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饭过后, 吴梅子支支吾吾地同沈若说话:“若哥儿啊,我瞧你今儿个买回来那俩人有点吓人啊,才刚来就把一碗柜的陶碗都摔碎了。也同咱们住在这小院, 是不是……有点危险?”
村里哪里见到过这样人高马大还一副凶相的人,瞧着就很不好惹。良民天然的就会对这样的人感到害怕,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谁知道对方会不会突然抽风要打人呢?
水哥儿还没见着过那两人,他同小松才刚忙完过来吃夜饭,外头客人还有, 但比起白日里少了许多,另外两个伙计在那边足够应付, 不过等他赶快吃完之后还是需要出去再忙活一会儿。
听着他娘说的话, 他眨巴了下眼睛,“若哥儿,你买回来两个人?”
沈若点头, 温声安抚道:“对, 你们莫要害怕,他们是我买回来的伙计, 现在这两人的卖身契在我手里,要是做出过分的事情可以直接送去官府。夜里我同顾允也会在这里住下,先观察两天看一看。”
吴梅子心中稍稍安定, 有若哥儿和顾秀才在, 大家都住在小院子里那确实感觉安心些。
水哥儿疑惑道:“可外头不是有两个伙计了?若哥儿, 你莫不是被人骗了吧?”
他现在眼界开阔不少,从客人们口中也知道了不少曾经不知道的事情, 其中就包括买人, 那都是好几两银子才能买着的, 一般人家根本不会去买, 结果若哥儿不仅买了,甚至买回来的人还很凶残?难不成真是被牙婆给骗了吧!
“外头那俩伙计是蓝帆借的,之后要还回去啊。”沈若笑着回答,意识到水哥儿肯定是怀疑自己被坑了,于是他就将自己是如何找到牙婆,如何挑选人,又是如何以极低的价钱将这俩人带回来的事儿。
水哥儿:“……好厉害。师父,您再教教我砍价吧。”
沈若失笑,“虽然买他们花的不多,但要是继续搞破坏,那他们可就把自己的身价提高了。你还是别学我,砍价这种事儿,吴婶儿肯定会。”
吴梅子一听顿时笑起来,“是啊,等你以后闲了点,娘带你上街去。砍价那不是有嘴就会?”
水哥儿只好点头。
“对了,药抓回来了么?”沈若同其中一个伙计打了声招呼,叫他帮忙送刘大夫回去,顺便将药抓回来,现在倒是没有信儿。
“噢,抓回来了。他回来之后没来得及说上话就继续在那招待客人了。这会儿就放在厨屋里头呢。”吴梅子瞧见了那人也同她说了,结果她吃着饭忘了提一句,这会儿若哥儿提她才想起来。
沈若点点头,让吴梅子和水哥儿吃完饭了先休息会儿再去忙,随后转身往那角屋子走去。
屋里头有说话声,沈若走上前敲门。
门很快就被打开了,大壮站在门内,一脸尴尬地看着沈若,嘴巴张了张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叫他什么才好。
沈若看出来了,便道:“跟着他们喊我沈老板吧。”
大壮道:“沈、沈老板,这……多谢你的款待。”
沈若点头,也不往屋里进,但从他这个角度能瞧见里头那汉子正躺在床上休息。
“听刘大夫说阿美发起热,药已经抓回来了,你去给他煎?”沈若看向他。
大壮嘴角抽搐,听到“阿美”这个称呼就忍不住想笑,他用力咳嗽两下:“好,谢谢沈老板,我这就去给我大哥煎药。”
他大哥虽然发热但没晕,甚至还胃口很好的吃过饭了,刚上床准备躺着休息的时候沈若就来了。
这会儿听他说着“阿美”,他脸都黑了。
但还是倔强地不肯转过身,假装自己晕死过去。
“药就放在厨屋里头,你自便。”沈若说完便直接转身离开。
大壮看着沈若离去的背影,又转头看了看自己大哥,走过去将桌面上的空碗都收拾起来在托盘上叠好。
“大哥,你说我们还砸么?”他抬手挠了挠后脑,放下碗骂娘砸碗的事儿他有点做不出来,毕竟吃了如此丰盛的一顿饭,香得人舌头都要吞下去了,再砸碗,有些过分了。
他大哥冷哼了声:“他这么容易就将你收买了?”
