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秒钟,郑知夏却觉得自己像经历了一场累及死生的大梦。
“所以,你也觉得我应该去……相亲?”
林霁隔着阳台闷闷地笑,声音顺着风飘过来,恍惚到不太真切:“不,这只是对我来说,但是知夏,相亲的确也是认识女孩的一种途径,当然,前提是你开心且愿意。”
这会他又像是一个在教导青春期儿子解决感情烦恼的好父亲,郑知夏被自己骤然迸出的念头逗得失笑一瞬,又听见林霁说:“不过就算不愿意,也不该让伯母这么生气,知夏,你母亲很爱你,你不应该伤害一颗爱你的心。”
郑知夏也明白,苦恼地,长长地叹气。
“我知道,”他已经没了上午时的那些愤慨和过激想法,在林霁面前懊丧认错,“今天跟她吵架是我不对,也不该直接丢下那个女孩就走,我脾气太坏了,被逼迫就要反抗发火,不乐意就绝不妥协,从没想过别人会不会伤心难过。”
他将自己的丑陋坦诚摊开,林霁反倒不信,反而支着下巴很专注地和他对视,说:“我明白,任何人被一直要求做某件事,都是会有逆反心理的,没人喜欢被控制生活和人生的感觉。”
“不过你可以不把这看做相亲,就当是去认识一个新朋友,怎么样?能遇到喜欢的人当然好,不行的话也无所谓。”
“没人知道爱情会以什么方式降临,”他怀念地笑了声,“你十三岁那年哭着问我为什么谈恋爱的时候,我就这么说过了,知夏,有些话难免俗套,但作为朋友,我希望你在感情这件事上比我要圆满。”
偏偏郑知夏对自己抗拒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好态度,他任性的理所当然,和谐的家庭给了他太多肆意妄为的底气,总有人会跟在身后收拾残局,林霁从没撞见过他的坏脾气,因此只是单纯的,真挚地希望他能够得到幸福。
可世俗定义的圆满从不是郑知夏要求的,他弯着眼笑,声音清晰地传向另一边阳台:“好,我听哥的,好好去相亲。”
他早就知道自己这一生是求不到圆满的了。
正如林霁所说的,就当做是去交朋友,而非是拖着另一个人走进注定悲剧的未来。
郑知夏关掉灯躺进柔软的床铺中,麻木地闭上眼。
至于对圆满的奢求,爱情的幻想,他仍可以在酒精、薄荷香烟、还有男孩年轻漂亮的身体上寻找。
……
郑知夏第二天起了大早,他坐公交穿过湿漉漉的街道,走进花店买花,蔷薇簇拥在尤加利和薰衣草之间,粉色的缎带打成漂亮的蝴蝶结,蓬头垢面的老板娘哈欠连天,语气艳羡。
“你女朋友可真幸福。”
她记得郑知夏,以为那束绣球和这束蔷薇都是送给同一个女孩,郑知夏笑了笑,解释道:“这是送给我母亲的,她喜欢蔷薇。”
他道谢后走出店门,又绕到另一条街上排队买宋白露最喜欢吃的蟹黄汤包,回家时天色已经放晴,他轻手轻脚打开门,不出意外地看见宋白露冷着脸坐在桌边,余光都没有分一个给自己。
“妈,”郑知夏自觉卖乖,“给你买了汤包吃,排了半小时呢。”
宋白露冷哼一声,道:“吃什么?气都给你气饱了。”
郑知夏也不反驳,站到她身边开始拆餐盒,蟹黄的油脂香飘出来,宋白露终于转过脸,抿唇问:“胆子肥了?让你滚出去还真不回来?”
“哪儿敢,”郑知夏殷勤地将筷子递到她手里,“那不是怕你见着我,又气出个好歹来,所以才去林霁家躲躲么,再说了,我是真知道错了,不该这么没礼貌,也不该对你大吼大叫。”
他蹲下身,和幼时一般趴伏在宋白露膝上,圆润的眼睛天生就容易让人心软。
“我错了,妈你别生气,好不好?”
宋白露即使有再多的气,此时也消了个大半——母子连心,吵个架他们都不好受。
“从小就这样,”她将郑知夏扯起来,“犯了错就躲去林家,生怕自家的这点糗事别人不知道。”
郑知夏笑嘻嘻坐下,道:“伯母不单不笑话你,还会帮着教训我。”
宋白露懒得跟他贫,端着茶杯悠悠吹气,说:“下次不能再这么没礼貌地对人家了。”
“好。”
郑知夏应得顺从乖巧,她反倒诧异起来,挑着一边细长的眉打量自己儿子,很新奇的样子。
“哟,不闹了?在林家喝了迷魂汤?”
郑知夏笑了声,还真的点头。
“对,可好喝了,现在想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完全明白了您的良苦用心。”
宋白露这才满意点头,抬手拍了拍儿子的脑袋,结婚快三十年,她的情态动作仍余有少女的娇俏。
“这才是妈妈最喜欢的乖乖宝贝嘛。”
郑知夏皱着鼻子,嫌弃地看她:“好肉麻。”
“臭小子!”宋白露抬手呼他,“对你好点还不习惯,欠打是吧?”
