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梨一阵郁闷,心想,你都把我尾巴弄断了,还指望我理你?
我现在能心平气和趴你背上,都是因为我尾巴骨疼,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
他就是不理常衡。
嘴巴一撇,眼睛一闭,默默在常衡背上,装死。
他一装死,常衡就以为他是真“死”了,赶紧把手往后伸,作势要探他的鼻息,孟梨顺势一口咬了上去,刚好咬在了常衡右手的虎口上。
常衡先颜与是一愣,随即暗松口气,会咬人就好,就怕孟梨一动不动。
“哎?你这小子怎么还咬人啊?”捏糖人的老板,替常衡打抱不平起来,道,“人家道长好心好意背着你,还给你买糖人,你怎么还咬他啊?”
孟梨心里难受,又是这样,总是这样!
只要他一旦做出伤害男女主的事,就会受到身边所有人的批判。这些人根本就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一上来就指责他!
难道好人和坏人,都会清清楚楚写在了脑门上吗?
难道孟梨一眼看上去,就是个不知好歹的大坏狐狸吗?
这是他和常衡之间的恩怨,关这些路人什么事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咸吃萝卜淡操心!
不让咬?那他就偏要咬,就咬,就咬!
孟梨不仅不松口,还咬得更用力了,那老板见状,连糖人也不捏了,当即又“哎”了一声,想要阻止孟梨咬人。
常衡很及时开口道:“施主就莫管了,他不是有心的,一切都是我有错在先,他咬我是应该的。”
老板诧异:“可是,出家人怎么会有错呢?”这不仅是他的想法,世人推崇佛道两家,在世人看来,出家人六根清净,济世救人,普度众生,怎么会有错?
错的都是未经点化的凡夫俗子。
而且,常衡看起来就仙风道骨,俊逸出尘,即便此刻身处于闹市,还背着个男人,依旧形容端庄,气度非凡,仿佛隐居深山的仙人,自有一派清雅飘逸之感,一看就知他正直良善。
这样的道长,怎么会错到要被男人当街咬手呢?
“纵然我是出家人,亦是血肉之躯,自然也会有错。”常衡微微一笑,“劳烦施主捏快一些。”
既然人家道士都不介意了,老板也没话可说,当即就点点头,道:“好好好,我捏快点。”他得赶紧捏好,用糖人堵住那少年的嘴,解救小道士的手。
因为捏得匆忙,所以捏得也随便,捏出来的样子,根本不像孟梨。
不仅不像,甚至是有些丑的。
常衡的脸色,瞬间就有些暗沉,但还是轻轻地说:“劳烦施主重新捏来。”
阿梨生得那样美,就算用脚捏,也不至于捏成这样。
老板道:“小道长莫怪,我这不过是想让小道长少受些皮|肉之苦啊!”但还是依照着常衡的意思,重新绞糖,重新捏来。
第二回 捏出来的,确实好看多了,但常衡瞧着,还是比孟梨差得太远太远。
“喜欢吗?”常衡询问孟梨的意见,听不见孟梨回答,他又道,“喜欢就哼一声,不喜欢就哼两声。”
孟梨不高兴了,他是猪吗?还哼?
当即就更用力地咬常衡,但他又觉得当街咬人很丢脸,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动不动就咬人,但不咬常衡几口,难解心头之气。
尤其还趴在男人背上,周围好多人,所以孟梨几乎把整张脸都埋在了常衡的颈窝。
“多谢施主。”常衡向老板道谢,随后又同孟梨道,“我只有两只手,若是松了左手,你可要摔下来了。”
言下之意,就是让孟梨松口。
孟梨既不想松口,也不想摔下来,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松口了。
才一松口,常衡就抽回了手,接过糖人走出一段路后,才把糖人递给了他。
“哼!”孟梨不肯要。
这算什么嘛?
他可是差点被常衡杀掉了!
还被他弄断了一条尾巴!
就算,常衡不知道,他就是那只小狐狸,那么此前呢?
此前在密林里呢,常衡为什么救叶簌簌,而不救他呢?
为什么,先带叶簌簌回去,而把昏迷不醒的他,独自留在林子里呢?
