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给王洵等人准备的时间不多。大约在半刻钟之后,远处的装神弄鬼者就发起了第二波进攻。这次,他们将顶在脑袋上的骷髅头全摘了下来,代之以厚厚的包铁毡帽,护住大部分头颅,仅把两只眼睛暴露在外面。身上用血迹涂得花里胡哨的灰布伪装也被尽数抛弃,露出了里边整齐的牛皮铠,前胸处,护心宝镜倒映着月光。
“这他奶奶的哪里是沙盗啊。装备一点儿不比咱们差!”
方子陵猫着腰跑到王洵身边,哑着嗓子低声咒骂。飞龙禁卫平素的作用在于装点皇家威仪,故而身上的铠甲注重于好看而不注重于实战。此刻到了两军阵前,缺陷就尽数显了出来。牛皮的厚度太薄不说,边角处某些装饰性的物件,还严重影响了将士们的动作。
“至少咱们有伏波弩,他们没有!”
第一次上战场,伙长老周也变成了话唠,不停炫耀自己一方的优势。
伏波弩乃骑兵专用弩箭,射程短,然而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即便是第一次接触此物的民壮,稍经讲解也能将弩箭发出去。虽然暂时做不到百发百中,但每人发三把弩弓,提前装填好,战时给敌人来个三段轮射还不成问题。
“我还发现了整整八大车陌刀,一千多把呢。逼急了,咱们就组织陌刀队,冲出去跟他们拼命!”
说话是唯一能缓解紧张的方式,伙长老郑也变得极其啰嗦。“那东西,对付骑兵最好使。想当年苏定方带领八百陌刀将,硬砍得两万多突厥狗人仰马翻。如今咱们有四百多弟兄,如果每人拿上一把……”
陌刀是大唐步兵用来进攻的第一利器。重量超过五十斤,刀长过丈,光利刃就长达六尺有余。军中好手一刀挥出,可将敌军连人带马同时砍成两段。因为其威力过于巨大,民间严禁私自打造。军中所用,也皆为兵部统一定制,再根据武将的要求分批次拨付。(注:汉尺,一尺相当于现在23厘米左右。)
此番王洵等人所运往安西的物资当中,最重要的就是这批陌刀。这也是他轻易不敢放弃的原因。假若陌刀被对面的强盗得了去,转手再卖给一直对西域虎视眈眈的大食人或者吐蕃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他怎么又下了马?”
同样吓得脸色苍白,民壮头目魏风关注的东西却与方子陵等人截然不同,“缺德东西,欺负哑巴牲口?!早晚得遭报应!”
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临睡觉之前王洵命人在营地周围洒下的铁蒺藜,在沙漠里发挥了双倍作用。这种三面有尖锥的家伙,被沙土掩盖后,凭借肉眼很难被发现。马踩上去,蹄子固然被扎得鲜血直流,人不小心踏到了,靴底和脚掌一样被戳个透心凉。上一波偷袭,装神弄鬼的强盗们之所以没能趁着混乱冲进营地,王洵等人反应及时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便是,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策马避开脚下的铁蒺藜。
这回,贼人不敢再于攻击途中停下来给飞龙禁卫们当箭靶子。所以干脆于一百五十步外跳下坐骑,把十几匹战马蒙住了眼睛,赶在头前去趟路。
可怜的坐骑不知道主人黑了心肠,兀自被蒙着眼睛向前冲。突然间,一匹战马被沙土中的铁蒺藜刺穿了前蹄,哀鸣着卧倒,借着惯性向前滑出了半丈多远。更多埋在沙土中的铁蒺被带了出来,一个个刺入战马的侧腹。吃痛不过,战马来回翻滚,浑身上下,很快不再有一块完整皮肤。十几支铁蒺藜攒刺而入,血滴滴答答流出,染红冰冷的沙土。
一匹这样的好马,在长安城附近至少能卖到十二、三吊铜钱。可以用来骑乘、拉车、甚至套上犁铧耕地。普通百姓无论谁家能买下一匹,都拿来当宝贝。平素吃的全是精料,半夜里还要起来喂些豆饼补充体力。如今突然看到强盗们拿马来当趟路的肉垫,民壮们心疼得破口大骂。但是,没有王洵的命令,谁也不敢发箭,只能把新领到手的伏波弩在掌心里握得死死的,额头上青筋直冒。
越来越多的战马在奔跑中倒下,用生命给强盗们趟开一条攻击之路。看到火候已经差不多了,带队的强盗头子抓起手边的牛角号,呜呜吹响。旋即,所有强盗一哄而上。或者骑马,或者步行,踏过被马血润湿的沙土,潮水般涌向了寂静的营垒。
第一次指挥实战,王洵也紧张的直冒汗。但他却不敢太早地发出攻击号令。从铠甲和兵器上看,敌军未必是普通强盗。而他和手下的士卒民壮,却是一伙不折不扣的乌合之众。能将来袭者阻挡在营垒之外,也许士气还能保持片刻。一旦被敌人跳进营垒贴身近战,非立刻炸了营不可。
不能慌,不能慌,打输了就是死路一条。眼看着敌人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努力将眼睛瞪得滚圆,牙关紧咬,避免心脏从嗓子眼里蹦将出来。终于,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强盗进入了瞎子都有绝对把握射中的距离内,王洵猛然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射!”
