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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过电的苹果醋

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thaty 5318 2025-01-14 10:09:50

092

时隔半个月, 长舟郡的刘家一夜间让人给灭了门,灭门者心黑手狠鸡犬不留,临走时还放了一把大火, 险些烧毁半个县城。武林盟的飞絮楼在这一灭门案后崭露了头角, 于废墟中发现了规模颇大的密库, 还发现了堆满数个密库的“金砖”,后又确定这些实际是铜锭,铜锭的来历, 正是羊齿岭, 刘家私开铜矿。

刘家也是做关外买卖的,他家原本是在磐安郡, 可十年前陇西四郡先涝后旱,家资颇丰的刘家便搬迁到了长舟郡,但买卖自然是没有放下的。可各郡哪里不排外?谁都不想外来的人家来分自家的羹。

后来磐安郡局势稳定,他们曾想搬回去。可过去卖掉的宅院和土地, 即便加价现主家也是不愿意再卖的。刘家试探一二, 没敢硬来。

一晃十年, 刘家依旧没能融入长舟郡。后经追查, 这次灭门就是长舟郡其余几个门派联手所为,毕竟夜里四门紧闭,而刘家密室里的“金砖”从痕迹看已运出去了一小半, 出不了城。既如此,匪徒必定是一群十分熟悉本地地形, 能在大半夜里, 将大量铜锭神不知鬼不觉藏起来的人——犯人的名单几乎就是贴在脸上了。

寻常百姓:“啊?原来是铜?”

大家族大门派:“铜矿!关外有品质颇佳的铜矿!旁边就有煤矿能立刻炼制?!”

百姓可能听黄金而动,但大家族反而不一定。因为黄金其实很难以花销,商人们更喜欢铜钱, 白银次之。黄金更多的是作为奖赏,或制作成饰物玩器。

佛道两家更是用铜大户——法器多为铜制,和尚的化缘钵盂,道士的除魔铃铛,开光的佛像法宝,以及焚烧香火的铜鼎,一人高的大香炉,都是铜。

晋国矿山一律国有,大量购买铜铁是律法禁止的,这是一条佛道两家都不敢碰的底线,碰了就是要和朝廷拼命了。别看江湖人十八般兵器都有,其实中下档次的兵器材料,很多都是拿百姓的锅铲、农具重新融化后打制。至于神兵利器,那是大匠人自己探寻各处,寻找到的珍稀矿石,质量是有的,但没有数量的。

而大量使用的铜,实际就是钱。甚至有说法,经多人流转的铜钱因人气重,因而可辟邪祟。若真如此,那大家拜铜钱好了,何必拜塑像。关外的那是铜矿吗?那是佛祖神仙的金身所在!

黄金利益太大太招眼,他们反而不会冲动。铁矿他们也不敢去碰触,惹朝廷的眼,但是关外的铜矿……

实在是让他们心动。

佛道两家开始动用朝廷的势力,试探朝廷的态度,同时开始派遣人手了。此时,敖昱和乐希已经一路平安地回到了白马国。

敖昱包着全身,只露出两只眼,倒像是个斯波女性的装扮,却是为了用蝎子喂小鸟。

这些小家伙的父母,是西域商人带来的一对橘红色的鸟儿,它们在当地被称呼为“咭(qia)骨”,既是因为这些鸟的鸣叫声与咭骨类似,也因为咭骨在当地有“不吉祥”“该躲避”的意思。咭骨有毒,一根羽毛的毒素就能让人丧命。被它们的爪子抓伤,更是必死无疑。

这一对以毒虫为食的凶悍小鸟,果然和敖昱十分亲近。

但敖昱不准备让它们和乐希亲近,因为这些家伙身上,几乎没有没毒的地方,它们叫一嗓子喷出来的唾沫,寻常人沾上一星半点,都会感觉到晕眩。鸟儿羽毛上的油脂有一股食物腐败后的酸臭味,且同样有毒。据奉上它们的商人说,为了把它们活着带来,他一路上死了十二个奴隶。

除了远看的时候橘红色的小胖团子有点可爱外,对别人来说,这种鸟儿几乎毫无优点。人和野兽都不吃,在当地只有一种蛇喜欢吃它们。

鸟和蝙蝠一样,没办法像虫子那样快速蜕变。敖昱要确定所有的咭骨都成为他的鸟蛊,在他死后也会随他一起死去,否则这种鸟在没有天敌的中原,会是灾难。

“阿昱,大和尚和牛鼻子都去羊齿岭了!”乐希在鸟舍外头喊着。

“稍等!”