大壮皱了下眉:“大哥,他没收买我啊,而且咱们不是已经被那牙婆以半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他了么?啊,要是这么说,咱们真的被他’收买‘了!”
他大哥:“笨蛋。你没听他说,要我们给他做伙计?外头生意听起来很好,到时候能累死咱。”
“……那,还砸不砸?”大壮都不知道该相信自己还是信他大哥了,磕巴着问道。
他大哥:“当然不砸!这抠门的奸商,粗陶碗都要十文钱一个,这瓷碗还不得一贯钱一个?!”
大壮:“有道理,那不砸,我带过去厨屋洗了,再给大哥你煎药。”
他大哥“嗯”了声,黑着脸道:“你去同他说,老子叫’大强‘!”
大壮无奈道:“你自己去同他说,我哪儿好意思去找他,况且人家一个哥儿,我不得避嫌啊?”
他大哥十分有威胁性的“嗯?”了声,大壮立刻头皮一紧:“好!我煎完药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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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回到屋里的时候就瞧见顾允正捏着一个拨浪鼓在逗小云吞玩儿。
崽崽现在对这些会发出声响的玩具格外感兴趣,小手一伸一伸的就要去抓。
这几日都要在镇上住,所以将他最喜欢的长耳朵兔子布偶也给带了过来。
他现在就爱抱着睡,其他的玩具他会被吸引视线,但是一般玩一会儿就腻了,但是这长耳朵兔子可不一样,他能一直抱着,要是别人把兔子从他身边拿走,他还要生气。
这是孩子成长的表现,说明他已经对自己的所属物的观念比较明确了,这兔子是他的宝贝,只能给他喜欢的人碰呢。
“夫郎,娘说今儿该给小云吞洗个澡。”顾允提醒道。
这个月份的孩子同大人一样,秋日里新陈代谢快,每三日就得洗一次澡。洗澡不宜太勤快,不然容易冻着生病,先前在村里的时候都是李善桃或者柳兰香帮着崽崽洗的。
他们这阿爹、阿父倒是还从没亲手给崽崽洗过澡。
沈若点点头,立刻开始准备东西。
给小孩儿洗澡就跟打。仗一样,还必须要两只手稳稳地托住崽崽的脖颈和脑袋。
他们都是头一回给孩子洗澡,不像李善桃和柳兰香那般有经验,所以需要他们俩配合着来。
干脆就在屋里给小云吞洗,温水用木桶打来,把孩子放进木盆子里头。
“你慢些倒热水,我感受感受。”沈若用自己的手背去贴里面的水,只要感觉到有一丝丝烫了,就叫停。
小云吞的皮肉太嫩,受不了太热的水温,他用手背感觉到有点烫了,就开始往盆子里头加冷水。
“感觉差不多了。”沈若说着就去将小云吞抱过来。
崽崽身上穿着的小衣裳是他婆母给做的,用了最柔软的细棉布,有两层,外头那层上面还绣了小小的竹笋。
屋里不透风,沈若给他脱了衣裳之后还是拿襁褓给他裹了一下,揉捏揉捏他的小手小脚。
小云吞显然很兴奋,只要能瞧见自家阿爹,他就一直乐。
顾允目不斜视地伸过手去放在了木盆边缘,由他来托住崽崽的头。
沈若小心地将孩子放进水里。
只见他手脚并用,在盆子里划来划去,但是被他阿父托着脑袋无情地不叫他在里面游泳。
沈若笑道:“诺诺,你瞧!小云吞他很亲水呢,这小胳膊小腿儿的怎么这么有劲儿。”
盆子边上很快就聚集了一滩水,都是被小云吞划水给溅出来的。
顾允一直偏着头:“你快给他洗,免得水凉了着凉。”
沈若眨巴了下眼睛,突然就心领神会了,“他还小呢,你在防什么?”
