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初露,早醒的缘一扒开草丛,寻觅可口的野菜。
松软的小绒尾环在身上,纵使缘一穿着普通的袖袴,也不会再感到寒冷。
不过,还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间行走,又总遇妖怪与恶鬼,就连火鼠裘也会沾点儿味道,更何况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对了,不知兄长需不需要新衣?他的红枫衣也穿了许久。
缘一正想着采买衣服的事,冥加倒是窝在绒尾中打了好几个滚,声音既是怀念也是惬意:“啊,原来杀生丸少爷的绒尾是这个触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也比老爷的绒尾软乎多了,许是随了凌月王。
“冥加爷爷没有抱过兄长的尾巴吗?”
“谁敢啊!”冥加嚷道,“会被杀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么好摸,我曾经也是追随了老爷很长一段时间,才得到抱尾巴的殊荣。”
“很难吗?”缘一回忆道,“我跟着兄长离开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绒尾。”
冥加:……
“那不一样!”冥加坚定道,“少爷肯定是占了血缘和幼崽身份的便宜,要不然,少爷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声音。
冥加觉得很有必要给自家少爷讲清楚“绒尾之于白犬的意义”,否则,傻孩子遇到一只陌生的白犬还上手摸了对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爷,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么简单,它象征的意义可多了。”冥加叹道,“绒尾是白犬化为人形后挂在身上的尾巴,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长度和力量、颜色与漂亮,都是白犬甄别另一只白犬各种状态的标志。”
缘一提着小篓回程,专注地听着。
“白色的绒尾象征着犬妖最纯正的血统。”冥加道,“要是血脉不够纯正,绒尾上的杂毛也多,颜色也会有变化。有黑灰,有棕黄,但只要犬妖变成人形后有绒尾,就意味着实力不错。”
“那些化形后没有绒尾的犬妖,注定实力有限,一般充作兵役和仆从,有点本事的才能成为家臣。”
缘一不语,他作为半妖生下来,注定不会有尾巴。
也就是说按照白犬的阶层划分,他在兄长族里是最末位的“犬妖”,生来只能做杂役,未来一眼就能看到头,难怪兄长的态度阴晴不定,看来……
兄长身为纯血大妖,唯一的手足却身处末位,是一件很伤面子和自尊的事吧?
“而且白犬寻找伴侣也要看绒尾。”冥加道,“他们虽然维持着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与血脉。绒尾作为露在外面的皮毛,能够让他们很快找到心仪的伴侣。”
简言之,狗看狗,看的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脉纯不纯、力量有没有。不像人类中的贵族,选择伴侣时要挑太多除了人之外的东西。
“老爷的妻子——也就是杀生丸少爷的母亲,能看上老爷便是因为他最强,绒尾也最漂亮。”
当年的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一眼看中了斗牙的血脉。不过她极为谨慎,并不觉得一条纯白的绒尾能代表什么,而是放出话让追求者内斗,谁赢了就是她的伴侣。
而那一日,老爷凭实力击败了所有对手,赢得了凌月王的青睐。
纯血与纯血的结合,再生下更强的纯血是白犬的宿命。而从拥有十七道妖纹的杀生丸诞生起,斗牙王与凌月王的姻缘也逐渐走到了尽头。
身为家臣,冥加不敢妄议两位王的感情,他看不懂……
似乎有,又似乎没有。
“……总之,少爷,白犬的绒尾很重要,不能乱摸。”冥加道,“杀生丸少爷不可能不在乎这个,你如今是幼崽,他不会计较,但等你成年的话,再摸他尾巴是会被杀死的。”
“不过,少爷已经很受优待了。”
“杀生丸少爷允许你用他掉落的皮毛做绒尾,算是把你划分到他的地盘中了。”冥加蹦跶了几下,“绒尾上带了他的味道,就算少爷你遇到陌生的白犬,对方想揍你也得掂量杀生丸的分量。”
“嗯。”缘一摸摸绒尾。
他需要变得更强一点。
这一生,唯二的血缘相关是兄长与母亲,而他的强弱关乎他们的名誉。
他不希望兄长被别的妖怪嘲笑说“你有一个无能的半妖弟弟”,也不希望母亲短暂的一生要承受人类的流言和妖怪的讽刺。
生父是大妖,他的弱就成了母亲的原罪。
兄长是大妖,他的弱就成了别人攻击兄长的筏子。
他不欲,更不愿!
