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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赖皮

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thaty 5255 2025-01-14 10:09:50

083

这种新豆, 豆荚绿色的时候,豆子生吃是甜的,豆荚也可做菜。待豆荚变黄, 豆子变老后, 晾干的新豆可长期储存。且晾干的它放进火里烧, 待外壳裂开,就能如栗子一般剥皮吃了。它也可蒸煮,外皮如稍厚的蚕豆皮, 里边粉糯。虽然豆子味道略淡, 但它扛饿。它也可磨粉,烙饼或制成其他食物。

其实原本这豆子叫葡萄豆的(小月亮取名), 但人们知道这豆子如金瓜一般,都是圣子培育的,因此 感激地称它为圣子豆,也有叫白马豆的, 葡萄豆这名儿就给弃了。

题外话, 后来传来传去, 因此这豆子“多子”, 又是庄户人家的活命粮,因此圣子豆变成了生子豆、多生豆、福豆、活豆。

“……”小月亮气呼呼,“福豆、活豆还好, 生子和多生是怎么回事?”

敖昱摊手:“民心所向,非人力所改也。”鱼力也不行。没办法, 农业社会, 底层百姓盼的就是这个。

目前豆子的名字还没传歪,人们多称其为白马豆。

毕竟这是作为粮食传播的,因此不像金瓜那般, 数年内藤蔓便爬满了全国。即便是白马商会推广的,老百姓也很谨慎——白马商会一样谨慎,推广时找的都是小门小户的自耕农,且说明了,收了豆子无论多少,他们全以粳米的价收。

看见了豆子的长势,许多人都要用高价购买,但百姓私下还是卖的,却数量极少。几乎所有与白马商会定了协议的农人,全都在秋末时,推着车,担着筐,来到了白马商会。商会也没有让他们吃亏,不止按粳米的价格收购,且回赠了每户一头健壮的耕牛,收豆多的人家还额外得到了一只羊或几只鸡鸭。

今年,白马商会也未曾出售豆种,而是直接分成小袋,堆在了商会门口。

说明年乃是当今陛下四十大寿,他们此举乃是为陛下祝寿,只要高喊一声“陛下万岁万万岁!”就能拿走。

四郡的郡守一边赞叹着白马商会的仁义,一边匆忙上禀。

当年蝗虫之事后,夭族大祭司已是如日中天,后来白马教从西域传入中原,四郡当年的感激未平,信教者踊跃。佛道之势于四郡日益衰弱,毕竟……神仙佛祖能像虫王爷爷那样,赶走蝗虫,或如金瓜圣子那样,种出金瓜吗?

四郡常年缺水,金瓜不挑地,耐旱,且人畜不能喝的盐碱水,它能喝。只要不是彻底的干巴地,就能结出小瓜来。这玩儿在别的地方是水果,在四郡的许多地方,它是水源。

且白马商会四处购买荒僻村落的土地,移民于小城中,女子成了织工——毕竟关外人口有限,充满中原特色的棉毛纺织品,只有中原能织出来。

男子也受雇于商会,无人的荒地,被商会用来种植林木与药材,这些年来,不知多少荒芜的山头种出了满山绿,一些多年不下雨的地方,竟下起了雨来。

有脑子的官员看着辖区百姓的生活日渐红火,有的加入了白马教,有的却如坐针毡。

真怕白马教高喊一声“苍天已死白天当立!”,然后老百姓就跟着他们揭竿而起了。

“不许放下东西就跑!快追!”吴大老爷蹲在墙根下面,三更半夜地“抓人”。不过两年,吴大老爷又换了个工作。

这追的却不是毛贼,而是来道谢的百姓,白马商会(教)不收供奉。可从知道大祭司和圣子就是他们教的后,就总有老百姓来供奉东西。一刀腊肉、两个鸡蛋、三个白馍,甚至一壶还裹着泥巴的老酒,这却是百姓最珍贵的。

教内众人就和百姓们,干起了“仗”。

其实这事儿有专人负责,不需要他一个分会的会长亲自来看着,可吴大老爷就是喜欢。

吴大老爷自己都觉得这八年(从夭族出现开始)的日子过得很神奇了,他本以为自己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了,谁知道老了老了,却圆了年少时四出游商的江湖梦,还以半点武功都不会的身份,成了坐镇一方的知名人物。

吴家做商人的时候还有几分遮掩,后来吴大老爷当了分会长,“我是夭族奸细”这几个大字,就是直接顶在脑袋上了。

他们家却一天比一天过得滋润,他的大儿子,甚至以商人之子的身份,娶了凌侯的小女儿,虽是庶女,但商户人家自然是娶回来当仙女一样好好养着。

五年前,吴大老爷成了闯荡关外的商人,带回了中原长期难以得到的种马——狼部少量出售的马匹,公的都是骟过的,母马则几乎不卖。

吴大老爷那时候问大祭司,不怕朝廷养马,挥军南下吗?

