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光好, 插秧农耕忙碌时。
一大早, 春溪村的村民就断断续续起床做饭, 准备吃了饭去地里干活赚工分。村子里热热闹闹,到处都是炊烟。
村东头的新屋里,门从里头推开,一个身影匆匆进了厨房。
先洗脸洗手,春日的水还有点冰冷,她的手被冻得微红, 随意搓了搓取暖,也没太在意, 淘米开始煮粥。
米粒下到锅里, 趁着水还没开, 她绕到屋子后院的墙角下, 摘了一把小青菜, 洗干净用米汤水烫熟,化开一点猪油和盐巴,搅巴搅巴, 就是一道鲜嫩可口的配菜,再从地窖里,捞出冬天腌的咸菜, 一起端上桌。
稀粥和小菜, 只用了二十分钟不到。
做完这一切, 她回到屋里, 就着纱窗投进来的光, 将床上角落里的一个小女孩推醒,低声说:“英子,起床吃东西了。”
“妈妈?”英子揉了揉眼皮,稍微有点糊涂,但是很快就清醒了,爬起来,坐到床脚,小脚一点一点的去够鞋子,蹦蹦跳跳地下床,牵着妈妈的手,走出房间。
至于床上睡着的男人,英子倒是想叫,看了眼妈妈的脸色,还是老实闭了嘴。
等母女俩都走了,床上的季修缓缓睁开双眼,盯着屋顶一动不动。
其实刚才他就被动静吵醒了,但是没有接收到原身的记忆,一直在装睡,免得露馅。
现在四下无人,才有功夫整理思绪。
……
这个世界,季修用的这个身体,是个渣男。
现在是一九七七年的春天,原身是岗子坡大队春溪村的一个普通村民,身为家中最小的孩子,又是老来得子,从小被爹妈宠爱着长大。
长大后,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二流子。
没做什么坏事,却也没做什么好事。
追鸡撵狗,吹牛划水,和几个所谓的兄弟到处晃荡,一事无成。
不过这些都是季家自己的事情,村里人指点两句,不关自己的事,也就过去了。
原身长到二十二岁时,村里来了几个知青。
有一个叫做李诗悦的女知青,十八岁,年轻漂亮,身上有一种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乖乖女气质,让人看了就觉得与众不同,哪怕是城里姑娘,也没几个比得上她的。
原身对她一见钟情。
单身多年不肯结婚的儿子看上了女知青,原身父母乐开了花,十分鼓励这件事。
原身也难得靠谱了一回,天天追着李诗悦跑,甜言蜜语,细心体贴,又是送被子,又是帮忙干活,废了许多功夫,感动了下乡后正惶恐不安的李诗悦。
半年后,原身得手,两人结婚,分家单过。
没多久,两人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叫季英子。
这时候原身的懒劲又上来了,不肯再去上工,天天躲懒在家里,闹着要爹妈养。
都已经分家了,爹妈补贴还能补贴多久?