民壮们早就等得心急如焚,闻听命令,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近四百支弩箭,同时射了出去,整个营垒正面瞬间闪过一道淡黑色的光芒。乌光过处,冲在队伍最前方的强盗们迎面而倒。人和马都中了十几支弩箭,血顺着伤口向外狂喷。
临行之前,强盗们已经做足了功课,知道护送辎重的禁卫们从军官到士卒全是从没上过战场菜鸟。所以根本没怎么把对方放在眼里。猛然间被四百具弩弓迎头拦击,瞬间被打懵了。攻击节奏竟然瞬间停顿。
这一个疏忽,却带来了致命的后果。不待王洵继续下令,民壮们丢下手里的弩弓,从身边捡起已经上了弦的第二把伏波弩,对着自己正前方又是一轮。三百支弩箭呼啸着飞出,在只有二十步的距离上,穿透力大得惊人。骑在马上的强盗们立刻又倒下十好几个,失去了主人控制的坐骑发狂的疾奔,很快身上就插满了短矢,轰一声,扑倒于地,血光溅满了临时充作营垒墙壁的马车。
“注意节奏,注意节奏。瞄准人射!”
王洵大声提醒,喊得声嘶力竭。敌军这次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下次肯定不会继续犯傻。如果不能尽最大可能地将强盗们杀死,下一轮攻击,众人所承受的压力将更大。
没有人听得见他的呼喊,第三轮弩箭又迅速飞出,砸向近在咫尺的强盗们。有的强盗身上挨了十几箭,几乎被射成了筛子。有的战马分明已经受了重伤,民壮们还将弩箭不要钱般向它身上砸。可怜战马被射得跟个巨大的刺猬般,倒在了后撤途中。缓过神来的强盗们依靠死去同伴和战马的变相掩护,转过身体,抱头鼠窜。
见到强盗们被自己打退,民壮们士气更旺。也不管对方退没退出弩箭射程之外,从箭匣里拿出没有尾羽的短弩,迅速往弩弓上添。一会儿工夫,又追着敌人射出了上百支弩箭,大部分落空了,在沙漠中竖起一片密密麻麻的箭杆。
“瞄准点儿,瞄准点儿。一支弩要二十好个大籽呢!”
见到有人还在乐此不疲地乱射,民壮头目魏风大声提醒。他的话明显比王洵的话更容易被理解,兴高采烈的民壮们立刻将弩弓垂了下来,一个个心疼得直咧嘴。前后不到半刻钟工夫,大伙就射出了上千支弩箭。一支按二十文钱计算,就是两万文钱打了水漂。足够小户人家大半年的开销!
庄户人家,最忌讳的就是被人骂做“败家仔”,很多人抬起头,望着王洵讪讪而笑。被大伙单纯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王洵伸出大巴掌直抓头皮,“这个。也不用太省,打跑了强盗要紧。大不了过后咱们再将弩箭都捡回来。赶紧把弩箭装好吧,敌人的下一次进攻马上就要开始了!”
听王洵的话里没有责怪的意思,众民壮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分配给自己的伏波弩全捡起来,挨个重新装上弩箭。打仗在大伙眼里突然变成了很简单的事情,无非瞄准了敌人扣动弩弓扳机而已。只要马车上的弩箭用不完,强盗们休想冲到营垒内部来!
作为这支队伍的主将,稀里糊涂打退了敌军的一次进攻,王洵心情却没变得轻松。抬起头,他借助天上的月光向营垒外远眺,只见二百余步外,敌军黑压压又聚集了一片。有的是刚刚退下去的,有的则从更远的沙丘后迂回而来,马脖子下挂着几颗黑漆漆的人头,不用问,是刚才那些被鬼魂吓得夺路而逃的弟兄。
“还真的是一个都不放过啊!”
轻轻咧了下嘴,王洵心中涌起一片悲凉。为了一个所谓的秘密,就葬送这么多无辜,值得吗?恐怕某些人做决定时,心中根本没把自己这些人当作同类吧!
想到这儿,王洵忍不住轻轻摇了摇头,没必要再逃避了。在敌人发起下一次进攻之前,最好让所有弟兄明白大伙的处境。
“去几个人,把姓岳的给我抓过来!”
趁着敌我双方都在做准备的工夫,他叹了口气,低声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