敖昱直接懒得搭理他,挥挥手就让他滚蛋了。

苹果醋看着吴大老爷,心有戚戚,无奈没办法握手。

吴大老爷见大祭司这个态度,回来一咬牙,就直接把马交给凌侯了,然后……到现在也没听说中原建起什么大规模马场。吴大老爷很想知道那些马都去了何处,可他一如既往地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更何况,总归这结局是没能成规模养起来的,就算知道了它们的去向也不过是让自己闹心罢了。

至于建立起白马商会,吴大老爷本来以为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谁知却容易得很。

基础还是白马国建起来的,那时候白马国的“教徒VIP会员模式”初步建立,不止西域过来的商人觉得这个挺好用,就是中原出去的商人也觉得挺好用。

毕竟对于信仰这件事,中原商人比西域商人更灵活。他们讲究的是逢庙必拜,不要神仙多灵,只求神仙别多事。

当商人们回到中原,白马教本该失去了作用,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很喜欢攀交情,拉同类的存在。可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商人往往也是最会变通的团体,“同为白马教徒”不知不觉,成了很多北方商人进行更好合作的原因之一。

——这个前提也是白马教对于各级教徒,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财产的、诚信的等等(苹果醋:要用积分换的)。越高级的教徒,至少在表面上越值得信任。

教内会员的合作,本身也是能够提升教徒等级的,但不是在白马国,没有教团无法审核,也就无法提升。其实,商人们早已对分会的建立产生需求了。

吴大老爷得到敖昱的任命,刚从白马城回来,就已经被抬着,架设好了分会。

而分发“圣子豆”的行为,不止郡守,敖昱派过去称臣的使团,在递交的国书中,也有谈及此事。

这份国书,极尽马屁之能事,更让晋国君臣无语的是,使团是一路把国书念过来的——他们一到驿站,就必然会有两位成员站在驿馆外头,一个敲锣,一个念诵国书“虽生于蛮夷荒芜之地却感沐圣恩”“举国上下敬大皇帝为父”“每逢佳节,思及不得为陛下之子,涕泪齐流”。

他们使团没到,百姓已经知道关外有这么一个特别想给他们陛下当儿子的白马国国主了。为了给陛下当儿子,他们把国家里能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拿出来了,就连国库里的豆子都掏空了。

老·白马国国主·白:“啊?”

待到了京城,这使团也和别家的不同,人家直接在南门大街租了个摊子,支起摊子表演歌舞,赠送羊汤,以抒发自己能来到天.朝上国朝圣的感激之情。

煮羊汤的羊是早晨刚宰的,老大的锅,除了羊皮,羊身上从里到位都放进去了,羊骨头都砸碎了,百姓运气好还能得到一两块羊肉。给他们盛汤的时候,大汉们都笑呵呵的,虽然他们面目长得彪壮凶恶,但笑起来倒是挺憨厚的。

每日熬剩下的锅底,他们也会送给城里的慈幼院,分给孩子老人,看他们吃下去,这才离开。

也有地痞起意要找他们的麻烦,但人家是外邦的,一则有朝廷官员陪伴,二则京城人家也觉得丢不起这个人。没等地痞支棱起来,京城的乞丐爷爷都嫌弃他们丢脸,站起来打人了。

打狗棒下打死狗,可是没人说理去。地痞们捂着脑袋,能跑多远跑多远了。

白马国人用不甚流利的官话叫嚷:“羊汤!你、你的羊汤和碗!”

京城百姓:“你们怎么这么憨呢?”

知晓这几个凶恶大汉几年前是中原悍匪的陪同官员:“……”

连续五日,朝廷未曾召见白马国使臣。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哪个小国的使臣会一来就召见?