又为什么,总是去照顾叶簌簌,都不管他在房里是死是活呢?
最要紧的是,明明就隔着一道房门,孟梨被一群人围堵在房门口批判,难道,常衡也听不见吗?
是真听不见,还是假听不见?
如果是真的,那常衡当时的注意力,都放哪儿去了?
如果是假的,那常衡何必还要费劲出来寻他呢?
孟梨心里好委屈的,他好想立马就跳下来,说上一句,去找你的叶姑娘吧,从此往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我走我的阳光道,你过你的独木桥!
就当我们从来没认识过,更加不是朋友!
他好想这么说,然后潇洒地转头就走,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可他又不能这样。
他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得回家呀,既然要回家,就得继续跟常衡纠缠不清,继续耗!
“看来,你是喜欢了。”常衡轻声道,“你还想要什么?我通通都买给你。”
孟梨:“……”
哦,他忘了,常衡说过,哼一声就是喜欢,哼两声就是不喜欢。
他刚刚不应该哼的。
但凡有点骨气,就不会被一个糖人哄得回心转意,要不然,孟梨就显得太廉价了。
廉价得像是处处倒贴一样。
哪怕是为了做任务,孟梨也不想那么廉价。
他不肯接受常衡给他买的糖人,也不接受常衡的道歉,就默默趴在常衡身上,继续装死。
“阿梨,你怎么又不理我了呢?”常衡的声音在颤,“我错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我那天晚上,不应该冲你大声吼的,你吼回来,好不好?”
“不是这个!”孟梨忍不住了,他才没那么小心眼,也没那么脆弱,被吼两声,就闹得离家出走,还不搭理人,他才不会这样!
让他觉得委屈的事,太多了,大的小的都有,跟葡萄藤上结的青葡萄似的,一大串,青涩得难以入口。
他心里好委屈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
孟梨咬了咬牙,强迫自己不可以把眼泪掉出来,否则就太丢人现眼了。
连个小丫头都争不过,他还不如立马跳黄浦江死了算了!
“不是这个……你,你再想!”他让常衡自己想,什么时候想清楚了,自己才会接受常衡的道歉。
常衡道:“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你高兴,不如这样吧。”他很认真地道,“我站在那里不动,你打我好了。”
“打你???”
“嗯,打到你消气为止,好不好?”
孟梨:“……”
还真是男人之间,简单粗暴的处理问题的方式。
这种戏码讲真的,他以前在影视剧,还有动漫里,看得挺多的。
他本来以为,像常衡这种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人,会有很多哄人的话术,以及招数。想不到,居然是孟梨想多了。
当然,也或许是常衡根本不想费心思哄他,如果今日面对的是叶姑娘,常衡断然不会对叶姑娘说,“你不高兴,就打我吧”,这种话罢?
别把人家叶姑娘吓着了。
“阿梨,你身上还有哪里不舒服么?”常衡轻声问,“若是有哪里不舒服,请务必告诉我,好不好?”
除了尾巴骨还很疼之外,倒也没别的地方不舒服,如果真要说不舒服的话,孟梨觉得那里有点略微不适感。
但又不知道为何会这样。
不管怎么说,孟梨都不能暴露狐狸精的身份,哪怕被弄断了一条尾巴,看在攻略任务的份上,也只能打落牙齿混血吞了。
他只是想常衡多喜欢他一点,怎么就那么难呢?
小系统趁机飞了过来,附在孟梨耳边,叽里咕噜说了一堆。
孟梨闻听此言,吓得差点从常衡背上窜下来,幸好常衡手疾眼快,一把捞过他的腰,将人从后背直接薅到了身前,再一把抱在怀里。
“你,你,你……!”孟梨的脸,顿时胀得通红,下意识双臂环胸,大眼一睁,瞪着常衡。
“我?我怎么了?”常衡神情诧异,忽然想到了什么,神情有些不自然起来。
【笨阿梨!你别逼得太紧了!男主纯情得很,当时他八成只是为你查看伤情的,要是你现在捅|破了窗户纸,男主羞愤之下,一走了之了怎么办?】
孟梨郁闷死了,检查伤情需要把他脱成剥皮鸡蛋吗?
