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郁离醒来时,发现傅闻宵还在睡。
时间还早,他的身体尚未好全,平时里睡得比较多,一般都会比她醒来得晚。
郁离看了他一眼,轻手轻脚地下床。
去穿好衣服后,她便出门洗漱。
来到灶房,看到正在做早饭的周氏,郁离突然叫了一声:“娘!”
周氏转头看她,笑道:“离娘醒来啦,我今天蒸了包子,配地瓜粥,你先去洗漱,再等一会儿就能吃了。”
郁离乖乖地应一声,却没动作,而是跟在她身后转来转去。
一边转,她一边叫“娘”,声音清脆又响亮,还带着一股理直气壮的意味儿。
周氏忍不住转头看她,觉得她今天有些怪,不过看她朝自己笑时,她忍不住也笑了。
“离娘,怎么啦?”她柔声问道,看着面前的姑娘,神色柔软温和。
郁离道:“没事,就是想多叫叫你。”
她现在能理直气壮地叫娘,再也不用心虚了,她和傅闻宵在一起,他的娘亲自然也是她的。
周氏只觉得这孩子今天真是黏人得紧,就像公主府以前养的那只猫儿,有时候会黏着人转来转去,喵喵喵地叫着,娇滴滴的,实在是让人无法拒绝。
这时,肉包子蒸好了,她笑呵呵地说:“离娘去洗漱吧,过来吃早饭。”
郁离也闻到肉包子出锅时的香味儿,双眼一亮,飞快地去洗漱。
等她洗漱好,继续跟在周氏后头转,一边转一边叫娘。
周氏以为她饿了,将几个肉包子装到盘里递给她,慈爱地道:“离娘饿了吧,多吃点。”
能吃就是福,每次看离娘胃口大开,她就很开心,连带着胃口都好。
郁离点头,拿了个肉包子咬一口,朝她道:“娘做的包子真好吃。”
周氏听着就高兴,脸上的笑容更多了,“好吃就多吃点儿。”正说着,她看到出现在门口的傅闻宵,朝他招呼道,“宵哥儿,你醒啦,快去洗漱吃早饭。”
傅闻宵嘴里应一声,目光却落在郁离身上。
天色还未彻底地亮堂,他站在那里,让人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只有一双眸子沉沉的。
郁离扭头看他,端着盘子来到他面前,她高高兴兴地说:“你吃包子吗?娘做的包子太好吃啦。”然后又说,“你怎么起这么早?可以多睡会儿。”
傅闻宵的目光一直追寻着她,直到她走到自己面前,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看着他,坦然而纯粹,一双眼睛明亮清澈。
他克制地伸手轻轻地碰了她的脸颊,见她没有拒绝,终于有一种真实感。
原来昨晚的事是真的。
她答应和他在一起,做一对真正的夫妻。
那边的周氏看着他们,觉得他们怪怪的,又叫了一声:“你们过来吃早饭吧,别在那边站着。”
交待两人后,她擦了擦手,去前院看看傅燕回兄妹俩醒了没有。
等她离开,傅闻宵跟着郁离一起进入厅堂,挨着她坐下。
见他盯着自己,郁离问:“你不吃吗?”
他笑了下,说道:“我还没洗漱。”
“那你快去吧。”郁离说,“包子还是热乎的好吃,等会儿都凉啦。”
傅闻宵嘴里应着,却没有起身,仍是坐在那里,含着笑意的眼睛望着她,说道:“我刚醒来时,没看到你,以为你……”
“以为我怎么啦?”郁离不解,“我醒来时,见你还没醒,就先起啦。”
以往她要去肉铺干活,向来起得比他早,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他醒来时,一般都见不着她的。
傅闻宵说:“我以为昨晚的事不是真的,只是我做的一个梦,醒来后,我们还像以前一样……”
像以前一样,两人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他守一辈子,可能都等不到她愿意。
甚至可能有一天,她终于决定离开傅家,去一个他找不到她的地方。
郁离越发的不解,不太明白为何他会这么想,“怎么会?你睡懵啦?”
说着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确认他的体温正常,没有生病,便放心了。
傅闻宵失笑,“嗯,应该是睡懵了。”
很快周氏领着已经起床的傅燕回兄妹过来。
傅闻宵起身去洗漱,和大家一起吃早饭。
随着天色亮起,傅家热闹起来,傅家外的巷子、街道,甚至整个县城也跟着热闹起来,又是一天新的开始。
吃过早饭,周氏要出去买菜。
现在天气热,有些食材放不住,得当天消耗完,再加上郁离的食量大,他们家每天都要买菜,主要也是想买新鲜的食材。
在吃食上,只要有条件的话,周氏是从来不愿意委屈几个孩子的。
“娘,我和你一起去吧。”郁离叫道,跟在她身后,“我帮你拎东西。”
傅燕回兄妹俩见状,也赶紧跟过去:“阿奶,我们也去。”
傅闻宵施施然地起身,“我也一起去吧。”
周氏:“……”
周氏都被他们弄懵了,不过去买个菜,咋一个两个的都要跟去?
