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差不多就是二期课的剩余几天里,还发生了一件小事。
常在我家楼下树下纳凉的老太太,在比自己的孪生姐妹更长寿了一个月之后,也去世了。
那天因为讲课实在太累,所以我懒得再走大门绕路,是从小门回的家。
当我走到路口时,我看到了和陈先生送我回家那天,几乎一模一样的景象。
九点多钟天也全黑了,就是路上的车比那天再稍多一点。
我看见巨大的纸牌坊,看见牌坊下古木桌上的照片,看见小巷里摆满花圈,黑布条如活物般在风中飞舞。
那种好似时间回溯的倒错感占了上风,我都不觉得怕了。
我回头看了看,陈先生并不在我身边,于是确定了这不是时间倒流,而是那位老太太真的离开了。
我和她其实没有多熟。
我不知道她家住哪里,有过怎样的经历,偶尔下班走楼下被她叫住约谈,也是半敷衍地应和,而且时不时还语言不通。
最近暑期课开始之后,她找我谈话的主题基本上是让我“好好穿鞋”。
其实她的意思就是让我别穿高跟鞋了。
倒不是高跟鞋有什么不好——漂亮又提气质,我要是穿得来我肯定天天穿。
但我的脚天生瘦长,是大脚的骨架,可又不长肉。这就导致宽度合适的鞋挤脚,长度合适的鞋太宽。
虽然穿绑带款可以把宽度稍微收收,但鞋跟一高我的脚趾就挤在鞋的前端,走路就跟小美人鱼刀尖跳舞似的。
老太太知道我总是走着走着就蹲下揉脚,就老在我路过时把我叫过去,跟我说“穿不来别穿咯,受那个罪”。
三四次一说,我确实也动了放弃高跟鞋的心思。
我最开始穿高跟是因为机构前台的顾问姐姐不认识我,老把我当成来上课的学生,搞得大家都很尴尬,后来就想了个办法——只要我穿着高跟鞋来上班,她们就不会再把我当成学生了。
时间长了,每次穿上高跟鞋就有了“进入老师状态”的心理暗示,偶尔穿运动鞋就完全不在状态,紧张得磕磕绊绊的。
到十八楼之后也基本遵守这个规律——坐班穿运动鞋,上课穿高跟鞋,除非同一天里既要上课也要坐班,那还是把上课放在优先地位,选择高跟。
在一期课上到第五天的时候,一方面我老被老太太念叨,一方面脚趾头也被磨得实在受不了了。
于是我就想,去他大爷的,我都能在剧本杀场子里跟陈先生battle了,我还怕给几个小孩子讲讲课?
然后我就想试着摆脱高跟依赖。
结果一下子就戒掉了。
我是真的一点都不紧张了,即便有时讲得磕绊了也不至于慌乱,及时改口就好了。包括如果被问到了我不会的问题,也能十分坦然地说:“有道理哎,但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回去查一下,下节课来给大家讲哦。”
这或许也和我正式进入教师生涯的第二年有关,站在讲台上已经开始有些麻木了。
那天我的学生们看起来也没有任何异样,依然老老实实地听课、做笔记,似乎不觉得我有什么变化。
然后当晚走到家楼下时,老太太就把我夸了一顿,说“脚大有福气,脚大走四方”。
当时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因为她是陋习的受害者之一,“走四方”对于她来说是奢望。
那之后我几乎是不敢穿高跟鞋了,不然万一下班时从她眼前过,被她抓到了,肯定又要失望地问我“咋又穿起这东西了”。
她必然无法理解我们想穿漂亮鞋子的心情,在她心里,有双稳当的脚就是最好的。
所以那之后她总是在那颗开小黄花的树下坐着,笑眯眯地看我健步如飞。
就像照片上那样笑着。
要绕路吗?没什么需要绕路的。
我背着装满备课的背包,踏着令我舒适的鞋,路过牌坊时忍不住冲她低了低头。
挽联上下翻动,我走进开满鲜花的小巷中。
*
我到家时,硕硕正写论文写得直挠头。
见我回家,她忙叫我道:“小王你这周六下午有空……”
我换着鞋头也没抬:“没空。”
她皱眉:“你不是周六休息吗?
“是休息啊,”我说,“但我约了剧本杀。”
“不会还是那几个人吧?”硕硕看起来很是诧异。
我说:“是的。”
硕硕连连摇头:“你真是好勇啊,我就记得我好像听见那两个女孩说要玩夜场、去酒吧什么的,感觉有点吓人,还有她们和那两个男的的相处方式也很奇怪,就是我说不上来的那个味儿你明白吗?”
那我可太明白了。
我倒也想了一下要不要跟她复盘一下这段时间这复杂的剧情,但是现在确实不是好时候,我有点有气无力的。
于是我就挑最重点给她讲了一下:“我喜欢上‘那个男人’了。”
硕硕愣了一下,好像早已忘记我们给陈先生起过这个代号,还专门问我:“哥哥还是弟弟?”
