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王梓欣身上还穿着那套她失踪时的潮人服饰, 但气色很差,面色可以用惨白来形容,眼下有两大团青黑, 嘴唇干到起皮,满是血丝的眼睛含泪看了林霄一眼,下一秒便眼白上翻, 软软往前栽倒。
林霄伸手将她接住, 手上摸到略有些温暖的、属于人类的体温,悬在心中的大石头落了下来。
虽然松了口气, 但林霄紧绷的神经并没有丝毫松懈, 两只手搂住了体格子比她小一圈的王梓欣,眼睛仍然死死地盯着正前方——
倒进她怀里的王梓欣身后,有一大团占据了大半个病房空间的融合怪物。
这个怪物是在有酒窝的女孩儿把身体还给王梓欣后悄然出现的,这团软粑粑的、以林霄略嫌贫瘠的词汇库找不到具体字词来形容的玩意儿就像她在魔法光镜里看到的哪样, 自现身起便不断起伏蠕动, 不时有形态扭曲的诡异肢节从表层伸出又收回。
必须庆幸这地儿光线不佳,不然林霄怕不是多看这东西两眼就会忍不住吐出来……但即使能因为看不清而不至于那么恶心, 仅仅只是与这么个东西近距离“对视”, 也足以让人毛骨悚然。
头皮发麻、脚底板升起的凉意直冲头顶的林霄, 面上并没有露出丝毫异样。
在林霄强作镇定的注视下,那庞大臃肿的怪物前端,缓慢地蠕动着凝聚出了个葫芦状的“肿瘤”。
让人牙酸的、某种极其粘稠的液体流淌的细碎声响在病房内响起,怪物前端那个葫芦状的“肿瘤”缓缓“捏合”出了个类人形的上半身来……
这应该是一个女人的上半身,或者说,女性湿尸的上半身——发黄微卷的稀疏头发贴着头皮, 腐烂严重的面部勉强能看出生前应该有一对大眼睛和圆脸蛋,在黯淡月光下透着青白死人肤色的皮肤呈半腐烂状态, 一对干瘪的胸部软塌塌地挂在同样干瘪的躯干上。
林霄尽可能细微地吸了口气。
这大概就是她刚才所看见的有酒窝的陌生女孩儿,以及顾白之前所记得的那个辫子酒窝姑娘的……本体了。
也是这个怨灵聚合体的本体——在老402医院这片土地上诞生的怨灵。
第N次在心里面暗示自己无需恐惧,林霄两只手用力架着靠在她身上的王梓欣的腋下、避免压到背包里的小猫主子,极力镇定地道:“我要带走王梓欣,还有人在等她。”
现出湿尸本体的怨灵,凹陷眼眶中那对灰白的死人眼珠子定定地盯着林霄。
林霄脖子后面的寒毛全都竖起来了,校服外套领子下面全是冷汗。
“我可以帮你,帮你们。”林霄能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病房里回荡,她的发音好像有点儿颤抖,但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冷静极限了,只希望这点儿小瑕疵能别影响到她的发挥,“我家老太是正经拜过师门的媒拉人,祖师是明朝的时候从中原迁到西南来的游方术士,是有来历的,我帮你们,比王梓欣帮你们好。”
“王梓欣快要不行了,我想送她去医院,她帮你们做了不少事了,还有人在挂念着她的,你们就放她一条生路,就当是积阴德了。”
鬼是可以听懂人话的,最古早的媒拉咒语,就是人和鬼的对话。
讲究登堂入室的宗教中人将拜祭神佛的咒语修饰成高大上的经文,但对于西南媒拉人(包括神婆神汉、阴阳先生)的前身、明清时的那些游走在乡土间的游方术士来说,拜祭鬼神也好、祭祀亡魂也好,咒语还是原汁原味的乡土风最稳妥……旧时候哪有那么多文化人,文绉绉地遣词造句,鬼要是听不懂岂不是白瞎。
湿尸怨灵幽幽地盯着林霄,那对泛白的死人眼珠子看不出情绪,只把人盯得心头发毛。
好一阵沉默后,怨灵总算开口了,一字一句地道:“她,不想活了。”