敖昱走到鸟舍的二道门,将外头的大袍子脱下来,里边头发裹得紧紧的,且还穿着一件白色的袍子,这两件也脱了,又反复清洗了手脸,他这才到了最外头的小间换了衣服。

“先别靠近我,我回去洗个澡再说。”

敖昱不敢有分毫的差池,身上穿着的这一套让他眼看着烧成了灰,从头到脚细细清洗了两回,他才松了一口气,回到卧房里坐在一堆软枕中间。

因最近将精力 都放在了养咭骨上,朝政都是乐希主持的——继战斗上放手,在政事上,他也开始放手了。不过……乐希有那么点懒政。

乐希抓着奏折、信件与密报,盘膝坐在了敖昱身边。把这堆整理好的东西都递过去,他自己就一个歪身,懒洋洋躺在了敖昱的大腿上。

敖昱将他额头的发丝拨开,亲了一口光洁的大脑门。他家乐希若是当了和尚,也是个漂亮的和尚,因他有个圆圆的脑袋,比他种出来的蜜瓜还圆。

乐希闭眼,敖昱看情报。

敖昱在中原的推测对了。感悟寺现任住持的师叔,弘泽禅师,在六月初带领十几位大和尚下了山。他一路拜访各处寺庙,看似不过是巡游,但分明是朝着陇西四郡来的。可他恰好在长舟郡遇上了刘家之事,还参与其中,帮飞絮楼撑了腰。

至于清源宗,却是比感悟寺的行动迅速。现任掌门的师兄,青石道人带着五十名弟子,弘泽禅师后出发,一路直奔陇西四郡,他快进入陇西时,恰好刘家灭门案传出来,青石道人一行接到消息便停了下来,灭门案花了四日查清真相。

第五日时,消息传到青石道人耳中,他继续出发,却是直奔羊齿岭。

大和尚们留了七日,一直到看着刘家众人入土为安。至于灭门之人……飞絮楼又不是真的朝廷六扇门,刘家上下彻底死绝,即便真相公之于众,其余各家引人唾弃又如何呢?

“我们便是做了,又如何?你们难不成还能为了刘家,找我们拼命?”

“江湖上弱肉强食,他们家中有财,不与我们分,自己又护不住,被灭门是活该。”

“我们也知道错了,不该一时鬼迷心窍,日后家族供奉,也会将刘家一起供上。”

“刘家本来就是外乡人,没铜矿这个事儿,我也早想将他们灭了。我不管其他家是怎么想的,反正于我家来说,不过是扫清外人罢了。”

或真或假,这些人家的言行流传了出来。长舟郡各家全部参与其中,他们灭了刘家,倒是成了郡内事了。刘家是因铜矿被灭,但晋国四十八郡,隔三差五的……被灭的人家就少了吗?

大和尚们、飞絮楼和朝廷,按照四三三分了密库中剩下的铜锭,将刘家人风光大葬,看起来这事情就没有然后了。

大和尚们随后也赶到了羊齿岭,和朝廷、青石道长、白马国官员,共同商量如何处理。

——本来该是来找白马国麻烦的两家,现在却一块儿都去了羊齿岭。

“我这两天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乐希闭着眼睛道。

敖昱:“什么?”

“羊齿岭的虽然是互市之地,但其实算是白马国的地界吧?即使和皇帝说了以后要白马国内附的,可这些江湖人又不知道?他们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地跑到关外来,挖咱们的矿?”

“因在他们的眼里,白马是弱国。就如被灭的刘家,稚子抱金,被抢了自然是活该的。”

“……”看表情就知道,乐希没有被劝到,恰恰相反,他觉得更委屈了,“说好的欺负大和尚呢?”

乐希戳了戳敖昱的膝盖。

敖昱放下看完了的一叠,将乐希搂在了怀里:“小可爱,别难受了,他们以为天上掉下了馅饼,其实是天降的巨石,仰头张嘴去接,这下场可是会很有趣的。”

“噫~”想象了一下敖昱形容的这个场面,乐希嫌弃地撇了撇嘴角——这可是会很爆浆的。

【宿主,你……呃,算到刘家会被灭门吗?】

【他们决定发独门财的时候,日后会倒霉是一定的,但到底会是如何的下场,我并不在意。】

【了解。多谢解惑。】

大黑鱼把握大势……刘家“无意中”发现了铜矿,可以选择找合作伙伴,也可以选择上报,还可以选择闷声发大财。无论哪种选择,他们都只是让铜矿以“和白马教无关”的方式闹大的过程中的一环。

刘家自己的选择,让他们走上了绝路。

长舟郡的其他几家无耻贪婪,可刘家在长舟郡居住了数年,多少该知道邻居是什么脾性吧?

