,杀一只鸟也杀不掉。”
以诺看上去就完全无所谓, 狼毛依然蓬松而温暖,大尾巴无聊地缓慢摆动。
唉,墨菲叹了口气, 又捏了捏以诺的耳朵, 说:“今天想吃什么?”
以诺的声音就又在他脑海里响起来:“肉。”
“肉肉肉, 满脑子都是肉!”墨菲好笑地说,“好吧, 今天锅包肉, 荷叶粉蒸鸡, 再来一个鱼汤……”
一桌子饭菜就整整齐齐地冒着热气, 堪称色香味俱全。
以诺蹲坐在桌子旁边,是超级硕大的一只。吃饭倒是没什么声音, 是一匹斯文的狼。
这才过了多久, 两个人就已经对彼此很熟悉了。
在这种艰难求生的年代, 大家都没有什么复杂的关系和情绪, 觉得合适就会在一起生活, 不喜欢了就自然而然地分居。不存在婚姻,不存在社会,不存在你追我我追你的爱情游戏。
能搭伙一起吃饭的就是真爱。
严格来讲, 以诺还是被包养的……
墨菲指使起他来就更加理直气壮了。
这几天过去,趁着雨下的没那么大的时候,墨菲也骑着自家大狼在外面晃了一圈。
结果带回来一背篓奇怪的东西:藤蔓、苦涩的果实、被遗弃的蜂巢、鸟的羽毛、结实的蜘蛛丝、一棵多肉植物、两块尖锐的石头、一个琥珀石、半陶罐粘稠的树脂……
顺带一提,找回来的果实,之所以知道是苦涩的,那是因为墨菲试过了!
墨菲两手掰开以诺的大嘴,往里面塞了几颗,然后再帮他合上,最后观察了一下后者的表情。
以诺:“……”
以诺没有表情,只是迅速睁大了双眼,然后豁然站身,就去喝水去了。
于是墨菲就懂了:果子肯定是苦的!巨难吃的那种!
这两天,墨菲反正宅在家里,就试着用这些材料做些有趣的东西。
墨菲现在的眼睛不是很好,详细点讲,就是近视加散光。
所以他先从戒指里翻了半天,竟然真的给他找到了一排近视眼镜,只不过没有散光镜片。
这种时候,墨菲就忘记自己是怎么吐槽塔灵的了,现在就只觉得塔灵还不够老妈子,没多准备几幅散光的镜片。
但是有总比没有好,戴上眼镜之后,他也能进行比较精细的作业了。
首先,墨菲把树屋里漏雨的地方都补好了,还安上了一个合格的木门。
之后,墨菲还做了一套防水的大衣。
虽然戒指里有雨衣,但那是给现代人用的,一套就将浑身上下都包住了。
墨菲就仔细地鞣制了一套皮革,然后用针线简单地缝了一下,虽然歪歪扭扭、丑陋得很,但是能够罩在人身上就够了。
用针线的时候,墨菲还戳了好几次自己的手,留下了几个小伤口。
以诺蹲坐在旁边,两只前爪来回翻动,有那么一点坐立不安的意思,最后还破天荒地主动开口说:“不疼?”
墨菲毫不在意地摇头:“不疼啊。”
以诺安静了一会儿,就又在那动来动去,对墨菲说:“你不适合做这个,算了吧。”
但是墨菲感兴趣啊,他就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但是在这三分钟里面他是可以很专注的。
他就没有理会以诺,把皮革缝好了,还好本来也没多少工序。
接下来就是处理大衣表面了,用刚得到的树脂抹了一遍,把边边角角都保护好,最后等着晾干就完事了。
这件大衣很宽松,不但能够简单地挡雨,而且完全不影响墨菲骑在以诺身上。
——这是墨菲专门试过的。
他可是不由分说,披上那件大衣,抬腿就往趴着的以诺身上骑。
以诺:“?”
可能是吓了一跳,大狼的耳朵都突然立了起来,困惑地转头看着墨菲。
墨菲却已经喜滋滋地收好大衣,跑掉了。
还剩下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墨菲本来想拿来雕刻的。
不过雕刻这门手艺还是太难了,就用现在的石头和青铜工具是很难做好的。墨菲就退而求其次,做点简单的工艺。
现在树屋的墙壁上有了装饰物了,虽然只是一个小台子里面养着多肉植物而已。
墙角还有一堆做树屋省下来的木材,墨菲挑挑拣拣,从里面找到了合适的边角料,韧性和强度都很不错。
他于是准备做一把反曲弓。
先要画上比较准确的图,虽然没有合适的笔,不过这一点他借助某人的爪子做到了。
以诺:“?”
