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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杀死黑狗(二)

我和三个怨种前夫 妤芋 4158 2024-07-31 09:36:49

六十九岁的夏天,我开始学着自己做缸腌菜。

以往这种麻烦的东西,都是裴可之在做。我俩分开之后也是如此,每年他会多做几坛,分给我。但今年他打算去极东之地的群星,估计年底才能见到他了。

极东之地既偏僻,又不稳定,位于整个星系的太阳死角,是风暴潮的频发中心,每年就只有五天适合时空跳跃。我年轻时去执过外勤,为了保护检修信号塔的工人。那地方连我都不想去第二次。

可能我是真的老了,裴可之这种哪儿有危险往哪儿钻的作风,真的很让我担心。昨天得知他已经踏上行程,黑洞穿梭期间又联系不上,我辗转反侧,一晚上没睡。

好在裴可之顺利落地,赶在我忧心忡忡,要申请救援前,他打消了我的顾虑,‘我和科考队一起来的,很安全的。’

好吧,好吧。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相信他。

信号时好时坏,我这边看不到他的现况,一片黑屏,但他能接收到我的视频。裴可之的声音夹着滋滋的电流声。我把终端对向桌子上依次摆好的泡菜坛子、白酒、大蒜、花椒、小米辣还有芹菜。他嗯了声,说东西够了,便开始远程指导我做老盐水,“烧开的水,要放凉了再倒进去。”

他盯着我往坛子里撒盐,裴可之这种又会吃又会做的美食家,向来不屑记什么配料比,量多量少全靠感觉。他感觉我撒够了,立马喊停,我迅速收手。

“放红萝卜皮进去。”他说。

“只用萝卜皮吗?不放萝卜?”

“对,”裴可之回答,“要厚一点,小心切到手指。”

我按照他的话把所有东西都塞进坛子里,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也没有很难嘛!我沾沾自喜。裴可之嘱咐我在坛沿添一层水,“搁在避光通风的地方,搁七天左右。”

“到时候就能泡菜了?”我最关心这个问题。

“差不多可以,但是在那之前,还得把老盐水收个尾,腌出来的菜才好吃。”他答道。

“怎么收尾啊?”

我听见裴可之的笑音,尽管见不到他,但我也能想象到他微笑的样子,“是秘方哦,到时候再告诉你。”他说。

“好吧,”我把坛子放到阴凉的储物室里,“你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子。”

“对啊,”裴可之说,他的语气温和,“所以你夏天想吃泡菜了就会想起我,秋天想吃柿叶饭团了也会想起我。”

我这么一想,他说的还真没错,每年秋天我都挺想他的——想他做的饭,“那我冬天和春天绝对不会想起你。”

“没关系,有两个季节想起我就很好。”

“我学会做泡菜了,以后夏天也不会想起你。”

“所以我打算藏私。不告诉你真正的秘方。”裴可之轻描淡写地告知我他的阴谋诡计。

“啊!怎么这样!”我大惊失色,差点忘锁储物室的门。我转动钥匙,半信半疑地反问他,“你真的不告诉我吗?”

“对,”裴可之说,他把他的计划说得头头是道的,“不仅如此,我还要故意告诉你错误的秘方,这样你就会吃到难吃的泡菜。”

我呵呵一笑,威胁他,“难吃的话,下次咱们见面,我就让你把我泡的一缸菜都吃完,”说完,我想了想,又险恶地补充道,“我还不给你饭和粥,让你就吃泡菜,咸死你!”

裴可之的轻笑声传来,他感冒了,嗓子有点儿哑,“我发明了新的菜,适合冬天吃。”他说,“夏天没有了,还有冬天。”

我颇为稀奇。按道理说,上次见面后,他就一直奔波在路上,怎么做到一边荒野求生,一边琢磨新菜式的,“你不是在外面跑着的吗?”

“就是在外面,在现成的材料都有限的情况下,才能琢磨出特别的新菜啊。”裴可之答道。

我闻言,肃然起敬。我挺佩服裴可之的,尤其是在情趣这方面。养植物花草也好,琢磨吃食点心也罢,或者动手做点儿小玩意也是,不论在什么环境下,他总能找到合适的方式去享受生活。

“我冬天回来给你做。你肯定会喜欢。”裴可之笑着对我说。

接着,我们俩闲聊了几句近况,我给裴可之看了看院子里的兰草,去年秋天种下的草现在长到我的小腿了。几乎每一株兰草都发了新芽,一根根茎从根部衍生,茎上挂着小小的草苗。我移植了好多到花盆中。长得好的,就送给了我的朋友们,长得一般的,就放在屋内养着。

“我给你留了一盆,”我带他到书房里看,我放到了书柜上面。这可是我特意留给裴可之的,绿得最纯粹,长势也最好,放在白色的瓷罐里,挺拔有神。我夸张地向他形容,“你要是冬天来,它都能垂到地上,变成兰草瀑布了。”

