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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章 财神岛,沈万三,有钱能请叶孤城

我的夫人是神捕 贫道爱烫头 4392 2024-04-17 12:03:06

夜凉如水,繁星满天。

楚留香躺在甲板上。

既然有甲板,那便一定有船。

紫鲸堂的船。

海面上的船队,只要是名字中带有鲸的,全部都属于巨鲸帮。

巨鲸帮除了东南西北四大管事,还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大分堂,分别管顾不同的海域,经营不同的生意。

紫鲸堂堂主名叫海阔天,本是水面上有名的盗匪,成立了紫鲸帮,后来被沈万三收服,紫鲸帮成了紫鲸堂。

紫鲸堂主的座驾,自然是条好船。

坚固、轻捷、光滑、华丽。

甲板洗刷得一尘不染,船头灯火映照着漫天的星光,颇有几分“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的感觉。

好船就和美人与名马一样,就算停泊在那里不动,也自有一种楚楚动人的风姿神采,令人不饮而自醉。

但无论是好船、是美人,还是良驹名马,都需要伯乐去欣赏。

楚留香觉得自己就是伯乐,因为自己懂得欣赏这条船的美感,如果胡铁花那个大老粗在这里,肯定是不懂的。

那家伙只懂得喝酒!

呸!

那家伙连喝酒都不懂,他只是牛饮一般灌下去,是个煞风景的大混蛋。

也不知道这大混蛋如何了。

楚留香心中默默的思索。

原本他想请胡铁花帮忙,不想胡铁花最近招惹到了麻烦,正在被人追杀的上蹿下跳,同时也玩的不亦乐乎。

楚留香不忍打扰胡铁花的乐趣,只是请了陆小凤陪胡铁花一起玩,希望他们两个能够玩得开心、玩的快意。

至于紫鲸堂的这艘船,倒不是因为李瑾瑜的面子,而是楚留香主动凑上去的,然后发现船上还有几个怪人。

名义上是江洋大盗,实际上是海阔天生死兄弟的向天飞。

身高腿长,带着一个箱子,来历异常神秘的西域高手“勾子长”。

精通东瀛甲贺派大拍手、血影人的血影身法、华山剑法的少年丁枫。

面目丑陋,如同蒸坏了的馒头、煮坏了的鸡蛋、剥了皮的石榴、摔烂了的柿子的神秘老者公孙劫余。

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样貌清秀,看起来却呆呆愣愣的“白蜡烛”。

这个白蜡烛,是公孙劫余的弟子。

当然,金灵芝也在船上。

船上有这么多的怪人,纵然有人放狗咬楚留香,他也绝不会离开的。

楚留香正在思索问题,忽见远处行来一艘小船,船头用竹竿挂起来一张大大的白布,上书“卖身葬友”四字。

“卖身葬父”古已有之,但“卖身葬友”这种事,倒真还是古来所无,如今少有,简直可以说是空前绝后。

尤其看到船头那个人,楚留香气的差点抽过去,这货竟然是张三。

这个“张三”,可不是昔年美人榜前三甲,燕南天的夫人张三娘,而是楚留香的一个朋友,家里排行老三。

张三曾经是个盗贼,喜好偷盗珍珠类的宝物,后来改邪归正,在长江之上做了打鱼人,号称“快网”张三。

张三擅长操舟,也擅长烤鱼,为人精细伶俐,水上功夫是一把好手。

以“快网”张三的本事,如果投靠到怒蛟帮、江左盟等水上帮派,至少可以成为一方管事,绝不会为钱发愁。

混成这副模样,定然是故意的。

勾子长道:“各位请看,这人居然要将自己卖了,埋葬他的朋友,如此够义气的人,我定要结交一番。”

向天飞道:“若想交个朋友,还是将他买下来的好,以后他若是臭了,你至少还可以将他再卖出去。”

公孙劫余道:“有人买么?”

