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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融融泄泄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九月草莓 2911 2024-09-17 12:26:34

“生日快乐”。

这四个字,林尽总是对别人说,却很少从别人口中得到。

一定要说的话也是有的,比如电信公司的祝福短信,和社交软件的自动推送。

那萧澜启是怎么知道的?

从小到大,没几个人记得他的生日。

连林尽自己也不太上心,如果不是身份证号码里有这个日期,说不定林尽自己也会忘记。

生日这种事,对他来说不那么重要。

小时候,他经常看其他小朋友过生日,那些画面无一例外都是一家人聚在一起乐融融地用爱包围着中间的小寿星,庆祝他又在爱中长大一岁。

所以,在林尽的认知中,生日需要有家人或者朋友的陪伴,需要祝福,需要爱。

可林尽没有。

他没有家,也没什么爱,能有个地方住已是万幸,他不敢奢求收留他的亲人记住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后来长大些,他不再寄人篱下,有了自己的生活,可每天要做的事情太多,生日这种事忙着忙着就忘了。只有一年,他心血来潮奖励了自己一个巴掌大的奶油蛋糕,很有仪式感地插了根蜡烛,也算是给自己庆祝了生日。

再后来,他莫名其妙来了这个世界,某次和韩傲闲聊,在对方问起时提过一嘴,然后,那年生日,韩傲来他院里找他玩,进门时随口说了一句生日快乐,就让林尽愣了很久。

这四个字对于林尽来说陌生又熟悉。

当时的出神,是他在想,原来真的有人能在听过这种小事后还记得在那个日子同他说句祝福。

现在,林尽抬眸看着萧澜启不大自然的表情。

萧澜启这土生土长连情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天魔,更不可能懂“生日快乐”这四个字的含义,可能最多只能在他和韩傲的交流中依稀猜到这是生辰时要说的祝福,所以现在依葫芦画瓢地同他道了这么一句。

同理还有他手里端着的那碗“蛋膏”和桌上燃烧的蜡烛。

林尽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有跟他提过这些了。

什么生日要吃蛋糕吹蜡烛,这样现代的东西,这世界哪有这种说法?怕也是小狗一脸懵地从他这里听来,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记在了心里,并且按照自己的理解尽力去帮他实现了吧。

就像……

就像当年两人在缥缈阁初次见面时,萧澜启吓到他的那句“炮面”。

其实一切很早就有了端倪,毕竟这傻天魔是真的不会装。

林尽心里漫上一股微妙又复杂的感觉。

而萧澜启看着他,皱眉催促道:

“呆站着做什么?吹蜡烛啊,应该有这一环节吧?”

听见这话,林尽没忍住轻笑一声。

他点点头,故意问:

“这可是我们家乡那边的习俗,我来这边后好像还从未听过这种说法,你是如何知晓过生辰需要这些?”

“我……”

萧澜启一时噎住了。

短暂僵硬后,他默默将目光挪向其他地方,避开了林尽的视线,嘴硬道:

“谁知道你们那边有这习惯?我们天魔也这么做。”

“哦,这样啊。”林尽认真地点点头,毫不留情地继续问:

“那在你们那里,蛋膏和蜡烛有什么含义啊?”

“……”

萧澜启脸色愈发难看了。

他看看林尽,再看看桌上的蜡烛和蛋膏,艰难胡诌道:

“蛋膏,呃……鸡从蛋里出生,把鸡蛋做成膏,就是祝你出生后每一年越走越高……吹蜡烛……我们叫明烛天!吹蜡烛在我们那里是个祝愿。嗯,祝愿!别问了问那么多作甚?浪费时间!赶紧吹吧!”

“好好好。”

林尽很努力才压下上扬的唇角。

他吹灭了桌上的蜡烛,又端起那碗“蛋膏”,用勺子搅搅,问:

“我能尝尝吗?”

“不然呢?原本就是给你的。”

萧澜启微微扬起下巴。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林尽垂眸瞧着碗里黄澄澄的东西。

这东西看起来实在一言难尽,林尽便只用勺子沾了一点点尝尝。

果然,它的味道和它的外貌一样神秘。

这“蛋膏”里面占比最多的应当是鸡蛋,但除了鸡蛋之外,还有很多神秘配方,导致这玩意呈稀不稀稠不稠的膏状,味道有咸有甜甚至还有点苦,难以下咽,十分感人。

林尽细细品过一番,试探着问:

“这是你自己做的?”

“不是。”萧澜启微一挑眉,见林尽只吃了一口,忍不住道:

“找厨子做的,怎么,不好吃?”

笑话,萧澜启怎么知道蛋膏怎么做?