我被她这粉圈用词噎了一下,然后没什么精神地应她:“哥哥。”
“哦……”她似乎回忆了一下,“也对,长得好看嘛,而且至少比弟弟看着像正常人——所以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
我说:“还没开始发展。”
她说了句我好耳熟的台词:“那你这叫喜欢着玩玩。”
“不是,”我现在可听不得人说这话了,“我是真的很喜欢他,我确定那就是爱情。”
硕硕分明地抖了抖,然后伸手抚了抚胳膊上地鸡皮疙瘩。
*
因为二期课上的都是与一期课重复的内容,所以我倒是不用再熬夜备课了,洗了个热水澡便早早回房间睡下。
十二点时,一声高亢的唢呐声将我从睡梦中唤醒。
我躺在床上思考了一下,睡前的记忆涌入脑中——对了,那个昨晚还坐在树下看着我微笑的老太太,今天去世了。
这么想着,我从床上爬起来,去到窗边去。
这种感觉有点奇异,因为我很少睡着睡着这么清明地醒过来——就算受了打扰,一般也只是模模糊糊觉得是做梦,极少有睡到一半爬起来的情况。
我拉开窗帘,由于小区里路灯挺多,所以外头看着还算亮堂。
我们这栋楼再往前一排是只有两层的小平层,并不遮挡视线,从我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小门那边。
老太太的亲人们头顶白布,正进出忙碌。
我见过她的女儿和外孙女上门解释道歉,都是很客气的人,一家人都很有书香门第的气质。
想来她那笨重的木摇椅,每天也是家人帮忙搬到树下,供她摇晃纳凉。
活了这么大年纪,依然耳聪目明,头脑也不糊涂,活着时家人好生赡养,走了丧事也办得体面。
我到老了要是活成这样,倒也挺知足的。
唢呐三响,第一响报个信,第二响奏平生。
百岁老人啊,经历过什么?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从此再无皇帝老子。
1919年五四运动,学生高举爱国旗帜。
1921年我党成立,改变了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
1926年北伐战争,革命军北上,打北洋军阀。
1931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东三省沦陷。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生灵涂炭,惨绝人寰。
1945年抗战胜利,日本无条件投降。
1946年解放战争,大地再升烽火硝烟。
1949年建国,然后发展壮大直到今天。
当她看着我笑时,她看到了什么?
一个有着大大脚丫、走路稳当的姑娘,一个无需在战火中担惊受怕、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小王。
当然她也会看到一个社畜的挣扎,一个废柴的迷茫,她会看到和平年代也有激荡的风云。
我觉得这样很好,我不了解她,她也不了解我。
但她活过我的时代,我学过她的历史。
我很庆幸我没和她聊过关于她的故事,否则按我的混账秉性,想必又会把她当成写作素材。
正因为我对她一无所知,所以她才是她本人。
是突然出现在树下吓得我以为见鬼,是硬生生把我和陈先生指认为“经常吵架的小情侣”,是拉着我的手说“图猪不图圈”,是苦口婆心劝我“穿不来就别穿了”。
我只知道她是那个萍水相逢、待我真诚的老太太。
唢呐吹了第三声,三响送离人。
我就这样站在窗边,与她认认真真道了别。
然后窗帘拉起,闹钟定好,上床睡觉。
毕竟明天还是要早起上课。
那些她无法再见到的时代,还有无数人在接替着她,继续努力地走下去。
*
说出来不怕人笑话,我都这么大了,偶尔还是会想到“总有一天我也会死去”,然后心里特别难过,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到来。
我怕到那时,我还有很多好吃的没有吃,很多风景还没有见过,很多想做的事还没有做。
但如果那一天来临时,也会有人像这样认真地同我道别,在心里念着我的好,那似乎一切也不至于那么令人恐惧。
生老病死没人躲得过,总是要经历的。
正因如此为何活、如何活才成了重要的事。正因如此才不必将生命分个三六九等、高低贵贱,因为“我们终将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或许是因为想通了这些有的没的,我那两天过得格外通透。
连我的学生都问我是不是心情不好,为啥看起来面无表情的。
我没有在课堂上开玩笑的习惯,否则我会告诉他们,我不是心情不好,我是悟了,马上可以皈依佛门了。
也正因为那两天我不知道抽什么疯,突然觉得自己强大得心如止水,所以当思思在群里撒泼打滚说想玩恐怖本子时,我没发表什么异议。
我寻思能有多恐怖,最多像《大难咒》一样,关个灯、吊个假人、放点音乐。
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
但是到了周六那天,当店家小哥把我领进那个放着骷髅架子的房间时,我还是颤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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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约等于码了两遍的一章~
还好,总比言情部分容易写TAT
PS:我也没想到这段会写这么多字,下章剧本杀吧我先滑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