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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我是反派他爸[快穿] 司遥 3179 2024-07-15 09:48:11

谢柔娘毫无疑问是美丽的。

只是她身上的气质太过温柔, 让她的美丽少了攻击性,一眼看过去并不惊艳,需要静下心用心感受, 才能窥见她的美丽。

季修和别人又不一样。

他有一双善于辨人的眼睛, 初见谢柔娘,便觉得这是个清丽无双的娇娘。

若是在这个世界能有她相伴几十年,也算幸运。

为了这, 他愿意多用一些耐心和温柔对待她。

因此面对她如此主动的表现, 季修很难不为之触动。

“夫君。”谢柔娘注意到他的目光,回过神有些羞恼,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脱口而出这种话, 明明她并不是那样轻浮的女子,可是刚才眼看夫君要走,也不知道怎么昏了头, 就脱口而出。

或许是夫君这次回来,身上出现了一些让她觉得陌生的变化吧。

他成了状元, 神情自信从容, 本就俊美的面容更加耀眼逼人,整个人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她看着心动却又害怕,总觉得自己留不住这样的他,所以才会走了昏招。

谢柔娘垂首, 在心里反省自己, 掩饰自己有些发热的面颊,张口挽尊:“我一时口误, 你,你要去书房就快去吧,我先睡了。”

说完, 她松开手,恼羞地转身要回床上休息。

季修掩唇干咳一声,抓住她的手臂:“不,我想过了,你说得对,天色不早了,有些事可以明天做,今天我有更重要的事。”

谢柔娘怔忪,咬着下唇,别开脸,全身都泛起了粉色,却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季修看见她红通通的耳垂,心里好笑,揽住她的腰:“时间不早,安歇吧。”

三个月不见,小别胜新婚。

季修喜欢谢柔娘,因此极近温柔,两人闹腾到半夜才睡下。

谢柔娘大汗淋漓,沉沉睡去。

季修还很有精神,揽着她,目光凝视着她沉睡的面容,眼底闪过一丝温柔的笑意。

和温柔的人在一起相处,自己也会不自觉地变得温柔起来。

他轻轻地拍打着谢柔娘的背脊,像是哄着刚出生的婴儿,动作温柔到不可思议,眯着眼,望向头顶床帐,思考回京城之后的计划。

前世原身懦弱无用,对不起她,让她吃

尽苦头早早死去,完全没有享受到她应有的回报。

这一生,他要给她无上的荣光。

……

季修得中状元的消息传回浔阳县后,不少人都来攀关系送礼,折腾了很多天。

好不容易和以往的师长、同窗一一见过面,又接到县令的拜访书帖。季修一想,索性遍发邀请函,在县令的帮助下,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诗会,满足这些人追逐风雅和名利的心。

诗会之后,家里倒是安静下来,就是多了很多东西,都是那些人送来的贺礼。

季修和谢柔娘用了一天时间,将贺礼分门别类,依次卖出,所得金额有一千多两,再加上家里原先的地契田契,全家积蓄一举突破两千两。

谢柔娘十分吃惊,望着银票,还有些回不了神:“怎么会这么多……”

“浔阳县百年也出不了一个状元,很正常。”季修倒是看得明白,面色温和地和她解释,“上次我中举之后,所收到的礼物价值便超过三百多两。这次成为状元,收个一千两再正常不过,就这还是因为我们要搬去京城,这些人觉得庇护不了他们,所以才没有那么热情。”

老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并不是空话。

举人的权利便十分大了,有见官不拜,名下田契免税,书写状纸文书等权利,还能和县令来往,自立为乡绅,帮忙县令管理一方百姓,所以很多商人找不到更高的官员投靠,便会托庇在举人名下,送礼混个亲近。

有一句话叫穷秀才,富举人也就是这个原因,读书人到了举人这个阶段,就不会再差钱。

状元的权利自然更加大。

别的不说,光是朝廷授的官,便是从六品起,比一县城之尊的县令还要高一个品级。这些商人想要求个依靠,送来的贺礼只能更大,不能更少。

当然,这种行为要是换个时代属于收受贿赂,很不好。可是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姓命如草芥,商人地位更低贱,要是不能找到势力托庇,很容易就得罪了什么官员,家破人亡,全家入狱,家产被抄没。

一方水土一方习俗,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季修现在还没有能力改变,只能顺应。

他要是不收礼,商人们反而更害怕。

这样对比,更让人感受到现代的好处,至少在现代,季修经商的时候,从未有过这些烦恼。

将一应东西都卖了之后,季修买了一辆驴车。

谢柔娘是想要马车的,觉得骏马高大,配得上季修如今的气度。只是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是选择马车,速度太快还容易颠簸到他们,倒不如驴车简单,因此季修还是执意选了驴车。

不过虽然是驴车,季修也在里面挑选了最好的那种,这样车子轻松容易拉动,才能保证驴子半路不会出事。

收拾好一切后,季家全家便上路了。

用时一个月,到达京城。

季修缴纳了入城费后,挥动鞭子,驱使驴子前进,带着家人回到了他之前租下的小院。

“这里就是夫君住的地方?”谢柔娘下车,目光四处探看。

季月笙和季安书手牵着手,跟在谢柔娘身后,也探出脑袋,跟着打量小院的样子。

季修牵着驴子,推门院门,带着他们进去,随口解释道:“之前身上的银子不够用了,就挑了一个简单点的院子,你们要是不喜欢,我们回头再换一处。”

