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口红的动作生涩,耳根在烧。
虽然五一假期比期中考试之后的阅卷假更长,但孟韶没有回家。
她留在宿舍里,做完作业之后,花了很长时间写那份模联发言稿。
知道自己的英语功底比程泊辞差得远,做不到像他那样出口成章,只能私底下更加用功,希望到时候跟他之间的差距看起来可以小一些。
室友都回家了,空寂无人的宿舍里,孟韶的桌上摆着无数张白底英文稿纸,旁边放着用来查资料的手机,一遍遍落笔,一遍遍修改,四线格里单词连缀成句,都是她隐秘的心绪。
窗外蔓延着即将到来的夏天。
写完发言稿之后,孟韶抽了一天去市中心的新华书店,书店很大,有很多层,她却没找到自己想买的那本英文聂鲁达。
好像跟程泊辞有关的一切,都那么遥远缥缈,不可捉摸。
孟韶空着手一层层搭扶梯下楼,看到书店二楼卖咖啡的地方在放电影。
不太大的幕布挂在墙上,影片色调发暗,拍摄年代看起来离现在很远。
孟韶从三楼下降到二楼的过程正好赶上影片开场的一段长镜头,以火车的视角拍摄逐渐缩短的铁轨,以及铁轨两侧潮湿的森林。
类似旅行的画面吸引住了她。
孟韶从小就很向往外面的世界,家里的小书店会卖一些杂志,她特别喜欢那些同地理风物相关的,假如过期没有卖掉,她就会拆开来看。
可惜从小到大,迟淑慧和孟立强只带她和孟希出去旅游过一次,目的地也只是不算远的邻市,还是为了奖励孟希某一次考试的进步才成行。
在爸爸妈妈眼中,她成绩优秀是顺理成章习以为常,只有孟希的每一次进步才值得关注。
孟韶情不自禁地走到了咖啡角附近。
她原本想买一杯饮料坐下边看边喝,但看到价目表上,一杯拿铁的价格够她在学校两天的饭钱,又放弃了这个奢侈的念头。
最后她站在用来做隔断的书架后面,看完了一个半钟头的电影。
是那种寻常的爱情故事,男女主角青梅竹马彼此喜欢,后来女主角却嫁作他人妇。
平平淡淡的情节,孟韶却看得揪心。
大概是因为镜头扫到男主角寄出的信被退回,信封留下“查无此人”的图章,难免让人觉得所有年少爱恋都会变得这样不圆满。
直到电影放完她也不知道影片的名字,但走出书店的时候,胸口却一直萦绕着浅淡的怅惘。
收假之后,孟韶去找英语老师交稿,她忐忑地将一叠稿纸递过去,英语老师坐在座位上翻看,翻到最后,先没有点评,而是问孟韶:“你已经找人润色过了吗?”
孟韶摇摇头,轻声说:“都是我自己写的。”
英语老师若有所思地看着她:“孟韶,其实你非常有天赋。”
又说:“我觉得你很适合英语专业,要是有机会,你也喜欢的话,尽量争取一下咱们学校的保送。”
孟韶受宠若惊地说好。
今天之前,从来没有人觉得她会跟礼外的保送名额产生关系。
但英语老师不知道,她是因为程泊辞才会开始喜欢英语。
模联活动定在周六上午,地点是礼外的小礼堂,除了领导之外,整个高一年级都会去观摩。
孟韶怕迟到,早早地就去了礼堂后台候场。
她第一个到,后台甚至还没有开门,她只得先在观众席找了个座位坐下,嘴里念念有词地背发言稿。
过了一会儿,一道熟悉的嗓音在她耳侧响起:“孟韶!”
孟韶抬起头,看见了穿着白色长裙的乔歌。
乔歌这样修长漂亮的女生一向会在这种活动里担任礼仪生的角色,孟韶跟她打了招呼,乔歌惊讶地看着她道:“你怎么没化妆啊?”
孟韶愣了一下:“要化妆吗?”
