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衣柜里挑出一件带花边的真丝白衬衫, 一件蒂芙尼蓝的缎子短外套,一条张晓峰这次来英国带来的宋代三裥裙。
说到这儿,渣爸爸可真是中国民族服饰的营销专家了, 上次带了一打明代马面裙, 每一件都做工精致,堪称艺术品,这次又带了两打宋代三裥裙, 也是件件精致。
相对于马面裙来说,三裥裙几乎跟现代裹裙毫无分别,时髦得你都不相信这是一千多年前中国女性穿着的裙子。三裥裙是一片式的裹裙,在裙子的前面、左右两边分别打褶, 比马面裙节省布料,款式更活泼, 以连接在裙片上的腰带在腰间束紧,还可以另外配腰带。
裙褶中可以绣花, 后裙片也可绣花, 即使全素面也很美。裙长可长可短,适用绝大部分场合,上班可穿, 旅游度假也可穿。张晓峰这次长短裙都带了。
张文雅挑了一件午夜蓝色的三裥裙, 裙褶中绣有花卉,裙长及踝,可以与蒂凡尼蓝缎子外套有色系的配套。
按规定要戴帽子,或者有装饰物的发带也行, 于是没有挑帽子, 挑了一条钉水晶和珍珠的发带, 黑发不管戴什么头饰都很搭, 可以充分显示头饰的美丽。
婚礼穿的随性一点,也不需要太华丽,毕竟今天的主角是新娘,不是她这个客人。
听说爱德华王子很爱即将成为王妃的未婚妻,为新娘设计了一套黑白珍珠首饰。还听说按照王室婚礼的传统,新娘应该佩戴自己家族的王冠,但新娘是平民出身,家里哪有王冠这种豪门珠宝呢,于是女王要借出一顶王冠给未来儿媳。
啧,就不知道铁公鸡女王这次会借出哪一顶王冠?
王室除了加冕王冠之外还有无数王冠,半圈的冠冕式头饰也多得不要不要的,只是当初王储妃戴安娜都很少能戴王室王冠,更别说现在的小儿媳了。
戴安娜是伯爵之女,当初跟王储举行“世纪婚礼”的时候戴的是自家的“斯宾塞王冠”,她去世后这顶王冠归还给娘家。
昨天的英国媒体都还在猜测她会戴哪一顶王冠参加婚宴,今天的早报又都是昨晚的王室舞会,结果重头戏不是即将结婚的爱德华王子,而是美国王子和中国女王。
英媒吹起来也是往死里吹的级别,虽然一边要彰显温莎王室的高贵,但另一边还要猛拍美国老表的马屁,但又想暗搓搓的损一下美国老表,于是总感觉有点撕裂。美国王子虽然高大英俊,头发茂密,但还不是中国女王的挂件,不然王室怎么可能邀请他。
张文雅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想着英媒可真逗,最大赢家或许是她?嘻嘻,那也不错。
*
马修打着呵欠进了餐厅,“早,阿妮娅。”
“早,公爵。”
他笑,“怎么突然用爵位称呼我?”
她笑吟吟的,“你今天要穿什么?”
“晨礼服。”
“男宾都要穿晨礼服吗?我看请柬上写着男士只需要穿两件套或是三件套就行。”
“肯尼思先生不是英国贵族,他穿套装就行。”
“你跟威廉关系很好吗?”
“对,我们差不多算是在一起长大的。”
“威廉是在……你们那个名校,叫伊顿,是在伊顿上中学是吗?”
“对。”
“这么说你也是伊顿?”
“是的。”他取了食物,坐下来吃早餐,随意翻了一下报纸,放到一边。
“伊顿怎么样?”
马修皱眉,“男校,不怎么样,我不喜欢。”
“伊顿这样的名校也会有校园霸凌吗?”
马修迅速抬头看她一眼,“有。”
“王子也会被欺负吗?”
“免不了。他很害羞,在男校里太害羞不行。”
“你呢?”
“我比他大一岁多。”
那就是也会被欺负。啧啧。
张晓峰进了餐厅,“小雅。”
“爸爸,你上午去哪里玩?”
“管家说派人送我去萨维维街做西装。”
“那条街叫萨维尔街。爸爸你要不要学学英语?”
张晓峰摆摆手,“我老了,学不来洋文。我会说好肚油肚、好啊油、好玛气,够不够用?”