离娘和燕回他们就算了,离娘素来贴心,怕自己拎不动,会跟去正常,燕回兄妹俩年纪小,正是爱玩的时候,喜欢跟着大人出门,怎么宵哥儿居然也要跟去?
宵哥儿不是一向很讨厌去那种人多又吵杂的地方吗?
傅闻宵整了整衣襟,无视周氏疑惑的眼神,从容地跟着他们出门。
巷子里的人见他们一家子出门,同样很疑惑。
有人笑问道:“傅大娘,你们这是要去哪啊?是要去走亲戚?”
“不是,我们去买菜。”周氏笑着回道。
闻言大家都看了看他们,心里嘀咕着,买个菜需要一家都出去吗?
就连傅郎君都跟着出门,难不成要买的东西很多,摆酒席庆祝傅郎君考上府试的案首不成?
他们听说傅郎君准备参加八月的院试,为此拒绝很多邀请,说要在家里专心读书。
那他这会儿不是应该待在家里读书吗?
就像巷子里的一些读书人,也在为院试做准备。
虽然众人心里嘀咕个没完,但因为郁离也在,没一个人敢多嘴说什么。
目送他们离开后,他们方才讨论起来。
“虽然傅郎君在县试、府试都是案首,可院试听说不一样的,更加难考,也不知道他能不能通过院试。”
“傅大娘咋不劝他在家里读书?买个菜都叫他一起去。”
“就是啊,傅郎君现在得意,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得意。”
“要是我肯定不会让傅郎君做什么,只要他安安心心地读书,考个秀才回来就满足了。”
“拉倒吧,你家儿子要是真考上秀才,我就不信你满足。”
“哪个秀才不想继续往上走,考个举人回来?就连汪举人听说都想参加明年的乡试哩,哪会这么容易满足?”
…………
话题不知不觉间就歪楼,很快就讨论起汪举人明年能不能考上进士之类的。
倒是有些人还记得最初的话题,回家时和家里正在读书的儿子说了说。
“现在都五月多,离八月也没多少时间,傅郎君居然还有闲心出门,看着也不像是要专心读书的样子,万一他的院试过不了,也不知道外头的人会怎么嘲笑傅家。”
她儿子却道:“以傅郎君的才学,他肯定能过的!”
“真的?”那大娘吃了一惊。
她儿子这么看好傅郎君?
“那有假的?要不然汪举人怎会如此推崇他!娘你也少和那些人说傅郎君的事儿,傅郎君如何不需要他们操心,省得被傅娘子听到,又不知道出什么事。”
那大娘闻言脸微微一红,然后又心有余悸。
她儿子说得对,傅家的事还是别掺和,万一惹毛傅娘子,只怕一块石头从天而降,砸到自家院子里,那就吓人了。
**
说是一起去买菜,然而半途时,周氏就将两个年轻人赶走。
“我和燕回、燕笙一起去买菜就行,你们不用陪着。”周氏转头朝郁离说,“离娘,宵哥儿难得出门,你就陪他在县城走走。”
郁离点头:“也行,娘你买的东西要是太多,就先送去肉铺那边,我过去帮你带回来。”
周氏笑着应下。
目送他们离开时,周氏觉得,这两个孩子之间绝对发生什么事,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看宵哥儿那副隐藏不住高兴的样子,绝对是好事。
她的眼睛又不瞎,哪里看不出今天宵哥儿看离娘的眼神都不遮掩了。
以往还有些克制,现在已经是明目张胆地看自己媳妇。
周氏想到这里,心里也高兴。
她拉着两个孩子去集市那边,笑着对他们说:“燕回、燕笙,今天咱们买些羊肉回去做锅子吃,庆祝一下。”
两个孩子不解地看她,“阿奶,庆祝什么?”
“是庆祝小叔叔是案首吗?”
他们年纪虽然小,却也将大人们的话记在心里,知道小叔叔考上府试的案首,大家都过来给他道喜。
周氏笑道:“不是这个。”
那是哪个?
两个孩子懵懵懂懂的,等周氏给他们买了糖画后,很快就忘记这事,高高兴兴地吃着糖画。
**
郁离对县城很熟悉,这里没哪个角落是她没去过的。
她转头问傅闻宵,“你想去哪里逛?”