具体情况就是:墨菲抓着以诺厚实的狼爪子,对他说“放松放松”,然后用尖锐的指甲在木材上面刻出合适的线条。
这工作太累了,墨菲嫌弃以诺的爪子很沉,要求他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
以诺睁着金色的眼睛,只有两只耳朵能转来转去,就这样给他做了几十分钟的工具。
墨菲画好了弓把、弓梢、弓片的线条之后,就从床底下翻出了以诺给他的青铜匕首,拿着它仔细地照着线条削木头。
以诺把大脑袋转过来,静静地看着墨菲干活。
这把青铜匕首很好用,里面应该有特殊的力量在,不管怎么使用都不会变钝。墨菲赞赏地爱抚着大狼的脸颊,说:“真棒。”
蓬松又漂亮的大尾巴就从左边摆到了右边,以诺换了个姿势,继续看墨菲。
墨菲把该有的结构都削出来之后,就用刚得到的粘稠树脂,将它们粘连在一起,等待风干固定了之后,再上弦。
这个弓弦,他本来是打算用多根蜘蛛丝拧成一股的。但是蜘蛛丝在几天之后变得很脆,不能拿来做弓弦了。
然后,墨菲突发奇想,从以诺的尾巴尖上拔了一根红毛。
以诺:“?”
墨菲拧了拧这根毛,觉得长度和韧性都非常合适,于是把它兴高采烈地装上了弓身。
他试了一下这把新出炉的反曲弓,曲度、拉力、精度都很完美,而且最重要的是——足够漂亮!
那根红色的弓弦,简直是神来之笔,好像要照亮弓身上自带的木纹,将整把弓都染上了神话色彩。
啊,因为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很漂亮,所以墨菲的心情值极大地上涨了!
墨菲快乐地亲了一下大狼的脖子,说:“宝贝,还是你漂亮。”
以诺好像愣了一下。
“给这把弓起个名字吧……”墨菲琢磨着,“你觉得‘大尾巴狼’怎么样?”
“……”以诺歪了下头,看着墨菲,然后低头拱了他一下,将他顶了个趔趄。
但他的抗议是无效的。
因为墨菲的注意力早就已经转移走了,他翻出来几根羽毛,准备开始做箭矢。
像这个工作就不难,顶多只是重复劳动而已。
先是削出木棍,然后稍微烧一下让它变直,在末端开出凹槽,把顶端削尖,最后是黏上羽毛来提供稳定性……
在做前几根的时候,墨菲还很有耐心。
但他的耐心走的也很快,一共就做了十几根箭矢,就跟弓一起丢到了桌上,再也没去管了。
有事情做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
不知道怎么就又一天过去了,墨菲每天都在琢磨着下一顿饭吃点什么。
别人是发愁能吃什么,墨菲是发愁挑哪些出来吃。
他现在也不喜欢躺在床上了,木头床板就算铺着兽皮也还是很坚硬。他现在就喜欢窝在以诺的身上睡,大狼的皮毛真的是太舒服了。
墨菲就一边躺,一边还要撸狼毛,跟以诺咬耳朵说:“好烦,到底吃什么?”
以诺还没来得及说“肉”,树屋外面突然传来了声音。
有人在喊“泓”的名字。
墨菲懒洋洋地爬了起来,打开门往下面看去。
这些天没有下大雨,洪水消退了不少,起码能让人再次淌水过来了。
现在在树屋底下喊人的,就是部落里的几个男人,此外竟然还有李妍——她是骑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被带来了。
这些人都装备齐全,背后带着投掷用的长矛等狩猎用具,其中一人的背后还有一把珍贵的长弓。
一看就知道,他们肯定是部落里派出来,负责猎杀商羊的队伍。
墨菲就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李妍率先开口说:“我们追杀商羊好几天了,它负伤跑进了树林里面,实在是没法找。我们想起来你应该住在这附近,就想问一下你最近有没有看到奇怪的鸟?那只商羊长着蓝色的羽毛,挺好认的。”
“没见过。”墨菲回答之后,又想了一下,“不过我应该听到过它的叫声,是不是‘嘤嘤嘤’的那样\"
李妍惊喜道:”对对对,就是那样的!它在什么方向?”
墨菲指了一下方向,然后顺口问:“蓝色羽毛的商羊,长得好看吗?”
李妍说:“超级无敌漂亮的好么,我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鸟。”
室内,以诺突然坐了起来,默默地走了过来。
然后不出所料的,墨菲立刻惊喜地说:“好啊,我也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