就算是出于谨慎,那有必要里里外外,都检查一遍吗?
怪不得会有略微不适感……他居然被指|检了!!!
他断的是尾巴,伤在了尾巴骨,跟他那里有什么关系!
孟梨快要炸了,吃亏的是他好不好?羞愤之下暴走的人,也该是他行不行?
他就不明白了,小系统怎么会认为,指|检的人会比被指|检的人,更加羞愤欲死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看着常衡这么端正,又这么文雅的脸,真的看不出来他会做那种事!
孟梨合理怀疑,是不是小系统又在揠苗助长,强行增进他和男主的感情!
当即就瞪了一眼小系统。
【冤枉啊!我可没有撒谎!男主真的这样那样了,他真的!】小系统急得飞来飞去,抓耳挠腮,想让孟梨相信自己。
可小系统偏偏有前科劣迹,之前就曾经揠苗助长,哄骗当时初来乍到,单纯无知的孟梨,脱了衣服,用妖丹为常衡解毒。
可事后孟梨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儿,很不对劲儿!
又没叉叉圈圈,怎么用得着脱衣服呢?
倘若是共浴疗伤,孟梨都能理解一二,毕竟谁泡澡还穿衣服啊?
总而言之,孟梨自欺欺人地认为,常衡才不会对自己做那样的事。
【那你快看他的手!是他自己砸烂的,又该怎么解释?】
经小系统一说,孟梨才发现常衡的左手有伤,他的脸瞬间更红了,这下想自欺欺人,也有点不行了。
当即就磕磕绊绊地问:“你,你的手……手?”
常衡故作镇定地道:“不小心所伤,并不要紧。”他将孟梨搀扶起来,还像是故意划清界限一样,往后退了一步,“既然,你已经无碍,那……”
话音未落,小系统急得立马从背后,踹了孟梨一脚,正好踹他后腰上,孟梨“哎呦”一声,就往前扑去,不偏不倚,刚好扑进了常衡怀里。
一双有力的手臂,将他稳稳托住了。
“你还好吗?”常衡紧紧扶着他。
“还,还……”孟梨满眼幽怨地瞥向了小系统,在小系统的挤眉弄眼,各种明示暗示之后,吞咽了一下口水,很生硬地改了话风,“其实,我不太好……”
是真的不太好。
他感觉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了,尾巴骨生疼生疼的,好像随时都会再度晕倒。
刚刚就像是沸水里的鱼儿,最后蓄力蹦跶了一下,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软绵绵地往地上倒去,幸好常衡托着他,将他再度拥在了怀里。
孟梨臊得俊脸通红,不敢睁眼。
幸好这里人少,要不然两个男人当街搂搂抱抱,勾勾搭搭,实在是太难看了!
“抱还是背?”常衡问他。
孟梨稍微迟疑了一下,确定自己真的虚弱到一步都不能走了之后,果断选择了背。
等再度趴在常衡背上之后,他自己也松了口气。
“阿梨,我们离开客栈太久了,叶姑娘还在那,得回去了,好不好?”常衡一开口,就让孟梨觉得不太痛快了。
才哄了他多久?就又要去找叶姑娘。
难道她一个大活人待在客栈里,还能消失吗?
孟梨不想回客栈,他不想看见那些人丑陋的嘴脸,更不想再听见有人指责他了。可又不想让常衡觉得他任性不懂事,只能默默把脸埋在常衡的肩上。
“你放心,这次回去,我们就立马换客栈。”常衡把一直拿着的糖人递给孟梨,温声道,“好阿梨,我背着你,再拿着糖人,手臂很酸,你帮帮我,好不好?”
孟梨又哼了一声,心想,少拿好话哄我了,我还不知道你吗?八成是兜里没钱了,想换个便宜点的客栈住。
没办法,常衡真的是两袖清风,一清二白,清白二字都刻在他脑门上了。
【阿梨,你不吃,那给我吃,我想吃!】小系统围着糖人打转,两眼直放光。
孟梨转念一想,如果他不要的话,那常衡岂不是要带回去给叶姑娘了?