天还没亮,使团的正使便带两个副使跪在昌明桥桥头了,昌明桥对面就是皇宫东门,大臣们上朝就从这儿走。

三个人就跪在这哭,一边哭一边嚎“我们有负圣恩!”“父亲陛下!我们此次朝贡不够诚恳!”“父亲陛下是不是觉得我们来朝贡来得迟了呀?”“我们国主去年登基的,确实是迟了呀,应该国主一登基就派使团来的。”

就这么一直哭,哭到昏厥,再让人抬回去。

皇帝让礼部传令,不许他们在昌明桥的桥头哭了,他们就在驿馆大门口哭,也是哭到昏厥。驿馆大门口也不许,他们就到南门大街送羊汤的摊子边哭。

老百姓都不忍心,一些大臣也觉得白马国挺恭顺的。

“这不就是收个属国吗?一道圣旨的事,人家挺好的。”

“对,比其他那些个使臣好多了。过去使臣来了,都白吃白喝的,嗟尔小国还把鼻子顶到脑门上!”

“白马国好人。”

白马国的使臣不要脸面,知道这背后是夭族的一些江湖人十分得意,觉得夭族这是出关后日子艰难,才有如此做派。

——当初敖昱吩咐使臣的时候,小月亮在一边听得开心,不时笑出声。敖昱找的都是忠心的无赖和骗子,不忠心也不成,蛊虫都在身上种着呢。

原本听说要当使臣的无赖们,都吓得要命,可一听敖昱的吩咐,他们就不怕了。这当使臣的活儿,和他们当无赖时候的活儿,也差不了多少。临走的时候,他们只是觉得每日一只羊太亏,问敖昱能否每日半只,让敖昱给骂了一通,这才乖乖滚了。

待他们走了,敖昱把小月亮捞过来:“觉得丢脸吗?”

“还好,反正丢的主要是老白的脸。哈哈哈哈!”

“所以还是觉得丢脸的。”敖昱捏捏他的脸颊,“不要这么觉得,晋乃上国,白马国不过是丁点小国,叫晋国皇帝一声爹,是咱们占便宜了。在国家层面上,脸面是最值钱的东西,又是最不值钱的。必要的时候,为了国家的脸面搭进去万千生命也在所不惜,可同样是必要的时候,可以自己把这层皮扯下来,让别人随便践踏,还要笑着欢呼。

至于经济上的损失,在国家层面,更是可以忽略。”

敖昱叹气,大概是想起刚才一群傻子跟他掰扯半只羊的事情了。

苹果醋【……】他是真的想把一切都教给小月亮。

小月亮思索片刻:“阿昱,什么是必要的时候?”

“为了达到战略目的的时候,如此刻,我们的目的是统一中原武林。白马国存在的目的,是为我们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势力。在我们的设想中,这个‘国家’本就没有长期存在的必要,一切只为了我们两人的短期利益考虑。”

小月亮再次思索:“我们的……‘大臣’?”

“对。”

白马国重臣绝对多数都是当年的仆人。王族直接就是罗刹寨的老白,这代表的可不是他们改邪归正得道升天,而是敖昱随时都能抛掉他们。孙老虎和赵九这些被证明了老实勤恳的独行客,或依旧被敖昱带在身边,或成了中原白马教某分会的一员。

“可我怎么觉得,按照你的布置,这个国家至少能稳定存在个一百来年呢?”

“对一个国家来说,百年长吗?”敖昱揉了揉他的脑门,“况且,连百年时间都稳不住的国家,怎么为我们稳定提供一切?”

京城皇帝的御案上,一时多了许多赞颂白马国忠心的奏折。

皇帝看着奏折,却没有某些臣子与江湖人的得意心态,恰恰相反,他被气得胸闷:白马国是太不要脸了,朕的臣子太蠢了。都知道白马国背后是夭族的二人,那两人只惦记着鼻子底下的这点甜头吗!

“陛下,白马国其实也是该嘉奖的,毕竟,这两年西北平安。”便是凌侯都求见了。他一个武将,过去很知道分寸,从来不在朝政的事情上插嘴。

这两年西北为何平安,因为南方狼部都让白马国吸纳了,北方狼部也有数次想要南下,让南方狼部也就是现在的白马部给打回去了、原本草原上即便同为一族,但不同部落之间也是矛盾颇大,互有攻伐劫掠的,这下南北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草原是彻底要分裂了。

凌侯这话也是暗示,白马国现在示好意图归附朝廷,你若不接受,他转头直接吞了北方狼部来打你,借口都是现成的。

——你蔑视我,甚至都不想让我当属国。我受了大侮辱。

皇帝一怔,他虽然四十岁,但上一次的大规模国战,还是他十岁左右的时候,他当时尚且是后宫里的童儿,虽然能感觉到大人的急迫与紧张,感觉到朝局的动荡,但终究未处其中。后来狼部来犯,便都是小动荡了,还不如偶尔崛起的江湖大盗惹眼。

这造成了皇帝对边塞威胁的忽视,他确实未曾想过这种威胁。

“是朕疏漏了……”

