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以及弗格斯探长三人率先去了亨特先生的家。
路上,弗格斯探长提到,亨特先生最近因为参与了投机生意赔了不少钱,所以才急着把这处自己用不上的房产卖出去, 填补亏空。
而米勒之所以放任当地的谣言, 估计是不希望房子被卖出去。
因为那样一来, 他就需要重新找一个地方,做他那恶毒的生意了。
其实细想想米勒在俱乐部的所作所为,就能看出他的目的。
这家伙言语中一直引导着话题, 当众表示那栋房子死了人,又被传言闹鬼。
现在看来, 这不就是在极力地把亨特先生的潜在客户赶走吗?
亨特先生的住所就在俱乐部所在的肯辛顿大街,几人抵达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
亨特先生的儿女并没有和他住在一起, 只有一名女管家和一名女仆照顾着他。
格蕾丝上门拜访的时候,是女管家开的门。
不过看这栋小别墅里的人的反应, 他们似乎是对米勒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
女管家带着三人去沙发那边坐下之后, 就用一种不容拒绝地语气劝说亨特先生把药草茶喝了。
等女管家去了厨房,亨特先生才像个老小孩似的, 偷偷放下了才喝了几口的药草茶。
他和房子里的仆人看起来相处融洽。
不过, 一想到米彻姆的那处院子里死了一位议员,他就开始唉声叹气。
“你们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帮上忙。”
格蕾丝点点头,拿出记事本, 问道:“您的那处房产, 是从什么时候委托给米勒先生进行售卖的?”
“五年前,那时候我刚好买了这处房子。说实话,我不太适合生活在郊区。”亨特先生招手把刚好过来送茶水的女管家叫了过来, “霍尔太太,去书房把我和米勒先生签订的合同找出来。”
女管家霍尔太太对整栋别墅了如指掌,没过几分钟,她就拿着一份轻微泛黄的合同走了回来,把合同递给了弗格斯探长。
弗格斯探长稍微确认了一下合同的内容,确定亨特先生所说属实。
“米勒先生整整五年也没有把您的房产卖出去,您为什
么不考虑换一个委托人呢?”公爵大人说道:“一般来讲,这么低的工作效率,可不符合专业委托人的职业要求。”
亨特先生摆了摆手,“其实有人曾有意向购买那处房产,但是他们要么给的价格很低,要么就是名声不太好。我搬到这里之前也在那里住过两年,和那边的邻居相处融洽,因此不太想把房子买给人品低劣的人让他成为那的新住户。后来有了那些谣言,房子自然就更不好卖了。”
这个温和的老绅士,天真的以为房产之所以没卖出去,是因为自己对买家太挑剔了。
不过提起奥利弗夫人的时候,亨特先生就忍不住大加赞美。
“但是奥利弗夫人就是一个完美的买家,她道德高尚,做慈善时严谨认真,我参加过几次慈善晚会,那时候她和伯德先生简直可以说是宴会里最吸引人的所在。不过这次出了事,我想她应该也会对是否购置那处房产有所保留了吧!”
随即亨特先生就想起了伯德先生的悲剧,兴致也就没那么高了。
而当格蕾丝问起他和议员布朗是否熟悉的时候,亨特先生想也不想地就否认了。
根据他自己所说,这完全是利益使然。
他的儿子娶了一位乡绅的独女,继承了那里的土地,所以像布朗这种天天把推翻《谷物法案》挂在嘴边的人,是不可能和他们结交的。
不过作为同一个俱乐部的会员,亨特先生倒也不至于一句话都没和布朗说过。
据他平时的观察,议员布朗除了周末以外,其他时间几乎都是在俱乐部用晚餐。
他还透露了一件相当引人注意的事实,那就是布朗这个人打牌的时候非常精明,几乎没有输过什么钱。
“和他打牌的那个商人家的傻小子,每个礼拜都会输给他不少钱。要我说,那可不是朋友该干的事。”
直到离开这栋小别墅,格蕾丝也没有找到任何亨特先生和这次的案子有关联的迹象。
无论是从利益还是从交情上来看,亨特先生都没有杀害布朗的动机。
而且他言谈之间并不看好布朗的政治目标,毕竟英国的土地都在贵族们的手里,上议院的那些贵族才不会任由这家伙拿他们当垫脚石。
因此议员布朗
对于亨特先生来说,虽然是个人品不怎么样,想法又偏激的人,但两人到底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日常生活中也没太大交集。
几人紧接着又去拜访了目前独居在家的伯德先生。
伯德先生之所以受人尊敬,不单单是因为他献身慈善事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有着清教徒式的朴素生活。