季家那边补贴了三四年,受不了,停了补贴,只能靠李诗悦赚工分养家。
李诗悦对此十分失望,和原身多次争论,让他上进一点。
原身口头上答应得好好的,每次都偷懒不肯去,被念得多了,还会跑出去躲到兄弟家避开她。
李诗悦无可奈何,劝不了,说不动,只能和原身冷战。
直到十月份,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
李诗悦想要上大学,偷偷看书,被原身发现。
那时候村里有许多知青都在看书,甚至放出话来,考上大学就回家,再也不回春溪村。
原身害怕李诗悦也会抛下自己和女儿离开,大吵一架,撕毁了她辛苦找来的书,阻拦她去参加高考。
李诗悦不幸错过那一年的高考,气得发疯。
两人什么事也不干,每天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生活里充满战争,完全疏忽了女儿季英子。
有一天,两人又吵了一架,原身躲出去避难,李诗悦待在房间里,对着撕碎的课本流泪。
季英子看见,想要讨好生气的妈妈,跑去厨房里,学着李诗悦的样子,踩着小板凳做饭。
李诗悦喜欢早上吃稀饭,她就做了稀饭。
做好之后,季英子掀开盖子,想看看成果,脚下的凳子一滑,整个人栽进锅里……
等到李诗悦感觉不对劲,跑出来找女儿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这件事之后,原身和李诗悦都十分自责,想要弥补女儿。
虽然感情不再那么完美,他们却再也没有吵过一次架,相处时彬彬有礼,对待女儿季英子温柔小心。
年幼的季英子不知道毁容会给她的人生带来什么,十分开心爹妈和好。
可是季英子烫伤后留下的后遗症,却一直在折磨着这个破碎的家庭。
每个月的医疗费都是巨大的支出,季家爹妈和大哥大嫂都竭尽全力地帮助他们,李诗悦的父母也通过信件寄来了大笔的汇款,依然不够。
直到几年后,季英子还在经受着折磨。
八十年代,原身家里彻底没钱,为了给女儿继续治疗,加入了兄弟组建的一个帮派。
当时的社会风气普遍比较黑暗,因为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动乱,什么牛鬼蛇神都跑出来了,到处都是打杂抢劫,上面的警力也不足以摆平四处的乱象,导致百姓人人自危。
原身的兄弟们见状顺势建了一个帮派,吸纳新人,收保护费,一能来钱,二来轻松,还能震慑其他的混子做老大,十分威风。
什么古惑仔,都是当时他们玩厌了的套路。
当然,原身加入其中,只是为了赚点钱给女儿交住院费。
结果他刚加入没多久,就出了事。
帮派里良莠不齐,好人居多,但是难免有些滥竽充数的。某个犯了抢劫罪的人,提前得知严打的消息,给原身一笔钱,让他帮自己顶罪。
这个罪名不大不小,换做以前,也就蹲一两年,原身思前想后答应了,结果刚认罪,就碰上了严打。
严打时期,为了杀鸡儆猴,所有罪名几乎都往重的定。原身作为典型份子,被枪毙处决。
消息传到医院,李诗悦和季英子都崩溃了。
拿着原身用命换来的钱,季英子治好了烫伤的并发后遗症,母女俩身无分文,带着原身的骨灰返回春溪村,守着老房子艰难度日。
不过原身的死,无疑让李诗悦母女的处境更难捱了。
那个年代,村民们大部分愚昧无知,偏听偏信,以前觉得原身只是偷鸡摸狗的一个小混混,没什么了不起,突然知道他被处决,大家对他的恶意揣测便络绎不绝,源源不断起来。
有人说,他在外面杀了人,有人说,他在外面犯了大案,也有人说,他是黑帮头子……
各种罪名落到他头上,作为他妻女的李诗悦和季英子,受到了最大的牵连,就算季家站出来说话,也没有人信。
每次李诗悦和其他男人走得近一点,就会有闲言碎语传出。
城里的李家父母知道了此事,催她抛下季英子离婚回家,到时候换个地方另嫁,不会有人记得这件事。
李诗悦愧对女儿,没有答应。
为了让女儿能有好名声,她将所有的重活苦活都自己咽下了,再也没有求过外人。
最终她年纪轻轻就得了一身的伤病,早早过世。
而他们的女儿季英子,毁了容貌,失去了父母,在恶意下长大,对外人十分仇视。李诗悦病逝后,她离开了春溪村,九死一生,浮沉几度,走上了不法之路,成为国内赫赫有名的女毒枭。
在这个宦海副本的世界里,她是最大的反派。
因为要拔出她这个毒瘤,男女主到处奔走博弈——按照邪不胜正的世界线来说,他们应该成功的,结果关键时刻,季英子觉醒自己的意识,脱离了世界线的安排。
她冷静而残酷地做出了新的决定,亲自出手暗杀男女主,最终在无人的公路上追车射击,一枪打爆车胎,终结了两人的性命。
只是男女主作为支撑世界线的关键人物,一死,整个世界就乱了。
她最后也没能离开那篇无人的公路,和男女主共同葬身此地。
季修要做的,就是阻止季英子再次走到上一世那条路。
接受完所有的记忆,再和世界线一对照,季修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怎么都无法将记忆里那个毁了容貌、嗓音嘶哑、常年带着面纱的冷酷女毒枭,和刚才听声音就很乖的小女孩联系在一起。
世界意识未免太过无情。
季修想到这里,眼里流露出一抹嘲讽,就因为是反派,所以要经历如此多的折磨和痛苦吗?
