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收藏后,可收藏每本书籍,个人中心收藏里查看

第133章 元宵灯会

替身病美人翻身成攻 晴川泪相思 5496 2024-08-10 09:08:23

胡林秀收到孙亮的传信后, 便立即去见了孙耀辉,也不说什么事,拉上人就走, 孙耀辉还是在马车上弄明白了怎么回事。他们一路马不停蹄,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 见孙伟轩安然无事,这才松了口气。

“轩儿,到底发生了何事?你外祖父呢?”

“父亲, 母亲,外祖父正等你们呢,咱们还是进去再说吧。”

“是啊, 姑姑、姑父,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胡鹏宇跟着帮腔。

“夫人, 有什么事,还是等见了岳丈大人再说吧。”

胡林秀点头, 众人一起往清晖园走。

伊华然本打算就此离开, 却被胡玉文拦了下来, 想着这桩案子到底是因他而起, 便暂时留了下来,等将所有事交代清楚,再回万平。

孙耀辉和胡林秀相继进了正房,一眼便看到了坐在上首的孙玉文, 以及旁边坐着的胡永志。两人上前,行礼道:“女儿(女婿)见过父亲(岳丈大人)。”

胡玉文的脸色缓和了许多,道:“来了就好, 坐。”

孙耀辉与胡林秀又和胡永志打了招呼,这才相继坐了下来。

胡林秀率先开了口, 关切道:“父亲,您的脸色不大好,可是病了?”

胡玉文一想到胡勇的背叛,就感觉怒气上涌,道:“识人不清,枉我沉浮朝堂十数载,竟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父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您为何这么说?”

“唉!”胡玉文心中气闷,只觉颜面扫地。

胡林秀见状看向胡永志,问道:“二弟,这到底怎么回事?”

胡永志看了一眼胡玉文,见他没有阻拦的打算,便将之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竟发生了这种事?”胡林秀震惊地看向胡玉文。

胡玉文有四个儿子,长子胡志勤、二子胡永志、长女胡林秀是正室纪敏所生,三子胡光耀是妾室刘怡所生,四子胡青屏是妾室高兰所生。纪敏与刘怡已死,现在只剩下高兰还在。只是这高兰每日吃斋念佛,不问世事,极少露面。

“孽障!真是孽障!”胡玉文被气得涨红了脸。

胡林秀出声劝道:“父亲,您身子不好,可千万别动气。”

胡玉文看向孙耀辉,道:“李家灭门案是胡勇所为,胡光耀和刘明辉是从犯,他们现在就关在柴房,你派人把他们押回衙门吧,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

孙耀辉起身,表明态度,“没想到竟发生了这么大的案子,岳丈大人放心,我一定秉公执法。”

“这次多亏了无名,若非有他,我这把老骨头还能不能活都两说。”孙玉文转头看向伊华然。

伊华然见孙玉文点了名,不能再当背景板,上前一步,行礼道:“无名见过知县大人,见过夫人。”

“无名?”孙耀辉打量着他,“这不是孙亮吗?”

之前伊华然虽然去过衙门,却并未见过孙耀辉,两人这还是第一次见。

胡林秀打量着伊华然,道:“这就是易容术?”

伊华然笑了笑,道:“大人见谅,为了瞒过胡勇,我只能易容成孙亮的模样。”

“原来如此。”孙耀辉起身说道:“上次余衍林勾结清风寨劫掠军饷一事,也是多亏了你帮忙,我们一家才能安然无事。只是你走得匆忙,我未能有所表示,如今你且受我一礼。”

说着,孙耀辉便弯腰行礼,伊华然急忙上前搀扶,道:“孙大人言重了。我与孙兄是好友,帮他是应该的。”

孙耀辉转头看向孙伟轩,见他一脸骄傲,不禁有些好笑,道:“这孩子能有你这么个朋友,也是他几世修来的福分。”

伊华然又与孙耀辉寒暄了几句,便直接进入正题,“当初我问过李维生一家,他们说幕后主使除了胡光耀以外,还有师爷孙志恒。”

