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 还有另一个原因,弗格斯探长不得不提及。
“你也看到了,这里很多供词上面都没有买主的姓名。上面一直在给我施压, 让我别多管闲事。”
很多违禁品的价格都十分高昂, 至少对普通人来说, 那些价格是他们负担不起的。
因此黑市的顾客, 有很大一部分,都有着不俗的社会地位。
弗格斯探长的上司不想得罪人,自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现在,弗格斯探长却不得不管了。
因为仅仅从凯文的口述来讲,短短五天,就有七个人丧命, 凯文自己也是九死一生。
如果这样的事他都不管,那么做警察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案子,我一定要彻查。”
他沉吟了一声, 继续说道:“只是要想把他们一网打尽, 可就太难了。”
不但如此, 一旦他那位上司发现弗格斯探长在做什么,那么弗格斯探长就别指望能得到足够的人手了。
“也许我能帮上一点忙。”格蕾丝思索了一会儿,计上心来。
三个人凑在一起, 嘀嘀咕咕地商量了许久, 晚上七点多的时候, 公爵大人才和格蕾丝一起坐上马车, 往西区去了。
外面的路灯已经亮了, 油灯昏黄的光晕下,景物变得模糊。
在背光的暗影之下,罪恶的交易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
或许在某个废弃的邮箱里, 就潜藏着能让东区那些可怜人丧命的订单。
格蕾丝的目光在来来往往的路人身上打量。
他们是否如同自己体面的衣冠那样,有着体面的内在?
亦或者这风光的皮囊之下,住着得是一只丑陋的禽兽?
格蕾丝自己并不知道,当她面无表情的时候,看起来就格外忧郁。
她也不知道,和她同车的那个男人,总是时时刻刻地注意着她。
“其实你不用担心弗格斯,格雷厄姆。”
格蕾丝回过神来,不解地看向自己的雇主。
“咳,实际上……我前几天收到了一封信。”
看着面前的蓝眼睛染上了一些期待,公爵大人不自觉地扬了扬嘴角,“那封信来自于我父亲的一位老朋友,阿诺德上校。他年轻时曾和我的父亲并肩作战,后来又被调
任去了旁遮普,担任当地英属军队的指挥官。”(①)
“但是你知道,印度那个地方实在不适合我们英国人生活。阿诺德上校在那里生了好几场重病,最近还得了严重的疟疾,三月底才刚刚痊愈。”
“这位上校要回国了吗?”格蕾丝推测道:“他要在苏格兰场任职?”
“没错,阿诺德上校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不适合再待在军队了。但他功勋卓著,不应该就这么被丢在家里。所以王室和议会一致认为,由他担任苏格兰场的局长是再合适不过的。”
“原来的局长……”
“哦,原来的局长已经六十四岁了,他完全是自愿退休的。”
公爵大人为了让自己的总管放宽心,还特意介绍了一下这位即将到任的新局长的为人。
“阿诺德上校是平民出身,最看不起贵族家的关系户,像弗格斯探长这样的实干家才是他最欣赏的下属。他这个礼拜就会到任,这个节骨眼上,弗格斯探长的那位老上司才没空管他做什么呢!”
那家伙注定会是马屁拍在马腿上,白费功夫。
格蕾丝松了一口气,“看来弗格斯探长很快就要升迁了。不过比起这个,我反而更担心明天的事……”
原来弗格斯探长为了不打草惊蛇,所以特地拜托格蕾丝假冒成国王学院的医学生,前去拜访最近名声大噪的平克顿医生。
从平克顿医生购买尸体的频率来看,他一定比普通的买家知道得多得多。
但为了避免犯罪团伙的警觉,他们只能利用这种手段套取情报,而不能把平克顿抓起来进行审问。
以往苏格兰场也审问过不少人,不然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口供可供参考。
但是每当他们审讯了某个人之后,那个人所知道的树洞就会立刻被废弃。
由此可见,这些买家时时刻刻都被黑市的人监控着,一旦发现不对,这些狡猾的狐狸就会立刻转移地点,让人根本无从下手。
所以这一次,他们只能选择打探情报,然后一击毙命。
第二天,格蕾丝找到了妓·女露茜,请她帮忙做一些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的伪装。
露茜把她的眉毛染成了黑色,头发也换成了黑色的假发,还给她贴上了时下年
轻绅士流行的长鬓角,并用一种古铜色的粉末把她的脸型修饰得棱角分明。
这样一来,格蕾丝确实看起来比实际上大了几岁,像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了。
给了露茜应得的酬劳之后,格蕾丝戴上高礼帽,去了舰队街。
舰队街是报社集中的地方,除了严肃的大版报纸以外,还有很多擅长撰写八卦新闻的小报。
格蕾丝这次想找的,就是小报记者。
她选择了一家名叫报喜鸟的报社。
之所以选这一家,是因为报喜鸟发行周刊,避开了很大一部分的印花税,故而导致该杂志的价格相对低廉,发行量相当不俗。
普通民众对于这类小报的需求很大,几乎每个能负担得起的家庭,都会买上一份,以充当未来一周的消遣。
这种报社的记者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无所不用其极。
一有大新闻,他们就会蜂拥而上,然后以各种不实言论进行更加夸张的渲染,刻意夸大事实。
任何人被他们盯上,恐怕都会觉得烦躁不已。
格蕾丝要找的就是这样的难缠角色。
她进了报社,逡巡了一圈,选中了一个相当卑鄙无耻的家伙——戈登·坎贝尔。
这小子一向是挖掘名人负面新闻的能手,一听见格蕾丝有一笔大生意给他,立刻就竖起了耳朵。
“你是说,我必须按照你的指令来做?”戈登有些不愿意。
“这是当然的,我把这么好的机会送给了你,难道你不该给我一些回报吗?”