虽然最后,反派觉醒了意识,靠自己的力量报复了世界意识,让世界意识后悔,不得不向时空局求救,并且允许任务者可以随便更改剧情,但是一想到季英子上一世的经历,就让人十分不爽呢。
季修在床上坐了好几分钟,才将心里的不甘压了下去。
不管如何,先完成这个世界的任务,救下小英子,其他的以后再说。
季修回忆了一下原身的人设,拿出了影帝那个世界的演技,起身下床,推开门出去。
……
堂屋里,正在吃早饭的母女一大一小,容貌相似,边吃东西边说悄悄话,阳光从门口透进来,气氛美好融洽。
他一出现,两人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个时间段,正处于原身偷懒,不肯上工,将李诗悦气得和他冷战的时间段。
季英子虽然没有和原身冷战,但是看到妈妈气呼呼的样子,也不敢和原身多说话,只悄悄地冲他眨了眨眼睛,小声地叫他:“爸爸。”
季修听见,顿觉得一股暖流传遍全身。
女儿好,女儿妙,女儿是个贴身小棉袄。
儿子也懂事,可是耐不住他们没有女儿贴心啊。
季修冲季英子挤了挤眼睛。
季英子差点开心地笑出来,捂着嘴,不敢当着李诗悦的面发出声音。
李诗悦加大声音干咳了一声:“咳!”
季英子一缩,连忙住嘴,不再和季修说话,低下头乖乖地继续吃饭。
李诗悦转过头,瞥了季修一眼。
季修初来乍到,不好做出什么改变,笑嘻嘻地叫了声“老婆”,没再说话,一溜烟去厨房洗脸,顺带打了一碗粥回到桌上,就着面前的咸菜香喷喷地吃了起来。
虽然是物资不丰厚的七零年代,但是李诗悦这个娇小姐,还挺有厨艺天赋的,一手稀粥煮得恰到好处,米花爆开,口感绵密,浓浓的米汤喝在口中,暖人脾胃。
季修吃得十分满足,一碗不够,还要再去打一碗。
李诗悦发现他的举动,看了一眼女儿的小脸,脸色有点不太好看,又不好说什么,继续低头吃饭。
倒是季修,看见她的脸色,突然想起来前几天李诗悦和他说过,家里没粮食了。
那时候她说,家里的米只够再吃两三天……
按照日子数一数,说不定这顿饭就是最后一顿。
季修一噎,浑身不自在起来,起身的动作也僵住了。
他真没想到,这个家已经穷成这样子,怪不得日后季英子被烫伤,出现后遗症,却没钱治疗。
而这一切,无疑都是原身造成的。
原身不肯做事,将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李诗悦,李诗悦一个柔弱女子,既要下田干活,又要照顾家里,压根不可能供养得起一家三口。
季修摸了摸下巴,苦恼地心道。
看样子,新人生第一步,就要从赚钱养家,让一家三口温饱开始了。
不过这是个陌生的世界,和季修以前经历过的世界都不一样,以前用的招数,在现在这个环境下,也不确定能不能用。
季修还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和了解,才能快速地找到突破口。
在那之前,饭菜从哪里来呢?
季修思考了一会儿,心神一动,想到了原身那一对宠爱幼子的爹妈身上。
他开口问李诗悦:“家里是不是没米了?”