海阔天道:“只要不臭、不脏、不懒、不拼命喝酒的人,总有人要的,怎会卖不出去?我倒有些兴趣。”

张三高声道:“我这人既不臭,也不脏,更不懒,酒喝得不多,饭吃得比麻雀还少,做起事来却像条牛,对主人忠心得又像看家狗,无论谁买了我,都绝不会后悔,绝对是包君满意。”

金灵芝道:“为什么要卖自己?”

张三道:“我有个朋友,眼看已活不长了,我和他交友一场,总不能看着他的尸体喂鱼,就只好将自己卖了,准备些银子,为他准备后事。”

楚留香闻言眼角抽了抽。

张三的脾气颇为古怪,能被他称为朋友的,似乎只有自己和胡铁花。

胡铁花那混蛋应该是喂狗,喂鱼那就只能是自己了,毕竟自己在船上。

丁枫道:“怎的活不长?”

张三道:“这家伙实在是太喜欢管闲事,也太喜欢找麻烦,指不定哪天便会被人堵在茅坑,淹死在里面!”

楚留香眼角再次抽了抽。

虽然知道张三出现在此地,肯定是来帮忙,但指着和尚骂秃驴,未免太过直白,而且淹死在茅坑是个什么鬼,就不能找个干净点、香一点的地方?

金灵芝道:“你要多少钱?”

张三道:“五百两。”

金灵芝好奇道:“办一场丧事需要五百两么?你可不要唬我。”

张三道:“我这个朋友,活着时就是酒鬼、色鬼,死了岂非要变成酒鬼中的酒鬼、色鬼中的色鬼?

逢年过节,少不得要在他的坟上倒些酒,烧几个精致的纸糊美人。

否则他在阴间没酒没女人,晚上给我托梦说我不讲义气,又或者要气的活过来,这我可如何受得了?”

楚留香心说,自己的朋友果然都是大混蛋,一个正常人都没有。

张三这家伙看起来正经,实际上至少有胡铁花四分之三的混蛋。

金灵芝笑道:“既然如此,我便买下了你,这是五百两银票。”

张三道:“不妥不妥,女主人要买需要五千两,娇滴滴的富家大小姐,可比什么酒鬼色鬼难伺候的多了。”

金灵芝道:“说的也是,本小姐乃是天下最调皮捣蛋的人,伺候本小姐不是容易的事,多给你一千两。”

张三道:“最调皮捣蛋?”

金灵芝道:“这是某个又贪吃、又贪酒、又好色、又喜欢管闲事,走到哪儿都不安生的缺德短命鬼说的。”

楚留香心中默默点了个赞。

张三道:“既然如此,那就请女主人也备上一点钱,等到那个又贪吃、又贪酒、又好色、又喜欢管闲事,走到哪儿都不安生的缺德短命鬼出了事,也好有钱为他发送,要不然可就……”

金灵芝怒道:“呸呸呸!我怎么买了你这么个混账,方才你还值点钱,现在连一钱银子都不值了!”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

在场除了金灵芝之外,全都是老狐狸中的老狐狸,对这种事门儿清。

若是真的恨一个人,哪怕只是稍有些怒气,也说不出“缺德短命鬼”,这几个字可是专门用于情人撒娇的。

金灵芝被人笑的有些害羞,尤其楚留香在这里,更是羞的无以复加,毕竟楚留香知道“缺德短命鬼”是谁。

冷哼一声,回了船舱。

楚留香无奈的摸摸鼻子。

那个又贪吃、又贪酒、又好色、又喜欢管闲事,走到哪儿都不安生的缺德短命鬼,不知道在做什么,知不知道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在惦记他。