裴可之很上道,相当给面子地赞扬了我的园艺能力,“真是了不起,”他说,“不仅把院子打理得这么好,还学会移植了。”

我听了他好几筐夸赞,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了,才心满意足地挂断了通讯。

等老盐水腌制得七天以来,我物色好了仔姜,豇豆,贡菜,还有青笋。

我就爱吃这种脆的泡菜。趁牙口还不错,我准备大吃特吃,争取把下辈子的额度都在这辈子吃完。

夏天热起来,人就容易没胃口,考虑到这一点,我订了足量的菜,打算腌好了分一些给小缘、莫亚蒂、姚乐菜,还有三道。他们五个是我认识的夏天不吃饭,全靠喝水活着的仙人。能活到现在还真不容易。

晚上奚子缘回来了,他的两天假期被压缩成了一天半。

他的脸色苍白,神情恍惚游离,眼下挂着浓浓的黑眼圈,走路都踮着脚尖,连走带飘。要不是我盯着他,他能把茶壶的热水倒自个儿手上。活脱脱是被工作拳打脚踢,折磨成为了社畜鬼。

我看着他的样子,不免关心,“怎么了这是?”

奚子缘趴在桌子上,将下半张脸埋进臂弯,他露出蓝色的眼睛,巴巴地望着我,“有十天没有睡觉了。”他说,“黑狗——那个十五年前销声匿迹的连环杀手,又出现了。”

黑狗首次被发现,是在二十年前,D2036年夏天的傍晚,由一个居民报警,抱怨他的邻居已经一个月不打理草坪了,任由花园杂草丛生,影响整个社区的绿化。

治安局对这种投诉司空见惯,当即安排三个治安员上门进行口头教育。然而,到了门口,敲了快十分钟的门,屋内都没有任何反应。就在其他两人开完罚单,贴在门口,准备离开时,随行的老治安员敏锐地察觉到不对的地方。他先让同事申请了搜捕令,随后便一脚踹开门。

‘嘭——’的一声,大门轰然倒塌。事实证明,老治安员的感觉是对的。

这间屋子的地下室堆满了人类的骸骨,骸骨被剔得一干二净,光滑得如同石头。男女老少,不分性别,应有尽有。凶手似乎没有目标人群,他只是袭击人类,任何他看到的人类。屋主一家五口也在其中,受害者一共131人。凶手不知所踪。

这个案件当时撼动整个了刑侦科。原因无它,仅是凶手的反侦查能力过于强悍。所有去调查的科员,都铩羽而归。凶手像个孤魂野鬼,避开了所有监控与安保系统,屋内甚至没有指纹留下,可以说是连活着的线索都没留下。

唯二的特别之处,只有一楼墙壁上放置的巨大十字架,正对着餐桌,以及二楼阁楼处贴满了誊写诗歌的白纸。也是从那时起,凶手被命名为‘野鬼’。无法抓住的在野的鬼。

由于线索不足,野鬼成为了悬案。直到五年后,D2041年,奚子缘入职,又在两屋子里发现了同样的情况:堆积人骨的地下室,对着餐桌的十字架,贴满诗章的阁楼。

这次有了新的发现,在第三间屋里,凶手走得太过匆忙,留下了些许生活痕迹。更好的是,转角的监控拍下了凶手的背影,一个披着黑色外套,身材纤细的alpha男性。

当时的首席侧写师对凶手的侧写结果是,‘alpha男性,身材纤长,身高在176到182之间,手指修长,没有指甲盖,肤色偏白偏青色,是某种宗教的狂信徒,有受虐和施虐的倾向,存在精神分裂之类的精神疾病。非常聪明,精通化学,杀人的动机是为了献祭,他相信杀死人是在拯救人。’

说完了,侧写师扔开资料,瞥了一眼角落里记笔记的新人们,‘菜鸟们,有没有什么要问的?’

新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敢说话。奚子缘坐在最后一排,盯着屏幕上的信息,‘不是献祭。’他小声地说。

会议室忽然安静了下去,所有人都看向角落里神情畏缩的奚子缘。突然被注视,奚子缘受到了惊吓,差点儿弹跳起来。那时他还很年轻,连说话磕绊的毛病都才纠正不久。侧写师来了兴趣,要奚子缘多说说。

奚子缘不安地搅着手指,他的目光与侧写师交汇一瞬,又惊慌地移开,移到墙壁上。他看上去胆小又羞涩,根本不似刑侦科的一员,‘他出身在一个狂信徒家庭,但他不信奉任何宗教。’

侧写师用激光笔圈了圈屏幕上与宗教相关的线索,‘那怎么解释这些?’

‘十字架是为了做餐前祷告,他相信这种虔诚的行为能净化心灵,让他的口腔能更好地品味食物。’奚子缘回答。

‘阁楼的诗章和这些呢?’