作为一直被排挤的外来户,真以为自己能捂住外财?竟然还拉回家里……就没一步做对的。他们既是死于邻居的贪婪屠刀,却也是蛇吞象将自己撑死。

苹果醋有一点点不信大黑鱼没猜到刘家的下场,他当时看过了从四郡搬出去的各家的情况,主动挑中的刘家,将情报漏给了他家。这十年来,刘家在关外的商队也一直受到其他势力的挤压,且他们到现在都没加入白马教,无论各方面都表现出坐吃山空的状态。

不过,苹果醋现在是以果推因,属于事后诸葛亮,所以都看得明明白白。可他很确定,大黑鱼一定最初就看明白了至少八成。但是,苹果醋这次没一张嘴就责怪大黑鱼。

他稍微明白了一点点“政治”到底是什么了。

这就是一头怪物。有罪的,清白的都被卷了进去,绞成了肉泥。

有天道垂青的气运之子,自然可以清清白白,不沾无辜地成为胜利者,天道总能让他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或者让他成为迫不得已的被害者。若没有大黑鱼,那苏萧悟不就会成为一个最清白的卑劣者吗?

【宿主,不需要回答。我就是想对你说,我想明白了一个词——慈不掌兵。】

一位合格的将军,不止要能冷静面对战场上的厮杀。还要在必要的时候,为了胜利,让其中一些士兵去死,因为一旦战败,死的就会更多。

统治者面临的抉择,只会比一个将军的更凶险。因为士兵至少还能说是当兵吃饭的职责所在,但统治者做出的选择,是让无辜百姓去死。明君和昏君的区别,就是前者在遇到逼不得已的情况时,能将低迷的国家拉拽起来,证明他之前的所为是值得的。让付出有所回报,昏君……则是一低还有一低深。

一个半的世界,虽然敖昱未曾为君,他的日子也比昏君还逍遥奢靡,但明君这个名头是能够安在他的脑袋上的。

不过,大黑鱼,你真的没回答啊?至少夸一夸我呀,一个字也好呀~嘤!

“我想去骑马。”乐希在敖昱怀里躺了一会儿,道。

“那我们就去。”

他们拉着手,用轻功一路飞出王宫,又踏着树梢,飞过如今一眼望不到头的树林。两人在林子里停了下来,摘了几枚沙枣。

敖昱兜着沙枣,乐希搂着他的腰,带着他飞掠。最终在一处驿站停下。

因为大祭司和圣子爱到处乱跑的性格,他们俩不一定认识所有白马子民,但白马的子民一定认识这两张显眼无比的脸,尤其是他们圣子的脸——白马国都传,圣子该是白马神爱上凡人的女子生下来的,这样的俊美,不该是人间能有的。

驿丞快速牵来了驿站最好的两匹马,敖昱和小月亮便骑着马朝着太阳落下的地方追去。

“阿昱,待这儿的事情做完了,我们再去更西边的地方看看,好吗?”

“去看家里不用穿鞋的国家?”

“嘿嘿~”

“其实我最近在琢磨造船术。”

乐希:“嗯?”

苹果醋【!】

“我想去营州(辽东)看看。”

苹果醋【!!】

“那里虽然寒冷,但是有巨木。在京城见到了东瀛与句利的使臣,东瀛虽然土地贫瘠但适合作为远洋的补给点。句利能种水稻,且收获颇佳?营州虽然寒冷,但跟他们的天气应该差不多吧?那也能种水稻。我后来和句利的使者聊了聊,他们句利也是产铁的,武器可以在当地制造。若能占据句利,恰好以其为踏板,进入东瀛。”

苹果醋【!!!】

大黑鱼一说话,苹果醋就过电……

高压电的电。

大黑鱼可是修仙世界出身,他原世界以及上一个观眇宗世界的世界地图,和江湖世界完全不一样。目前的江湖世界甚至还没有清晰的世界地图,大黑鱼没有后世的经验,完全是根据商人带来的各种零散的消息,以自身的经验做出的战略总结。

苹果醋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他想敲开大黑鱼的脑壳,看看他脑花到底长什么样的?

苹果醋翻出过去的资料快速浏览了一下自己过去的宿主,曾经还觉得小可爱们都很可爱,现在觉得,这不是小可爱,这是一群小傻瓜吧?行事还不如上个世界刚救回来的小月亮。

总在摇旗呐喊的他,也是小傻瓜之一。倒不是智商上真的有问题,只是格局的差距。大黑鱼看大势,高屋建瓴,小傻瓜们只知道挖墙脚,刨狗洞。苹果醋捂脸,可是让他现在换一个宿主,他也没办法给新宿主支大黑鱼的这种招。

“要打海战?!”乐希快乐的声音惊动了苹果醋,战斗狂魔的注意力显然不太一样,“斯波那边也有海商,只是咱们这边还没有大港口,等内附的时候,放弃白马国,要一块适合建港口的沿海土地?要不然就要句利?”

