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鲜少一次失手。
跃起身时,球擦过掌心,飞到场外的空地,我听到后面传来朋友的笑声,抓了把头发,准备过去把球捡回,就在这个时候,我抬头看见了他。
也许是那天下午阳光正好,照在他脸上,我的胸口像是被什么用力撞了一下,沉寂过后,竭力地跳动起来。
他穿了一件衬衫,牛仔裤,看起来很瘦,高个子,背了一个纯色书包,整个人就像是一抹平淡不出彩的颜色,闯进秋日里。
“你好,”我打了一个招呼,“能帮忙把球扔回来吗?”
他把目光放在我身上,点了下头,“好。”
手很好看,当他抱起那个篮球,五指曲张,手指在阳光下骨节分明,健康的白。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干净的眉眼,介于冷淡与温和之间,看起来就像是门门能拿满分的好学生,也像高中班里女生最喜欢的那类男生。
“谢谢。”
他回了一句‘不客气’,礼貌又疏离,背着那个纯色书包走进了燕大的教学楼里。
“看什么呢,那么专注?”舍友过来搭上我的肩。
皮肤汗渍渍的黏着不舒服,我躲开他的胳膊,拿着篮球走回球场,继续下半场的比赛。回寝室洗完澡,舍友正躺在上铺打游戏,头也没抬地问:“你刚才怎么一直心不在焉的,明天还打吗?”
我坐上床,“打。”
第二天运气很好,又碰到了他。
篮球滚出去的时候,舍友一脸‘你有病吧’的表情,我匆匆留下一句‘手滑’,快步走了过去。
还是和昨天一样的时间,他看到我的时候好像很意外,我猜应该是在意外,放在我身上的目光比昨天长了一两秒。
我清了清嗓子,有些心虚,“那个,麻烦你捡一下球,谢谢。”
“不谢。”
他把球扔了回来。
第三天和第四天都没有这样的好运气,我冲完澡躺在床上,头一次在打完球后产生一种有什么事情没做完的空虚,两个舍友在讨论今天看球的那群女生,非要争辩最漂亮的那个是在看自己,而不是对方。
我捏住床旁边的栏杆,探出身打断他们,一声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你们还记得前两天帮我捡球的那个男生吗?”
舍友说:“记得啊,他好像帮你捡了两次吧?挺巧。”
另一个说:“陈哥你这两天不行啊,手抖成这样。”
我问:“你们觉得他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就是......”我一下子卡了壳,以三十分的语文水平憋出一个词,“他长得怎么样?”
舍友好像认真陷入回忆,“还行吧,感觉挺帅的,就是那种不说话,拽拽的,看着挺有逼格。”
“什么叫做感觉?”
“感觉就是......”舍友语气一转,挑了挑眉,“不对啊陈哥,你打听的那么详细干什么?他和你有仇?”
“滚,”我说,“我就想和他交个朋友。”
不是每天都能碰到他,但我每天都会去打球,一周七天,他总归要去上课,我也总会有机会看见他。
篮球又一次‘意外’滚出界,我已经能厚着脸皮过去找他聊天。他看起来有些无奈,也有些困扰,问道:“你有其他事情吗?”
我摸了摸头发,感觉天有些热,耳根烧得慌,“有,我想加你微信。”
他犹豫了两秒,拿出手机输入了我的号码。
“好了,”他说,“下次不要再把球扔出来了,好好打。”
我被他识破,心底窘迫了一阵,但还不忘记问:“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林曜。”他的声音和眼睛一样,冷静,平稳,一点都没有‘曜’这个字该有的光芒与热度。
“我叫陈锋,”我也顺势把憋了很久的话说出去,“锋利的锋。”
他没有多留,很快又走了,也不知道有没有记住我的名字。我想着这件事,球也打不进去,晚上躺在寝室床上,想了想还是给他发过去一句:我是陈锋。
等到半夜都没有消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才看到他的回复,一句简短的:我知道。
我和他慢慢聊了起来,大部分时候都是我在发消息,他回的最多的就是‘哦’‘真的吗’‘这样啊’,搞了半天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认真看。我有时扒拉他的朋友圈,内容不是图书馆就是风景照,还有偶尔提到的一个朋友,姓顾。我把那几张照片看了一遍又一遍,没有他的自拍,不知道在可惜些什么。
第一次约饭以失败告终,我想了两天才鼓起勇气,他一句‘没有时间’就把我打回原形。
舍友知道了笑话我:“你这上赶着找人聊天,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追他,他估计是被吓到了才不敢答应你。”
我好像被什么东西用力敲了一下脑袋,晕乎乎的,“追他?”
