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背着吴和到了医院,终究是不忍心留他一个人。第二天赶到画室上课的时候,林南朝才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
那个每次考试都仅次于他的同学,在下课当着全班人问他:“林南朝,你真喜欢男的啊?”
喜欢什么?林南朝怀疑自己耳鸣了。
“得,看这反应,昨天看的那个帖子说的对。”
“什么帖子?”林南朝问。
那人把手机屏幕点亮,随即解锁,从相册里找来几张截图展露在他眼前,说道:“昨天刷微博,突然刷到这条,不过原博主后来删了。”
他暗狠狠地羞辱人:“应该是你那什么电视台的关系帮你撤的吧?”
映入眼帘的是几个大字——“民间艺术家”小画家性取向疑似男性,深夜与男生接吻。
接吻?跟谁接吻?
紧接着便看到了自己与吴和的照片。
很刁钻的角度,偷拍者将电影里的借位手法运用的很好。
老实说,林南朝当时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心上,只觉得可笑,他回应:“我不喜欢男的。”
“那这照片是p的?”
“不是。”林南朝在犹豫要不要把照片里的那个人说出口,又觉得刻意隐瞒反而显得奇怪,如实道,“照片里的是吴和,昨天发烧生病,我带他去医院,偷拍的记者故意找的角度,所以看上去像接吻,就这么简单,信不信随你们。”
“但是退一万步来讲,你在嘲讽什么?”林南朝声色冷如薄冰,“我看你那么高兴的样子,还以为我喜欢男的,你就能当第一了。不如想想怎么提高画技,一辈子当第二,很难受吧。”
其实当第二不丢人,第二也很厉害。
只不过林南朝知道说什么话戳人心窝子。谁对他好,他对谁好;谁讨厌他,他就远离。
谁惹他,那他也不想让着。
……
林南朝去找吴和说这件事的时候,吴和说:“南朝,我确实喜欢你。”
林南朝懵在原地。
“很正常吧。”吴和笑笑,“你长得好,体育好,画画好,成绩好……心软又善良,对朋友仗义,对家人孝顺,做事从来都是信手拈来的状态,你这样的人,身边只会有两种人——”
“非常喜欢你的,还有嫉妒生恨的。”
林南朝还是没缓过来:“是,哪种喜欢?”
吴和足足盯了他十几秒,才放声大笑:“兄弟的那种,你想什么呢!”
“吓我一跳。”林南朝轻轻地拍了下他的肩,“烧退了没?”
“退了,不过,你真的不喜欢男的啊?你讨厌同性恋?”
“不讨厌。”林南朝说,“但我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的。”
朋友间的火气来得快散得快,昨晚那一通争吵算是翻了篇,林南朝又说:“庆城下个月有一场公益比赛,有奖金,你高利贷借了多少?他给的期限是多久?”
“六万,两个月。”吴和说。
“够了,那个奖金有三万,我这自己还存了一些钱。”
吴和笑了笑:“我们林画家这么有自信可以拿第一?”
