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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美人很风骚 风羡 1970 2024-12-30 10:29:56

沈雁行见洛书的神情如此伤感,以为是自己的话语,揭开了他的伤心回忆。

不难去想象敕邺之战的惨烈程度,那时的无能为力,才是真的叫人绝望。看着大批人类在自己面前惨死,看着一个个同伴在自己面前牺牲,这般极端的痛苦,就算是再无坚不摧的神明,也很难承受的住。

“哥哥对不起,是我说错了话,你别难过好不好?”沈雁行轻轻地揉了揉洛书的脸颊,见他的目光重新恢复聚焦,才继续说道,“现在为时不晚,我们还来得及出去挽救局面。”

“好。”洛书扯着嘴角笑了笑,握住沈雁行摊在自己面前的掌心。

他们瞬移回到二楼,以最快的速度换了身整洁的衣裳,再跑到三楼打开浴池上方的天窗,从这里飞出去可以保证家里不被弄脏。

此时此刻,他们家的院子被塞得满满当当,就连花房的采光棚上都站满了人,没能挤进来的那部分人,就扒拉在围墙边上,狂捶里边儿人的头。

沈雁行看了看花房所在的位置,心里不禁一阵疼痛,那里边儿种的娇贵花卉,全都被人踩成了一滩烂泥。他宅在家里不出门时,除了窝在房间里打游戏,就是待在花房里捣腾花,细心呵护了好几年的心血,就这么毁于一旦了!

院子里的那些海棠和桃树,他也费心种了好几年,明年春天就能开花结果了,现下却全都变成了无臂秃头怪。还有泳池里那几只金色娃娃鱼,他才喂了没几个月,就全都变成肉饼一命呜呼了。

这一笔笔踩花、毁树、杀鱼之仇,他都悉数记在了珈蓝身上,势必会让这没妈的小瘪犊子,死得更难看些。

洛书升高全身的体温,让自己释放出来的气息,变得更加浓烈,将迷失在路上的人全都吸引到这边来。果不其然,这个方法十分奏效,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院子外边儿就围了几十号人,全都是从四面八方爬过来的。

他等了片刻,见没人再过来,就召出内府中的须弥珠,将这密密麻麻的几百号人,全都收进了芥子空间里从未开垦过的地方。待日后天下彻底太平了,他再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让这些人恢复正常。

空荡荡的院子里一片狼藉,被用来砸窗玻璃的那十几个人脑袋,像一颗颗等待发芽的种子一般,深深陷入泥土之中。每一颗脑袋的头顶上,都有几个大小不一的血脚印。

沈雁行不死心地看了看惨遭扫荡的花房,想着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挽救,洛书飞身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先出去处理正事。

花没了还能再种,人没了就是真没了。沈雁行分得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并没有打算在此多做停留,就是那颗正在不停滴着血的心,需要洛书好好安抚一下。

“哥哥,等我们摆平了这里的事情,就去无间域取那珈蓝的项上人头回来做花肥,还有那什么阿银和锦娘,把他们全都做成肉饼,拿来喂我的胖头娃娃鱼。”

沈雁行接连跳了好几栋房子,说这么长的话都不见喘气,真不愧是审神者的男人,体能一级棒。

两人来到位于整个小区正中心的那栋别墅,先查看了一下屋里屋外的所有地方,确定这户人家没有幸存者后,洛书执笔一挥,将院子里那颗桂树的叶子全都摘了下来,再飞快地写下符文,令这些树叶变成搜索幸存者的勘察机。

就在洛书为树叶重新赋予生命之时,渝市开始下起了零星的小雨。

背负重要使命的树叶们,朝着不同的方向快速飞去,一旦它们途径的地方有幸存者,这些树叶就会发生自燃,洛书就会有所感应。这种术法虽需耗费施术者大量灵力,但在人力不足时,不失为一种快捷方法。

飞出去的树叶有成千上万片,可却没有一片派上用场,也就是说,这里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幸存者。

“这群混蛋!”沈雁行猛地一拳砸在墙上,直接将墙面砸出了一个大坑,发出一阵轰隆隆的巨响。

洛书牵起沈雁行砸墙的手,为他吹掉指关节上沾染的白灰,同时也可以缓解破皮带来的灼烧感。他将指腹轻轻按压在破皮的地方,为沈雁行疗愈正在往外渗血的伤口。

确认沈雁行的手恢复如初后,他才抬起头柔声说道:“在小区里找不到幸存者,但并不代表这个小区没有幸存者,或许,他们现在已经逃到安全的地方了。”

沈雁行反握住洛书的手,抬头看向乌云密布的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令人感觉有些透不过气。这细雨纷飞的天气,就仿佛是在为末世的来临渲染气氛。一阵裹挟着血腥气的秋风吹拂而过,原本只有零星半点的雨滴,突然就下得绵密起来,很快就在他翘起的睫毛上,挂起了一层唯有苦涩滋味的糖霜。

他捏住从自己眼前飘过的枯叶,看着它苦涩地笑了笑,叹息道:“但愿……一切能皆如所想。”

既然这个小区已经找不到幸存者了,他们也就没有在此多做停留,去往人烟更加密集的地方。他们所住的别墅群小区,修建于一片森林之中,同其他人类活动的区域相隔甚远。沈雁行喜欢人间生活,但同时也喜好安静,所以定居在这个位置偏远的郊区森林。

他们仍旧抱有一丝侥幸,希望祸患已经止步于这片森林。

期望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残酷,住在森林之外的人类,同样陷入在一片水深火热当中。

他们每次开车回家的必经之路,被残破不堪的车辆堵死,而车辆之下,是猩红一片的鲜血,那鲜血之上,是人类的残肢断臂,甚至于他们的五脏六腑,眼鼻耳舌和脑浆。

至于这些身体组织的主人,他们正摆动着残破的躯体,在坑坑洼洼的土坡上疯狂爬行。

那土坡上有几棵沿壁而生的青松,最高那颗青松的树杈上,蜷缩着两个穿着校服的小女孩儿,青松的树墩处挂着一个穿着同样校服的小男孩儿,手里紧紧握着一把沾满鲜血的水果刀。他的脖颈不知被谁咬断了一半,小腿也没了半截,腰腹处被一根长满青苔的树枝贯穿。

这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尚且知道拿起武器保护自己的同伴,那身为家中顶梁柱的成年男人,却抛下妻女独自逃亡。

只可惜,贪生怕死之徒,最终也逃不过死神的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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