傅闻宵道:“去书肆吧,买些纸笔和墨条。”
两人便往书肆那边而去。
他们去的是进贤斋,对这地方,郁离熟悉,去年傅闻宵的手抄孤本,还是进贤斋帮忙送去府城拍卖的。
时间还早,这时候大多数读书人都会趁着早上天气没那么热时用功读书,是以现在的书斋里没有其他客人。
书斋里的店伙计懒洋洋地整理着书柜上的书,拿抹布仔细地擦着柜子。
见有客人上门,店伙计打起精神迎过去,“欢迎光临,两位客人要买些什么。”
这么说时,他看清楚进来的一对男女,只觉得眼前一亮。
不知怎么的,他觉得这姑娘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难道是以前来过店里的客人?
没等店伙计努力回想,正在看账本的掌柜看了一眼过来,然后脸上露出激动之色。
“姑娘,你来了!”
掌柜迎过来,惊喜地看着郁离,目光落在傅闻宵身上,越发的激动:“难道这位就是……”
进贤斋的掌柜自然还记得郁离。
虽然已经过去七八个月,但当时他与郁离接触得比较多,还亲自将松鹤先生手抄孤本拍卖的钱给她,再加上郁离从一个落魄的姑娘在短短一个月内变成漂亮的女子,那过程太过震撼,以至于他记得挺久的。
是以见到郁离的第一时间,他就认出来。
等看到与她一起进门的男子,他觉得这位应该就是松鹤先生。
这样的风采、气度,若他不是松鹤先生,那实在可惜,他猜测中的松鹤先生应该就是这样的。
郁离惊讶道:“掌柜,你还记得我啊。”
这都快过去一年了,这掌柜的记忆可真好。
“怎么不认得。”掌柜欣喜地说,“姑娘如此模样,想必见过的人很难忘记。”
他小小地拍了记马屁,然后小心翼翼地朝傅闻宵确认:“这位郎君应该是……”
郁离看向傅闻宵,没有回答他。
傅闻宵朝掌柜道:“掌柜,我们今天来是想买些纸,还有笔和墨条。”
掌柜见他没应,心里有些失望,很快就打起精神,亲自招待他们,带他们到专门卖笔墨纸砚的地方,让他们挑选。
在傅闻宵挑好要买的东西后,掌柜给他们结账时,仍是有些不死心,“公子,您真的不是松鹤先生吗?”
松鹤先生这四个字,他问得很小声。
傅闻宵微微一笑,坦然地道:“我是。”
掌柜激动得脸膛发红。
他是府城那边的人,因为实在爱书,在读不出什么名堂后,便来这边开书肆,与士子们结交。
对于松鹤先生的字,他真的很喜欢,可惜一直无缘得见松鹤先生本人。
这会儿,总算见到本人,他激动的心情不亚于当初的汪举人。
激动之下,甚至都要免他的钱。
傅闻宵没要他的东西,该付的钱还是要付的。
掌柜欣喜地问:“不知先生何姓名?”然后赶紧道,“先生放心,我知您不慕虚名,不会随意透露您的身份。”
如今外界仍不知松鹤先生的身份,便知他并不打算以此扬名。
傅闻宵微微颔首:“在下傅闻宵。”
掌柜只是一愣,然后惊喜地看他,“原来您就是今年县试、府试的案首!”
不愧是松鹤先生,能写出那样的字的人,才华学识定然不低,连续在县试、府试获得案首,自然也不奇怪。
不过掌柜还有些疑惑,“先生这字,我等皆见过,可好像……”
每次县试和府试放榜时,前三名的卷子也会跟着榜一起张贴出来,好让世人知道,前三名是名副其实。
案首的卷子更是高居在前。
掌柜作为读书人,每次放榜时张贴出来的前三名的卷子,他也会特地去看,顺便欣赏一下前三名的文章。
他记得县试案首的字虽然也不俗,但和松鹤先生并不一样。
若不是傅闻宵光是站在那里,那一身气度便令人折服,只怕都要怀疑。
傅闻宵含蓄地道:“在下左右手都能写字。”
对过目不忘的天才而言,左右手写字是一种常态。
不仅是他,很多才华洋溢的才子都是如此,甚至历朝历代里,很多名人左右手都能写得一手好字。
掌柜恍然,然后越发的激动,“原来如此,先生的左右手写的字都如此好看,可真是……”
果然不愧是松鹤先生啊!
郁离也有些惊讶,她还以为傅闻宵会写好几种字迹,所以抄孤本时用一种,参加县试、府试时又用一种。
原来是左右手都能写字。
挺厉害的嘛。
离开书斋后,郁离问他:“你以前左右手练字时,都练了很久吗?”
傅闻宵含蓄地道:“也没多久,练一会儿就会了。”
“一会儿是多久?”