谢柔娘看完一圈,露出浅笑:“不,相反,我挺喜欢的,这里很像家里。”

小小的院落,位于深巷里面,安静清幽,院子里还有一颗梨花树,满树绿叶,让人看了心情就忍不住变好。

季修将驴车绑在院子里,从上面搬行李下车,看她一眼:“你喜欢就好。”

谢柔娘垂首一笑,上前帮忙。

两个孩子也想要帮忙,一家人将行李收拾好,又将家里里里外外都清扫了一遍。

毕竟两个月了,哪怕季修回家之前做过一次卫生,还是落了不少灰尘。

收拾好之后,天也就黑了。

季修陪着谢柔娘和孩子们出门认路,顺带买一些食材和碗筷回来做饭。

他们所居住的巷子在城西,但是并不属于达官权贵一带,有许多普通百姓,多是早年富贵过、后来又落寞的读书人家。

巷子两边的院落里,还有许多妇人在做活。

季家人一出来,便引起不少人注意。

季修身形挺拔,穿着青色长衫,举手投足自然随意,却挡不住满身的风流优雅。

谢柔娘穿着同

色青裳裙,鸦黑秀发用木簪挽起,容颜清丽,气质温柔。

连带着两人身边的孩子,也衣着整洁,灵气逼人。

试问这样的一家四口,谁能忽视?

当然,这里面最显眼的还是季修——或许是美丽的女人太多了,显得出色的男子太少,只要男人的长相稍微过得去,就会引起追捧,京城里的四大美男子只是五官端正,皮肤白净,就有许多的爱慕者,如今冒出个季修,气质清雅,容貌俊美,条件万里挑一,很难让人不将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这是个盛世,越是盛世,越是追逐男色。

故有魏晋之风,后有鲜肉顶流。

这个世界同理,因为天下安定,近百年来对于美男子的追捧越来越变本加厉。

要不然,皇帝也不会看见季修就想要将公主下嫁,公主也不会只在寺庙里看了原身一眼,还不知道他能不能有功名,就主动表白。

季修走在路上,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见了,忍不住再三回头,投去惊艳的目光。

可惜季修完全看不到她们,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他身边穿着青裳裙的美丽女子上,对着她浅笑,眼神温柔。

众人心里哀叹,为之可惜。

怎么已经有妻子了呢,要是没有的话,她们一定会不顾女子的矜持,主动一把的。

“爹,她们都在看你。”季月笙跑到季修的腿边,小声地说着话,眼里满是好奇,“为什么她们都盯着你看啊?”

季修一愣,抬头扫过周围。

大姑娘小媳妇们眼神躲避,纷纷叹息,更加惋惜。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如此俊美的男人呢?剑眉星目,眼眸漆黑,只消一眼,就让人恨不得醉死在他的眼神里。

只可惜,是有主的。

对待有妻儿的男人,她们再惊艳再欢喜,也不会做什么,这是世人道德的基本底线。

季修看了她们一眼,轻笑一声,很快收回目光,对着季月笙解释起来:“可能是因为我们全家是新搬来的吧。”

季月笙恍然大悟,食指点着腮帮子上的肉,若有所思。

谢柔娘听见,忍不住抬头嗔怒地看他一眼。

就会和孩子们胡说。

怎么夫君成了状元之后,变得越来越喜欢骗人了。

她们看的明明是他。

谢柔娘凝视着季修的面孔,心中隐秘的角落里盈满了幸福和骄傲。

以前夫君忙着读书和科举,只满口承诺中举后会对她好,并没有什么精力放在家里。两人成亲五年几乎零交流,她对他一点都不熟悉,也走不进他的内心。

夫君长期在书院进学,她一个人操持家里,孤立无援,辛苦艰难,又没有人说话,也时常不安,生怕夫君中举后负心薄幸,琵琶别抱。

如今夫君科举出头,再也不用读书。

放下读书和科举的夫君,却并没有负心,而是按照承诺将心思放在了家里,对她温柔细致,贴心又深情,让她感受到了连新婚时候都没感受到的悸动。

谢柔娘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幸福的人了。

这是她的夫君,一诺千金,完美得不像真人。

季修哄完季月笙,抬头看见谢柔娘的表情,冲她笑了笑。

当然,这也是他不知道谢柔娘在想什么,如果知道,估计会摸摸这个可怜姑娘的脑袋,然后露出无奈目光。

天真的人总是伤得最深。

……

皇宫。

“人回来了?”

公主所,东珠公主正在沐浴,听见宫女来报,说季修回到京城了,立刻激动地从水池里站了起来。

“快,给我更衣,我要去见状元郎。”

两个月前,季修请假回家,她知道消息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京城,把她气得半死,却又无可奈何。

好不容易他回来,她绝对不能再拖拖拉拉,一定要尽早拿下他的心。

“公主,状元郎他带了家人一起来……”

宫女神色艰难,战战兢兢地出言劝诫:“下面的人禀告说,状元夫人容貌出众,和状元郎十分恩爱,公主千金之躯,何必和一个乡野女人争……”

“啪!”东珠毫不留情地一个耳光打在宫女脸色,神色冰冷:“给本宫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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