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收藏后,可收藏每本书籍,个人中心收藏里查看

第65章 在生长

温带植物 尤里麦 2504 2024-08-09 20:29:13

“明晚”作为一种期盼如约而至。

负责后勤的还是小甄,这次,他十分顺利地、独立地找到了邱风放在后园的合成器。

由于学业压力以及种种原因,小甄很久没见到长眠湾的三人,此刻很兴奋。

“我好久没见到你们了啊啊啊,给我签个名吧好不好?”小甄有点夸张,手舞足蹈,“你们真的好久没来了,签了公司是不是很忙啊,现在还能来我们这里唱歌会不会违约?”

人与人之间是不一样的,比如小甄会说‘签了公司会不会很忙’,而钱粼则会说‘签了公司就耍大牌’。

宁以桥也跟着他泪眼汪汪:“是的是的,我也好久没见到你了!特别想你!”

邱风则回答问题:“要兼顾学业,确实有点忙,公司早就签了,不会违约。”

沈榆躲在角落刷手机,嘴里含了一块润喉糖。

十五分钟前——【我快到了,最后一个红绿灯。】来自百忙中抽身的前温教授。

然而十五分钟后的现在,沈榆依然没有在酒吧门口见到温遇旬,为此他频频张望,倒是等来了另一个人。

黎千序站在门口,身侧是被老何完全清理干净封条残留的两扇推拉式玻璃门。

上一次见面还是在上一次。沈榆遥遥地与他对望,举手朝他打了个招呼。

他没有起身,意思是随便坐,招待不周。

老何在这时适时地送上酒水单,黎千序远远对他笑了笑,也没纠缠。温遇旬跟他前后脚,终于出现在沈榆的视线范围内。

然后沈榆站了起来。

“怎么才来啊,不是说最后一个红绿灯吗。”他是一块吸铁石,温遇旬是相反极的另一块,两人迅速地贴在一起。

温遇旬脱下外套,搭在手臂上:“堵。”

“不过想到要来见你,他很开心。”身后又蹿出一个人……一只翻译机,段绍怀携伴出行,风光正盛。

白小岩被段绍怀牵着手,没有要甩开的意思,补充道:“车开得飞快。”

差点被拍。

小甄看到人,飞过来叫:“白哥!白哥你也在!我太感动了给我签个名啊啊啊……”

同自己看到宣传海报赶来的黎千序不同,段绍怀能来完全是仰仗白小岩的面子。

虽然温遇旬曾明令禁止段绍怀再出现在沈榆面前,但段绍怀深得不知道谁的真传学来一招,叫渣男画饼。

“我保证!”段绍怀宣誓。

“我绝对不会再对小榆……沈榆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提一些乱七八糟的点子,”他说,“甚至可以为你们的爱情保驾护航。”

温遇旬来了一些兴趣:“如何定义保驾护航?”

短时间内段绍怀也说不出什么来,但他死皮又赖脸,和温遇旬提到他如今也已经和白小岩重新走到一起,改过自新,金盆洗手,才让温遇旬勉强点头。

现在这不就算是保驾护航——温遇旬不会说情话,甚至不展露温柔,过度冷静和理智,这对段绍怀来说是爱情中的致命蛀虫,然而性格这种东西刻在骨头里,没那么好改,那就由他来充当温遇旬肚子里的蛔虫!

翻译过于直白了。温遇旬盯了他一眼,没有否认。

来的人有点多,老何本来就快忙不过来了,出于感激和照顾,还是专门走过来,引温遇旬几人入座。

“哟,位置最好的卡座。”段绍怀吹了声口哨。

“可不。”老何又去忙了,宁以桥他们也马上要上场,站着看他们坐下,“感谢各位今日捧场。”

他刻意模仿相声腔,说完还将右手放在左肩上,欠身鞠了一躬。

老何又把最好的时间段给了他们。

上一支乐队演出刚刚结束,现在台上是完全暗的,台下的灯红酒绿绵和高谈阔论混在一起,热闹绵延成一整片,只有台上这一亩三分地最安静。

“昨天首秀live那排场,快赶上上次音乐节了吧,底下得坐一千号人,今天的十倍吧。”宁以桥给鼓面贴完鼓皮,在等沈榆和邱风调设备。

沈榆想了想:“今天有这么多人?”