李瑾瑜当然不知道。

因为李瑾瑜已经沉浸在美食美酒美人的香气之中,享受着世上最奢华、最舒适、最高级、最放肆的享乐。

茫茫大海,神妙无尽,每一座海岛都可能潜藏着上古的隐秘。

进入一座海岛,获得高人传承,出岛后名扬天下的故事,早已被茶馆酒肆的说书人说了不知几千几万次。

只不过基本上都是胡说。

寻常的打鱼人,认识字的都是凤毛麟角,认识篆字、铭文、甲骨文,除非那个打鱼人是黄药师、许笑一。

反正李瑾瑜肯定不认识,不仅李瑾瑜不认识,就连苏樱也认不全。

忽略掉这些传说,海外诸岛也有无数的隐藏门派、武道高人。

比如海外三岛的蓬莱岛,乃是吕祖门庭纯阳宫所在地,继承了吕祖剑术和丹术的传承,与全真教并驾齐驱。

又比如海外三岛的侠客岛,每隔十年派遣弟子入中原历练,带领部分武林高手回侠客岛,不去的直接灭门。

还有那个最神秘,神秘的一直出现在江湖歌诀,却连名字都不为人所知的神秘岛屿,连李瑾瑜也无甚了解。

就算是琅琊阁的记录,也只说海外有那么一处仙岛,并且从初代琅琊阁阁主开始,便已经编入江湖歌诀。

此后无论朝堂变幻、朝代更替,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江湖中也默认了这处岛屿,甚至有了诸多仙人传说。

除了海外三岛,还有武道高人。

常春岛日后娘娘,南海归墟骑鲸客南海神尼,飞仙岛岛主叶孤城,都是享誉天下的大高手、大剑客。

不过上述全部高手,全部地盘,都和享受没有半分关联。

与享乐有关的是

——财神岛!

沈万三的财神岛!

这里原本不叫财神岛,但自从沈万三这个大财神,看中了这处海岛的优良环境,这里便成了财神岛。

财神岛是海上最大的销金窟,招待来自于五湖四海的全部客商,可以在岛上寻到自己需要的一切享乐。

李瑾瑜的燕云马场、沙漠绿洲,每日流水是银海,财神岛则是金山,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山。

没有人知道这里有多少钱,因为这已经无法用具体的数字来估值。

估值多了让人觉得绝望,估值低了又辱没了这座岛,还不如不估值。

沈万三这座财神岛,就连最凶悍最残忍的倭寇,也绝不敢来此挑衅。

纵然宫本武藏亲自带领倭寇在海上劫掠,也万万不敢劫掠财神岛。

财神岛只有一个码头,码头外面巨大的礁石上,刻着财神岛的口号

——恭喜发财!

——吃好玩好!

最简单、最直白的八个字。

想来赚钱的就好好做生意,只要遵守规矩,哪路客商都能有钱赚。

想来享乐的就好好的享乐,只要遵守规矩,就能享受到一切奢华。

李瑾瑜当然是有资格享受的。

因为这里许多的玩乐设施,都是李瑾瑜设计,并且李瑾瑜是巨鲸帮四大管事之一,还帮沈万三扫平一批倭寇。

击杀和田武夫之后,在海上搅闹的倭寇陷入了沉寂,李瑾瑜只是再次出手三五次,便来财神岛“交差”。

确实是交差!

毕竟此次出兵的军费,全部都是沈万三提供,并且是先给钱后出兵。

沈万三花钱买平安,武则天收钱扩充国库,李瑾瑜借机出海远行,戚继光建功立业,可谓是四方均得利。

如今倭寇已经扫的差不多,李瑾瑜当然要来财神岛好好享受享受。

天下最富有的人是谁,这个并没有准确的说法,但海上最富有的人,从二十年前开始,便已经是沈万三。

按理来说,一个成名二十多年的大富豪,要么是殚精竭虑的白发老头,要么是脑满肠肥的秃顶大胖子。

沈万三不属于任何一种。

看到沈万三第一眼,任何人都会觉得惊讶,他给人最先的印象,不是富贵逼人的金银气息,而是——帅!

眉清目秀的帅!

沈万三样貌非常英俊,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依然不减年轻时的风采,反而多了几分成熟稳重的气质。

李瑾瑜笑道:“沈帮主,我把事情替你处理完了,在你这吃几天白食,想必您老人家肯定不会吝啬吧?”

