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钦舟跟着她走到前台,一眼就看见了桌上那束漂亮的蓝白玫瑰。
小窈拿了那花塞到他怀里,笑盈盈地说:“生日快乐,林先生!”
“谢谢。”每一枝玫瑰都鲜艳欲滴,林钦舟低头嗅闻了一会儿,含笑道,“不过这是民宿传统吗,每个过生日的客人都有花?”
“当然不是,一束玫瑰好多钱呢,要是每个人都有的话那我们不得喝西北风去啦?”小窈用手背遮住半边脸,神神秘秘道,“只有您有,我们老板亲自订的。”
虽然看见花的那刻心里就有所猜测,但真听小窈这样说出来,还是像有什么忽地撞了下心窝,泛着轻微的疼。
“而且您说巧不巧,您和我们老板居然同一天生日,我给您核对的订房信息我都没发现,都不知道我们老板是怎么知道的,太奇怪了。”
没什么奇怪的,林钦舟想,我俩以前还一起过生日,你们老板的生日都是我给定下的,他能不知道吗。
而且我身份证上的生日不是这一天,你当然不知道。
面上却没表现出来,只问:“所以你们老板呢?他自己有花吗?”
“老板他又遛弯去了,他也有,订了三束呢,他那束应该拿去房间了,每年都这样。”小窈说。
“三束?”林钦舟讶然。
“是啊,往年都是两束的,另一束会拿进那个房间。”小窈指了指二楼转角处那个房间,“我猜啊,说不定老板喜欢的人住过那个房间,老板才不让别人进……”
林钦舟:“……”
那你猜的可真准。
林钦舟这时候是真有些难以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了,酸、甜、苦、涩……仿佛所有情绪一股脑儿揉杂在一起,将他一颗心煮着、煎着。
“有可能。”他笑了笑,“你们老板走了多久?”
小窈瞥了眼墙上的钟:“七点一刻……大概十分钟吧。”
十分钟。
秦越一般会在外面转半小时才回来,如果他这时候出去,说不定能在路上碰着人。
这样的心思一旦动了,就收不住,林钦舟抱着花:“那我也出去转转,这花……先帮我保管一下,谁都别让碰,我的!”
秦越这个早上一定要出门遛弯的习惯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从六年前的夏天开始,大约就是现在这个时候,他和林钦舟的生日前后。
当时他差不多已经接受了自己一辈子站不起来这件事,慢慢不再去想某些东西,只想在珊瑚屿上守着【浮白】,了却余生。
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回到很多年前的某个夏夜,他和林钦舟坐在院子里吃西瓜,姥姥也在一旁,慢吞吞地摇着蒲扇。
西瓜很甜,林钦舟笑得也很甜。
大半个西瓜吃完,林钦舟打了个饱嗝,然后抱起一旁的吉他,唱起了歌。
是首旋律很慢的民谣,缓缓的、沉沉的,像歌词写的那样,让人听着有种岁月静好、想就此相守余生的感觉。
林钦舟经常会唱这首歌,连带着秦越都听会了,有时候会跟着哼唱几句。
那晚就是这样,唱到后面变成了他俩的对唱,林钦舟唱一句,他接一句,一首歌唱完,两人趴在桌上傻乎乎地笑,桌子底下的两只手偷偷握在一起,当着姥姥的面“暗渡陈仓”。
梦有多美好,醒来的现实就有多残忍,秦越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心里的苦闷无从发泄,甚至短暂的生出过一点厌世的念头。
起来之后他在民宿待不住,感觉哪哪都有林钦舟的影子,他无论是在房间、在大堂,还是在厨房或者院子里,都能听见那个少年的声音,脆生生的喊他:“哥!”“秦越!”