格蕾丝深知,在谈判中你越强势,别人就会认为你的底牌越多。
看她如此坚决,戈登产生了一种“必须把握良机”的错觉。
之后,格蕾丝和他签订了一份保密合同,合同里要求戈登必须假扮成他的男仆,跟随他一起到平克顿的诊所去一趟。
并且,戈登在平克顿诊所所听到的一切新闻,必须要在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见报。
如果戈登按照她的要求做了,那么有关这篇报道,格蕾丝分文不取,还会支付给他十镑钞票,反之,戈登就需要赔偿给她五倍的违约金。
从字面来看,只要戈登捂紧了这个大新闻,他就能白得十镑,更何况格蕾丝也没说,永远不让他发表对应的报道。
怎么算,都是稳赚不赔。
这不免让他狐疑。
“那小子和我叔叔有点过节,不过他可不认识我。”格蕾丝露出一副凶恶的表情,不客气地对戈登说道:“你可别坏了我好事啊,不然那五十镑违约金我可不会手软的!”
戈登在一边点头称是,“当然,当然!”
于是两人就乘坐着四轮马车,来到了平克顿医生的诊所。
下车的时候,格蕾丝注意到,街角有一个矮小的商贩在挨家挨户推销东西。
她公子哥儿似的朝着小贩厌恶地一撇,示意戈登去敲门,自己则老神在在地站在原地,仿佛真的是上流社会的少爷似的。
小听差很快就来应门了。
戈登递上事先准备好的名片,说道:“我家主人是国王学院的医学生,和平克顿医生是同一大学的校友,想要拜访一下平克顿医生。”
小听差看了一眼台阶下格蕾丝体面的穿着,又扫了一眼她手里拿着的柳叶刀杂志,低声说道:“请进来坐坐吧,我会通知平克顿医生的。”
因为平克顿医生最近名声大噪,前来拜访的人比以前多了许多。
格蕾丝的出现并不算突兀,而且她本人把上流社会年轻绅士的傲慢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时间倒也没人怀疑她的身份。
这也是弗格斯探长让她来这里的原因。
公爵大人毕竟在社交界十分有名,认识他的人多不胜数。
而格蕾丝的名字虽然见过报,却并没有相片流出,《笨拙》的夸张漫画更不能作为认出她的依据。
再加上简单的乔装改扮,没有人会怀疑眼前的这个人是报纸上那个擅长探案的总管。
就连和她签订合同的戈登都没有发现丝毫异常。
这也难怪。
毕竟格蕾丝女扮男装半年之久,还没有露出什么破绽。
“扮演”本身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因此当她假冒成其他人的时候,适应能力就比普通人强出一大截。
格蕾丝此刻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戈登站在她的身后,扮演着沉默寡言的男仆。
等到平克顿医生一出现,格蕾丝立刻就热情地站了起来。
“平克顿医生!非常荣幸见到您!我是国王学院的医学生,您的直系学弟威廉·辛普森!”
她拿
出那本半旧的《柳叶刀》杂志,无限崇拜地说道:“我拜读了您的文章,您对医学研究的严谨态度,实在是令人钦佩!”
平克顿医生最近虽然受人恭维,但客人大多冷静自持,很少有格蕾丝这样“狂热”的崇拜者出现,一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呃……很荣幸认识你,辛普森先生。”
“叫我威廉就好,平克顿医生!”格蕾丝的眼睛亮晶晶的,让平克顿医生有一瞬间的恍惚。
她身后的戈登内心震惊不已。
这小子怎么比我还会演戏!
作者有话要说:①旁遮普在1947年印巴分治之前,还是一个完整的大邦。
英国殖民者1761年在此建立了旁遮普团,距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英军建立的旁遮普团最初被称为沿海印度兵团(Coastal Sepoys),后来又被称为第二旁遮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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