那不行,这是常衡买给他的,就算他不要,也不可以再给别人了。
当即就接了过来。
常衡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回去的路上,脚下都轻快了不少。
“你,你腰间的尾巴……”孟梨试探性询问。
“是狐狸尾巴,我见那狐妖伤人,本想诛妖,却被他逃了去,只留下了这条尾巴。”
孟梨咬了咬嘴唇:“那你还留着干嘛?”
“换钱啊。”
孟梨愣了愣:“换钱?你一个出家人,要换那么多钱做什么?”难不成是打算还俗了,然后拿着这钱和叶簌簌成亲吗?
“不可以!”少年立马不干了,跟鱼一样开始在常衡背上扑腾,比过年要杀的猪还难按,“不可以换钱!”
这是他的尾巴!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孟梨对这条尾巴有物品所有权!
常衡凭什么拿他的尾巴换钱?
“可是,你的衣服破了。”常衡感到有点为难,“我是可以帮你缝一缝,可是我手笨,缝补得或许不好看,所以我想……”想用狐狸尾巴换钱,给孟梨买一身好看的衣服穿。
叶姑娘好歹还有几身裙子换,可是孟梨都没有。
孟梨除了贴身带的一把短刀之外,什么都没有。
如果可以的话,常衡还想着去买除疤很灵的药膏,虽然孟梨不是女儿身,但他要是落了满身疤痕,总归不好看……而且,叶姑娘应该也需要除疤的药膏罢。
常衡是出家人,他不需要钱财傍身,可他眼下却又需要钱财。
“那,那换来的银子,能都用在我一个人身上吗?”孟梨问。
如果都用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那么,他可以答应常衡拿他的尾巴换钱。
尾巴已经掉了,又接不上了,就算他向常衡讨,常衡也未必就会还给他,反而还容易引起常衡的怀疑。
常衡略一思忖,才点点头道:“可以。”
“那你要是说话不算话,怎么办?”孟梨勾着他的脖颈,探了半个脑袋出来,“你别说什么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就告诉我,你要是骗了我,该怎么办?”
常衡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来没说过谎,就算是对孟梨,从来只有隐瞒他,而没有欺骗他的话。
略一思忖,他反问:“你说怎么办,那就怎么办。”
一条狐狸尾巴换了五十万灵石,完全出乎了孟梨预期,他依依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尾巴,心里暗暗安慰自己,没关系啦,反正换来的钱,最后都会花到我身上来。
一分一厘都不会流给别人。
常衡又不知道那条尾巴是我的,他又不知道。
他不知道。
还没到客栈,孟梨就又晕了过去,嘴里还叼着糖人,他只敢含着,都没敢咬。
闭不拢的唇角,口水混合着糖浆,淅淅沥沥淌在了道袍上。
常衡也不生气,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觉得孟梨真的好像一个小孩子。
才一到客栈门口,常衡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儿。
果然入门之后,躺了一地的人。
他赶紧凑近探了探对方鼻息,好在只是晕了过去。
不好,叶姑娘!
常衡神情一变,赶紧上楼推开房门,可原本应该昏睡在床榻上的叶簌簌,早已经不翼而飞,房里空无一人,只留在了用刀子钉在了床头的纸条。
上面赫然是用血写出的字迹:
明日午时三刻,城西十里,五十万灵石换人。
看来是掳人索财的强盗了。只要不是邪祟就好。
“唔……怎么啦?我饿了……”孟梨睡得迷迷糊糊的,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待看清楚纸条上的字迹后,脸色一下就白了。
不要……
他不要!
坚决不要!
那是用他的小尾巴,换来的钱,小尾巴是他的,换来的钱当然也属于他!
况且,常衡已经答应他了,会把钱全用他身上,一分一厘都不会给别人用!
常衡已经答应他了!
孟梨不是不想救叶姑娘,他不是不想!
可为什么,偏偏是五十万灵石呢?怎么就不能是十万灵石,二十万,三十万,哪怕是四十万……四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灵石……好歹,有那么一块是用在了孟梨身上,他也有理由可以骗骗自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人命关天。
可为什么,偏偏是五十万灵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