先前也不是没有给孩子换过尿布啊。
沈若给崽崽轻柔地搓了个澡,这么小的孩子还用不了澡豆,就只能用清水洗一洗。
着重要洗的地方就是崽崽的脖子,总是流哈喇子到脖子里,要是不洗干净很快就积起来一层皮屑,然后就是关节的位置。
小手臂跟藕节似的,那肉嘟嘟的地方就跟肉肉折叠起来了一样,最容易藏污纳垢。都要仔仔细细地搓干净。
崽崽觉得好玩儿,小手啪嗒啪嗒拍着水面,溅起来的水花将沈若衣襟都给打湿了。
沈若一边说着“不乖”,一边继续给他洗香香。感觉水有点凉了就舀一点热水。
“嗯,瞧着干净不少。”沈若满意,把崽崽抱起来用襁褓裹好,让顾允出去倒了。
等换好了新的温水,就开始给崽崽洗头。
那辫子原本是说不能拆开的,但是要洗头怎么能不拆开直接洗,那样还是会脏,所以沈若就直接把那根“命辫”给拆开了。
他抱着崽崽,让顾允来给他洗头。
小云吞“啊呜啊呜”地说话,他们俩都听不懂,但是顾允的手法也和风细雨一般,看小云吞的模样是对这位顾托尼十分满意。
沈若偷笑,问道:“你是不是第一回 给别人洗头?”
顾允一手托着小云吞的脑袋,另一手指节弯曲舀水上来冲洗,“不算。”
“嗯?不是第一回 吗?”沈若好奇极了。
“不是,第一回 是给你洗的。”顾允把头一次他们在浴桶当中洗浴的那回当做是第一次。
沈若脸一红,轻咳两声:“那不算,又没洗。最多就是你手碰了碰。”
明明是他自己洗的,这哪儿能算。
顾允轻笑,“那,夫郎给不给我一次机会?”
两人合力给崽崽洗好了澡和头发,用布巾给他绞干了,换上小小的柔软的里衣把他塞进被窝里。
沈若同顾允累了个够呛,给孩子洗澡果然不容易,沈若现在十分怀念现代的那些物件,能让小孩儿洗澡更加的方便。
不如,自己设计着做一套?
沈若觉得大有可为!
小云吞洗完澡太舒服,已经开始昏昏欲睡。
他们俩的大床边上摆着一张“智慧床”,三面围起来不至于让孩子滚落,另一面则是同他们的大床连接的。
全新的小床铺了全新的小被褥,崽崽睡在蓬松柔软的小被子里头,还抱着长耳朵白兔子的布偶,眼皮子合上了,呼吸声浅浅的,小脸蛋一起一伏,粉嫩的嘴巴微微张开,看起来格外可爱。
沈若压低了声音同顾允道:“走吧。”
小的伺候完了,就该轮到他们了。
空屋子多,拿了一间屋子当做专用的浴房,厨屋里头大壮在煎药,瞧见顾允过来提水他站起来,不知道该叫什么。
顾允道:“你煎的时间够久了,三碗煎成一碗就能端去。”
“哦哦哦,谢谢哈。”他摸了摸脑门,感觉他周身自带着一股子气场,很有文人的气质,但是又不会觉得他文弱。
顾允点了下头,提了桶热水就打算往浴房去。
正当他要走出厨屋的时候,大壮喊道:“老板娘,那、那个,麻烦你帮我带句话,替我谢谢沈老板。”
手里的提手差点儿没抓稳,木桶狠狠地晃动了一下。
顾允稳住热水,面不改色道:“明日你自己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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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洗浴过了一个时辰才歇,沾了水的湿发黏在身上,黑白分明。