“师爷?”孙耀辉闻言微微一怔,随即笃定地说道:“这不可能!孙师爷除了每月的月俸,从不多拿一文钱,多少人拿着钱求他办事,都被他轰了出来,要说他谋财害命,我坚决不信。”

“莫说大人不信,我亦不信。”孙林秀也跟着附和,“无名,你是不知他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吃的是清粥小菜,整日不见荤腥,一家人个个面黄肌瘦。穿的是粗布麻衣,每件衣服都打了补丁,冬日连炭火都点不起。但凡有个人生病,都得借钱看病吃药。可即便过得这般清苦,孙师爷也未曾收人钱财,替人办事,更遑论谋财害命。”

“我并非不信大人与夫人的话,只是李家平日里仗的就是孙师爷的势,他们又说是孙师爷在幕后主使,总要查一查。”

孙耀辉认同地点点头,道:“你说得也没错,既然有嫌疑,那便秉公查办,相信清者自清。”

就在这时,门外有管事进门,回禀道:“老爷,镇上耆老过来请老爷主持元宵灯会。”

胡林秀出声劝道:“父亲,您脸色不好,还是推据了吧。”

胡玉文思量了思量,道:“那便由永志与耀辉一起去吧。”

胡永志与孙耀辉对视一眼,倒没什么异议,起身说道:“儿子(女婿)遵命。”

孙伟轩看向伊华然,提议道:“无名,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

胡玉文看向一众小辈,脸上多了丝笑意,道:“去吧去吧,你们这些小辈难得聚在一处,出去玩吧。”

伊华然见黄莺一脸期待,应声道:“成,那就去凑凑热闹。”

伊华然和黄莺各自换了衣服,拎着府中下人扎的灯笼,便和孙伟轩他们出了胡府。黄莺这还是第一次见识古代的元宵节,被眼前热闹的场景所震撼,整个镇子灯火通明,形形色色的灯笼随处可见,赏灯的人更是人头攒动,一眼望不到头。

“哥,该不会整个镇子的人都出来了吧。”

“差不多吧。”伊华然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却还是会被这种热闹的节日气氛所感染,在现代是体会不到的。

黄莺一路走一路瞧,好似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咦,这灯笼好看!”

“这就是传说中的走马灯吧。”

“哇,这仕女灯做得太精致了!”

……

黄莺虽然一副男子装扮,流露出的却是小女儿的娇态,看得孙伟轩和胡鹏宇心里起了疑。

孙伟轩小声问道:“尹兄,他是否也易容了?”

“孙兄看出来了?”伊华然挑了挑眉,道:“她是我妹。”

“居然真的是女子?”孙伟轩看向黄莺的眼神发生了变化,“她与尹兄是亲生兄妹?”

“不是亲兄妹,胜似亲兄妹。”

“哥,我要买这个。”黄莺指着摊位上一只狐狸灯说道。

看着那盏火红色的狐狸灯,伊华然的神情微怔,去年庙会上的情景在脑海中浮现,他正犹豫要买狐狸灯还是兔子灯时,齐方岑出现了,抢走了他要买的灯。

“哥,想什么呢?”

黄莺的声音唤回了伊华然的思绪,将荷包解下递了过去,道:“这些荷包你拿着,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黄莺没有接,笑眯眯地说道:“我喜欢让哥给我付账。”

伊华然无奈地笑笑,从荷包中掏出银子付了账,拎起那只狐狸灯递过去,“喏,它是你的了。”

黄莺伸手接了过来,笑得眉眼弯弯,“谢谢哥。”

黄莺脚步轻快地往前走,一路走一路买,光是灯笼就买了七八个,还有各种小吃,各类小玩意,这一趟下来,所有人手上都满满当当。

“行了,收手吧,真拿不了了。”伊华然拦住又想购物的黄莺,苦笑着说道。

黄莺扫了几人一眼,见他们身上挂满了东西,悻悻地收回迈出去的脚,道:“下次再出门逛街,还是得多带些人,最好有马车跟着。”