大约是出于逃避的心理,他摇着轮椅出了门。
那天半夜下过一场暴雨,秦越出门时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很清新,吸在肺腑里似乎能荡涤一切,能让人短暂地忘记烦恼。
秦越很久没出过门,那天却在外面转了很久,也碰见许多人。
都是很熟悉的面孔,隔壁奶茶店的王婶,卖海蛎煎的李叔、茶叶蛋王爷爷、西边花店的林叔……这些人从前见了他都会乐呵呵的同他打招呼,现在却眼神闪躲着避开他,匆匆从他身旁走过。
仿佛从那个雪夜开始,他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所有的一切尽数失去,而他也成了岛上人人避讳的“妖魔”。
只有懵懂的孩童会跑到他的轮椅前,怀着疑惑问他:“哥哥,你的腿受伤了吗?”
然后很快被大人拉着离开,严厉的警告他们:“说过多少遍了,不要靠近他!”
秦越后来摇着轮椅到了海边,吹了一会儿海风,却被出来找他的小窈当成了要自杀,蹲在他脚边哭了很久,哭得秦越头都疼了。
他于是跟对方说:“我不会死的,我会留在珊瑚屿。”
这话他之前就说过,但明显小窈没信。
那之后他就开始每天早上出来转一转,起初小窈不放心,隔着一小段距离跟在他后面照看着,慢慢发现他真没有想不开、真只是出来随便转转,才终于放心让他一个人出来。
一晃居然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他以为今生再不能见的人也来到了他面前。似一场命运的馈赠。
他本该觉得知足,却又在逐日的相处中生出许许多多的妄念。
“秦老板。”就在秦越想这些事情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秦越四下望了一圈,没见着人,以为又是自己出现的幻觉。
他今天一路走一路想事情,不知不觉竟然到了北面的山这边。正想摇着轮椅离开,那声音又响了,“秦老板!”
这下秦越听清楚了声音的来源,是从前面那棵树上传过来的。那树足有十来米高,而林钦舟正趴在一截粗壮的枝干上,朝他挥着手。
那动作太危险了,一个不留神就会从树上摔下来,虽然林钦舟没上到最高的地方,但就这样摔下来,还是可能会受伤。秦越看着,心里捏着一把汗,本就不太好看的脸色变得更冷。
“林先生,您在做什么?”
林钦舟又往前挪了挪,将怀里一捧野果拿给他看:“我在摘果子,别看这个果子丑,晒一晒,用冰糖熬成果脯,可好吃了。”
因为好吃,所以常常留不住,果子还没完全熟透,就会被岛上的孩子们争抢着摘走,这其中最积极的当属林钦舟。
他是珊瑚屿上出了名的“野猴子”,上树下树动作娴熟得跟上床下床差不多,哪个孩子都抢不过他。
秦越喜欢吃这个小野果,说比店里买的果脯都好吃,有时候熬了满满一个保鲜盒,他能一口气吃完大半盒。
所以林钦舟就成了摘小野果的一霸,在那几棵树上都刻了自己名字,谁要摘他果子,他就揍谁。
以至于他珊瑚屿一霸的名声传得更响亮,在谁眼里他都是蛮横不讲理的形象。他自己却不在乎,巴巴的将摘来的野果捧给秦越。
那时候他还不曾知晓自己对秦越的心意,就已经想把所有秦越喜欢的东西捧来给他。
“你先下来,树上危险。”秦越双眉皱得更深。
谁能料到,十几年过去,他们都是三十岁的老男人了,这人居然还会上树摘野果。
林钦舟出来时当然没想到自己会摘果子,他就是出来找人的,结果人没找到,兜兜转转就走到了这里,然后看见了这棵树,和树上红艳艳的果子。
估计现在的孩子们都不爱吃了,所以果子熟透了也没人摘。
他头脑一发热就爬了上来,但摘了果子没地方放,只能一只手捧在怀里,摘几颗、又掉几颗,摘了大半天也就那么多。
却在树下捡到了遍寻不见的秦越。也算是个意外之喜。
他知道秦越在担心,这人以前就这么爱操心,他每回爬树回来,哪里蹭了剐了,秦越都会闷闷的不高兴一阵,要他哄好久才会消气。
所以现在他也不敢太皮,秦越让他下去,他就乖乖下去。
【作者有话说】
这周1.5万字,5章,老样子,五、六、日、二,更新。今天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