沈万三道:“吝啬不一定有钱,但有钱人一定会非常吝啬,不过在你李侯爷面前,想吝啬也是不行的。”

李瑾瑜道:“说说,那个倭寇是怎么回事儿?我怎么只遇到和田武夫?你不是说有柳生家族的高手么?”

沈万三道:“确实有,不过我请来了海南剑派的高手,还有叶孤城,柳生家族那个天才被一剑劈回去了。”

李瑾瑜道:“叶孤城?你确定你能请来叶孤城?叶孤城也缺钱么?”

在李瑾瑜的记忆中,叶孤城是专心于剑的剑客,而且还是岛主,对于外物没什么需求,自然是不缺钱的。

沈万三道:“钱能通神,叶孤城不缺钱,难道真的无欲无求?只要他还有所求,那就可以用钱收买。”

李瑾瑜道:“你这家伙,总是三句话不离钱,怪不得能发财。”

沈万三道:“我若是有出门捡宝藏的本事,肯定不会这样,而且你可真是大手笔,霍休那家伙,啧啧……”

李瑾瑜道:“不说这些了,别的那些倭寇呢?我总不能白来一趟。”

沈万三道:“我得到消息,再过大概一个月,他们会在某处海岛聚合,你可以先好好修养一个月。”

李瑾瑜道:“我修养这段时间,大军消耗也是你提供,你可真舍得。”

沈万三道:“如果你能把这些倭寇都除了,消耗的钱便能赚回来,而且我为何掏钱,你难道不明白么?”

李瑾瑜当然明白。

树大招风!

花钱买平安!

送礼,就送最大的官!

相比于霍休,沈万三才是真正懂得花钱就是赚钱的人,他出钱剿灭倭寇为的不仅是商路,还有自身的安定。

反正他的钱就算烧着玩,就算拿金板打水漂儿,也能享乐二百年。

二百年花不完的钱,而且这些钱还能一直生钱,如果能安定下来的话,简直是子子孙孙都能享受荣华富贵。

既然如此,他的目标就不再是赚取更多的钱,而是让自己的子孙,全部都能享受荣华富贵,或者说,保证自己的后辈子孙都能安全的活着。

预先取之,必先予之。

懂得花钱的人才能赚钱。

沈万三很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该花钱的时候从不含糊、绝不吝啬。

很多时候,看似大亏特亏,实际上却能在无形中获得更多的收益,看似大赚特赚,却把身家性命都输了。

早在数月前,青衣楼诸多势力联合绞杀的时候,沈万三便得到情报,同时也感觉到了殒命的危机。

沈万三和青衣楼多有生意,早就知道霍休是青衣楼主,也知道青衣楼被绞杀的真正原因,顿时冷汗涔涔。

如果是二十岁的年轻人,沈万三自然渴望变化,在变化中寻求机会。

无论是缓慢的变化,还是快如闪电的突变,沈万三全都可以接受,渐变就徐徐图之,突变就尝试火中取栗。

他现在已到了知天命的年岁,虽然心中仍旧有着豪气,平素仍旧是以稳固为主,除了四年多前,为此生最大的赌局押上筹码,其余一切都是求稳。

为了“稳固”付出的成本,本就是应该付出的,沈万三自然不会小气。

实话实说,沈万三甚至觉得成本太便宜了,自己这场生意是大赚特赚。

李瑾瑜赞道:“真不愧是海上最厉害的富豪,我可真是佩服你。”

沈万三道:“就像你曾经给我说的那个道理,每件生意都必须衡量付出和收益,而在这些生意中,自己的生命最为重要,一切必须为此让路。”

李瑾瑜道:“你曾经冒险过!”

沈万三道:“因为有一个年轻的小混蛋找上门来,引动了我年轻时的热血豪气,让理智变为了冲动!”

李瑾瑜道:“如果上天再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那么……”

沈万三道:“我仍旧选择冒险!”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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