敖昱笑道:“没那么容易的。晋国之前各朝,也曾有征句利之行。但都未能将其占领。占营州,再占句利,至少也需要五十年打底。从营州再出东瀛……又要五十年打底了。所以,占了营州,咱们就去西边吧,其他的留给下一代,看他们怎么办了。”

苹果醋躺平平,盖被被。

他已经感觉不到电击,彻底宕机,蓝屏一片。

“咱们是会从西边回来的,那时候营州也发展得差不多了吧?”

“营州冷得要死,你可得一直穿鞋。”

“穿就穿!”

“好战的小笨蛋。”敖昱刮他鼻子。

乐希得意地张开双臂,只用双腿控马,让马儿一个劲地朝前跑,嘴里还大喊着:“好战必昌——!”

敖昱无奈地摇了摇头,骑马追逐而去。

两人一路跑出了草方格,跑进了戈壁,天已经彻底黑了。即便本地人,这时候也该立刻转身朝回走了。夜里温度会骤降,且夜深了,夜晚将会成为狼群的世界。

但他们这两个本地人,显然是不怕的。

在戈壁里铺了一条羊皮毯子,两人枕着彼此的手臂,盖着彼此的衣裳,听着狼嚎,看着漫天的繁星……

“讲故事。”乐希扯敖昱的袖子。

“从前有座山,山上住着一头老虎。一天,有个道士受伤躲进了山里。老虎闻着血腥味寻了来,道士便道‘老虎爷爷,你若不吃我,我就助你成妖,让你有一日得道飞升,不再受这畜生道之苦。’老虎嗷呜一声,把道士给吃了。”

“啊?”乐希扯袖子的力道加了点,若故事就这么完了,他可得扑上去挠阿昱的痒痒肉。

“它是老虎,又不是开了灵智的妖怪,听不懂道士的人话,自然是只知道吃饱肚子。但这道士的血肉有几分灵气,老虎吃了他的血肉,反而开了灵智,开始修炼。一百年后,道士转世成了书生,外出赶考时宿在庙里,有个壮汉与他同宿,两人一边烤火,这壮汉一边给他讲了老虎吃道士的故事,待他讲完,壮汉的人脑袋变成了一颗老虎脑袋。”

“老虎是来报恩的吗?”

同样支着赛博耳朵的苹果醋也这么想。

“老虎说:‘你送我踏上修行路,我本该报恩的。但是,你这恩情太过厚重,我若报恩,就得扒皮拆骨,所以,还是不报了。嗷呜!’虎妖一口将书生吞进嘴里,魂魄血肉都嚼得碎碎的,如此,他便无需报恩了。”

“……这故事不好听。”

苹果醋【宿主,你当初怎么那么惨?】

【功德鱼。】

【唉,你这也算是好鱼没好报了。】老虎就是凡人所认为的最纯粹的妖怪,不忌讳吃人的,敖昱这非主流的功德鱼,却必须报恩。

“别着急,还没到结局呢。多年以后,虎妖的修行遇到了瓶颈,恰好他认识了个厉害的大妖怪,为了求大妖怪帮忙,他对其各种阿谀。有一日他得了几坛子好酒,与大妖怪共饮,酒醉间不知道为何想起了这件事,便得意洋洋地与大妖怪讲了。‘我将他吞在肚中,彻底不用报恩,真乃明智之举。’

大妖怪听罢也道‘我知道你为何有瓶颈了,’语毕,也将虎妖一口吞了,片刻后吐出些零零碎碎的魂魄,都是虎妖未及消化的。当年书生的魂魄竟然也在其中,三魂七魄都是完整的。大妖怪也没在意,将这些魂魄都送去投胎了。

许多年后,有个道士来寻大妖怪,他道‘我原本是天上修行的仙官,此番本该是下凡历情劫来的。谁知却让其连吞两回,不过……我也算是历了情劫了。如今我即将飞升,特来感谢道友。’他给了大妖怪一滴心头血算作报恩,便飘然而去了。原来正因为他是历劫的仙官,才会数百年后,魂魄也没让虎妖消化了去。

过了许多年,又有一个道士来找大妖怪,他正是虎妖的转世。虎妖害人颇多,不过如今已在轮回中恕清了罪孽,且走上了修行正道‘我是来感谢道友了,若没有道友,我便要铸成大错。当年转世成老虎,我因自小吞吃血食,被蒙蔽了心性。挚爱便在眼前,却只贪血肉,两次害了他性命。如今我也要回天上去,只希望他还给我赎罪的机会。’他也给了大妖怪一点心口血,同样飘然而去了。”

乐希看着敖昱,乐希依然看着敖昱,乐希仍旧看着敖昱。

“然后呢?”

敖昱摸摸他的头:“他们没再来找大妖怪,姻缘该是断了。”

“为何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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