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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3

快穿之不死病人 阿辞姑娘 5266 2024-02-05 11:14:45

这个不详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马车忽然猛地停下了。苏锦之一时不慎往前一冲, 上嘴唇狠狠地磕在水晶杯杯沿上, 牙齿也扣进柔软的唇肉里,温热的鲜红停顿了片刻,就争先恐后地顺着伤口涌出, 痛得他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

车外传来马匹的长长的嘶鸣声, 其间还掺杂了一些人在说话的声音。

“乔希大人。”里维斯掀开车帘, 看见少年捂着嘴巴眼眶通红的模样时愣了一下。

苏锦之放下捂嘴的手,从软椅上起身靠近里维斯, 嘶着气抽出他塞在左前兜里的白色手帕擦着唇角的血,冷声问道:“马车为什么忽然停下?”

“是圣殿的人,乔希大人。”里维斯垂着头, 恭敬地站在门边:“听说他们在追杀一名血族, 但是射出的银弹却打死了我们的一匹马。”

“哈,血族?”少年扬起尖细的下巴, 漂亮地眼睛愤怒不耐地眯起,“那他们杀死了那名血族吗?”

“……并没有。”

苏锦之拔高声音:“所以他们弄出这么大动静,杀死了一匹马, 还令我受伤了, 却让那名血族跑了?”

里维斯倏地抬起头, 担忧地望着他:“乔希大人您受伤了吗?”

苏锦之把那帕子狠狠扔到里维斯的脸上:“瞧啊,这就是他们干的好事!”

“乔希大人——”

“闭嘴!”少年厉声喝道,“你曾经和他们就是一伙的,我现在看到你就生气!”

“他们就是故意!”金发少年胸膛快速起伏着, 显然十分生气,“圣殿的人简直就像旮旯里肮脏的蜘蛛,又黏又恶心,四处结网和我作对!”

少年撑着软椅的扶手起身想要下车,里维斯赶紧示意一旁仆人在地上铺开地毯,同时为他打开遮阳的大伞,少年却一把将他推开,伸手召来旁边的另一个男仆为他撑伞。

里维斯站在马车旁,看着少年走远几步后弯腰捡起那张掉在地上的,沾了他亲爱的乔希大人鲜血的手帕。他把帕子上的不存在的灰尘拍去,然后郑重的收起,却没有再放回左前兜里,而是插进衣内袋之中。

他笑着赶紧跑到少年身边,用高大的身躯遮去来自东边烈阳的一部分光线,关心地提醒着少年:“乔希大人,今天的太阳太大了,走太快您会不舒服的。”

少年哼了一声,但没有出声赶走他。

圣殿的侍者们穿着统一的白色圣袍,在袖角和领口绣满了金色的魔法纹路线条,捧着圣水整整齐齐的待在圣者后面,为首的圣者穿着绛红色的神父袍,手中抱着一本圣经,而那些保护他们的圣骑士则有银色的铠甲加身,骑着威武的金髯白马,仅将一双冷肃的眼睛露在头盔之外,阵势瞧着不比乔希·希利尔出行的众多随从和浩荡侍卫弱到哪里去。

苏锦之看了他们一眼,湛蓝的眼珠将他们齐齐映入眼中,圣殿出动这么多人只是为了抓捕一名血族,却还抓不到,由此可见,那个血族绝不是什么一般货色。

圣者见苏锦之走过来,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不变分毫,一只手搭在左胸向苏锦之鞠了半躬:“尊贵的希利尔伯爵,很抱歉我们打扰到了您的路程。”

“呵,你以为道个歉就算没事了吗?”苏锦之冷冷地笑了一声,用最讨人厌的语气高傲地对圣者说道,“我的马死了!”

也就是乔希·希利尔身份尊贵,这要是一般的贵族纨绔还真不敢这样挑衅圣殿的人,毕竟乔希·希利尔所在的诺维王国虽然是人族最大的国家,但是大陆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而圣殿教皇的势力可是遍布整个大陆的。

所以面对乔希·希利尔的挑衅,圣者蒙德无奈地叹了口气,将声音放得更柔和了一些:“那希利尔伯爵,我们需要怎样道歉才能获得您的原谅呢?”