林南朝说:“看了一些报名人选,应该可以。”
听听这话,你说他谦虚吧他又那么肯定,说他狂妄吧他又用了模棱两可的应该。
吴和看向他:“谢谢你,南朝。”
……
咔嚓——
林南朝又点了一支烟,这是他抽的第五根,身上的烟草味好像更重了。
眼睛许久没有闭上,被烟雾一熏更显殷红,映着盈盈月光的眼眸依稀能看见充血的红丝。
可他又不敢闭眼。
回忆万千,只要合上眼,就全是那个溃烂的夏天。
他怎么也想不到,原来吴和从那个时候就开始算计了。
他该怎么释怀,是因为自己不求回报的善意造就了现在这样糟糕的自己么。
呲拉——烟头在掌心慢慢摁灭。
视线里闪着猩红点点的火光渐渐融入夜色里,直至不见。其实是痛的,但林南朝习惯了,并且是习惯了依赖这样的痛感。
只是这一次,指尖蜷缩了两下,似乎上一次这么做是很久之前的事,林南朝居然感到了一丝陌生。
但这种陌生感散得很快,如同肌肉记忆,没多久林南朝便又陷入了这样自损的享受里。
皮肤灼伤,被烟头烫是不会流很多血的,所以很好隐藏。长袖一垂,不会有人看出来。
烟草燃灭的灰烬跟着进入皮肉里,好像渗进血液里,然后慢慢侵入到骨髓、血管,将他也变成香烟的某个原料,譬如焦油,尼古丁。
他不觉得烟是什么好东西,一切能掌控他的,林南朝都不喜欢,连带着犯了烟瘾的自己。
掌心合拢,烟被弯折揉在手里,林南朝感受不到烫似的。他昂头看了眼天——这里的视野没有家里的天台好。
因为没戴眼镜,今天正好是个阴雨天,他也看不清天上到底有没有星星。也许有吧,只是被云藏起来了。
长睫忽然颤了颤,有滴雨落在上面,又模糊了一隅视角。林南朝闭了闭眼,拿出手机,天气预报上显示这个时间段会有小雨。
明明出门前还不是这样的。
真是,好讨厌雨天啊。
“喂,那位小帅哥——”耳畔响起一道男音,林南朝回了神,愕然转身。
江越小跑过来:“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小可爱把脚给崴了,要不去看看?”
林南朝眉眼触动,问:“怎么崴的?”
江越摊了摊手:“就不小心摔了呗。”
“知道了。”他没说去还是不去,步子却已经开始迈动。
江越挨在他身边:“你这是抽了多少,烟味这么重?”
林南朝视线盯着路边杂草,认真回想了下,五六根吧,他反问:“很重吗?”
江越点头。
林南朝沉默下来,在想要不在原来的地方站一会,那边风大,多少可以吹走点身上沾染的烟味。
他没发觉江越一直盯着自己的侧脸,半晌,林南朝听见他说:“你不高兴的时候还真是不爱说话。”
林南朝抬眼,从方才的思考中回神:“什么?”
“就是夏遥,他说你好像心情不好,劝我最好不要来找你。”
林南朝内心忽然紧了紧,酸胀一片。这感觉有点像用尖牙去舔口腔溃疡,不好受,但又没办法控制住。
是的,没人会喜欢负能量的,夏遥那样的人也一样,所以他不想江越来找自己吧。
看来自己还是不太会藏情绪,林南朝忽然有些懊恼,刚刚说自己烟瘾犯了,或许可以离开得再慢一点。
“他还挺有意思。”江越这人嘴也是闲不住的那一类型,“说我肯定会被你冷到的。”
林南朝:“嗯。”
“然后夏遥说,他就不会,他很擅长逗你开心。”
林南朝抬起眼,偏头,正好和江越那双眼对视。
他又回:“嗯。”
夏遥是很擅长逗人。
林南朝感觉自己心脏好像变成了一汪湖水,跳动时里头的水源便会泛起一圈圈波漪似的。
江越也是觉得奇怪,两个一模一样的回答,他怎么就觉得刚刚那个显得更有温度一点?
“那他怎么不来?”林南朝主动问起,又立马反应过来——夏遥脚崴不方便。
但他并没有听到意料之中的答案,“这我哪知道。”
乐队入耳的声音愈发清晰明亮,江越神情渐渐柔和下来,那位主唱在唱他很喜欢的一首歌,让他忍不住也哼起调调。
林南朝环顾了一圈,没见着夏遥,最后定格在一个抱着猫的少年身上。
他眉头轻皱,夏遥不是怕猫么?
这个问题刚涌出心头,他怀里的猫就跟一滩水似的跳了出去,夏遥惊了一下,脚步利落地去追猫了。
林南朝:“……”
他转过身,带着赤/裸/裸的询问目光,江越也不心虚,说:“别这样看我啊,不这么说你会跟我来?”
“不过我提前跟你说,你别生气,我和你的小可爱打了个赌。”江越笑了笑,“他说我来找你的话,你不一定会过来,我就说我有办法。”
林南朝倒不会因为这个生气,反而知道夏遥好好的,没崴脚也没伤到的时候松了口气。不然以他那个性子,要是伤到骨头不能到处走,不得闷死么。
雨有些变大的趋势,江越抬手挡了下刘海。林南朝想要不要把夏遥带回去,因为他们俩都没带伞,这雨万一下大了呢。
韩逸朝江越吹了个口哨:“快过来,就等你开始唱歌!”