傅闻宵沉吟道:“嗯……其实书法这种,就和你练体术一样,都是一通百通,一只手练会后,另一只手自然而然就会了。”
虽然他拿体术作例子,但郁离还是觉得不对。
“不对啊,左右手写字和练体术是不一样的,一通百通不能放在这里……”
说到这里,郁离总算反应过来,确认一件事。
傅闻宵确实是这个世界的高质量人类的代表,他的基因没有被编辑过,是自然繁衍出来的最完美的人类之一。
所以他优秀是正常的。
郁离默默地看他,目光从他的脸往下,将他从头打量一遍。
傅闻宵任她看着,觉得她的目光挺奇怪的,并不像是在看一个人,好像在看什么物种,让他有些莫名。
“离娘,怎么了?”他温声问。
郁离道:“没事,就是发现你长得挺好看的。”
作为人类最高质量的男性之一,从外形到智商都是不差的,就算有缺陷,应该也很容易就能克服。
所以他的社恐以后应该也能痊愈。
傅闻宵没想到她如此直白,面上微微发烫,手虚拢成拳头,放在唇边,轻轻地咳嗽一声,像是在掩饰什么。
郁离听到他咳嗽,就问道:“你喉咙不舒服吗?”
他说:“有些渴。”
“我们去那边喝茶吧,那里有个茶馆。”她指着路边的一家茶馆说。
傅闻宵笑着应一声。
两人去了茶馆,点了一壶十文的茶,可以无限续加茶水。
郁离还要了一些佐茶的点心,一边喝茶,一边听茶馆里的说书人说书。
听了会儿,她发现这说的居然是去年赌坊被剿灭一事。
在说书人的故事里,有一群江湖义士,趁夜潜进赌坊,替天行道,将无恶不作的赌坊给消灭了。
郁离:“……”
傅闻宵忍不住笑出声。
见她转头看过来,他笑道:“他也没说错,毁掉赌坊的确实是义士,不过只有一个。”
而这名义士,就坐在他身边,是他的妻子,他的媳妇。
这让他心情很愉悦,甚至希望说书人能多说一些,就算只是编出来的故事,只要想到故事里的义士的原型是她,他就很满足。
郁离倒没生气,没想到说书人居然能这么编,要不是她自己亲自动的手,她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听得津津有味。
不过当作一个故事来听也是不错的。
在茶馆坐了一个时辰,听完一群江湖义士是如何毁灭罪恶的赌坊,如何锄暴安良等等,两人终于结账离开。
路上,郁离用惊叹的语气和他说:“这说书人说得挺精彩的,那些细节听着很有趣。”
不知情的,还以为他当时就在现场看着呢,连十八义士都出来了。
傅闻宵笑道:“这是他们的本事,他们吃这行饭的,总要有点看家本事。”
郁离还是觉得说书人的口才真好,太会编了。
她好像有些理解张耀平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去听人说书,她觉得也是可以听一听的。
等他们回到家,周氏他们也回来了,周氏正在灶房那边准备做午饭。
傅燕回兄妹俩则带着周氏给他们买的糖饼,去隔壁找宋娘子家的小姑娘一起玩。
两人去了书房。
傅闻宵突然拉住郁离,在她看过来时,他探臂将人轻轻地拥在怀里。
郁离不解,“你做什么?”
他低头,轻轻地蹭了下她的脸,沙哑地道:“其实刚才在街上,我就想这么做了。”总想抱抱她、摸摸她,确认一下她是不是真的答应和他在一起。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患得患失,明明两人的关系已经进一步,总觉得不确定。
郁离哦一声,也踮起脚去蹭他的脸,然后又看到他满脸通红,他克制地放开她,只有手仍紧紧地握着她没有松开。
这次她明白了,他这是高兴呢。
有这么高兴吗?
郁离虽然不解,觉得好像也不坏,并不难受。
看他脸红的样子,挺稀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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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郁离没事就去茶馆听人说书,觉得挺有趣的。
傅闻宵也陪着她去过几次,其他时间,他都在家里专心读书,偶尔应汪举人的邀约,去参加他举办的一些读书人的聚会。
天气越来越热,县城就像火炉一样。
郁离发现,县城比村里热很多,甚至没什么风,每天晚上她都会出一身热汗,下意识地往清凉的地方摸过去。
不知不觉间,她扒上另一边的人。
每天早上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趴在傅闻宵身上,将他胸前的衣襟弄得一团乱糟糟的。
这人体内有寒毒,是以体质偏凉,冬天时像冰块一样,但夏天挺解暑的。
就是每次醒来,郁离发现他窘得满脸通红,让她多少也有些不好意思,觉得不应该将他当消暑的抱枕。
就在郁离决定要克制一下,要不要用硝石多制点冰来解暑时,屠老大又找上门,告诉她有剿匪的消息。
作者有话说:
今天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