苏锦之上前了几步,靠近蒙德盯着他的脸瞧,忽然绽开了一个笑容:“圣殿侍者的血我已经喝腻了,圣骑士的血我也尝过了,但是……侍奉在教皇身边的圣者,我还没有尝过呢。”

少年的全身都藏在伞的阴影之下,但是那头金发却像是最灿烂的阳光熠熠生辉,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珠嵌在笑弯了眼眶之中,像是来自神的恩宠,甚至给人一种发着微光的错觉,他精致的脸庞甚至比艾露尼森林中的精灵一族还要美丽,饶是心智坚定的蒙德,在看到他的笑容时也怔了一瞬。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他身后的一名侍者猛然上前,将金杯里的圣水撒向少年:“你这个魔鬼!”

一直站在苏锦之身后沉默的里维斯见状立即朝前迈了一步,伸出手掌口中默念着风系魔法咒,将圣水挡了回去,一滴不漏地重新装回金色圣杯里。

“蒙德大人。”里维斯微微笑着朝蒙德打招呼,“您的侍者似乎不懂礼仪。”

那名侍者已经被人制止住了,但他还在不断叫嚣着:“里维斯·卡洛!你这个圣殿的叛徒!你竟然帮助一个恶魔!他是吃人的魔鬼,你是疯了吗?!”

“啊,原来是里维斯啊。”蒙德装模作样地感叹着,“你的魔法还是这样好,真是令人羡慕。”

“感谢您的夸赞,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我挚爱的乔希大人。”里维斯重新站回苏锦之身后,英俊的脸庞沐浴在阳光下,这对主仆浑身似乎都散发着明亮的光芒,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血腥残忍的本性。

“怎么样?”少年不耐地打断他们俩的寒暄,“你考虑好了吗?”

“当然可以。”蒙德笑了笑,招手让人拿来了圣杯和匕首,毫不犹豫地捋起袖子从自己手腕上放血。

其他侍者见此不由惊呼一声,想要劝说他改变主意:“蒙德大人——!”

但蒙德却摆摆手示意他们停下脚步,将那个圣杯都放满血液后,蒙德又为自己施了一个治愈魔法,等手腕上的刀口愈合后,他将圣杯捧到苏锦之面前微笑道:“只要能得到希利尔大人的原谅,蒙德愿意做任何事。”

苏锦之:“……”他真的只是随口说说。

里维斯伸手接过圣杯,苏锦之探头过去瞧了一眼,嫌弃道:“居然也是红色的,我还以为高贵圣者大人的血液会是金色的。”

蒙德笑着:“金色的血液,那可是神才有的。”

“是吗?”少年问了一声,他伸出一根纤细白皙的手指沾了点圣杯血液,如同品尝什么美味的果酱那样吮掉指尖的红色,“醇厚干净,没有多余的香气,但是有些烈,我认得它,这是光明的味道。”

“你知道吗,蒙德?”少年放肆地笑开,“我在你和圣殿侍者的身上都尝到了这种味道,可是里维斯的血却没有。”

他盯着红衣圣者,声音如同夜莺歌唱,清澈动听:“他的血和我的一样,是没有味道的。”

蒙德沉默地看着他们转身离开,他身后的侍者靠近他,小声问道:“蒙德大人,您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血给他?”

“我的血里有光明之力,假若他真的是血族或恶魔,一定会遭到反噬。”蒙德垂下眼睫,叫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但他不是。”

侍者惊讶地睁大眼睛:“希利尔伯爵真的不是血族?”

蒙德想起他那张天使一样的面容,苦笑一声:“也许他比那些魔鬼更可怕。”

“乔希大人。”

里维斯跟在苏锦之身后,捧着圣杯问他:“这些血液需要我帮您装起来吗?”

苏锦之毫不在意地回答他:“倒了吧。”

里维斯顿住脚步。

“他们的血液是挺干净的,却像烈焰和岩浆一样辛辣,灼烧我的喉咙。”

少年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脸上带着艳丽的笑容:“或者你想喝掉,也是可以的。”

里维斯望着他,勾起唇角将圣杯里的血液一饮而尽,随后抛开杯子,评价道:“真难喝,乔希大人,您的选择是对的。”

“你真会讨我开心,我已经不生气了。”苏锦之看着他叹了口气,“就是那个泼我圣水的侍者令人讨厌,我真想杀了他。”

“我会达成乔希大人的一切愿望。”里维斯走到他的身边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为他擦着脚上的灰尘,“即便铺上了地毯,大人的皮鞋还是沾上了肮脏的灰尘。”

“你擦掉不就行了?”