“我当初追前女友的时候都没你那么用心,”舍友说,“每天早安晚安吃了没睡了没,我要是林曜,也该被你吓到。”
好像是这么回事。
我一晚上没有睡着,看着黑漆漆的床板,第二天醒来头疼得发震,嗡嗡作响,只有一个念头清晰得很,在我十八年的人生里第一次冒出一个疯狂又合理的念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男人。
我不想和他做朋友,我想要追他。
后面几次碰见林曜,我想起他之前的话,没有再装模作样的把球丢出去,隔着篮球场叫了一声他的名字,然后小跑过去和他聊天。他看起来不是很抵抗,但也不热情,我摸不清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又到底明不明白我的暗示,这种挥之不去的神秘与试探,总是挠得我心痒痒。
燕大的食堂允许外校人进去吃饭,我刚打探到这个消息,就火速办了一张饭卡,中午的时候丢下那群骂我的舍友,打完饭挑了个离门口最近的位置,可以准确看到往来的人。
他是和别人一块来的,身边跟了个漂亮的女孩,两人不知道在聊些什么,总之看起来很和谐,郎才女貌。我拿筷子戳着米饭,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先是迷茫的看过来,然后有些惊讶的发现了我的位置。
我发闷的心情终于好上一点点,他端着饭盘坐过来,身边没有再跟着那个女孩。他问我:“你怎么在这里?”
“听说燕大伙食好,我过来试试,”我说,“而且还能和你一起吃饭。”
他没有说话,看了我一会,我按捺不住冲动,脱口而出:“刚才那个是你女朋友吗?”
一说出口就后悔了,不应该问的那么直白。
“不是,她是我同学。”他看起来没有介意。
我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好像拨开乌云露出太阳,小鸟跑出来叽叽喳喳的唱歌,我忍不住笑了,雀跃了一两秒又想到其他,“那你有女朋友了吗?”
他又露出我熟悉的无奈,“问这个做什么?”
我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想要多了解了解你。”
“没有。”他说。
我知道他最喜欢泡在图书馆,朋友圈里的照片总是课业和书,训练完以后我冲了个澡,确保身上没有什么汗味,才拿着前两天刚买的书跑到燕大图书馆。这回他看上去没有多少惊讶,我厚着脸皮坐到旁边,把新书堆在面前,刚想和他说两句话,就被他打断。
“图书馆里要保持安静。”
他声音放得很轻,离我很近,呼出的气好像拂过耳边,又好像没有。我‘哦’了一声,拿起一本书翻开第一页,迟迟没动,耳廓还在发麻,好像一种魔力蔓延到全身,眼前一会是他的眼睛,一会是他的唇,唯独没有书本上的字。
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很快。
我觉得我应该试一试告白,可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更何况他还是一个男人。我准备了很多套方案,和已经知道实情的舍友讨论了三天三夜,可最终说出‘我喜欢你’的时候,并没有按照我们讨论好的那套方案来。
我又像往常一样去图书馆找他,接近年末,温度直转急下,风吹得校园两旁的银杏树哗哗作响,铺满了金黄的落叶。他看上去有点冷,拢了一下外套,我看着他露出的那一截脖颈,想也没想就把自己的围巾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他看向我,似乎有些出神,没有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告诉自己为什么一个男生会对同样是男生的他这样做。我的心好像和那银杏树一样哗哗响,从来没有滋生出这样一股冲动和热度,说道:“林曜,我喜欢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傍晚的校园没有多少学生,没有人注意到这里正发生的一场告白,也没有人知道我说出这句话时的紧张和窒息。他的眼底划过些波动,不大,瞥开视线时下巴刚好抵在我的那条围巾上,白色与灰色,很衬他。
“抱歉,”他说,“我不能答应。”
他应该一直都知道我的心思,但他没有戳破,而是等着我去戳破,好更加有底气,更加疏离的拒绝我。
我不想气氛这么沉默下去,努力扬起一个笑,“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我参考一下。”
“我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你这样的,”林曜的神情好像我们第一天认识那样,“陈锋,别再来找我了。”
他把围巾摘下,一个人走了。
没关系,至少他没说我不可以追他。我拿着那条孤零零的围巾,这样告诉自己。
他好像提前预知了我的决定,没有任何意外,有时会露出疲惫与拒绝,退回了所有礼物和示好,清清楚楚地划下一条界限。
我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潜意识在说不要放弃,不要让他觉得我的喜欢随意又廉价,于是我憋着一口气,把力所能及的好都给他,不留余地。这种盲目的坚持在看见他和另一个男人有说有笑的走向我时,崩裂粉碎。
原来他也是会笑的,能笑的这么好看,牵动住我的全部心神,但对着另外一个人。
“你好,”男人穿着风衣,高挑得像是模特,刚从杂志里走出来一样,勾唇微笑,“我是林曜的朋友,顾鸣生。”
雄性的本能让我升起一丝难言的危机感,岌岌可危地动摇起决心,我生硬地说:“我是陈锋。”
我注意到周围有人投来目光,惊艳,好奇,全都对着眼前这个出挑的男人。
“我和顾鸣生还有点事情要办,”林曜说,“先走了,不打扰你训练。”
我只能回道:“好。”
身上的运动服在这个男人的风衣面前变得捉襟见肘,硬生生压下一头。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过这样糟糕,舍友在一旁看见,似乎想问些什么,我没有理他,定定看着林曜和顾鸣生亲密的背影,越走越远,直到变成两个黑点。
为什么不能是我呢?我想问林曜,为什么和他走在一起的人不能是我?