或者白马国掌权者换一个人,他都会否认这种可能,但那两位是真敢啊。

凌侯躬身行礼,不再多言。

“唉……可是这白马国,不会就此住手的。”他明年就四十了,不是一位缺乏经验的年轻君主,此时他却恍惚回到了无措的少年时,“吩咐工部,制金印。”

曾以为登上帝位,便再不会有人强迫他什么,但此时坐在这椅子上,他方才意识到,皇帝要妥协的事情,多了。

白马国被纳入属国之列,白马国国主获赐一枚乌龟形状的金印(这大概是皇帝最后的倔强与恶趣味了)。使者用最快的速度将国书送回国内,使团在京城疯狂庆祝。南门大街上十头羊,两头牛一字排开,等着屠宰。

差役硬着头皮来阻挡:“不可宰杀耕牛。”

使者眨巴着不大的眼睛,豪爽笑着:“哈哈哈,来吃!来吃羊肉!”

“牛瘸了!瘸牛!”另外一个能听懂两句官话的白马人,嘭嘭两棍子,敲折了两头牛的牛腿。

众人:“……”

官话说得最好的正使来了,但对着官员也只会说两句话:“我蛮夷!认罚!”

可牛羊还是都煮了,烤了,分给百姓了。但牛骨头这回没分,单独放在了两口大锅里,日日煮汤。

白马国半个月后就来了回信:我们全国百姓都欢欣鼓舞,我们有父可靠了,父亲陛下赐下金印的日子,将成为我国的节日,只要我国存在一日,便会欢庆一日。父亲陛下啊,您可真是一位最伟大雄壮的父亲,您如山,如江河,如太阳,如雄鹰……

这阿谀让皇帝一边恨,一边脸红:“他们真没脸吗?!”

可同时他还得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点暗爽的,毕竟这是来自外藩的称赞,能放进史书,流芳百世的——只要这个外藩未来不会做什么幺蛾子。

然后幺蛾子就来了……跟着一路敲锣打鼓,唱歌跳舞的祝寿团来了。

明明皇帝已经说了一切从简,可使者这时候就又“官话不好”了。找了通译,一字一句翻译给他听,他听懂是听懂了,但就变成“国主之命”了。

“我们国主太过高兴,毕竟我白马国终于有父亲了!我们要向父亲尽孝!”

南门大街的摊子更热闹了,因此处多了许多胡姬,金铃声声,胡旋舞起——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胡旋舞早已不稀奇,但那是在大酒楼里头,尚且未曾舞入寻常百姓家,更何况是如此美艳的胡姬献舞,这一闹,许多大户人家支起了彩棚,将寻常百姓赶走了。然后白马国就在南门大街撤摊子了,直接抬着锅去了菜市,继续送汤,继续舞。

大户人家是既没法说人家不识抬举,也没法拿钱砸把胡姬买下来,毕竟人家是正经蛮夷。

至于说找到皇帝进谗言把白马国赶走?那就等着老百姓扔臭鸡蛋,大侠夜里敲门吧——白马国这是多孝顺一个好大儿啊。

皇帝叹气:不是很想认白马国这个便宜儿子呢……

这个好大儿在闹腾的同时,又上了一道奏折,大概意思是:父亲陛下,为了让我们更好的尽孝,求互市。我们要把更多更便宜,更好的货物,带来中原,卖给父亲陛下尊贵的子民。比如我们的牛羊,我们的鸡鸭,还有我们的布料和香料!

“……”皇帝按着额头,他不止胸闷,还头疼。虽然想到了夭族不会就此罢手,但没想到他们这次贴上来得这么快。

先帝卧床不起的那段时间,曾为他讲过,一切皆为夭族的布局。

老皇帝道:“一开始朕便知道了,可知道也没用,饵太香,不吃不成。况且,朕不吃,也只是便宜了旁人,如今虽然局势混乱,但朕不悔,毕竟,与国有利。凌侯说得对,夭族喜‘攻敌必救’。晋国江湖豪强尾大不掉有机会剿灭豪强,于朕来说,也是必行、必救。

况且……若当时朕以朝廷之力追剿夭族,怕是也只会成为旁人的刀。”

老皇帝叹气,他也想过鱼与熊掌兼得,但既然初期他借助夭族将江湖搅乱,那就不能再以朝廷的力量追捕他们了。否则就是让江湖人缩在后边当枪使,若真将人捉到了,江湖的混乱至少要平息下来大半,毕竟那时候各家还要脸,需要一块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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