“是的。”里维斯站起身,俊美的脸上带着微笑,“我会永远陪伴在乔希大人的身边。”

乔希·希利尔伯爵的马车队伍浩浩荡荡地朝着皇都前进,他们从被暴风雪统治的利兹山脉而来,似乎也带来那里寒冷的气息。车队入城的那天,原本热闹的皇都街道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每一户人家都把门窗死死地锁紧了,甚至将自己的孩子关紧不许他们出门,生怕那血腥残忍的妖精伯爵把他们捉去放血,以此来保持他永恒的美貌。

皇帝是个四十多岁的俊美大叔,他很热情地将苏锦之迎进了皇宫,不过除了他以外,就连他的皇后也不想接近苏锦之。

苏锦之把给他准备的贡礼留下后就去了乔希·希利尔在皇都的庄园,凑巧的是,这座庄园叫作“桑弗洛”,和上个世界宋明轩的桑拂落牧场读音几乎一模一样,他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一个月,等新年礼结束后才能返回黑天鹅堡。

皇都的天气和利兹山脉可不一样,虽然是冬天,但下午的阳光却很灿烂。可不管是多么舒适暖和适合散步的下午,苏锦之都只能待在遮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点着蜡烛烤火。

“这里的雪可真是温柔。”

苏锦之倚在豪华软和的摇椅上,手里捧着一本游记读着。里维斯端了个矮凳坐在他的面前,握着他的右脚在为他剪指甲——在这种没有指甲剪的时代,修剪指甲还真是个麻烦事。

“是啊,乔希大人。”里维斯笑了一下,手里拿着小矬子正在给修剪整齐的指甲抛光,“这里的雪都是一片一片慢慢地落下,真是温柔呢。”

“但是这里的人很讨厌。”

少年放下书籍,眯着眼睛不高兴地抱怨:“我听说圣殿的人也来了。”

“乔希大人很讨厌他们吗?”

“哈,讨厌?难道你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吗?”

里维斯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眸望着少年如蓝宝石般耀眼的眼睛,他的一头漂亮的金发因为慵懒的坐姿而变得打卷,凌乱地搭在耳侧,浅玫瑰色的唇瓣抿得紧紧的,显示出主人并不高兴的内心。

“或许会的呢,乔希大人。”里维斯低下头颅,盯着着他手心里白皙的脚背柔声说道。

少年睨了他一眼:“那你还真是可怜。”

“不会的。”里维斯勾起唇角,笑道,“能陪伴在乔希大人身边,我很幸福。”

“是吗?”少年淡淡地应了一声,这些奉承讨他欢心的话他已经听多了,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已经修剪好了吗?”

苏锦之从摇椅上起身,赤脚在毡毯上踩了几步。

里维斯将刀具一个一个有序地收进盒子里,回答道:“是的。”

“那走吧,我要出门。”

“出门?乔希大人要去哪里吗?”

“你忘记我和你说过的话了吗?”少年坐回摇椅上,抬起脚蹬了蹬他的腿,“我要去奴隶市场买奴隶,快点为我穿鞋。”

“乔希大人,这种事您让仆人们去不行吗?外面的太阳如此毒辣,您会受不住的。”里维斯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把少年的纤细的脚踝捧到自己面前,拿着长筒袜,将脚踝至膝盖上方奶油似的皮肤全部遮住。

少年百无聊赖地撑着自己下巴,皱眉抱怨道:“可是皇都很无聊,我听里根说奴隶市场新来了一些强壮的黑奴,我还没尝过他们的血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和‘风’一样的味道,如同浓烈的白兰地,能从喉咙燃烧到我的心口……”

里维斯动作一顿,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

苏锦之没有发现里维斯的异常,他穿好鞋后就径自走到了高大的立镜面前,将自己乱的头发按好,又接过里维斯递过来的手杖:“走吧,里维斯。”

奴隶市场是一座城市最黑暗的地方,哪怕是在繁丽华美的皇都,这里也聚集了许多背负着罪恶的人。

奴隶市场是没有人权的,小偷和流浪汉,强盗和土匪,这些在刀尖上舔血或是靠着乞讨和下作手段活下去的人都居住在这条肮脏的街道上,前者作为观众,观赏着这座城市丑恶的嘴脸,骂骂咧咧地诅咒庄园城堡里醉生梦死的贵族和富人;后者作为商人,带来无辜可怜的破产者,没落或被拐走的贵族后裔,甚至连美丽的精灵危险的妖精都能成为他们的商品;而拍卖场的人和奴隶贩子则以中介人的身份,带着出卖灵魂的笑容,从贵族手里用这些商品换来黄澄澄的金币和宝石。

路上,苏锦之问零号:“拯救总目标在哪?是在奴隶市场里吗?”