我明明那么喜欢他,明明把全部的好都给了他,为什么他不会感动,不会动摇,不会喜欢上我,哪怕只是短短一秒钟。
我没有再去打扰林曜,他可能觉得这是打扰吧?日复一日的训练,学习,和从前的生活没有什么两样,但又好像变得不同,我总是忍不住看他的朋友圈,在燕大附近徘徊,不敢走进。有次我远远看见了林曜,心在一瞬间跳到了嗓子眼,待看清他身边的那个男人时,又好像一盆冷水,把我浇灭。
他没有看见我,和那个姓顾的男人聊天。他和我说话时从来不会有这样的眼神,也不会和我开玩笑,笑得放松又喜悦。我躲在暗处,好像一个阴暗又见不得光的影子,看他们并肩走在一起,顾鸣生感应到了我,忽然回过头对上我的眼睛,他停顿了几秒,颔首微微一笑,一只手自然而然地抬起,搂住了林曜的肩膀。
我第一次发觉有人会这样的面目可憎,他是故意做给我看。
为什么要放弃?为什么要看着林曜和这种人走在一起?我怎么也不甘心,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甘心过,只是竭力压下去,不想吓到他。可我发现我根本没有那么大度,也找不到继续大度的理由,我喜欢林曜,这不丢人,我想要他也喜欢我,这是唯一的愿望。
他一路上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我跟在他身后,想要寻找到一个合理又不突兀的时机,告诉他所有藏在心里的话,可追随他的背影,我的胆子忽然变小了,害怕又被他冷淡的拒绝,更害怕他露出失望,不耐烦,还有抗拒。
后来很多次,我都在想如果能重新回到这一刻,我一定不会犹豫,而是冲上前拉住他的手,让他不要再往前走,为我停留在这里,阻止那场意外的发生。
可我没有预判的能力,当悲剧发生的那一刻,我能做的一切都是凭借本能,没有那么多计算和预料,更没有深思过后果,我只知道我喜欢他,而他需要我的保护。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露出那样的表情,好像彻底停止思考,茫然,失措,慌乱,眼中只有我的影子,口中颤声呼唤我的名字,我几乎忘记身上的痛楚,甚至涌上一丝荒谬的喜悦——他第一次为我有了波动。
“陈锋,你不要闭上眼睛,不要睡着,”我听见他在耳边一遍遍说,“你撑住,我会一直在这里,等到了医院一切都没事了。”
你真的会一直在这里吗?我想要问他,可声带没有了力气。
养伤的日子很枯燥,但因为有林曜,又不再那么枯燥。他坐在我病床边,看上去很局促,沉默过后开口:“陈锋,对不起。”
我不想听他说这几个字,“你不用自责。”
他深深望着我,好像没有听进去,“我一定会补偿你,这件事虽然是意外,但你的确救了我一命,以后无论你需要什么......”
