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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烟视媚行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九月草莓 3753 2024-09-17 12:26:34

听见林尽问出这话之后,折玉察觉到藏在自己袖中的萧澜启似乎动了动。

他不动声色地抬指轻轻按了按他的耳尖,才道:

“为什么这么问?”

林尽耸耸肩,同折玉细细数道:

“嗐,就是……其实以前也有不少奇怪的地方,但我从来没有仔细想过,现在出了点事,我把所有细节结合起来一想,才终于察觉不对劲。比如,大家都说碧目犬是世间最低等的妖兽,可球球却很特别,他很强,还会喷火。说来惭愧,当时我在入门试炼拿的那七千分,其实都是他的功劳,是他用他的火烧尽了闯进洞内的妖兽,作为一只碧目犬,还是幼崽,他似乎不该有这种力量。可当时,所有长老都说他是碧目犬,大家都没有觉得他有问题,我也就没当回事了。

“还有,他在我身边待了也将近一年了,可他好像一点也没长大,对于妖兽来说,这似乎也不太正常吧?”

最重要的还是这次,明烛十二卫专门来劫道,却只点名要球球一只碧目犬幼崽,实在古怪。

可这事,林尽已同师长隐瞒,如今也不能跟折玉说就是了。

“当初我与球球结契是掌门您做的介,我想,掌门您博学多识,又接触过我与球球的魂血,应当早就知晓球球的真实身份。或者,您是否知晓,这世上有没有哪种妖兽,长得像碧目犬,实力却比碧目犬强去许多?”

听见这个问题,折玉并没有直接回答。

他只是微微弯起唇,问:

“我可否多问一句,若你的小狗当真有其他身份,若他是什么修罗煞神,或者有其他穷凶极恶的称号,你当如何?会害怕吗?会与他解了驭兽契吗?会后悔自己在魔修手里护住了他吗?”

林尽轻轻抿起唇。

他倒是当真没想过这种问题。

不过,是啊,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呢?他还能不要他吗?

“做都做了,自然是不会后悔的。至于解契,也不会,除非他自己想离开。什么穷凶极恶的煞神……我觉得不会吧,虽然小家伙平时脾气大,又难伺候,但他也没那么坏。我想要个答案,也只是想知道,我究竟该怎样对待他罢了。如果他本身就有强劲实力,我却还不知好歹地想当他的契主想保护他,似乎有些太不自量力,也太自以为是太愚蠢了。”

“这样啊。”

折玉点点头。

他垂眸看着衣袖中的萧澜启,微一挑眉,故意道:

“既然你都这样问了,我也不好再瞒你。你的小狗确实不是一只普通的碧目犬,他是……”

一句话还没说完,萧澜启便隔着衣料一口咬住折玉的手。

咬得好狠,一点情面都没留。

折玉笑容未变。

微微一顿后,他望着林尽,一本正经道:

“他是碧目犬中一种极为珍稀的变异血脉,这样的变异个体虽强,却极难传承,所以知之者甚少,而且,在你这只小狗之前,修仙界已经有数千年没出现过他这种情况了。所以他要比普通碧目犬强,也更聪明,而且因为变异原因,他长不大,可能永远都是那副巴掌大的模样。

“这种变异实在是太少见,所以定会有别有用心之人想拿他去做别的事,比如炼毒,炼器,他的血肉会成为绝佳的引子。”

“……”萧澜启默默松开了牙。

编吧。

谁能编得过你啊。

这世上哪有这种离谱传闻,谁信谁就是大傻瓜。

可大傻瓜林尽信了。

哦,是了,怪不得明烛十二卫非要抢他的小狗!

原著中,寒鸮一身毒功天下第一,同时还对炼器一道颇有造诣,若是她差人来劫球球回去做引子,那确实能说得通。

想到这,他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那某种意义上,他和我是不是有点像?怀玉圣体,坏人想拿我当炉鼎,而球球是变异碧目犬,坏人就想拿他的血肉做引?”

折玉送给他一个颇为赞许的目光。

得到了折玉的肯定,林尽微微睁大眼睛,眸底带了些欣喜:

“所以,是我想多了,球球真的只是一只小狗?他只是比别的小狗都要特别而已,他没有什么神秘身份,也没有什么惊天阴谋,他只是跟我一样,是一只被太多坏人盯上的可怜小狗对吗?”