零号说:“是哒,宿主大人。”

“可是奴隶市场里的奴隶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他?”苏锦之挣扎着,想要把见面的时间再往后拖一拖,“要不等要走的时候再来吧?我现在买下他也不能立刻返回黑天鹅堡。”

零号也有些犹豫:“对喔……但我相信宿主大人您一眼就能看到他的!”

“可是——”

“找不到你把奴隶全部买下来不就行了?”一号冷笑一声打断他的话,“乔希·希利尔有的是钱,你怕什么?”

苏锦之:“……”

苏锦之无话可说,闭嘴往后一靠,手指紧紧的攥成拳头。

“到了吗?”过了在他看来十分短暂的一段时间后,马车停下了,苏锦之睁开眼睛朝马车外问了一声。

回答他的人却不是里维斯:“是的,希利尔伯爵,已经到拍卖场门口了。”

“拍卖场?”苏锦之皱起眉,撩开马车帘子的一小缝,小心避开阳光朝外面一看,只见马车果然停在一座豪华的拍卖场面前。可是这种地方是不可能卖黑奴的,他们只会贩卖十分珍贵的精灵和妖精,况且零号也明确说明了,拯救总目标就在奴隶市场。

“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你们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了?”苏锦之劈头盖脸地对那人一顿骂,“你是谁?里维斯呢,他怎么不在?”

“希利尔伯爵,我是亚当……”那人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地说着话,“里维斯先生说他为您购买新的游记书去了……”

“让马车调头!”少年拔高声音,拍着椅子的扶手怒气冲冲吼道,“别让我重复第二遍,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

亚当不敢违抗他的命令,赶紧让车夫朝着混乱的奴隶市场驶去。

马车最终停在了奴隶市场的入口处,侍卫迅速在人群中拦出一条路,方便希利尔伯爵出行。亚当记住了里维斯吩咐他的为伯爵撑伞的事,却忘了给伯爵铺地毯,冒冒失失地扶伯爵下马车,于是苏锦之一脚落地,就踩到了一小块水洼。

“啪”的一声轻响,黑色水花溅起,在苏锦之雪白皮鞋尖上留下污迹。

“该死的!”亚当听到伯爵低低地咒骂了一声,他吓得快要哭出来了,还以为伯爵会杀了自己,却没想到伯爵见他不动,只是转头催促他快点走,除此就没再说什么了。

亚当赶紧跟了上去,同时在心底默默地抱怨:下次说什么也不肯帮里维斯先生代班了,希利尔伯爵真是可怕,也不知道里维斯先生是怎么在他身边活了那么久的。

通往奴隶市场的这条街道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积满了油腻的水花和秽物,让人不知道从哪落脚。

然而苏锦之走在这条肮脏丑陋的道路上,却希望它漫长的看不到尽头,这样他就可以一直走下去,永远也看不到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但是这条路很短,马夫为了让他少走一些路,已经把路程压缩到了最短,因此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走到了路的尽头。

那些奴隶被关在一个个铁笼子里,肤色不一,黑的白的,被太阳炙烤至通红的,常年耕作晒成古铜色的,他们如同街道一样不平整皮肤上遍布着可怕的鞭痕和伤疤,脸上带着黑红色污迹,眼神或是空洞,或是惊艳,或是好奇地朝着苏锦之望来。

诚如零号所说的那样,这里的奴隶成百上千,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各种瞳色发色交织成斑驳的布缎,可以模糊弄花任何人的视线,但偏偏苏锦之一抬头,目光就直直地对上了其中一个奴隶的。

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他最为熟悉和思念的人。

他有着黑色的头发,深邃俊美的五官,小麦似的皮肤上有着新鲜的伤痕,还在不断地往外渗着血,灰色眼珠中央的瞳孔漆黑如针,周围有着一圈诡谲的红色血雾,在他深渊似的瞳孔四周不断游移,直直刺入苏锦之的心脏深处——这张他思念了数个白昼和夜晚的面孔,最终还是与他重新相遇了。

熟悉得仿佛他们从未分开过。

苏锦之感觉他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尖锐的利爪狠狠攫住,撕拉着细嫩的血肉肌理,在他四肢百骸间掀起巨大的痛苦。

他想,他可能是真的喜欢上了宋明轩。

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那样好过,所以他爱上他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可是他死了。

苏锦之在心底告诫自己要懂得知足,起码他们携手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足够他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用一生去怀念他。

他瞥了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奴隶一眼就挪开了视线,假装毫不在意地继续看着其他奴隶,将一个挑选商品的买家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然而他酸胀通红的眼眶却出卖了他。

“今天的太阳真是该死的火辣!”苏锦之低声怒骂着,同时抹了一把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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