见黄莺有些意犹未尽,孙伟轩出声说道:“再往前走,就是灯谜一条街,猜中灯谜五个以上,就可兑换奖品。”

“都有什么奖品?”黄莺闻言来了兴致。

胡鹏宇接话道:“猜中越多奖品越丰厚,大奖是五百两银子,和一盏等人高的走马灯。”

“等人高的走马灯?”黄莺的眼睛亮了亮,“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别让人抢了先。”

伊华然刚想跟上,就听身后有人说道:“阿琛,你瞧这个灯真好看!”

伊华然顿住脚步,猛地转身往后看去,只见一男一女站在不远处的摊位前,女子拿着灯,男子站在她身后,将她与人流隔绝开,温柔的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深情。

“阿琛,我们把它买下吧。”女子甜蜜地笑着。

“好。”男子付了银子,揽着她继续往前走。

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齐方岑的脸,伊华然垂下视线,苦涩在心中蔓延,思念就好似空气般笼罩着他,如影随形,挣不脱,逃不掉。苦笑在嘴角绽开,伊华然沉沉地叹了口气,或许真如黄莺所说,自己就是个恋爱脑吧。不过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只要时间够久,他总能把他忘了,过回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

“哥,你发什么呆呢,快过来猜灯谜。”远处的黄莺朝他挥手喊道。

伊华然深吸一口气,抬脚走了过去。

他们这四人个顶个的聪明,很快便积攒了许多灯谜,到兑换处一瞧,与第一名竟还差了十个灯谜。只是他们来得晚,灯谜多数已经被猜了出来,能作数的寥寥无几,即便他们挨个找了一遍,与第一名还差上两题。

“第一名是谁?”黄莺看着台上的走马灯,不死心地问道。

负责登记的人扫了一眼四周,指着不远处赏灯的青年,道:“是那位公子。”

昏黄的灯光映照在青年的脸上,让他本就俊秀的脸庞,打上了一层滤镜,又好看了几分,吸引来不少怀春少女的目光。

不过这些少女中显然不包括黄莺,她三两步走上前,看着面前凹造型的青年,道:“这位公子,那盏走马灯能否让给我,我可以出钱给你买。”

青年转头看向黄莺,腰背依旧挺得笔直,显得有些刻意,道:“公子说的可是作为第一名奖励的那盏走马灯?”

“是。”黄莺点点头,“生平第一次见,我很喜欢,公子能否割爱?”

黄莺这话一点不假,在现代很难见到纯手工打造的走马灯,以前确实没见过。只是在古代每年的元宵节都会扎各种各样的灯笼,其中就包括这种走马灯,虽然拥有者多数都是有钱人,却是都见过。闻听黄莺这么说,周围的人难免会猜测她的身份。

“这小哥不会是哪个山沟沟里出来吧。”

“连走马灯都没见过,真是可怜!”

“一瞧就是没见过世面的泥腿子。”

……

面对周围人的议论纷纷,黄莺压根不在意,为一群陌生人的言语陷入精神内耗的那是蠢货。

青年拒绝道:“抱歉,这走马灯很别致,我也很喜欢。”

黄莺点点头,扫视人群,扬声说道:“我出五百两,谁愿意做一个类似的走马灯,只要保质保量,余下的都是工钱。”

“你说真的?”人群中一个青年冒了头。

“众目睽睽之下,还能有假?”黄莺转头看向走过来伊华然,笑眯眯地叫道:“哥。”

伊华然宠溺地笑笑,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她。

黄莺抽出两张,道:“两百两定钱,完工后,再给剩下的三百两。谁想做!”

“我来!”

“我手艺好!”

……

这走马灯做起来虽然繁琐,对手艺人来说却不是太难,还是有不少人愿意尝试的,毕竟做成后,至少能挣一半。

黄莺看向率先站出来的青年,问道:“你会做?”