看着林尽眼睛里亮晶晶的光芒,折玉微微扬了扬眉,没有回答。

不能说对,也不能说不对。

折玉心里难得生出一丝愧疚。

欺骗这样一个单纯的小鬼,真是罪过。

林尽解了心中疑惑,喝完茶道了谢便高高兴兴回去了。

等他走远,萧澜启才从折玉衣袖中出来。

他抖抖身上的毛,重新化为人身,坐到了林尽坐过的位置上。

“你这人,说瞎话的本事当真一等一。”

“不然要我如何?少尊主反应那样大,我真怕我多说一个字便会被你咬去一只手。”

折玉给萧澜启指指自己自己手上那圈还带着血痕的牙印。

萧澜启瞥他一眼,轻嗤一声:

“但你可以换种说法,你可以告诉他,本尊不是普通的狗,也不需要他保护。省的他下次遇见类似的情况,还要不知死活地站到本尊身前保护本尊,省的再被人家在身上多掏几个血洞,弄成现在这般病恹恹的样子。”

“有道理,但这样一来,他对你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般亲近了。”

折玉抬眸悄悄观察着萧澜启的神色:

“少尊主不喜欢这样吗?什么都不用想,只用当个无忧无虑、被人溺爱保护的小狗,不觉得轻松吗?”

萧澜启往椅背上靠了靠。

他的目光瞥向别处,不自然地以舌尖碰了碰唇边的小尖牙,才嗤出一声:

“……谁稀罕!”

-

林尽这次受伤可惊动了不少人,他本身就是两位长老的唯一亲传,还算得上是东离门的大师兄,他遇袭之事传出之后,前来探望他的人多到快要踏破他小院的门槛,四面八方送来的各种疗伤丹药在他储物戒里快要堆成小山,林尽成天就躺在床上像一只猴子一样被各种人观赏,还要负责笑眯眯地把人迎来再送走。

本身这就是他师弟师妹们的好意,林尽也不好拒绝,直到有一次流巽来看他,恰好遇见一群师弟妹结伴来访,她大怒,当即下令不许任何东离弟子在林尽伤好前来打扰他休息,那之后,林尽才算是清静了些时日。

但清静归清静,虽说这养伤的日子比以前卷生卷死学习时要好过太多,可人在床上躺久了,也是会无聊的。

林尽便托韩傲在去凡世走剧情时给自己带些话本回来,可这也有个问题,他笑点低,看话本的时候经常被逗笑,原本这没有什么问题,可要命的是他的伤在腹部,一笑一用力就扯着疼啊!

林尽只好放弃话本,从别的事上找点乐子打发时间。

可他院子拢共就那么大,他受着伤又干不了农活,看来看去,他只能把目光对准球球。

由于之前一直被人洗脑碧目犬连土狗都不如,林尽对球球从来没有太多要求,只要他开心快乐吃得饱就好。但现在折玉掌门说了,球球虽然是碧目犬,却要比普通碧目犬都要强也都要聪明。

既然这样,林尽便动了心思,想训练他学一些基础技能。

虽然林尽不知道折玉口中的“聪明”能到什么程度,但他觉得,最差最差应该也能跟二哈比肩吧?学个坐下握手之类的简单指令应该没问题。如果能聪明得像边牧,那就最好不过了,基础技能应该都能学会,好好训练说不定还能听懂人话!

林尽心花怒放,他立马托摸鱼子处理好一只山鸡,又自己拖着受伤的身体辛辛苦苦烤了球球最爱的烤鸡,一半给了摸鱼子,另一半把肉剔下来备用。

万事俱备,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林尽把球球放到桌上,自己抱着一小盆鸡肉,郑重地坐到他面前。

“?”

萧澜启不知道这人类又要发什么疯。

不过这人类烤的山鸡确实香,既然他诚心诚意地喂到了自己嘴边,萧澜启也就大发慈悲地吃了。

可吃到第三块的时候,事情就开始变得不简单了。

林尽先给小狗喂了两块鸡肉,让他尝尝甜头,然后到第三块的时候,他严肃地收起了鸡肉,转而冲小狗伸出手:

“伸爪爪!”

“?”

蠢货!

你把本尊当什么?!

萧澜启大怒,他扬起下巴,不予理会。

林尽见状,自己握住他的前爪晃一晃,边解释道:

“这个叫爪爪,伸爪爪就是把前爪给我,知道了吗?”

教学完毕,林尽又松开小狗的前爪,重新道:

“伸爪爪!”