乔歌“噗嗤”笑了,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活动不化很吃亏的,到时候你一上台,灯光打得那么亮,要是拍照你的五官都看不到了。”
她坐到孟韶旁边,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只化妆包:“我来给你化。”
孟韶有些局促:“会不会被老师说。”
“说什么,你等会儿看看就知道了,你们班蒋星琼不是也要上台吗,我刚才还在洗手间看见她涂口红呢。”乔歌说。
孟韶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的化妆品,家里迟淑慧嫌浪费钱,不怎么化妆,梳妆台上只有一盒粉底跟一支口红,也不许她接触,说现在就应该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学习上。
乔歌是艺术特长生,经常参加演出,对这些东西熟悉得不得了,她边给孟韶化边嘀咕:“你皮肤真好,又白,粉底都不用怎么打,睫毛也好长。”
孟韶被她夸得脸红,但还是怕化得太夸张被老师注意到,总是不安地问乔歌会不会太浓。
“你自己看,”乔歌把镜子举到她面前,“就是画了个眉毛,涂了个口红,哪里浓了。”
接着又凑到她面前,仔细端详了一番:“孟韶,其实你长得很漂亮哦,怎么平时那么不起眼呢。”
那边有其他礼仪生在催乔歌去过道上就位,乔歌便把手里的口红塞给了孟韶:“这个色号我用不合适,送你了,你待会儿上台之前拿着再补一下。”
孟韶不习惯白白接受别人的礼物,手足无措地说不用,乔歌捏捏她的脸:“就当我提前给你庆祝了,发言的时候好好表现,我相信你。”
这时候有老师从台侧探出头来:“有没有参加模联的同学?可以来休息室候场了。”
参加模联活动的一共有不到三十个人,孟韶过去的时候才来了七八个,她找了张椅子坐下,继续拿出自己的发言稿来背。
背到一半,她听到有人跟进来的蒋星琼打招呼,便也抬起了头。
的确像乔歌说的那样,蒋星琼化了妆,眼睛和嘴唇都有精心修饰过的痕迹。
蒋星琼不动声色地看了孟韶一眼,眼神在她手中攥着的口红上停了几秒,然后就走到了那边的朋友旁边坐下,对方跟她说紧张,她轻飘飘道:“有什么好紧张的,又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了,上学期我们不还打过全市的辩论赛吗。”
“对了,”蒋星琼的朋友想起了什么,“我听苏仪说她英语考了一百四十五,比我还高一分,她怎么没来?”
蒋星琼淡淡地说:“出去玩的时候崴脚了,运气不好呗。”
她格外加重了“运气”两个字。
孟韶知道蒋星琼的意思,如果苏仪是运气不好,那她就是运气好。
她在心里跟自己说上台之后一定不能出错,她不想让别人,尤其是程泊辞觉得自己是靠运气得到这个机会的。
蒋星琼那个朋友“哎”了声,压低声音道:“程泊辞来了。”
孟韶放在稿纸上的指尖蜷了蜷,还没背完的一个句子突然断在了心头。
这时候大家都会看他,她的视线或许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孟韶小心翼翼地转过了头。
看清程泊辞的那一刻,她险些忘记呼吸。
第一次看到他的全脸。
比她无数次的想象还要更英俊,更好看。
高挺的鼻梁,清淡的唇色,锋利而清晰的下颌。
他的嘴唇是偏薄的那一种,唇线微微起伏,看上去很柔软。
孟韶想到乔歌那个“一看就很好亲”的形容,脸上一阵热,却也不得不承认,的确是很贴切。
今天因为有领导来视察,应老师要求,所有人都穿了礼外那套正装校服,男生是西装长裤,女生是背心短裙。
看休息室里的其他人就能知道,这个年纪的男生穿正装大多撑不起来,就像小孩子拿了大人衣服,有股遮掩不住的故作成熟。
但程泊辞不一样。
纯黑的西装勾勒出他清挺颀长的身形,那种冷冽的气质再正式的衣服也驾驭得住,却又不失少年人天生的净澈。
连空气都为他沉静几分。
他不像其他人每个都带了稿子温习,只是很平静地走进来坐下,听到打招呼的声音便点头回应。
孟韶私底下可以鼓足勇气喊他名字,当着这么多人却不敢了。
她局促地低下头,假装没有看到他进来。
临近上台,英语老师来给他们加油鼓劲。
所有人一起快速地串了遍协商环节的词,台上已经传来主持人念开场白的声音。
孟韶的心脏咚咚地跳动起来。
这时候有几个女生走到休息室的镜子前补妆,英语老师看孟韶手里也抓着一支口红,便走到她旁边,按着她的肩膀轻声提醒道:“口红有点淡,可以再去补一层,上台显得精神。”
孟韶原本不好意思,但知道英语老师是关心自己,也就起了身,走到镜前去补妆。
塑料外壳已经被她攥得温热,她拔开盖子,转出一点红色,正要往嘴上涂,却发现从这个角度,正好能够从镜面一角看清沙发上的程泊辞。
孟韶怔怔地将口红膏体抵在唇角,没防备程泊辞忽然抬眸。
他的眼神同她交错了一个片刻,孟韶手指一顿,如同被火燎着,仓促地垂下眼帘,祈祷不要被他发现自己凝结在眼角眉梢的暗里着迷。
抹口红的动作生涩,耳根在烧。
身后传来脚步声,一阵淡冽的气息擦过后背,孟韶不敢抬头去看镜子。
男生经过的时候声音低轻:“涂到外面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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