顾允拿布巾不紧不慢地给夫郎绞干发丝,几乎每一寸都要流连片刻。
沈若脸靠在他胸膛,耳边是他强健而有力的心跳声,怦咚怦咚。
“好了。”顾允说完便直接将人抱了起来。
沈若顺势抬手揽住他的脖颈,“等回了屋,我也给你绞干头发。”
“好。”顾允露出餍足的笑容,眼前红梅落雪的盛景叫他心旌摇曳,但不能再继续了,夫郎会受。不住。
沈若都不用自己动手,就被穿好了衣裳,甚至将足履和鞋子都给他套上了。
顾允很享受给夫郎穿衣裳的时候。
沈若的皮肤被水蒸地都泛起了一层橘粉色,耳根更是通红。他窝在顾允怀里不想抬头,实在是没有太多力气,很不想动弹。
但是又很依赖,像一只树袋熊一般挂在了顾允身上。
被抱回屋里去,沈若躺倒在床,眼底还留有一丝潋滟春色。他抿了抿唇,让顾允靠过来,他亲手给顾允弄干头发。
小云吞睡着他们不便说话,沈若便轻轻地用气音同顾允交流。
待发丝差不多干了,顾允俯身,用唇面贴着沈若的嘴角,一寸一寸的亲。
太缓慢了,酥酥麻麻的。
沈若被他亲的没了脾气,索性一伸手勾住他的下巴,凑过去在他喉结上轻轻咬了一口。
“回敬你。”沈若道。
顾允喉结滚动了下,闷在喉咙中笑了。
滚热的呼吸落在眼角眉梢,沈若眨了眨眼睛。
顾允道:“夫郎,你是不是还不困?”
沈若认真思考了一小会儿,脸上浮现出不同于被沐浴后的水蒸腾出的红云。
好几日没有亲热,一次哪儿够?可是小云吞就睡在旁边……
沈若垂下眼睛,“困了。”
顾允便将人揉进怀里,什么也不做了。
沈若在他怀里抿唇笑开,像小动物一般蹭了蹭,轻声喊道:“相公。”
顾允呼吸一滞,立刻伸手捂住他的嘴,把人按得更贴近自己,同他商量道:“你睡觉,快闭上眼睛。”
沈若在他怀里笑出声。
顾允无奈极了,催促道:“快睡。”
沈若抿了抿唇,主动凑过去讨了个深吻,“一起睡。”
顾允拿他没办法,在浴房已经纾解过一回,但是自家夫郎太会撩人,他只能忍。
沈若还真有些困了,今日忙了一天,还给崽崽洗澡,之后又消耗的体力有些大,这会儿他丹凤眼半合软在顾允怀里,眼里还带着点氤氲水汽。
这段日子过得充实又快乐,爱人和孩子都陪在身边的感觉可真好。
他们互道晚安,便吹熄了烛火,没说几句夜话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晨风和日丽,吴梅子早早起来做好了早食,这是她的活计不能总是被若哥儿抢去做。
沈若和顾允起来之后便一同吃了早食。
“我今日要去书屋了,有事情直接差人来找我就是。不要自己一个人忙活,忙不过来也可以过来找。”顾允说着,趁没人立刻偏过头去亲了自家夫郎一口。
沈若笑道:“知道啦,你怎么越来越像我娘了。”
顾允也勾起嘴角笑:“谁让我家夫郎是个’工作狂‘呢?”
这人怎么学新词学的这么快!沈若努努嘴,笑道:“还说我,你不也是?这么早就要去书屋。”
“我也就是坐着写写东西,不累。”
沈若哪儿能不知道,“身体不累,脑子还不累?”