他压根就没听说过生日蛋膏这种东西,也不知林尽究竟来自怎样一个奇怪的地方,才能造出这么多奇怪东西和习俗。

只苦了萧澜启,问遍了城里最优秀博学的厨子也没人能做什么蛋膏,最后还是他拿了一大串天星银做悬赏,才有个厨子跑出来说自己会做,这才弄出这么一碗怪东西。

可看林尽方才的反应,他似乎不认识萧澜启手里的蛋膏。

看来,这并不是林尽想要的东西。

萧澜启有些懊恼。

“好吃。”

林尽挣扎片刻,可能是觉得自己吃的那一小点不够有说服力,所以,为了安慰看起来不太高兴的萧澜启,他还是又努力吃了一大口。

他艰难地把蛋膏咽下去,勉强冲萧澜启笑笑:

“谢谢你陪我过生辰,也谢谢你送给我的家,我很开心。”

听见这话,萧澜启的坏心情一扫而空,唇角也忍不住微微上扬。

不过很快,他轻咳两声,压下了那点笑意,故作不在乎道:

“这有什么?没什么特别,记住配偶的生辰是天魔的义务罢了!不是特别为你。”

“就算是义务也得谢。”

林尽认真道:

“从小到大,我一直很想拥有自己的家。这是我没能实现的事,如今,你却帮我实现了一大半。”

萧澜启微一挑眉:

“一半?为什么是一半?”

他重新把房门打开,仔细确认了一下自己并没有遗漏什么东西。

这里的一切明明都是他按照林尽在烟雨山的住处添置的,甚至比他在烟雨山的家还要更宽敞更精致更完整。

林尽爱种地,地有了。爱给人做饭,厨房和大桌子也有了,除此之外,这座岛上还有其他灵草植物,应当什么都不缺才是。

那为什么是一半?距离一个完整的家,除了住处,还差什么?

萧澜启想不通。

“你们天魔下一轮求偶期,是什么时候?如音说是一个月之后,是吗?”

正在萧澜启疑惑时,林尽突然没头没尾地问了这样一句。

“是吧,怎么?”

“没怎么。”

林尽微微垂下眼,只道:

“希望你能找到合适的天魔。”

“……”

不知为何,这明明是一句祝福,可萧澜启听林尽说这种话,就是莫名有些气闷。

他想说点什么,可又觉得自己想说的那些话都不大合适。

纠结片刻,他还是回到了之前那个问题:

“为什么只有一半,你还没有回答我。”

“……哦,没什么。”

林尽弯起唇冲他笑笑:

“你给我的这些,就够了。”

一个完整的家,除了住处,还差什么?

是家人,是爱。

只是,林尽没有这些东西。

他对萧澜启是什么感觉?

林尽不太清楚,毕竟他也是第一次觉得某个人在自己生命中这样特别。

先前,林尽并不知道萧澜启为什么那样对自己。

他事事护着他,为他挡刀剑,为他拼命,还说不想让他受伤。

这份好对于林尽来说是极其珍贵的,他不知道原因,却如此贪恋这份特别。

后来他知道了,原来是因为自己稀里糊涂拿走了萧澜启的“第一次”,成为了他名义上的伴侣。

再后来,他又知道了,原来在配偶的关系之外,萧澜启还是自己的小狗,是他的球球。

当身份与感情变得复杂,林尽便不大分得清了。

自己对于萧澜启来说是什么?

是一个需要尽到责任与义务的伴侣,是朋友,还是比这些再多一点?

林尽不知道。

萧澜启对他来说又是什么?

是朋友,是宠物,还是……?

林尽也不太能确定。

但总归,是个很重要很特别的人。

从小岛回来之后,林尽一个人思考了很久,最终,他理清了一些事情,在心中有了决定,便选了个时间,约出了千骨如音。

千骨如音对于他的邀约很是惊喜,她高高兴兴来林尽的小院赴约,和林尽一起坐在小院的茶案边,而林尽给她倒了杯茶,开门见山问:

“今日寻如音姑娘,是有些事情想同你聊聊。”

“嗯,你说。”

千骨如音高高兴兴捧着脸:

“你可是想通了,要做我的配偶?”

千骨如音和他聊天当真三句话离不开这事。

林尽无奈摇摇头:

“不是。我只是想问,萧澜启和萧澜承,如音姑娘更看好谁?”

原来不是私事,是公事。

千骨如音当即垮了表情。

可看在林尽的面子上,她还是答了他的问题:

“没什么看好不看好的,我只是想找个安逸的活儿,寻个事少的东家,但这两人跟了哪一个都必会将我扯进血雨腥风中,所以,说实话,我哪个都不大喜欢。”

“可只有终结血雨腥风,安逸的生活才会到来不是吗?”

林尽温声道:

“我并不了解萧澜承此人,但就从我知道的为数不多有关他的那些故事来看,他心思深,惯会玩弄人心与感情,并不是个值得跟随的领导者,因为你并不能安心将自己的后背交到他手里。比起他,萧澜启虽然脾气不大好,做事也毛躁冲动,可他胜在单纯与真诚,至少,跟在他身边,不用随时提防着会不会被他出卖抛弃。当然,我说这些话有自己的私心,听不听、听几分,全在千骨姑娘自己。”

千骨如音托着脸颊,垂眸思索许久:

“我懂了,你跟折玉落烧一样,希望我叛出明烛天,投靠萧澜启,对吗?”

“嗯。”

林尽点点头。

“好说啊。”

千骨如音语气十分爽快,不过很快,她便又将话题绕了回去:

“只要你下个求偶期选我,做我的配偶,天天给我做饭吃,我就给萧澜启卖命,赤胆忠心九死不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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