占用王梓欣的身体时怨灵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但在本体状态下,这家伙的声音简直渗人得要命……明明语调也不尖锐、不高昂,但就是每个字都听得林霄耳膜发疼。
“她只是一时想不开。”林霄强忍着不适,道,“我老太给她算过了的,王梓欣只是年少时命不好,以后会好起来的。”
接住王梓欣时林霄就已经摸到王梓欣手腕上有密密的割腕痕迹,想想她那让人窒息的原生家庭,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说白了,现在是政策好,有政府给好吃懒做的人家兜底,哪怕一大家子人个个都是废物也饿不死;换成是没得低保没得安置房的时候,王梓欣的爹妈爷奶早早把她嫁出去换彩礼好让一家子人有饭吃都不出奇。
但王梓欣已经十九岁了,考上哪怕家里一分钱都不给也可以去读的大学了,再熬几年拿到学历了就能出头,这个时候放弃人生,岂不可惜。
怨灵仍然直直地盯着林霄,也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
“我带她去医院,等她好了,我带她来给你们烧纸。”林霄手上用力、把体重只有九十多斤的王梓欣打横抱起来,冲怨灵点点头,一步一步往后退。
怨灵“站”在原地没动,托着怨灵湿尸的那一大团聚合怪物缓缓蠕动收缩。
林霄往后退出去两步,镇定地侧过身,抱着王梓欣往外走。
走廊上不知何时多了个人,直挺挺地在第二间病房和第三间病房之间站着不动,穿着睡衣光着脚,微微低着头,脚底下还有一串走进来时留下的血脚印。
林霄强迫自己不去看这个人,目不斜视地抱着王梓欣从这人旁边穿过去,一步一步地、稳稳地往外走。
身后传来细微的、像是有什么超大型的软体动物在地面上蠕动的声音,那个怨灵好像要从第四间病房里出来。
林霄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头部神经因紧张过度而阵阵刺痛,心脏蹦跶得像是要迫不及待地从她嗓子眼里钻出来。
不能怕,不能怕……就算真的害怕,也绝不能暴露出来。
林霄咬着自己的舌尖,用疼痛逼迫自己保持冷静、不要沉不住气撒开腿跑起来,仍然镇定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外走。
走出走廊的这二十几秒钟,像是一个世纪般漫长。
走出这栋妇产科病号楼大门的瞬间,林霄感觉自己的衣领子都湿透了。
终于离了怨灵盘踞的老巢,林霄哪还顾得上什么镇定不镇定,把王梓欣往肩膀上一甩,没命般地往山下飞奔。
气喘吁吁地冲出老402医院大门,林霄也不敢稍作休息,咬牙扛着王梓欣往巷子里跑;一口气冲出巷子、跑到亮着路灯的大马路上,精神紧绷得快要断掉的林霄才双脚一软、跌坐在马路牙子上。
惊魂未定地喘息了好会儿,林霄挣扎着爬起来,扛着人冲到马路中间去拦出租车。
这条马路的对面就是南马片区,南马的人气比北门老街高得多,这个时间段了路边还有一家小超市在营业。
在老402医院门口吓了个够呛后跌跌撞撞地跑出来、站在小超市里抽烟压惊的摄影老胡,目瞪口呆地看着扛了个人跑到马路中间拦车的林霄。
出租车在林霄旁边停下,林霄先把扛在肩膀上的王梓欣塞进后座,自己也紧跟着坐了进去,催促司机往最近的医院开。
出租车绝尘而去,马路对面,跑到路边来的老胡用力揉了下眼睛。
不是,和那个背书包的女娃娃一起进老402医院的不是个男的吗?!怎么又变成个女的了??
那个被扛着出来的女的,那身装束怎么就那么眼熟呢??