“好啦,我这边不用你操心,快去吧。”沈若故意催促道。
顾允便走了,沈若站在院门口目送他。
等要走过巷口时,顾允回了头,立刻就瞧见了自家夫郎用两条手臂弯曲在头顶比的“爱心”。
顿时脸上的笑容便扩大了。
这个形状很久以前夫郎便在他手心里画过,他知道是什么意思之后便总觉得很甜,今日得了夫郎大大的爱心后,他的好心情能持续一整天。
沈若以前不懂为什么两个人相爱就会变得黏黏糊糊,哪里会有什么人离不开人的事儿,大家生出来都是一个人啊。
现在他懂了,因为爱,他会在顾允刚走就开始想念。看见什么好笑的事情都想同他分享,吃到好吃的也想第一时间喂给他尝一尝。
这种感觉,特别好。
感觉从内到外都能尝到甜味,心情也变得更好了。
水哥儿也起了,他要开口打招呼的时候瞧见了这一幕,便不好意思打扰,降低了自己的存在感。
心中不由地升起羡慕的情绪,若哥儿同顾秀才感情真好。
沈若发现了他,冲他打了声招呼:“起了啊,快些洗漱去吃早食。你娘做的包子味道很好呢,多吃几个。”
沈水微笑着点点头,“好。”
沈若瞧他现在是越来越好了,哪怕是在商铺里头招呼客人,他也不会总是发颤,甚至能毫不磕巴地同男性客人对话,看着是越来越自信了。
沈若很满意,脱敏治疗一般都有效,只是有的人好得快,有的人好得慢,还有些可能会加重。幸好水哥儿自己就有意识的想要摆脱以前的那种状态,所以他的脱敏疗效才能这么好。
吴梅子让水哥儿在厨屋里吃,自个儿找了出来:“若哥儿啊,今儿一早我没起来的时候,你已经进过厨屋了?”
“没有啊。”沈若看向她,问道,“怎么了,是厨屋里少了什么么?”
吴梅子摇摇头:“那倒是没有。就是今早我发现到处都弄得干干净净的,原本这活儿不是我在干么,结果那碗筷都给整理好了,一个个排的整整齐齐,我都没好意思弄乱。还有地上的柴火也都堆好了,那些灰也都给扫了。这……不是你干的?”
“不是。”沈若摸了摸鼻子,他昨晚上有些累根本没法特别早起,所以是谁干的呢?
柳杉这会儿也才刚起来,二狗还能多睡会儿,等沈大山的车从沈家村拉货过来,正好搭车去书院。
显然也不是阿嫂做的。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性了——
就是大壮和阿美他们做的。
沈若拿了那两张契约仔细看过,上面有这两兄弟的名字,但那都是奴籍的名字,不是本名。所以他才会问他们自己叫什么。
院子里有了动静之后,那边的屋门也开了。
毕竟是买回来的“奴”总不能主人家都起了,他们还在睡。
于是他们从屋里出来之后,就往沈若所在的方向走。
水哥儿从厨屋出来就看见这一幕,两个凶神恶煞的壮汉正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他顿时瞳孔地震,想也没想就直接跑到了沈若身前,背对着他们将沈若抱住了。
“站住!做什么呢,不许过来!”他大声喊着。
沈若和吴梅子都发愣,吴梅子昨儿个是见过这俩的,可水哥儿没见过啊!
他吓得眼睛都红了,沈若抬手安抚道:“没事,水哥儿,他们俩就是我买回来的伙计。”
水哥儿那么害怕高大的汉子竟然第一时间冲过来保护自己,这是第一反应,沈若心里暖暖的。
顺着他微微发颤的脊背抚了抚,“没事了没事了,别怕。”
他们俩也没想到自己会把人吓成这样,沈若用眼神示意他们赶快回屋去。
水哥儿却道:“嗯,若哥儿,我不怕他们。”
他说完这话像是给自己鼓劲,转身看向了那俩人。
若哥儿说过,遇到害怕的东西,需要克服,这是他的心病,所以他不能继续害怕了,要勇敢的面对他们!
大壮听话的准备回屋,但阿美不肯动,他也不好忤逆他大哥,就僵硬着不动了。
而阿美的脸上依旧是那副凶相,甚至还带着一条鞭挞过后的伤痕,瞧着更是凶神恶煞,比起大壮这个又凶又憨的来说,他看起来更像是个不好惹的“地头蛇”。
同水哥儿对视上之后,他就瞧见那哥儿的眼睛几乎是瞬间就湿润了,甚至还能明显的瞧见他浑身打颤,但他哪怕这样了还是十分倔强地盯着自己看。那双眼睛瞪起来,眼眶红了一圈,就像是非逼着他自己看他的。
大壮知道他害怕,干脆捂住了自己的大半张脸,生怕这小哥儿直接被吓晕厥过去。
而他大哥,脸上的表情更是难看。
……他真就长得这么吓人,能把人吓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