张文雅笑到肚子疼,“够用了够用了。”
“马修。”张晓峰倒是会说小公爵的名字。
马修听不懂他俩具体说什么,不过张晓峰说那几句中式英文倒是听懂在说什么,就是不知道前后文,不懂父女俩说什么。
“我父亲说你的管家会送他去萨维尔街订做西装。约翰在——我忘了他在哪一家订做的西装。”
“不用,我跟管家说过了,会挂在我家的账上。”
“谢谢你,马修。”
“陛下,这是我的荣幸。”
肯尼思跑步回来了,一身大汗,“hoeny。父亲。公爵。”一一打招呼。
“你一身臭汗。”张文雅嫌弃的说。
他忙说:“我先去洗澡。”
*
年轻的公爵妒忌的看着他俩,主要是看着肯尼思。
真有点羡慕呢,他俩说话很随意,很亲密的感觉,他说不好,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和父亲说话就像他们这样。
优秀的女孩当然会有优秀的追求者,陛下很完美,就连挑剔的英国媒体也大赞她,既有高贵的血统又有聪慧的头脑,坐拥九亿身家的二十五岁年轻女孩不常有,女王也对她赞不绝口。
至于她抛了雅虎股份套现,虽然《华尔街日报》这样的金融媒体嘲笑她过早套现,但在他看来,她聪明极了!套现后现金入账,这才是真正的聪明。
总之,越看她越完美,越看越喜欢她。
*
吃过早餐上楼换衣服。
马修穿了晨礼服,深色燕尾服外套,不同色的西装背心、条纹长裤,瘦高的身材,相貌英俊。
肯尼思穿了海军蓝三件套的西装套装,英明神武。
张文雅穿了真丝白衬衫、蒂凡尼蓝缎子小西装外套,及踝三裥裙,蓝色缎面高跟鞋,水晶与珍珠发带,蒂凡尼蓝缎面手拿包。
她穿的不算华丽,低调又优雅,戴发带而不是帽子,显得很俏皮。
马修的视线一直黏在她身上,压根看不到一旁的肯尼思。
肯尼思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只顾看着未婚妻。
“你很美。”他伸手扶着她的手。
她便朝他一笑。
*
温莎城堡,圣乔治教堂。
客人们陆续到达,在温莎城堡下车,步行到圣乔治教堂,一路上都有群众围观王室婚礼,本地居民、外地游客挤作一团。城堡和教堂由当地警察和王室保安共同维持治安,媒体在教堂外面另外有媒体席。
各国媒体今天最关注的就是新娘会戴哪一顶王冠举行婚礼。新娘平民出身,家里肯定没有王冠,就看女王会借什么等级的王冠给小儿媳了。女王可是个大财主,手里珠宝多不胜数。
另外就是关心中国女王会穿什么服装出席婚礼。目前到达的女宾客穿的都很普通,年长的穿的很保守,年轻的一拨穿的也很一般,总之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谁穿的别致又好看。
男宾客反正就那样,不是西装三件套就是晨礼服,没啥特别的。王储的两个儿子都已经到了,两个小王子都穿的晨礼服。
不过要是美国王子倒是可以大拍特拍的,为什么?王子好帅啊!美媒早有觉悟,报纸上只要以小肯尼思为封面,当天报纸能全卖光不会有退货;杂志也一样,有小肯尼思做封面的当期杂志至少多卖百分之二十,有时候能翻倍,比如王子宣布订婚的那一期。
英媒也同理,本国的三位王子再加两位小王子,捆一起都没有美国王子英俊,在这个颜值就是力量的时代,英国群众追捧他们原本不太看得起的美国老表那也是嗷嗷叫的。
其他各国媒体亦然。
只有中国媒体不这样,他们主要是来拍张文雅的。还开玩笑的跟美国同行英国同行说,我们文雅可是女王啊,美国王子是要入赘到女王家族的。
英国同行秒懂:啊对对对,这么说以后他俩孩子是肯尼思·张,而不是张·肯尼思。
中国媒体:你们想的好多啊,还没结婚呢,连孩子名字都给人安排上了。
美国媒体(呆滞):怎么会这样?那岂不是说我们以后就没有JFK三世了?
等张文雅和肯尼思到了温莎城堡,敏锐的媒体记者们立即开始分析他俩的身体语言:肯尼思挽着未婚妻的手臂,而不是通常的女方挽着男方;肯尼思个子比较高,俩人身高差距将近一个头,张文雅要是说话,肯尼思总是微微低头倾听。
哈!证据确凿!
年轻女王容貌秀美,有着亚洲人的减龄buff,穿的得体又新颖,蓝色系清新怡人,三裥裙走动之间露出裙褶下摆的彩色绣花,绣线在阳光下闪动细致的光芒,像一幅流动的风景画,美极了。
非常适合她这样一位东方女王。
媒体席快门声响成一片,就连围观群众也忍不住赞叹,裙子很美,人更美,报纸杂志上的照片再美也是死的,看到真人才发现她比照片更迷人。
她和英俊的未婚夫走在一起简直就是好莱坞爱情电影里才会有的神仙眷侣嘛!
作者有话说:
*小肯:最强龙王赘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