念头的复苏,连带着他的日之呼吸都开始沸腾!
这是第一次,缘一不再把自己的天赋和力量看作负担,而是想彻底激发它,登顶到一个让任何人望尘莫及的高度。
【犬夜叉,我要你变得更强。】
噗通、噗通……心脏在急速跳动。
缘一往前奔跑,速度越来越快。冥加紧抓他的绒尾,才没有被甩下。耳边传来冥加的惊呼:“少爷,慢一点!你是怎么做到跟白犬跑得一样快的!啊——”
缘一听不见了。
这时,通透世界不再是眼睛所见,而是他身体所感,他似乎迈进了另一重境界。
【缘一,我恨你。】
不,岩胜兄长。
如果我早点明白,而不是一直拒绝这份力量,或许——你连恨我的资格也没有。
是我给了你可以被追赶的错觉,是我太天真才以为会被你理解。
岩胜兄长,我要走出被你憎恨的诅咒了。
缘一回到了歇脚的地方:“兄长。”
新世纪有人晕车,旧时代冥加晕狗,小跳蚤吐着魂从绒尾上飘了下来,腿一蹬一蹬,快嗝屁的样子。
杀生丸回眸。
“兄长,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强,甚至比你更强,你会怎么想?”
杀生丸:……
太阳升起没多久,半妖就开始做梦了吗?
“啪!”
杀生丸平静道:“把早食准备完后,允许你再睡一会儿。”
把饭做完你再睡,我一吃完就出发。
缘一:……
兄长的话,应该不需要他多费金判买衣服了。
嗯,就让他一直穿着那套旧衣服吧。
……
是夜,出羽境内。
消失许久的无惨正安详地躺在乱坟之中,睁着一双红眸看月,回顾他短暂又不风光的一生。
他生在“什么鬼东西都有”的平安时代,本是贵族之裔。可他自出生时便形同死婴,要不是挣扎着发出了一声啼哭,兴许早就死在了火焰之中。
可活着不等于活得好,他疾病缠身、形容枯槁。要不是医师一次阴差阳错的配药让他变成了鬼,他不会有成为鬼王的今天。
活下去是他毕生的信念,为了活,他可以做任何事。
在犬山被那半妖逼到自爆之后,他以碎肉的姿态藏在粪水里、躲到泥坑中,好不容易聚在一块儿,也不敢在犬山过多停留。
他杀死了一对男女,吃掉了男人才恢复力气。本想把女人也吃空,却不想有术士的气息靠近……
那气息不强,给人一种强弩之末的感觉。但思及那只把他切片的三岁半妖,无惨觉得自己不能托大。
看上去很弱,八成很强!
他果断留下女尸,分分钟跑路。谁知他还没能苟起来,就进入了另一种倒霉模式。
无惨完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堆妖怪成天闲着没事干,一天天的就知道四处找他?
啊!你们妖怪怎么会这么闲?大白天的居然来到人类村庄,不吃人不打架不抢东西,就进门随处看看!
大白天开门,阳光照进来了啊!
他甚至听见躲避不及的鬼在太阳下发出惨叫,仿佛亲眼看见了它们化灰的场景。要不是他当机立断沿着地洞藏进便所,这会儿他已经没了。
最要命的是,随着妖怪掀屋顶、开门拖出东西晒太阳的事儿愈发多,人类也跟着学了起来。
没事儿就拆屋顶晒太阳,试问哪个鬼受得了?哪个鬼!