这位先生没有雇佣住家仆人,只是雇佣了一位清洁女工,定期为他打扫房屋。
除此之外,伯德先生的一切都是亲力亲为。
他和奥利弗夫人都尽可能地把自己的钱花在了救助弱势群体上。
从个人的生活条件来讲,伯德先生似乎比奥利弗夫人还要简朴一些。
他的房子不算特别大,房间里也只有一些造型简洁,不加修饰的实用家具。
在格蕾丝看来,这位先生最近的最大开销,可能就是购置了一台轮椅。
轮椅是的座位是藤编的,两侧配有金属轮子,椅背上还有一个可以收起来的小遮阳伞。
在伯德先生的膝盖上方几英寸的地方,固定了一个可以活动的小桌板,上面摆放着一个记事本。
格蕾丝瞥了一眼,感觉那是账本一类的东西。
伯德先生看到三人以后,有些费力地转动着轮椅,想要请三人去附近的咖啡馆。
他有些羞赧地表示,因为最近出了事故,厨房里的家具对他来说有些太高了,因此没办法煮茶。
格蕾丝三人来这里又不是为了喝茶的,自然不在意这种小事,不过看伯德先生那过意不去的样子,格蕾丝还是自告奋勇地去了厨房,打算烧一壶热水,用来泡茶。
公爵大人和弗格斯探长坐在客厅,和伯德先生聊起了他的病情。
对此,伯德先生虽然对自己不能走路这一点心有遗憾,但到底也没有像普通人那样自暴自弃。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前,那时候我还在为工人们的事情奔波。”
即便再怎么坚强,回忆起这种痛苦的事,伯德先生的脸上还是带上了几分忧郁。
“那天,有一个工人跑过来向我求助,他说棉纺厂有一个童工,被机器卷了进去,右手的骨头都被压碎了,但是他们的雇主拒绝为这名童工垫付医药费。”伯德先生皱起了眉头,“我
当时急着去把那孩子接过来,就自己驾驶着一辆轻便马车带着报信的工人,往东区那边的棉纺厂去了。”(①)
也许是路上太着急,再加上这时候还没有交警一说,道路上怎么赶车的车夫都有。
伯德先生在半路上出了事故,从马车上摔了下来。
当时他感觉双腿发麻,但并没有在意。
他和那名工人把受伤的童工送去了诊所,进行截肢手术。
等到他自己回到家的时候,才感觉到自己的脊椎似乎受了伤。
再后来,他的伤势才随着当天时间的流逝逐渐显露出来。
等到他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就这样,伯德先生在家卧床休息了一个礼拜。
但是这位绅士意志坚定,并未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击倒。
他托人买了一把轮椅,很快又重新开始了他的慈善事业。
伯德先生说起自己的慈善事业时,眼睛里都是带着光的,当格蕾丝从他那朴素到甚至可以说简陋的厨房里出来时,正好看到他兴高采烈地和公爵大人讲述着之前那个童工的康复情况。
“那孩子虽然不幸,但是最终也还是康复了。我把他安排在我那家私人济贫院里,由一位女教师教他写字。他失去了右手,以后肯定是不能继续当工人了,不过如果他会写字的话,最起码也能找到糊口的工作。”
格蕾丝把托盘放在茶几上的时候,内心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也许是她在办案的过程中见惯了人性的丑恶,以至于这两天的见过的人,前后反差太大,让她感觉现在的一切是如此的不真实。
因为伯德先生的所作所为,说是圣人也不为过。
至少格蕾丝设身处地的把自己代入同等遭遇的时候,也很难保证自己对这一切毫无怨言。
她一方面感到难以置信,一方面也为自己的小人之心感到羞愧。
之前她在厨房的时候,发现伯德先生家的厨具都很简单。
作为一名在社会上有些名望的绅士,伯德先生的家里居然连一套银餐具都没有,烧水用的铜壶似乎也有修补过的痕迹。
再看看他家的地面,毫无装饰,甚至没有一张地毯。
格蕾丝所知的清教徒,基本都生活在上个世纪。
自从维多利亚女王继伟以来,英国越来越繁荣,人们追求的大多都是奢靡的物质生活,像伯德先生这样的人,已经是极其稀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①轻便马车没有车棚,而且只有两个座位,因此除去车夫,只能拉载一名乘客。
这种车的安全系数自然是不高的,但胜在轻便和省钱。
这里向大家说一声抱歉,之前130章的部分,作者把毒发时间和磷进入血液的时间搞混了,以至于书中死者的中毒时间推算有误,现在已经修正,如果已经读过的朋友,可以回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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