江越一个跃步跑了过去:“来了!”
夏遥追回猫,也不嫌他爪子脏,t恤被猫身上的泥沙蹭脏了一片。
江越过去捏了捏他的脸:“你和我们主唱的猫蛮玩得来啊,这猫连我都不亲近。”
夏遥摸了摸鼻子,想说其实相处得可难了,好不容易捋顺的毛。但看到林南朝后又把这句话咽了回去,他先问:“你怎么说服他过来的?”
夏遥觉得林南朝对陌生人蛮高冷的,而且他对乐队似乎没什么兴趣。
江越坏笑:“你、猜。”
这两人丝毫不避讳,林南朝在夏遥身上扫了一圈,确认他确实没有什么摔了跟头的痕迹,问:“你不是怕猫吗?”
夏遥走向前,准备给他看怀里那只小家伙,林南朝却往后退了一步。
“我身上烟味很重。”他说。
“没关系。”夏遥说,“你看这只猫,我觉得有点像未未。”
他又往林南朝身上凑近了点:“但是我这人偏心,我还是觉得未未比较可爱。”
他好香,薄荷混着青柠。林南朝悄悄嗅着,又有点想后退。
“糟了,让它听见了。”怀里那只猫不高兴地叫了两声,想挣脱夏遥的怀抱。
“脾气倒是大,你也可爱,我没说你不可爱啊。”夏遥边说边哄,又对林南朝说,“还是逗你开心简单点。”
林南朝:“……”
他没问夏遥是怎么看出自己不高兴了,夏遥这个人真的很神奇。
明明刚刚不开心的是他,怎么又变成他来哄人了。
但他转而又想,夏遥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在哄人,好像让人开心是他独特的天赋。
人体血液里血小板的作用是加速凝血,堵塞创口。如果整个地球的结构就是个人,湖水是血,夏遥绝对是治愈世界的存在。
林南朝承认,夏遥比烟管用。
“夏遥。”林南朝想伸手摸他的脑袋。
“嗯?”夏遥抬起头,眼神陡然一变,“等会。”
怀里那只猫趁机跳下去溜走,夏遥没空管,徒手抓住了林南朝的手腕。
林南朝:“……”
他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心慌,好像被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一样。
然而几秒过去,几十秒过去,夏遥都没说什么,只是蹙眉盯着他手心。
“怎么又被烟头烫了啊。”他说。
“不小心的。”林南朝回。
“好。”夏遥又说,“我们去听歌吧?”
林南朝点了点头。
“你可以不用离我那么远。”
林南朝又说了一遍:“我身上烟味很重,不好闻。”
……
天公不作美,话音刚落,林南朝先是鼻尖感到了几滴雨,随即便听见啪嗒啪嗒的声响。
“我草,雨下大了,咱还唱不唱啊?”韩逸的声音传来。
“唱啊,夏遥他们不也还在?”
前奏响起,是伍佰那一首《突然的自我》。
但又因为雨天变得不太一样,音响被这阵暴雨设下一阵结界似的,音质变得朦胧又嘈杂。
人声在此刻就被衬托得格外清晰——
“听见你说,朝阳起又落……”
“晴雨难测,道路是脚步多……”
砸在身上的每一滴雨林南朝都不觉得存在感有多明显,唯独被夏遥圈住的那一处手腕。
虎口,指尖,手背,好像都一起麻木了。
夏遥说:“这下不重了。”
林南朝愣了会:“什么?”
“现在你不用觉得自己身上烟味很重了。”夏遥抻开另一只手臂,雨水从他的指尖流下,“因为我们都一样。”
……
是啊,我们都变成大雨了。
很久之后,林南朝去了英国,他都会回想起这个雨夜。
那是林南朝第一次爱上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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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结束了^^接下来闪回现实
感觉第一部 分回忆还是很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