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行!!”
“姜明成”这一掌是奔着洛书命去的,使了十成十的劲儿,灌注了十成十的法力。沈雁行硬生生挨下这一掌时,他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错位了。掌力的余波,直接把他扣在了洛书身上 。
他整颗头都耷拉在洛书肩上,说话带着起伏不平的气声:“没事宝贝儿,这点小伤不算什么。你专心消除阵法,其余的交给我。”
那一掌造成的可算不得小伤,沈雁行整个人挂洛书身上,虚弱得险些站不稳。他那张本就苍白的脸,变得愈发惨白。唇瓣上唯一的血色,还是挂在嘴角的一抹血迹。他调整着自己的内息,缓慢地喘着粗气,胸口因着喘气的动作,被牵扯起阵阵疼痛。若非是他有真气护体,“姜明成”这一掌的威力,可以直接把他拍个稀碎。
“你有没有事,我看得出来。坐旁边去调整一下,我能同时应付两边。”洛书侧头看他,眼中染上了几分焦急的神色。
沈雁行用脸在洛书脸上蹭了两下,心情甚是愉悦地笑了笑,说:“宝贝儿,我真没事。这副身子骨本就跟个美人灯似的,略微受点小伤都像病入膏肓。我可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元神,他奈何不了我。你只顾着这边就行,他交给我来对付。让你一个人应付两边,我会心疼的。”
罪魁祸首“姜明成”,还不忘在一旁挪谕:“两位大人如此深厚的感情,可真是羡煞旁人。”
洛书背上不再有沈雁行的重量,他把秋风隽当作拐杖撑在地上,扶着自己的胸口,略微佝偻着身子,“废话少说,要打就跟我打,离他远点。”
“姜明成”又一记掌风向着洛书袭去,沈雁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剑挑其右臂。“姜明成”为了规避右臂被挑断的风险,只好收起掌风侧身闪躲。沈雁行左手掐起剑诀,秋风隽化出数道有形剑意,纷纷向着“姜明成”遁逃的方向追去。
“出手伤人前,也不先看看是谁罩的!”沈雁行足尖点地,飞身而上,整个人都被月白色荣光笼罩其中。
他在燃烧自己的元神之力!
沈雁行捏了个手诀,刹那间,中央公园被他的真元之力笼罩。在月白色光辉的照耀下,整个公园的黑暗都无处遁形。秋风隽瞬间化为虚影,与沈雁行人剑合一,铸成这世间无人能与之匹敌的元神之剑。
天寅归墟阵与其他阵法不同,需要阵主与其同在。人在阵在,人亡阵亡。沈雁行是想速战速决!
化作元神之剑的沈雁行,冲破“姜明成”设下的煞气之盾,指间点在他的眉心。元神之剑是这世间最强劲的利器,可破万物。在沈雁行指尖接触“姜明成”眉心的瞬间,他的皮肤出现不同程度的皲裂,刺眼的白光自缝隙中而出。不过眨眼间的功夫,“姜明成”直接炸成了齑粉。
就像按下了照明灯开关似的,阵术中心没了那诡异绿光,萦绕在绿光周边的瘴气也是荡然无存。
沈雁行看着收起洛神笔的洛书,扯着嘴角笑了笑,将秋风隽收回左臂之内。他猛烈地咳嗽了几声,终是压制不住喉间的铁锈味,大量鲜血自喉间喷射而出。他强打着精神想要抬起眼皮,却只是徒劳。燃烧元神之力,暂时耗尽了他的真气。尚在空中未曾落地的沈雁行,紧闭着双眼垂直下落。
“雁行!”洛书飞身上前,接住疾速下坠的沈雁行。在洛书接住沈雁行之时,这人已经冻成了根人形冰棍。
沈雁行先天不足,自降世之时,便身带寒毒。平时他有真气护体,能将这寒毒压制住,并不会造成太大问题,顶多比寻常人怕冷些。当他失去了自身真气的庇护,寒毒即可就会发作。一旦寒毒发作,他的周身筋脉都会冻结,整个人都会变成个冰雕人,无法自行疗愈。
沈雁行这生来自带的寒毒无药可救,洛书身负的红莲业火,是这世间唯一能缓解此寒毒的术法。
洛书施术将中央公园恢复原貌,并洗去了在场众人这段时间的记忆。他抱着又冰又僵硬的沈雁行,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他们的家。
洛书将红莲业火转化为真元之气,自沈雁行胸膛处缓缓注入他的体内。红莲业火疗愈的效果斐然,冰棍人身上很快就有了温度,皮肤也不再冰冷僵硬,而是温热柔软的。寒毒发作缓解过来的沈雁行,微抬起眼皮,有些吃力地张合着双唇,声音微弱地辨不清咬字。
洛书加大了输入真元之气的力度,沈雁行虽是没能睁开双眼,说话的声音却是清晰很多。洛书听见这人张合着双唇,气息不稳,有些软软糯糯地喊了声:“书哥哥……”
沈雁行这软糯的声音,与洛书记忆里的那个小孩重合在了一起。他的瞳孔骤然放大,颅内像要炸了一般疼痛。前尘往事的部分记忆,发了疯似的一股脑地涌入他的脑海。