青年一怔,随即点点头,“我家就是以做灯笼为生。”

“好,就你了,定钱你拿着,做好后送去胡家。”黄莺随后指了指一旁的胡鹏宇,道:“他会给你余下的三百两。”

胡鹏宇神情一怔,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笑着说道:“嗯,余下的三百两我给。”

在万平没人不知道胡家,多数人都见过胡鹏宇,有了这层关系,没人再敢小瞧黄莺。

主角变配角,青年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在看到胡鹏宇为黄莺说话后,更是觉得气闷,阴阳怪气道:“我说这小哥怎么这么大的口气,原来是有胡家人撑腰。”

黄莺转头看过去,径直问道:“你和胡家有仇?”

青年没想到黄莺竟问得这么直接,一时间有些不知怎么接话。

黄莺见状接着说道:“你是张家人?”

青年惊讶地看着黄莺,“你怎么知道?”

黄莺上下打量着他,道:“我哥说过,张、胡两家不对付,你方才见我还客客气气,一见胡家少爷为我说话,便开始阴阳怪气,这分明是冲着胡家少爷去的,这答案还不明显吗?”

青年一噎,顿时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你与张员外长得有些像,镇上的人不认得你,这说明你与张员外是亲眷,只是不常来往。你应该是张员外的外甥吧。”

“你……”青年眼中的惊讶更甚。

“看来我猜对了。”黄莺笑眯眯地说道:“你叫什么?”

“吴昊。”青年下意识地回答。

“吴昊。”黄莺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长得不赖,就是少了几分胸襟。”

黄莺说完便走向了伊华然,“哥,玩够了,咱们回吧。”

伊华然点点头,转身走了出去。孙伟轩和胡鹏宇对视一眼,随即跟了上去。

吴昊怔怔地看着黄莺的背影,鼻尖却萦绕着丝丝缕缕的女儿香,“他这是什么意思……”

小院儿死了人,现在还在查封当中,伊华然和黄莺便在胡家住了下来,洗洗涮涮后,已经过了亥时,伊华然躺在床上,却无半分睡意。也不知怎么,只要一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中便会出现齐方岑的脸,一副可怜兮兮、委委屈屈的表情,在控诉他的不辞而别。

“华然,你不要我了吗?”耳边响起齐方岑熟悉的声音,让他的心为之颤动,一揪一揪地疼。

伊华然皱紧了眉,想将齐方岑从自己的脑海中驱离,奈何失败了。他挫败地坐起身,看向屏风上挂着的衣服,那挂着荷包里装着齐方岑送他的貔貅。分明已经决定离开,却还是带上了它,这不是掩耳盗铃,是什么。

伊华然起身,穿上衣服,出了卧房,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在厨房里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随即拎着回了院子。

待他走进卧房,便见黄莺正趴在桌上等他,瞥了一眼他手里的酒坛子,笑着说道:“哥,吃独食可不好。”

伊华然无奈地走过去,将酒坛放在桌上,“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直觉告诉我,哥现在需要我。”黄莺说着朝他调皮地眨眨眼。

伊华然闻言心里暖洋洋的,在她身边坐下,沉默了好一会儿,轻声问道:“你说怎么才能忘记他。”

“无论是谁,只要时间够久,都会忘的。”黄莺移开视线,看向面前的酒坛子,“就像我早就不记得爸爸妈妈长什么样了。”

“明知道主人格已被骗了两次,却依旧义无反顾地陷进去,自以为诞生于现代,便有了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觉着人家爱上我是理所当然的事,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可笑。”

伊华然打开酒坛的封口,酒味很快便飘了出来,他微微蹙眉,对这种味道总是不喜。

黄莺见状拦住他倒酒的手,道:“哥,不喜欢做的事就不做,不必勉强自己。更何况,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只是想问问他,打算何时把身体的控制权拿回去。”

黄莺不赞同地皱紧了眉,道:“哥,你不会脆弱到为了一段感情要死要活吧。”

“不至于。”伊华然闻言有些哭笑不得,道:“忘记需要时间,我只是想偷个懒,在忘记他之前,不想再与他有所纠缠。你不是也对主人格很好奇嘛,便让他陪你一段时间,培养培养感情。”

黄莺那么聪明,怎会不明白伊华然的打算,道:“我只认你。”

“傻丫头,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你一个现代人还不理解?”