“我不需要钱,也不需要补偿。”
我打断了他,就像一个卑鄙的小人,控制不住去摘取摆在眼前的诱惑,“林曜,我想和你在一起,你总是说我们不合适,可是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合适?你至少要给我一个机会,我只想要这个。”
他的表情空白了几秒,我喜欢的那双眼睛里忽明忽暗闪过无数情绪,气氛凝滞到了冰点,我想我应该再委婉一点,而不是这样操之过急,就在我准备改口的时候,我听见了他的回答。
“好,”他说,“我答应你。”
这是我听过最美妙的一句声音。
那一刻的喜悦让我记了很久,哪怕是在五年以后,我闭上眼还能想起那时候的一点一滴。在一起以后,他照顾我直到出院,我就像活在一场梦里,紧紧抓住他给出的手,生怕一松开梦就醒了。我知道我应该瞒着妈这段关系,可是我没有,我知道我应该告诉林曜事情的真相,可是我骗了他。
我用那些卑鄙的心思,换来了一个属于我和他共同的家。
他应该不会原谅我,毕竟他根本没有那么爱我,也就没有所谓的对爱人的宽容。他的愧疚和补偿我都看在眼里,有时候我想要告诉他不用这样做,可身处在他给的好里,我又怎么也下不了开口的决心。
就这样吧,我想。我得到了他,哪怕他的心里依然没有我,我也该学会满足。
别人常说日久生情,可他的心却好像刀枪不入,我试了五年,也仍然撬不开一个口。他对我残忍,却可以在生日那天丢下我,和顾鸣生一同出游,可以彻夜未归,拿谎言试图糊弄我过去。
我给了他一次又一次机会,他从来没有过收敛改正。我想不明白究竟哪里出了错,可能当初就不应该强求这份不属于自己的感情,是我把一切想的太好,天真地以为时间可以磨去一切,带来一切。
我爱他,这点从来没有变过,只是在日子里被疲惫和怨恨慢慢覆上一层看不见的罩,当对上打开酒店房门的顾鸣生的那一刻,罩子彻底坚不可摧。一切都差不多了,我执着了五年,甚至已经忘记一开始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弄得两败俱伤。
分手是我提的,我不敢去回想林曜当时的表情,更不敢抬头。我怕我会心软,会在我最爱和最讨厌的人面前掉眼泪,那样的离开太狼狈。
顾鸣生一个人下楼,他看见我后放慢脚步,展开让我一如既往厌恶的笑,虚伪,高高在上。他说:“既然提了分手,还等在这里干什么?”
我忍不住冷笑,“和你有关系吗?”
他摇了摇头,没有露出我想看到的失态,只留下一句:“你不适合他。”
不适合,不适合......我不明白到底什么样才算适合,又为什么一定要适合。什么样的人才能和林曜在一起?顾鸣生吗?我想要撕破他虚伪的嘴脸,可我又知道不能这样做,因为林曜会生气。
五年时间,爸妈一直在试图联系我,劝我回家。妈早已不生我的气,但我知道她一直都介怀林曜。我失去了他,好像挖去心口的一块肉,需要一个可以疗伤的地方,也许时间会让它愈合。
但我比自己想的还要失败,工作,社交,像个正常人一样回归社会,不能给我带来任何喜悦与冲动。我好像失去了重生开始的勇气,把一切都投注在一段感情上,本身就是一件很傻的行为,他没有这样说过,但一定是这样想的。
拿到检查单的时候我没有多少意外,只有一种终于找到问题根源的豁达,原来造成这一切的源头不是林曜,我也没有那么失败的沉溺在一段感情里。我只是病了,才会变得这样透不过气,好像一具行尸走肉。
可造成这个根源的根源又是什么,我选择了刻意回避。
我想要回去找他,就像是刻在身体里的本能,哪怕可以忍受一时,也忍受不了永远失去他的痛苦,化作一种比爱更加浓稠的感情,成为灵魂的一部分。我想再给他一次机会,作为最后一次,真正的最后一次。
不出乎预料的,他拒绝了我,就像许多年前面对我的告白,他总是可以冷静又残忍地说出拒绝。
我想他不是不在乎我,也不是不喜欢我,只是这种这种喜欢比起他的自私和贪心,就像是水滴面对海洋。他放不下别人,又想要抓住我,于是践踏了我的真心,又伤害了别人的真心。
那一瞬间,我有多爱他,就有多恨他,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可以这样冷血,为什么他那么不值得被爱,还要骗去我的所有期待。
离开不是毫无预兆,也不是心血来潮,我想了很久,或者从更久以前就开始思考,有时候想要嘲笑自己,能把一段感情经营得仿佛世界末日,可能也只有我了。但只要一想到他,我还是狠不下心,留下一份信,而不是一声不吭的走,是我能做到最后的让步。
我多么想在信里控诉他的一切,看他被文字刺伤时的表情,最好能真切体会到我的绝望和痛苦,与我感同身受。可我做不到,落笔的那一刻,写下的又全都是他的好和我的割舍不下。我想起刚在一起的时候,小心的接近,生涩的吻,他为我做的饭,挑选的礼物,拍下的照片,我和他所有共同创造的美好回忆。
为什么会喜欢上他?这个问题我想了这么多年也没有答案,只是永远都记得看见他的第一眼,阳光,空气,衬衫,书包,他说话时嘴角的弧度,靠近时吐出的呼吸,亲吻时两颗心的悸动,争吵时蹙起的眉心......他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爱上他的理由,于是归根到底,没有答案。
兜兜转转,历尽千帆,我看过那么多风景,遇上了很多不同的人,头发又长了,我也没有那么讨厌猫了,有时站在镜子前,都认不出如今的自己,但我知道,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仍然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