在洛书失去意识瘫软在地那一刻,他又看到了那个脸上打了马赛克的小孩儿。
时值盛夏,四处皆是蝉鸣。
阿雁穿着身素白长袍,赤着双脚丫,在院子里追闯了祸的白泽小兽。正当他扑身上前,抓住准备飞上树杈的白泽时,竹门被人轻手推开,发出沉缓的“吱呀”声。
白泽小兽趁阿雁注意力因来人分散时,它“咻”地一下窜了出去,跑得没了踪影。白泽小兽怎及得上洛书重要,阿雁提起衣摆,飞快地跑到洛书跟前,一把将其抱住。
这时的阿雁要比洛书矮上半个头,他仰头看着洛书,音色还似稚童那般青涩软糯:“书哥哥,你来得正好。过几日就是凡人的乞巧节了,我正想请你去他们的闹市逛逛。”
洛书很是宠溺地抚摸着阿雁的头顶,轻笑一声,说:“那真是不赶巧了,过几日我恰好有要事要去趟南方,就不能陪阿雁过节了。”
阿雁泄气似地低垂着头,轻手拉着洛书的衣袖,嘟囔着嘴:“就不能晚些时日再去吗,我想要书哥哥陪我过乞巧节。”
洛书假意寻思了片刻,微皱着眉头,看上去有些许为难:“哥哥也很想陪着阿雁,可是那边的事急需我去处理。”
阿雁瘪着他那殷红小嘴,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像受了天大委屈似的看着洛书,哽咽道:“去年乞巧节,你也是这般推脱我。哥哥是不是不喜欢阿雁,所以才不愿陪我过节。”
洛书看着双眼闪着泪花的阿雁,愧疚上了心头,他用衣袖拭去阿雁脸上的泪水,跟哄孩子似的亲吻他的额头,“怎么会呢,哥哥最喜欢阿雁了。阿雁想要去闹市逛的话,哥哥陪你去就是了。”
这话阿雁爱听,他瞬间就把眼泪憋了回去,并吧唧一口亲在洛书脸上,脸贴着脸同洛书讲话:“阿雁也最喜欢书哥哥!”
七月初七,乞巧佳节。
穿着新衣的少女们会在这天走出闺房,在庭院向织女星乞求智巧。乞巧的方式大多是姑娘们穿针引线验巧,做些小物品赛巧,摆上些瓜果乞巧,蒸巧馍馍、烙巧果子、生巧芽,以及用面塑、剪纸、彩绣做成的装饰品。
乞巧节这晚的闹市,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寻常时候不大出门的哥儿姐儿们,都纷纷上街来,希望能借此觅得佳偶。商贩们,还会在这天弄些新鲜玩意,供大家取乐。河边聚集着卖花灯的小贩,还有三三俩俩卖糖人的。
阿雁着一身大红锦袍,牵着洛书的手在巷子里穿梭。他那顺直柔软的长发,也用根红色发带系了起来。
路过河边时,热情的小贩叫住了他们:“这位郎君,来做个千丝结吗?做个千丝结送与这位小娘子,寓意二位感情天长地久。”
洛书以袖掩面,轻笑一声,向小贩解释道:“这误会可大了,他不是什么小娘子,而是在下家中的幺子,同我是兄弟。”
小贩看着面前这个粉雕玉琢的小美人,摸着头尴尬地笑了笑,拿了个平安结递给阿雁,说:“实在不好意思,是我眼拙。我见二位如此亲密,这位大朗君生得丰神俊朗,小郎君又生得这般貌美,就误以为二位是一对良配。这个平安结赠予小郎君,就当是为我的冒昧赔罪。”
阿雁并未去接那平安结,而是笑着问道:“千丝结是什么?”
小贩:“千丝结就是取有情人的青丝,裹入这红绳之中,将其编成他们喜欢的花结。寓意情到白头,天长地久。”
“情到白头,天长地久。这寓意甚好,你也给我做个。”阿雁取了根摊上的红绳,绕在指间把玩。
小贩笑着接过阿雁递来的红绳,说:“小郎君可是有属意的姑娘了?”
阿雁牵过洛书的手,抬起来亮给小贩看:“没有姑娘,只有哥哥。这位郎君给行个方便,就用我和哥哥的头发做。”
这能有钱赚的活儿,小贩自是会行这方便。他向洛书与阿雁要来两缕长发,将其裹入拆开的红绳之中,编了个紫薇样式的花结。
得了个寓意非同寻常的花结,阿雁心情大好。他牵着洛书的手,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走到桥头,在花灯小贩的摊前停下。
花灯小贩热情招呼着:“小郎君,可要来个花灯?相思寄与花灯之上, 心仪的姑娘就会来到你的身旁。”
阿雁向小贩买了俩花灯,写上小贩口中的相思之语,一同放入河中。风过带起阵阵涟漪,花灯随之飘向远处。
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流年,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与君一握手,衣袖三年香。
【作者有话说】
插播一段重要的回忆片段(那什么,这孩子打下就茶,他好多时候都是演的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