‘我不太清楚,长官……’奚子缘有些犹豫,他低下头,望着脚尖,这个半蜷的动作让他稍稍获得安全感,‘但我感觉这些摆件是习惯所致,他或许只是在复刻原生家庭的样子。’

侧写师没有评价,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奚子缘想了想,跳过繁杂的分析,他直接向侧写师说出自己的结论,‘他的家庭很严格,只要行为出错就会鞭打他。他有很多次濒临死亡的体验……有快感,他从疼痛和死亡中获得了快感。他想要赋予别人这种快乐,又想要自己体验,所以受虐和施虐的倾向同时出现在他的身上。’

侧写师敲击着桌子,思考片刻,又问奚子缘,‘你前面说他杀人不是献祭,你认为是为了什么?’

‘为了吃掉他们。’奚子缘答道。

侧写师凝视着奚子缘,等奚子缘说完,他笑了起来,‘有意思。’他翘起腿,双手交叉,握住膝盖,姿势随意,他用探究的眼神凝视奚子缘,好像要看透面前的新人。

这是有史以来,奚子缘最难受的经历,在当时的首席侧写师面前,奚子缘无所适从,他感觉自己从内到外都被扒得精光。

‘你的侧写方式是代入他?你在模拟自己是凶手?’侧写师问,但他并不需要奚子缘的答案,他意味深长地注视着奚子缘,‘还是说,你在假设自己是凶手?你在找你和凶手的共性?’

奚子缘不吭声,觉察到周围或好奇或异样的眼光,他更紧张了,额头都冒出了汗。首席侧写师无意为难奚子缘,他点到为止,‘小鬼,这可是很危险的。’

说罢,他领回话头,和其他老科员一起,重新对犯人进行了评估和侧写。这一次,孤僻自闭的奚子缘从新人的最后一排调到了第一排。

可惜那时,奚子缘到底没什么话语权,无法参与抓捕野鬼这种重刑案。

同其他新人一起,他被指派到别的低级别的凶案中,做辅助分析师。他只知道当年抓捕野鬼的计划出现了重大纰漏,伤亡惨重。为了保护人质,那个能把人看透的首席侧写师殉职。

唯一的收获便是目击到了野鬼真正的样子,他不是穿着黑色大衣,而是披着一张由数块黑狗皮缝制而成的皮草,他用这张皮包裹全身,皮下是赤裸的身体,皮肤黑黝,五官粗旷,如一头野兽。从此,凶手的绰号从‘野鬼’,变成了‘黑狗’。

十五年过去,黑狗销声匿迹,奚子缘从科员变成了调查科员,又从调查科员成为了侧写师,再从侧写师升职为了首席侧写师。

如今,说话不再磕磕巴巴的他担任了刑侦科科长。无数穷凶极恶的连环罪犯落网在他手中。谁也没想到,当年新人堆里最柔弱、最胆怯,别人高声说话都会被吓到的奚子缘会走到这个位置。

奚子缘絮絮叨叨地和我说着,说上个月收集到的黑狗的踪迹,二十多年来逍遥法外的生活没有让黑狗骄傲,冲昏他的头脑,反倒叫他愈发谨慎小心了。

“他就是狗。他有特别的嗅觉与味觉感知。”奚子缘大概不知道,谈到黑狗,他的蓝眼睛发着光,和以往他谈起任何罪犯都不相同,“这一次,我会抓住他,将他绳之以法。”

他如此说到,语气笃定,态度坚决。

我望见他亮晶晶的眼睛。头一次,我从奚子缘身上感知到一股蓬勃的生气。这股生气来自人的内核,带着强烈的信念感和能够使人臻于圆满的力量。我又惊又喜。不论小缘为什么执着于这个名为‘黑狗’的犯人,我都感到开心,为他感到开心。

曾经伊芙评价奚子缘感知敏锐,但缺乏立场和态度。这一次,说不定他能获得伊芙完全的肯定。

我和小缘聊到晚上十一点。他的精神活跃,无奈身体太困倦,嘴里还含着话,嘟囔着嘟囔着就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我端着热水走过来,他已经熟睡。我不忍心再喊醒他,便把他搬去了客房,给他盖好被子。

我留了一盏夜灯,暖黄色的灯光下,奚子缘的脸颊红扑扑的。我轻轻帮他调高枕头,他的眼睛颤动,眯出一条缝,似乎清醒了片刻。

我小声地问奚子缘,“现在你是怎样的感受呢?”

奚子缘的脸上露出笑容,朦胧的困意里,他的眉眼弯弯的,像个正沉溺在美梦中分不清幻想与现实的孩子。他呓语般地呢喃,“哥……我很高兴,很满足。”

和上次的答案一样。但有什么东西已经在发生改变,我很清楚地明白。

说完,奚子缘合上眼,呼呼睡去。我推开纸拉门,看向院子上的天空,今晚月色澄澈,星星闪亮,看来明天又是晴朗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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