无惨快被折磨疯了。
他立刻舍弃了人类村庄,转而苟入大城,靠着老本行重操花魁旧业,打算靠卖笑苟过几年。可他万万没想到,大城里的妖怪其实更多。
他们变成了人类,专门在夜晚踩碎花魁屋的屋顶,再到白天背着材料上门修。
人干事啊!
他才在花魁屋缩了几天,便再也不想呆了。每逢夜晚,一只猫落在屋顶的声音都能让他心惊胆战。
已经够了,不能再继续了,他必须另外想个法子。
于是,无惨决定——
“大人,真的要这么做吗?”握着锄头的恶鬼瑟瑟发抖。
“是,就这么做。”无惨道,“不要犹豫,把我埋起来。”
他决定把自己埋了,靠乱坟处的尸体苟过几年。
“可是大人……”
“闭嘴,让你做就做!”无惨脸上爆出了青筋,“坑挖得深一点,快点把我埋了。坟头不要做得太漂亮,不然在这里太显眼。”
“大、大人,坟头该怎么做?”
“蠢货!你不会看身边的坟头长什么样子吗?”无惨无能狂怒,“它们是什么样,我的坟就是什么样!不要再问愚蠢的问题了,快动手!”
再不动手,估计那批妖怪又要寻过来。
他们找他已经找出了经验,最近连便所也不放过了。
可恶,竟然连他最后的便所也要被毁去,这群妖怪的心真是太肮脏了!
“大、大人,我……”
无惨深呼吸,一脚踹翻了恶鬼,直接从坑里释放八只勾爪,开始疯狂地往两侧刨土:“没用的东西,我自己来!”
他以恶鬼望尘莫及的速度把自己埋了,勾爪还特地拍实了土,再收回到土壤中。
“大人,你这样……闷不闷?要不我给你挖个通风的口子?”
“滚啊!离我远点!”无惨咆哮,“不要打扰我长眠了,滚!”
要不是怕杀死这个蠢货的血腥味引来妖怪,他早就动手了。果然,能拯救他的只有他自己,下属是屁用也没有。
恶鬼屁滚尿流地跑了。
……
火鼠裘晒干净了,上头已经没了鬼血的味道。
缘一重新套上火鼠裘,背起刀,打算本向下一处村庄杀鬼,再同村民换点米粮。
他带了些铜钱,还带上破了好些洞的袖袴,让冥加呆在阿吽身边等他,别再轻易随他一起猎鬼。
“冥加爷爷,你就呆在这里吧。”缘一道,“当我使用日之呼吸的时候,你跟不上我的速度,也根本抓不住绒尾,之前差点被我斩在剑锋下,这让我很担心。”
“少爷,冥加错了!”冥加土下座,“可少爷还是带着我吧……”留在杀生丸少爷身边,感觉会被杀了啊!
缘一没答应,只是转身离开,消失在林间。
而他走后,本就无声的歇脚处更是死寂了。
冥加不敢吱声,却不想杀生丸率先开了口:“冥加。”
“是!”土下座,冥加给大少爷磕头了,“杀生丸少爷,请说!”
“那只半妖为什么要带着袖袴?”杀生丸问道,这完全是与战斗无关的东西。
“啊这、这个,犬夜叉少爷的袖袴已经在战斗中损坏了。”冥加道,“但即使损坏了,好歹也是犬山三岛家出的料子,不是小村庄能有的好货。”
“少爷想用旧衣换一些东西,不,或许是将旧衣送给别的孩子。然后,再筹备一些粗布衣服吧?”
袖袴破了……
粗布衣服?
杀生丸垂眸,不再言语,似乎对这个话题失去了兴趣。
冥加也识相地不再多嘴,眼观鼻鼻观心。
月上中天时,杀生丸离开了。
之后篝火哔啵,冥加枕着阿吽安睡,全然不知两位少爷何时归来。
他只知道次日醒来时,看见犬夜叉少爷穿上了一件新的袖袴,以白绢为底,绣着无数栩栩如生的蜻蜓,一看就价值不菲。
“少爷,你买了新衣吗?”
他家少爷:“是兄长送我的。”
冥加:……
我一定还没睡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