现年二十九岁的胡宗呈大力摁额头,感觉抽烟也不能压惊了。
离北门老街最近的医院么,自然就是二十年前搬到南马的新402医院。
林霄在老402医院经历了惊魂半小时,倒也并不忌讳把人往新医院送;在路上还没忘记打个电话给罗小燕,让她赶紧去公安局帮忙报备这事儿——虽然找回王梓欣的赏金只有官方出的五千块钱,到底也是一笔钱,不能不拿。
罗小燕去通知了警方王梓欣的下落,警方动作也很快,马上就把这情况告知了王梓欣的家属。
王梓欣的爹妈还在娱乐室里鏖战,接到电话问了句王梓欣在哪个医院就没下文了,倒是王梓欣的小男朋友有几分人味儿,穿着室内拖鞋就打车冲过来了,在急救室外嗷嗷一阵哭。
林霄暂时顾不上这些,将王梓欣送进急救室后就在绞尽脑汁地编故事,把事儿圆过去——她总不能说自己是从怨灵手上“抢”回的王梓欣吧!
乱哄哄地折腾到后半夜,勉强编了个说辞给警方当交代、又把后续领赏金的手续啥的都托付给罗小燕后,林霄便疲惫地回了家。
次日一早,林霄起床给罗小燕打电话问了下王梓欣的情况,又匆匆忙忙出门,搭公交车前往老402医院。
昨晚上她冷汗都出了好几身,但既然答应了要帮人家,那还是要过去问问怨灵需要啥帮助的——当然,不合理的要求林霄是肯定不会听的,为此她还带上了巴巴托斯。
林霄记得很清楚,当初东关大厦那只索命厉鬼是在把仇人金晟名连命带魂都干掉之后、要继续对高师父作祟时,才被这个小猫主子一口吞掉的。
巴巴托斯高冷得很,从来不肯直接说到底啥样鬼能吞啥样鬼不能吞(主要是灾厄陛下自己也还没摸清楚这个位面的法则底线),但以这个总是端着架子的魔王猫前几次的表现看,林霄合理推测,鬼要是对并非因果相关的人出手、或是超过一定“复仇界限”后,巴巴托斯就有可能肯张嘴。
怨灵要是冲她这个毫无干系的人下手的话,这破猫应该能派上用场——要不是有这层底气,她昨晚哪里敢一个人跑去鬼口夺人!
白天的老402医院比晚上阳间得多,连病号楼走廊上那些裂得跟人后脚跟死皮一样的绿苔看起来都顺眼了一点。
林霄抱着装猫的背包,小心翼翼地一间病房一间病房地找过去,并没找到那一大坨怨灵。
没有王梓欣这个自愿被附身的人,怨灵应该是离不开这栋建筑的,林霄在走廊上来回了几趟,把目光转向了——走廊尽头、西南角的那间厕所。
晚上都跟怨灵面对面过了,不带大白天的还畏畏缩缩的,林霄径直走到厕所门前,拉开了门。
面积不大、只有两个老式蹲便位的厕所内,墙壁和地面都脏得离谱……但并没有挂蛛网。
林霄暗暗吐口气,把厕所门大大打开,站在门口冲里面喊话:“我来履行承诺了,你在吗?”
厕所内安静了几秒,黑洞洞的蹲坑内,缓缓响起黏糊糊的、像是有什么大体积的软体动物在蠕动的声音。
林霄很坚强地只后退两步就站住了脚。
半分钟后,从蹲坑管道内,“挤”出来了湿尸怨灵的上半身。
在大白天里看得更加清晰、看着也更加渗人的湿尸怨灵一现身,林霄就开始庆幸她没吃早饭……不然又要浪费粮食了。
怨灵幽幽看了林霄一眼,缓缓上升,更多让人难以直视的融合“躯干”从蹲坑管道里“挤”了出来,把本来就不咋宽敞的厕所挤得满满当当。
林霄很坚强、很稳重地后退了三步,紧紧地抿着嘴,免得自己发出干呕。
头已经顶到厕所顶部的怨灵仍然直直地注视着林霄,臃肿庞大的“躯干”忽然裂开一条宽宽的缝隙,把一具被包裹在里面的干尸“排”了出来。
干尸“嘭”地一身摔出厕所、砸到走廊地面上,虚弱无力地翻身坐起,悲愤憋屈地喊了一声“小林师傅”就手脚并用地往林霄这边爬,那语调、神态,委屈得跟被锦衣卫冤枉、求皇上明察的老忠臣似的。
林霄:“……”
啊,这……原来彭天明不是不讲义气跑路了,是落到人家手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