李诗悦对他失望,却又还残留着一份寄托和希望,听他主动问起,忍不住委屈地道:“我前几天就和你说过了……”
季修干咳一声:“没事,等下我去家里借点米。”
李诗悦心里不好受:“借来的米能撑几天?而且我们都在大哥那里借了好多次也没还。你不肯上工,去年家里就没多少公分,秋收的时候领了粮食,吃了半年已经快全部吃完了。”
“我就是现在去上工,也不可能现在就把粮食给你变出来,还不是得等到秋收,大队里才分粮食。”季修故作恼羞成怒,用着原身的性子回应,“你别烦我,我过几天想想办法就是了,总不会饿到你。”
李诗悦低下头。
季修皱眉看了她一眼,悻悻然道:“好了好了,我今天跟你去上工,行了吧。”
李诗悦抬起头,露出意外而惊喜的目光:“真的?”
“真的,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季修不耐烦地摆手说。
李诗悦一想,这倒是。
季修虽然样样不靠谱,却从来没骗过她,当时追求她的时候,说要送她一个发卡,身上的钱不够,愣是没坐车,走了三个小时的路走到城里,又走了三个小时的路回来,将那只发卡买了回来。
她终于露出了轻松的表情,眼里还有一丝期待:“那你快点吃,我们一起去上工。”
娇滴滴的城里姑娘,在春溪村待了六年,变得吃苦耐劳,对下田干活,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抗拒了。
季修忍不住回忆起她刚下乡那会儿,连镰刀都不会使,一身矜贵,站在田埂上含泪要哭的样子。
老实说,有点心疼。
他叹了口气,无奈地答应道:“不吃了,走吧。”
李诗悦确定他来真的,更加开心了,迫不及待收拾好碗筷,准备盯着他一起出门。
“等等,英子怎么办?”两人出门前,季修问了一句。
虽然在农忙时节,村里很多孩子都是放养的,但是有上一世的经历在,他绝不可能将季英子一个人放在家里。
万一蝴蝶效应出事,他这辈子都会后悔。
李诗悦也注意到了歪头看他们的女儿,愣了愣,有点犹豫。
以前季修不肯上工,就让他顺带照顾女儿,现在两人都要出门,女儿一个人在家能行吗?
她才五岁啊。
最后还是季修拍板钉钉道:“我送去大哥那里。”
分家之后,季家父母和季大哥一起住。
因为人口多,家里又有一个年纪稍微大点的男孩子,季家每天会留一个人在家里,烧烧饭、照顾孩子、洗衣服做家务什么的。
正好可以将英子送过去,让他们帮忙看着。
季家以前也提过一次,让季修将孩子送过来,自己去上工。不过那时候原身懒得出奇,连动一动都不肯,怎么可能会上工?所以一直推脱说孩子离不开家里,没有将英子送过去。
正好他不上工留在家里,还能美其名曰,是为了照顾孩子。
可是看看整个春溪村,就没听说过男人不上工,留在家里照顾孩子的,真要照顾,不会放女人在家里吗?
归根结底还是懒。
季家人叹了口气,知道劝不动季修,后面也就没再提这件事了。
现在季修夫妻突然将人送过来,反倒吓了他们一跳。
“这是怎么了?”今天在家里照顾孩子的人是季大嫂,慌忙地放下手里的活,跑出来接英子。
季修混不吝道:“嫂子你帮我看着英子,我上工去了。”
李诗悦帮腔道:“麻烦大嫂了。”
季大嫂一脸震惊:“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季修要维持人设,厚着脸皮道:“那有什么办法,诗悦一个人赚得也不够吃啊,爹妈又不肯帮衬点,我只能自己下地了。”
“你都二十八了,还帮衬?”季大嫂气得翻白眼,厌烦地摆手,“要上工赶紧去,别在这里讨人厌。”
季修摸了摸鼻子。
李诗悦也有点尴尬,毕竟这个吸血的人是自己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