落到实处的手掌轻飘飘,连蚊子都拍不死,郑知夏笑了笑,说:“妈,你当年要是把我生成女孩子,现在就不用烦了,我直接跟林霁结婚去。”
宋白露就笑他:“就算你是女孩子,也不见得人家林霁会乐意。”
郑知夏坐在一旁,认真地点了点头。
“也对,”他笑着说,“就算我是女孩子,林霁也不会喜欢我这样的,说不定还不跟我当朋友了呢。”
林霁喜欢安静的,温柔的,优秀的女孩,而郑知夏心知肚明自己永远都不会符合,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他只能是林霁的朋友。
他花了一个周末在家哄好了宋白露,回学校时车上被塞满了来自母亲的爱,吃的用的一应俱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要远渡重洋好几年不能回家,而宋白露看着满当的后车厢,仍旧觉得不够。
“再多就搬不上楼了,”郑知夏摇头拒绝,“而且我一个人,哪里吃得下那么多东西。”
“那带去分给同学嘛,”宋白露依依不舍地住了手,“到了记得给我发消息。”
“好。”
郑知夏乖乖地应了,在到公寓楼底下后立马给宋白露发了消息,只是转头又直奔银星,在女人和烟酒堆里找到了邓明城。
“我妈给我塞了点东西,你待会下去拿点走。”
邓明城正玩到兴头上,摇滚乐放得震天响,他歪着头拍了拍耳朵,朝郑知夏大喊:“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郑知夏懒得跟他玩这幼稚的游戏,在一旁坐下喝酒,没过多久邓明城就凑了过来,笑嘻嘻地问:“最近都忙什么呢?好久没过来了。”
偏偏郑知夏还没开口,他又抬手指了指好友的鼻子,道:“别说你在学习嗷,这几天就没人在图书馆见过你。”
郑知夏抬眼瞥他,表情似笑非笑的。
“你又知道了?”
邓明城搭上他的肩,很感慨地叹气:“哎呀,不想知道也难啊,你知道学校里天天有人在记录你在各个地方出现的频率吗?那些女孩狂热得跟追星似的,我怀疑她们连你穿什么颜色的裤衩子都想知道。”
郑知夏嗤笑一声,评价:“挺无聊的。”
邓明城不在意这无不无聊,他勾着郑知夏的脖子,朝远处的美女浪荡举杯,花领带松散地挂在胸前,臭得酒气熏天。
“你再不出现,我都快怀疑你要准备金盆洗手找个好姑娘结婚了,”他说,“所以听到你还是这么绝情地对待女孩子的时候,我还是挺欣慰的。”
欣慰什么?渣男担心另一个渣男变成骗婚gay?
郑知夏嫌弃地推开他,淡淡道:“我家里最近确实有这个意思。”
邓明城听完哈哈大笑,仿佛极荒谬似的。
“所以你最近都是相亲去了?”
“也没有都是,”郑知夏不置可否地抿唇,“最近跟林霁聚得比较多。”
“噢——”
一声感叹百转千回,阴阳怪气得实在可以,郑知夏瞥他,问:“怎么,很奇怪吗?”
邓明城放下酒杯,哎呀哎呀地叹气,说:“不奇怪,你俩穿着一条裤子上街都不奇怪,我就是在感叹自己活得好像个替身,正主一回国就被抛下了,实在是有点可怜。”
“滚蛋,”郑知夏笑着骂他,“少恶心人了,死直男!”
金发碧眼的大胸美女端着酒杯凑过来,邓明城却没有顺势躺进温柔乡,反倒挥挥手,示意那人不要靠近,郑知夏挑了挑眉,收敛了笑意。
“有事要我帮忙?”
“暂时没有。”
邓明城勾着他的脖子,肩膀挨着肩膀,声音被淹没在震天响的音乐里:“你还喜欢林霁呢?”
一瞬间郑知夏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倏然失笑,反问邓明城:“什么?”
但邓明城只是在昏暗光线里静静看着他,怜悯的,了然的,于是郑知夏难以置信地跟他对视着,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这话也太可怕了吧?”
他太风轻云淡,因此邓明城对自己长久的猜测产生了怀疑:“不是吗?我一直都这么以为的,你喜欢的类型不都是那一挂么。”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郑知夏仿佛是觉得他的话很好笑,“再说了,那可是林霁,我异父异母的亲哥,我喜欢他?也太荒谬了。”
邓明城将信将疑地观察着他的表情,最后很明显地松了口气。
“不喜欢就好,”他虚惊一场地拍了拍胸脯,“哥们最近被你吓得好几宿没睡好了,林霁那种人是真可怕,谁要是喜欢上他了,肯定就再也喜欢不上别人,你要是万一对他有什么想法,这辈子说不定就完蛋了。”
邓明城看人总是准,郑知夏端起酒和他碰杯,嗤地笑了声,像是对待一个低俗笑话。
“不可能,”他笑得真切,语气流畅自然,“我跟林霁只是朋友而已。”
作者有话说:
郑知夏:我很坏的(耶耶傻笑.jpg)
林霁:是是是对对对(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