黄莺定定地看着他,“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培养感情?”

伊华然神情一滞,一时竟无法反驳。

“哥,如果你实在放不下他,我们便想办法把他掳走,断了他的羽翼,让他老老实实待在你身边。”

伊华然只觉得有些好笑,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你不懂?”

“那就找个与他长得像的,现代那些网络小说最火的就是替身梗,俗话说得好,日久生情,说不准哥就真的爱上替身了呢。”

伊华然一巴掌拍在她的脑门上,没好气地说道:“你说你堂堂特工,看什么替身文学,但凡找替身的,那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黄莺委屈地揉了揉脑门,“咱们的工作就是在悬崖上走钢丝,一不小心小命就没了,我看小说还不是为了缓解压力,跟哥喜欢练字、下棋,没什么区别。”

被她这么一打岔,伊华然心里的沉闷消散了不少,却依旧坚持道:“我就是想歇几天,你就当给我放个假。”

黄莺沉默地与他对视,最后还是松了手,道:“行,就给你放几天假。”

伊华然见状长出一口气,拎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即看向黄莺,道:“你要喝吗?”

“喝。”黄莺拿起一个杯子递了过去,道:“今儿舍命陪君子。”

伊华然也给她倒了一杯,自嘲地笑了笑,道:“我这酒量就是一杯倒,让他陪你喝吧。”

“也行。”黄莺端起酒杯,在伊华然的杯子上碰了碰,道:“为我们重获新生,干!”

伊华然闻言不由一阵怔忪,随即反应过来,道:“干。”

黄莺仰头将杯中酒喝了个干净,紧接着将杯子翻转了过来。

伊华然也‘咕咚咕咚’喝完了杯子里的酒,辛辣的味道让他不适,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待喝完杯中酒,不禁苦笑着说道:“无论喝多少次,我仍旧不喜欢酒味。”

“我也不喜欢,但有时候喝点,确实能让人暂时忘记烦恼。”黄莺又拎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道:“哥,你是不是后悔了?”

“为何要后悔?”伊华然的脑袋有些晕,却不似之前那样无法忍受,单手撑着脑袋,抬眸看向黄莺,道:“明知道是陷阱,还要往里跳,那是蠢货。你觉着我蠢吗?”

“人常说恋爱中的男女智商为零。”黄莺端起酒杯,小口小口地喝着。

“臭丫头,你在嘲笑我?”伊华然的脑袋越发的晕,看向黄莺的视线变得模糊。

“当然不是。哥是否想过,你对齐方岑的感情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深刻,否则你怎么会说走就走?”

黄莺的话在伊华然脑海中萦绕,是啊,若他对齐方岑的感情真的那么深刻,怎能说走就走呢?

“那为何我……这么想他?”伊华然已经醉了,说话都有些不清楚。

“那是因为你习惯了他在身边,一时不适应没有他的生活,这是戒断时必须经历的,就和戒烟、戒酒一样。”

“戒烟、戒酒……”

伊华然含糊不清地呢喃了一句,撑着脑袋的手没了力道,摇晃了两下,便趴在了桌子上。黄莺眼疾手快,伸手给他垫了一下,避免他伤到脸。

黄莺直直地瞧着,过了约莫半分钟,趴在桌上的人有了动静,睫毛轻颤,眉头微蹙,随即撑起身子坐了起来。待他睁开眼,看向自己时,眼神不似之前的温和,却也并非看陌生人的冷漠。

黄莺试探地叫了一声,“哥?”

“嗯。”伊华然淡淡应了一声,“你也可以这么叫我。”

目录
目录
设置
阅读设置
书架
加入书架
书页
返回书页
反馈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