小狗还是不理人。

所以林尽又给他演示了一遍“伸爪爪”的动作,再奖励他一块肉。反正训犬视频是这么说的,小狗听不懂人话,所以要让它们的记忆将“完成指令”和“奖励”挂钩才行。

但他家这小狗好像光记得吃肉了,根本记不住动作,教多少遍都没用。

眼见着一小盆肉要见底,小狗却连脚都不抬一下,林尽心中生出一股浓浓的挫败感。

“怎么就是教不会?”

林尽叹了口气,放弃了自己的训犬计划。他把装肉的小盆放到桌上,由着球球随便吃了。

“林林!”

正在林尽看着球球出神的时候,韩傲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一溜烟跑进了他的屋子:

“我刚路过的时候见鱼老吃烤鸡呢,你烤鸡啦?你伤还没好,受得了吗?鸡还有我的份吗?”

“喏。”林尽冲他示意桌上的小盆:

“都在这了。我就烤了一只,半只给我师尊,半只用来训狗。”

“训狗?怎么想起来训狗了?你教他啥?”

韩傲坐到桌边,拿了把瓜子边磕边问。

“没什么,就伸爪,握手呗。”

“教会没?”

“没有,压根不理我。”

“一盆肉都没了还没教会?那你这小狗崽不行,也忒笨了些。”

韩傲撇撇嘴:

“我跟你讲啊,我小时候,我家也养过一条狗,边牧!可聪明了,别说坐下伸手这种低级指令,他还会帮人拿东西呢。拿拖鞋拿纸巾关门什么都会!有时候我都觉得他不上学可惜了。”

“这么厉害?”林尽眼睛亮了亮:

“我以前一个人的时候,看那些宠物视频,特别羡慕,就老想养只小狗,然后教它各种技能,肯定特有意思。”

“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也有小狗了,美中不足的就是你这小狗实在笨了些,怎么连握手都学不会?”

韩傲撑着下巴,突然想起来一节:

“哎!对了,我有个师姐养了只驭风犬,最近下了一窝崽,正在给狗崽找主人呢。那狗我见过,巨机灵!别说握手,我师姐说个简单点的话它都能懂!既然你家球球笨,那就养只新的,养只聪明的!你觉得怎么样?想要的话,我现在就给你要只崽过来。”

听见这话,埋头吃鸡的萧澜启默默立起了耳朵。

林尽听他的形容,轻笑一声:

“真那么聪明?”

“真聪明!我觉得比边牧还聪明!再说了,就算不聪明,也比你家连握手都不会的球球强点吧。你搞只小崽从小养着,给球球当弟弟,说不定人教狗不会,狗教狗就会了呢!球球还能被带得聪明点。”

虽然听着感觉不错,但林尽并没有再养一只小狗的打算,毕竟别的小狗再聪明,在他眼里也不如他们球球。

所以林尽没多考虑就打算拒绝,只是还没等他开口,他突然注意到桌上原本正闷头吃鸡的球球突然走到了他这边来。

球球走到桌边,自己坐下,而后,他像是做出了某种狗生中的重大决定一般,自暴自弃地扭过头,抬起前爪,递给了林尽。

“?!”

林尽又惊又喜。

他连忙握住球球的前爪,又松开,然后再试探着道:

“球球,伸爪爪?”

“……”

啧!

玩一遍就够了,怎么不嫌烦的!

萧澜启无比嫌弃,他皱紧小狗眉头,扭过头紧闭双眼,但还是依言伸出前爪递到了林尽手里。

“学会了!学会了!我们球球崽会伸手了!阿韩,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了吗!!”

要不是有伤在身,林尽都能直接从椅子上跳起来,看他那惊喜程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家球球考上了清华大学。

韩傲实在没眼看。

“天哪,受不了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聪明的小狗!”

林尽由衷地夸赞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高兴这么有成就感,他激动得夸了人家还不够,还要抱起小狗,在小狗脑袋上亲了一口。

林尽得到了爪爪,幸福晕了,完全没注意自己亲到的是小狗崽的右耳。

“?”

萧澜启人傻了。

他一爪拍到林尽脸上,疯狂从他手里挣扎出来,不可置信地抖了好几下耳朵。

混蛋……

你碰哪呢!!!

萧澜启大怒,他气急败坏地朝林尽呲呲牙。

混蛋人类,伸屁的爪!

滚蛋!养你的驭风犬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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