卧月本来就是个小酒吧,最开始经营起来也不是靠着乐队,而是调酒师的手艺和章纪年友情贡献的好酒。

“我觉得有,”宁以桥拿鼓棒点了点台下,“你看看,哪个卡座是空的?”

台下的确是满的,脑袋的颜色都让沈榆看出很多不同,粉的红的蓝的,着装也千变万化,骷髅头英文字的卫衣短裙……怎么还有黑西装?哦,温遇旬穿的。

座无虚席仿佛茫茫众生。沈榆轻拨一下贝斯弦,连接的音响经过微不足道的延迟传出声音。

像是一种预热,底下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更响亮的欢呼。

这种演出自然是没有主持人的,不像昨天那种公司和电视台搞的首秀节目似的,唱之前还找个主持人说两句,他们规规矩矩地站在台上,可以说是没有出错的完成了演出,收获掌声一片。

可就是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还是站在这里更自在。”沈榆说。

他们顶着台下的沸腾说话,趁话筒还没开。邱风笑着问他:“是不是人没那么多,不太紧张了?”

沈榆也笑,开了话筒。

谁都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是不是很久不见啦?”语气和每一次一样,但是昨天公司和节目组认为这种招呼打得没有必要,也浪费时间,于是没有让他们说。

台下有人大声叫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说我很想你。

“很久没见大家,我也很想你们。”

往下看右手边第一排第二个卡座,有道目光盯着沈榆,不算很用力,但凉飕飕的,和闹哄哄的场子形成鲜明对比。

沈榆正大光明地看过去,仗着人多,两道目光就那样在空气中缠在一起,在空中打结,缠绵缱绻。沈榆眨了两下眼,明明白白看到温遇旬勾起唇角,笑了一声,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榆记得刚把新歌完成交给谢梦朝听的时候,她的表情并不很好看。

“我知道这是你们一贯的风格……”犹豫,但还是说,“公司这次本意是让你们做一首比较燥的,突破舒适圈,开拓新领域。”

“你们这次的歌叫……狂人诗?不是很适合做摇滚的曲风么?能不能试着改一下?”

“这就不用了。”沈榆回得很快,语速也快,像时间不够要去赶下一场约。

“姐姐,我们录都录完了,”他说,“而且我刚发了一条微博,放了一段demo,现在再要去改,恐怕是来不及。”

谢梦朝愣愣地看着他,心里有些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私以为,加上公司其余人对沈榆的评价,一致认为,沈榆是长眠湾三个人里脾气最好的,甚至有些时候有点包子。谢梦朝作为经纪人稍微知道一些沈榆家里的事情,于是也了解他好像一直为母亲的控制欲掣肘。

和同年龄段玩儿现代音乐的小孩不同,沈榆不吵也不闹,不叛逆不离家出走,不打耳钉也不画纹身,即没有满口脏话也不随意对人竖中指。

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人适合搞古典音乐,进乐团,站演奏厅。

做乐队的人不能说是全部,只能说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底层,刚开始从地下音乐开始做起的数不胜数。

并且据她所知,沈榆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那边似乎是从商的大拿。

所以谢梦朝一直认为沈榆不适合搞乐队——不如说是少了乐队人的一种拼劲儿。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轻易得到,身上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说话的时候,眼里那是什么啊,从没见过。

狡猾,谢梦朝很慢地想到,看着沈榆一溜烟儿跑走的背影。

稀奇了,学坏了,但好像又是好事。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或是什么改变了他?他有什么是想要得不到的?还是说终于得到了什么?

有东西在发芽。

有什么在发芽

我心口的肉随着发芽在破土变化

从种子栽植到地下

黑暗很难熬吧

疯狂的诗作为长大的养料太不切实际了吧

可是赞美和信任的确是我最需要的啊

我的郁金香

开得很好吧

台下。温遇旬又开始转杯子。

具体唱了什么歌词,他听不太清,因为耳边太吵。

可是光一束一束不要命似的往沈榆身上打,不像温室大棚里那种模拟的光照,明明同样是人造灯,为什么就是感觉他在生长。

沈榆在生长。

我的郁金香。

作者有话说:

没有写到想写的地方!所以明天同一时间还有!

目录
目录
设置
阅读设置
书架
加入书架
书页
返回书页
反馈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